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 妮
(兰州大学教育学院,甘肃兰州 730000)
我国的学院制兴起于20世纪30年代,1929年颁布的《大学组织法》规定:“大学又分文、理、法、教育、农、工、商、医各学院。凡具备三学院以上者始得称为大学。”从此,学院制在我国开始发展。1952年以后,受计划经济等因素影响,我国开始以苏联为模式进行调整,取消学院,建立校系两级管理模式,培养专门人才。到20世纪80年代,学院制再次回归,90年代大批高校的合并与整合使学院制改革进入高峰时期。
我国对学院制研究的浪潮主要从20世纪90年代末被掀起,经查阅和研究相关文献,了解到我国学术界对学院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内涵在逻辑上是指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总和,也就是概念的内容”。因此,对内涵的探讨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前提。对于什么是学院制的问题,很多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例如严燕认为“学院制是大学以学院为实体性主体和管理重心,凸显培养人才和发展学科等职能目标的内部组织结构形式和管理模式”[1]。此外,李泽从行政和学术权力的运作视角、学科群体的发展视角、分权和集权的管理视角三方面对学院制的内涵进行了分析[2]。总之,学院制不只是增设一层管理机构,而是要实现责权利对等,提高管理效率,推动学科发展,提升高校整体实力。
学术界对学院设置原则的研究也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总体来说,关于学院设置原则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张俭民认为“应该遵循以学科群组建学院、管理重心下移至学科、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有机结合的原则”[3]。何小江提出了“有利于组织学科力量,搞好学科建设,提高学科水平;有利于校级管理层摆脱事务,强化宏观决策功能,提高决策水平;有利于分解目标责任,调动院系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的原则;有利于简政放权,理顺关系,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办学效益的原则”[4]。同时,也有学者提出了情景性原则[5]。即,学院的设置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总之,学院设置的原则主要从学科建设、机构设置、权力配置、资源分配以及实际情况等几方面考虑。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再次掀起学院制改革有其内外部的必要性。从外部因素来说,一方面,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更加全面的高素质人才,在计划经济和校系两级管理体制下培养出来的专业人才已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另一方面,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加快,我国与国外大学的学术交流日益增多,国外的大学一般都采用学院制管理,我国校系两级管理体制成为了与国际顺利接轨的阻碍之一。从内部因素来说在于:(1)学科的高度分化和高度综合,要求整合学科资源,拓宽专业口径,以推动学科发展和促进新的学科生长点;(2)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校系两级管理模式使校一级的管理幅度过大,从而加大了校级管理负担,降低了管理效率;(3)以学科建院增强学科交流,培养复合型人才;(4)提高学校声誉,增强对学生的吸引力;(5)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现行校系两级模式,使各系分而治之,每个系都有属于自己的工作人员和教学设施,浪费现象明显。
首先,学者们对我国学院的建院方式进行了介绍,通过分析与整合,我国高校学院的建院方式大致分为5种:(1)由系直接升格为院;(2)以学科组建学院;(3)按产业或行业的集合设置学院;(4)与地方政府或企业联合共建学院;(5)与国外知名大学共建学院[6]。学校的管理模式则主要包括3种:(1)校—院—系三级管理模式,即校下设院,由院对系进行直接管理;(2)校—系两级管理模式,即只设校系两级管理机构,系下设教研室和教研所;(3)混合管理模式,即前两种管理模式都存在[7]。同时,曾令初认为“实行校、院、系三级管理把不同系科、专业和不同部门的力量联结起来的有效组织模式为矩阵结构的组织模式”[8]。
在对实施学院制各层机构的职能进行论述时,学者们普遍认为:学校应该作为决策中心,负责学校总体的规划和发展;学院应该作为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务;系和科研所、室应该成为质量中心,主管教学和科研。此外,学校还要负责监督和协调,保证学院的工作有条不紊和教学、科研质量的稳步提升。
关于对权力配置的论述主要集中于2方面:(1)学校、学院和系三个主体的权力分配,在保证管理重心下移的同时,权力重心也要下移,实现权责统一;(2)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协调与制衡。此外,很多学者对实行学院制应具体采用的财务机制、动力机制、教学科研机制、协调机制等也做了研究。
学院制最初从欧洲兴起,后来才广泛传播到各地,并形成了6种典型的学院制模式。学院制在我国的兴起时间晚、实施时间短、经验不足,目前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因此,剖析、学习和借鉴国外大学的学院制成为了促进我国学院制改革成功的一个重要手段。目前,对国外学院制研究的文献中,主要介绍了国外学院制的兴起、发展及现状,且集中于对英国牛津、剑桥模式进行深入剖析,如王晓宇、周常明[9]和张谦[10]对牛津大学的学院制特点进行了研究。而对其他几种典型模式,则一般只做了宏观的或“蜻蜓点水式”的介绍。
经过近30年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我国的学院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学院设置不科学、权力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而学院制改革作为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对其的研究要紧跟时代的发展才能真正推动我国的高等教育改革。
[1]严燕.学院制的内涵与学院设置[J].教育研究,2005(10):76.
[2]李泽,曹迎霞.试论我国大学学院制的科学内涵和实行学院制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J].吉林教育科学·高考研究,1999(2):4-5.
[3]张俭民.学科发展的学院制管理模式选择[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7(4):150-151.
[4]何小江.南昌大学校院系三级管理的尝试及体会[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1997(2):14-15,52.
[5]李北群,徐月红.对我国再度兴起学院制的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08(1):35.
[6]苏朝晖.大学学院制管理模式的建立[J].教育发展研究,2000(1):24.
[7]刘德宇,刘浩.当前应大力推进地方院校学院制改革[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90.
[8]曾令初.大学学院制建立原则的理论探讨[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1997(2):50-56.
[9]王晓宇,周常明.牛津大学学院制若干问题探讨[J].教育评论,2011(4):149-152.
[10]张谦.牛津大学的学院制特色[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08(1):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