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 玲
(广东工业大学 政法学院,广东 广州510090)
论马克思恩格斯的小农经济观
舒 玲
(广东工业大学 政法学院,广东 广州510090)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两个层面把握小农经济的涵义,即从生产关系层面与生产力层面。他们论证了小块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农经济的特征,即生产过程的孤立性、生产方式的简单性、社会关系的封闭性、生活水平的低下性和思想观念的保守落后性。综合小农的生活状况和资本主义大工业的发展,小农经济必然走向灭亡,这是马克思给现代小农经济和小农的历史定位。
小农经济;农业小生产;资本主义生产形式
长期以来,人们主要把小农经济看作是一种生产关系的概念,认为它的基础在于小块土地私有制和个体劳动。而我国基本上还是小农国家,正确认识小农经济,攸关我国国民经济的建设。因此,厘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小农经济问题的论断,使之更好地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就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小农经济”或“农业小生产”内涵的把握上,学界存在很多分歧。①有的学者仅把自耕农看作小农;有的学者所说的“小农”还包括经营地主;有的学者将“小农经济”看成与现代的“家庭农场”类同;还有的学者明确定义了“小农”和“小农经济”,认为小农是指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规模生产,而小农经济是指传统农业阶段。笔者所阐述的“小农经济”和“农业小生产”,其涵义来自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它们的界定。在马克思那里,小农经济就是农业小生产,是指一种以小块土地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简单再生产方式,而从事这种农业小生产的就是“小农”。而恩格斯认为的小农,是以小块土地为基础的所有者和租佃者。由此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小农的定义有细微的差别,即马克思强调拥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小农。恩格斯认为小农是指小土地的所有者和租佃者,但他们都注意到了以小块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小生产是落后的。马克思对小块土地所有制作了进一步解释,即土地是农民的主要生产工具,是他们进行劳动和获得资本的必要场所。农民的简单小生产与其劳动条件即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是相适应的。“自耕农的这种自由小块土地所有制形式,……它是封建土地所有制解体所产生的各种形式之一。……土地的占有是劳动者对本人的劳动产品拥有所有权的一个条件”[1]。对于自耕农,一方面,占有土地是他们对自己的劳动产品拥有所有权、自主权的条件。另一方面,耕作者作为独立的劳动者,能自由、单独进行生产,于是,土地所有权又成了个人独立发展的基础。
其实,马克思对于小农经济内涵的理解在他的理论发展过程中有些许的不同。在早期,他认为小农经济主要是一种以小块土地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生产方式。显然,此时对小农经济的理解拘于生产关系的范畴。而马克思晚年,他把小农经济的体现看成两方面,即一方面是与土地所有权结合的小农经济;另一方面,是不与土地所有权结合的小农经济。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明确说道,小农业有很多弊病,其中之一就是耕者把部分资本投在土地购买上。显然,马克思对小农经济的认识,侧重于把它看作是小农业。在这里,小农业就是广义上的小农经济,公有制基础上的公社形式的农业也是小农经济,因为它与通常理解的小农业一样,生产力水平都低下。可见,马克思理解小农经济的概念多了生产力的范畴,即无论所有制情况如何不同,都可以从广义上称作小农经济。更确切地说,马克思强调的小农经济是指“小农业”,这属于广义的小农经济,属于生产力的范畴,而非狭义的小农经济,即小农的农业经济。
恩格斯对于小农经济的表述,与马克思基本差不多。在1892年3月给丹尼尔逊的信中,他写道:“1680年,小农业还是一种常见的生产方式,而大地产只是个别的,尽管不断增加,但总还是个别的。今天,大规模使用机器耕种土地已成了一种常规,而且日益成了唯一可行的农业生产方式。”[2]我们清楚可见,恩格斯把小农经济看成是小农业,而把机器参与生产的农业叫做大农业。显然,恩格斯把小农经济也看作是一种生产力的范畴。
总体来看,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两个层面把握小农经济的涵义,即从生产关系层面与生产力层面,即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农民经济固然是小农经济,这是通常意义的小农经济,但那些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村社形式的农业也是小农业,这是广义的小农经济。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许多著作里,都深刻论证了小农经济的特征。
第一,生产过程的孤立性。处于小农经济生产形式下的农民,不管在自己所有的小块土地上耕种,还是租种大土地所有者的土地,都属于隶属农民,他们总是进行独立的劳动,同家人一起生产生存资料。农业小生产总是以个体家庭为单位完成农业生产,这种生产方式把本应彼此分离的各种职能结合在一起。
第二,生产方式的简单性。马克思认为,农业小生产排斥生产过程的分工,排斥社会调节,只是简单的重复再生产。列宁也指出:“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是生产过程在原有规模上、原有技术基础上的重复。”[3]列宁对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概括与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对传统农业的思考不谋而合,舒尔茨力图从经济本身入手分析农业问题,他明确将传统农业看作长期没有发生变动,基本维持简单再生产的、长期停滞的小农经济。
第三,社会关系的封闭性。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以前的农业生产方式中,农民的生活资料的获得一般依靠与自然交换,而非社会交往,所以,农村中的社会关系往往是极其封闭的。农民总是犹如袋中的马铃薯一样,他们总是彼此分散的,整个家庭过着封闭自守的生活。
