论大学生创业教育与传统教育的磨合

2014-04-17 06:52房丽李国莉
教育与职业 2014年2期
关键词:批判性大学法律

房丽 李国莉

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大学生就业状况已成为评价专业与学校等级的一项重要指标,随着名牌大学生放弃白领工作转而卖猪肉等新闻不断增多,大学生自主创业也成为一个热门话题。教育部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十分重视,2012年8月20日在网站上公布的《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中,要求本科学校将创业教育作为一项必修课设置,正式确认了创业教育在大学教育中的地位。

一、大学生创业教育与传统教育的差别

20世纪90年代以前,大学生是高人一等的天之骄子,大学更是高不可攀的象牙塔似的存在,大学校园在世人眼中是纯净的一方乐土。自大学合并扩招以后,大学这方乐土即不复存在了,上大学对大部分家庭来说不再是传说,同时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成为每所大学面对的严峻考验,越来越多的媒体与学校考评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大学校内师生也更多地关注专业的前途,大学的功利性不可避免。传统教育与创业教育一开始有些格格不入,大学的传统教育是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注重知识的传授与创新,在大学这个无需担心衣食住行的小世界里,学习可以是学生生活的全部。而创业教育更注重学生的社会能力,在创新的基础上,强调学生学以致用,为将来融入社会打好基础。毋庸置疑,在当今社会环境下,创业教育更契合时代背景、符合时代的发展规律。大学教师如何调和二者之间的差别,笔者认为,通过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的方式,可以搭建沟通传统教育与创业教育、净土与功利之间的桥梁,也能使大学教师在教学中重新定位。

批判性思维与传统的形式逻辑思维不同,是一种综合性的思维,是集形式思维与辩证思维、思维认知与情感能力于一身的思维方式,既是一种学习能力,也是一种生活态度。批判性思维在西方是作为一门大学必修课程存在的,目的是注重培养学生学习的能力,要求学生能在学习中自己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进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一种生活态度,将批判性思维渗透到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这与创业教育的目的是一致的,创业教育并非要让每个学生都自主创业,更重要的是挖掘学生的潜力,使其更快更好地适应社会。作为一名非创业教育培训的大学老师,应该在传统讲授知识的教学方法中,加入批判性思维的培养,结合专业的特点,配合创业教育的推进。

二、大学生创业教育与传统教育的磨合

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进行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从以上三点要求可知,创业教育并不是职业培训,虽然创业教育目的在于让学生融入社会,但大学并非是学生职业训练场,学生的创业是在完成现在学业基础上的创新与发展,因此创业教育不能也不应取代传统教育中知识的讲授与积累,只有当知识储备到一定量时,学生才会有质的飞跃。因此,调和学生职业实践与传统教育的差别,应通过批判性思维进行。

1.课堂教学中批判性思维的培养。大学教育是对某一专业进行深入学习与研究,更注重专业知识的培养,即将学生限制在一定的专业框架内,对其他专业涉猎较少。因此,首先学生应注重专业知识的积累,这一阶段应抛弃功利的影响,认真做学问,教师应在此阶段潜移默化地渗透批判性思维,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意识。

最能直接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的课程是逻辑学,尤其是法学专业中的法律逻辑学。批判性思维脱胎于传统的逻辑学,只有在学好普通逻辑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深化到批判性思维。形式逻辑思维主要训练概念、命题、推理、论证等一系列内容,由浅入深地引导学生形成逻辑思维。大部分大学都将形式逻辑或数理逻辑作为一门必修课,所以大学生都会受到逻辑课程的培养。在此基础上,将形式逻辑向非形式逻辑引导,可以通过命题推导和论证实现,即以不要求唯一正确答案的方式,引导学生发散思维,对同一件事物想出多种解决方法。

法律逻辑在法学专业学生中能很好地起到培养批判性思维的目的。法律逻辑是从属或依附于法律的,法律逻辑要在法律实践中,发挥并完善其工具性功能。这种工具性功能是基于法律特征、通过非形式逻辑研究方法提升的,而不是照搬数理逻辑的形式化方法获得的。在概念讲授中,对法律概念内涵与外延的理解要注意到法律概念的特点,法律概念有规定性、模糊性的特点,且正是由于法律概念是人为规定的,所以在具体到案例时,要求学生把握设定该法律概念时的立法政策、司法走向等问题对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影响。命题讲授一样要注意法律条文的特点,在隐含命题转换时,也要注意法律命题与一般性质命题的区别。在推理讲授时,要求学生掌握基本推理规则的基础上,注意法律推理实践中的目的性,要结合实践的需要,找寻适合自己的推理方式与过程。这些都是在形式逻辑讲授的过程中渗透到学生思维中的。法律推理的特点使其与传统逻辑有很大区别。在法律逻辑课程中,与法学专业联系比较直接的是侦查假设与论证。这两部分内容在教学中可直接结合法律实践。侦查假设是根据司法实践中调查取证、刑事侦查的需要而设置的课程内容。这是一种逆向思维的过程,与事物的发展规律相反,侦查等司法实践中需要从已经发生完毕的事物中找寻事物发生时的真相,能否实现真相的还原不仅与侦查学中科技使用相关,对于司法工作者来说,更重要的是其逆向思维的能力。不同角色的司法人员,其对于真相的需要是不同的,在法律中,只有法律的真相而无所谓事实的真相,只有能被证据证明的真相才是法律评判中的真相。所以,在此部分中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作用很直接,如作为律师搜集证据时,要从当事人的利益考量,以何种问话方式取得需要的证据,锻炼学生谈话技巧与思维的能力;作为刑侦人员,从揭示真相出发,如何从现有证据中推论事发时的真相从而进一步寻找案件突破口,锻炼学生逆向推理思维的能力;作为法官,如何从正反两方面的证据中判明事实真相从而作出判决,锻炼学生综合推理思维的能力;作为控辩双方,如何利用双方证据达到己方的目的,锻炼学生论证思维的能力。这些思维能力的培养,仅仅以法律逻辑学一门课程的讲授显然达不到预期目的,还有赖于在部门法教学中贯彻批判性思维的培养。