第四,生活水平的低下性。由于农业小生产中,农民使用的生产工具简陋而又原始,生产技术陈旧而又落后,农产品的产量低下,品种单一,使得小农家庭的生活水平十分低下。而传统农民又羁于代役租、徭役租之类沉重的封建剥削,限于农业资本家的压迫,小农及其整个家庭成员的生活难以保障,更谈不上人身自由。
第五,思想观念的保守落后性。在马克思那里,农民通常是与保守落后联系在一起的,他对农民的态度主要是批判的。社会意识来源于社会存在,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落后的生活方式必然使农民形成固步自封、保守偏见的小农观念。早在1848年的《从巴黎到伯尔尼》的路途笔记中,恩格斯就认为部分农民是善良的、彬彬有礼的,“然而农民总归是农民,农民的生活条件时时刻刻影响着农民。尽管法国农民具有个人美德,尽管他们的生活条件比莱茵河东部的农民好些,但是他们还是和德国农民一样,他们在文明世界中还是野蛮人”[4]。人口主体的这种野蛮,成了西方资产阶级奴役人民和亚洲专制制度得以维系的强大支柱。同样,在马克思的著作中,他也将自耕小农比作“旧社会的堡垒”[5]。
以上述特点为表征的小农在欧洲历史上广泛存在,他们的生产形式曾是时代的经济基础。但是,“个体生产者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现代已经不再赋予这些生产者以真正的自由”[6]。靠自身力量耕种的小农,殊不知他们纯粹是名义上的占有,这成为小农经济的典型特征。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与恩格斯一道就曾批判过使每个人都成为土地自由主人的做法。德国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者施密特认为个人哪怕掌握的土地多么狭小,但都能达到“自我一致”的神圣境界。马克思把他比作桑乔,认为“桑乔断言这些农民其实应该越过那在当时尚未存在而且在当时对他们说来是唯一的革命形式的土地析分阶段,应该一跃到达他的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中去”[7]。这段论述说明了把大土地所有者的土地分给农民,曾是农民唯一的革命阶段。但农民的自由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却是无产阶级革命的阻碍,因为小农的居住与觉悟使得他们不可能联合起来,进行集体经营。
其实,小农占有土地并不意味着人身自由。对他们而言,小农经济是他们无法摆脱的枷锁,使他们求生不成求死不得。
马克思认为小农经济是一个历史过程,但他没有绝对否定“小农经济”。而是肯定它在一定阶段具有合理性,曾推动生产力发展,但本身不能代替旧的生产力。在马克思看来,小农经济必然走向灭亡,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三点。
第一,小农经济本身具有发展限度。小农经济既和一切剥削他人劳动的私有制对立,也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日趋对立。就欧洲小农经济的典型——法国小农经济来说,自16世纪起,小农经济就在法国农业经济领域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在法国工业革命进入高潮之前,小农经济是国家经济的决定性力量。“即便到19世纪60年代,法国工业中仍有58.9%的产品出自手工工匠之手”[8]。“工业总产值在1885年前仍低于农业”[9]。由此可见,在工业化水平很低时,小农经济是基本适应法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而当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时,法国小农经济的落后性则开始凸显。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这样评价小土地所有制,即孤独保守的小农,总是极力排斥社会化大生产,拒绝先进生产技术的应用,因此,小生产既不能依靠自身力量创造先进的生产力,也不能形成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联合劳动。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认为农业小生产中的农民,“根本不可能按共产主义的方式组织起来,因为他们没有实现共产主义联合的第一个条件,即集体经营所必需的一切手段,而土地析分至多不过是引起后来对这种联合的需要的条件之一。总之共产主义运动决不会起源于农村,而总是起源于城市。”[7]410这段话明确指出适合未来社会发展的农业是联合的集体生产和经营的农业,实行集体经营的条件就是必需占有大地产,而小土地所有制下农民的全部活动和生活状况,使得他们不可能联合起来,也不可能成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动力。
第二,封建权力和资产阶级的双重剥削使小农经济面临厄运。高利贷和税收制度使小土地所有制陷入贫困,农民用在土地购买上的支出不断增加,而用于直接耕作的资本必然减少。可以说,“劳动人民——农民、手工业者、工人——一方面受到过去的弊病的压迫,这些弊病不仅是封建时代遗留下来的,甚至还是古典古代(对分租佃制;南方的大地产,那里人被牲畜所排挤)遗留下来的。另一方面,又受到资产阶级制度所曾发明的最贪婪的税收制度的压迫。”[7]452意大利农民陷入这样的境地,与西欧大陆其他国家一样,都是由于资产阶级消灭封建制度的革命并不彻底,没有让本国劳动人民分享资产阶级制度暂时的利益。用马克思的话讲,就是有所发展但不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与陈旧的生产方式一起给现代劳动者带来了无穷的灾难。
第三,资本主义生产形式的发展使农业小生产难以为继。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以小土地所有权为基础的小农经济的发展是有限度的,不仅小农业耕作经受不住资本主义大农业的竞争,而且曾经作为它的重要补充物的家庭农业被大工业消灭。因此,就小农经济的发展而言,它必然要被资本主义大农业生产和大工业生产所取代。
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得大农业生产在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率方面远远优于小农经济。正如考茨基在《土地问题》一书中所指出的,面对大农业生产的这些先进因素,农民只有更加辛勤劳作。但是,生产条件还是越来越恶化,生产资料越来越昂贵,农民还是不能使自身免于不幸,农业小生产逐渐被压碎。而且,“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生产理论,不只是将这一生产方式的发展过程归纳为下述的公式:‘大生产排挤小生产’,好像用心记住了这一公式的人,就已经把握了解全部现代经济的关键似的。”[10]在考茨基看来,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生产理论的要义之一就在于:大生产优越论。农业生产经营中生产单位越大效率越高,这被美国学者舒尔茨称为“大农场学说”。而且,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主义大工业又破坏了小农经济发展的另一个条件——耕畜和农村家庭工业。要知道手工业劳动曾经是小农们弥补生存的重要保障。在1862年,“就有占法国农村劳动者总数15.4%的小土地主、小农继续身兼雇佣工人身份”[8]149。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地被大土地所有者占有,小农丧失了在公地上放牧牲畜的权力。对于小农,无法喂养牲畜导致其经济地位每况愈下。而资本主义大工业的兴起和发展又使得农村家庭手工业面临厄运,被卷入到商品经济的家庭工业,终究竞争不过大工业而破产。
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小农经济必然解体,传统的农业生产逐渐被资本主义大生产所取代,这是马克思对小农业生产的一贯态度。但我们仍有必要认识到以下三点。
第一,马克思虽然对小农固守小块土地所有权充满了贬斥和责备,坚持认为不能对保全小块土地所有制作出许诺,这样于无产阶级政党和小农本身都极其不利。但是,他也注意到不能就此加速小农经济的灭亡过程。小农经济的消亡是客观的历史过程,但强行剥夺小农,加速小农经济衰落的方法是极端错误的。
第二,小农经济趋于衰亡是科学的论断,但小农经济的衰亡不意味着农业生活的终结。一方面,小农经济的衰亡只是小农的终结,而非农业的终结。在现代工业化的进程中,传统小农大幅度减少并趋于灭亡,农业从业者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都发生很大改变,他们“担负着生产者、生产资料持有者和企业家的混合角色”,并且“成了未来的社会——经济结构的主人而不是奴隶”[11]。但是,无论传统农民阶级如何衰亡,但农业生活不会终结。另一方面,现代家庭生产的蓬勃发展不能否认小农经济趋于衰亡的事实。这涉及到对小农经济原始内涵的理解,在马克思那里,小农经济具有两方面的内涵:以小土地所有制为基础和具有自然经济特质。所以,可以说,现代家庭生产和经营形式已不是马克思所论述的小农经济,它的蓬勃发展不能否认小农经济衰亡的论断。
第三,使农民摆脱贫困、对农民进行改造只靠土地所有制的改变还不够,还需要土地经营方式的转变。通过发展合作经济实现农民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马克思的一贯主张。
[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911.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06.
[3]列宁.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92.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559-560.
[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578.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91.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409-410.
[8]ROGER PRICE.A Social History of Nineteenth Century France[M].London:Hutchinson Press,1987:32.
[9]费尔南·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 3卷[M].施康强,顾良,译.上海:三联书店,1993:346.
[10]卡尔·考茨基.土地问题[M].梁琳,译.上海:三联书店,1955:16.
[11]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M].李培林,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252.
[责任编辑 冯立荣]
On Marx and Engels'View of 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
SHU Ling
(The Colleg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Guang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Guangzhou,Guangdong 510090,China)
Marx and Engels grasped the meaning of the 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 from two aspects,the aspect of production relations and the aspect of productivity.They demonstrate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 which based on the small plots of land private ownership.Namely the isolation concerning the production process,the simplicity concerning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the closure concerning of the social relations,the low standard of living and conservative ideas concerning of the ideology.Synthesis of small farmers living conditio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 capitalism,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 is destined to perish,it is historical localization that Marx to locate the 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 and agriculture.
the 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the small-scale production of agriculture;the form of capitalist production
F3;A81
A
1007-5674(2014)05-0073-04
10.3969/j.issn.1007-5674.2014.05.016
2014-07-15
2012年度“广东工业大学博士启动资金”项目(编号:12ZS0119)
舒玲(1984—),女,土家族,湖南张家界人,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