在法学教育中,部门法的比重是最大的,通过部门法渗透批判性思维能在潜移默化中转变学生的思维方式。法学教育并非要学生熟知现行的一切法规,当然学习法规是其学习内容中的一部分,但更重要的不是背熟所有法条,而是掌握一种理念,要从现代立法的精神出发,了解法的内涵,追求法治的实质。学生固然要为了前途去面对各种考试,但却不能在考试中变成考试机器,盲目遵从标准答案。“一个只从教师或书本上获取一切教益的人,即使躲开了来自四面八方的使自己满足于填鸭般灌输的诱惑,也不会被迫去兼听双方观点。”当学生的思维在应付考试中已成为一种定式时,这将是教师的悲哀。针对各个部门法的特点,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的方法也不同。法理、宪法类理论性较强的课程,主要通过比较中外法学理论基本观点、文化基础等对比方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专门的部门法可通过案例讲解等方法;与诉讼法相关的部门法可在讲解诉讼程序中培养学生思维方式。这些课程的讲授固然可以传达给学生一种新的思维方法,但却不能让学生得到有效的实际锻炼,因此需要学生参加各种学生活动,以达到批判性思维的实际操作。

在其他专业中,并没有如法律逻辑这种专门能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的课程,也不能如法学部门法那样可以与法律逻辑结合。但由于批判性思维是一种思维能力,在各个学科中都可以找到适当的方法。对于文科学生而言,评论即是一种很好的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的方法,通过对名著的评论,对外文的不同翻译,甚至是学生间作品的互相评论,都可以达到培养批判性思维的目的。对于理工科学生来说,方法就更丰富了,虽然对于理工专业正确的结论应只有一个,但通往这种理论上唯一正确答案的道路却有无数条。这个正确答案有的要通过无数的实验才能真正找到,有的要通过无数次演算才能证实。因此,做实验的方法、效率、结论的准确度等都是对大学生批判性思维培养的考验。让学生对自己的实验、报告的结论能找到进一步完善之处,失败了也能很快重新振作寻找方法,这才是培养大学生正确学习的方法。

2.教学活动中批判性思维的培养。当知识累积到临界点时,学生自然会针对专业知识有新的见解,此时应引进创业教育,对学生自己发现的有针对性问题开展社会实践性的调查与服务。不同专业创业选择有各自特点,其中创业训练项目是以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角色达到训练目的的。如果将角色扮演这一阶段加入角色互换这个环节,可以更好地完成职业训练的目的,这也是培养批判性思维的一个必要手段。以法学专业学生为例,由教师指导让学生模拟一个案例,尽可能地让所有的学生参与进来。由学生出演当事人、证人、警察、律师、检察官、法官、社会群众等众多角色,让学生真实体验案件发生过程、取证过程等实践,案件模拟在开庭阶段时会遇到很多“意外”,如证人当庭翻供使原本的设计难以进行的情况,或是原告又拿出新证据等状况,这些意外很考验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在实践中,以“许霆案”为背景,由教师设计一场因银行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当事人账户金额超出实际数额的案件。对于此案,从一开始的案件定性问题,学生们就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开庭阶段,双方更是针锋相对,辩论时已达白热化,情绪激动,而法官的扮演者此时能掌握庭审的节奏,当即宣布休庭。活动中的各种变化既让参与演出的同学感受良多,也让开庭现场的观众感受到实际庭审的激烈与戏剧化。正当所有人为法官宣布判决松一口气时,教师宣布互换角色,即原来的原被告与法官进行角色调换,律师与公诉人进行调换,警察与证人进行调换,目的是打破学生原来的思维惯性,迫使他们站在原来立场的对立面重新思考同一问题。这种思维转换的训练经实践证明可以很好地锻炼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学生们在活动中虽有过怨言,有过争论,但到活动结束时,却又意犹未尽。

其他专业亦可采取类似方法,结合专业特点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角色,如旅游专业中导游与游客角色,会计专业中会计与审计角色等。智慧来源于经验,角色互换活动主要考虑学生在今后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场景作为模拟,而且尽可能让所有学生参与到各个细微环节,尽量让角色扮演真实,有真实的参与感,真正实现创业训练的目的。

三、大学生创业教育与传统教育的关系

创业教育目标明确,对大学生毕业后融入社会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但其功利性过强。作为大学教师,传统教育要求的教书育人仍应是大学教育中的主旋律,在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完成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是大学教育的根本。

传统教育与创业教育是当代大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两者之间应是主辅关系,传统教育为主,创业教育为辅,只有在传统教育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创业教育才具有应用价值,虽然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功利没有错误,但没有规范的功利必成公害。因此,大学教师首先应完成传统教育要求的知识积累,然后在此基础上完成知识创新,最后才是社会实践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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