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提案中的知识产权热点

2014-04-17 01:21金科
今日科技 2014年3期
关键词:专利知识产权

金科

两会提案中的知识产权热点

本次两会,代表们对于知识产权的关注空前,从多个角度产生了众多提案,值得我们思考。本期杂志精选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提案,供读者探讨。

蔡金垵:用直接简单方式保护驰名商标

福建盼盼食品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福建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蔡金垵代表建议:设立综合部门联手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并缩短相应的法律程序,用直接简单方式保护驰名商标。蔡金垵说,一个企业要想做大做好,必须打造自己的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而不是靠欺骗、侵权来发展。这种发展方式是不可能长久的。应成立一个联合打击侵权和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综合部门,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行为进行打击。同时,应尽可能地缩短或减少相关法律程序,采取更为直接和简单的方式,对驰名商标等进行及时有效的保护。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

徐旭东:调整专利费用比例大力遏制垃圾专利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水生所副所长徐旭东:我国专利申请低成本进门、高成本维护的收费办法刺激了专利数量的快速上升,但一些申请人自知专利没有实际应用价值,所以在较短时间内又放弃专利。我国技术创新有显著进步,但连续3年专利申请量居世界第一也确有假繁荣的成分,与我国实际创新力有显著差别。这种情况带来资金的浪费,带来专利审查资源的浪费,也对创新风气造成不良影响。我国通过推行专利权质押的办法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如果专利实际的应用价值低,不值得转化,那么这种质押融资方法也将很快失去市场。今后的目标应转向大力提高专利的质量和价值,建议逐步提高专利申请门槛而降低维持成本。通过提高申请费将会减少低价值或无价值专利的申请,而降低维持费用又会帮助一些有应用价值但短时间内未得到转化的专利得以维护。

本文来源:中国科学报

袁利群:建议加大对“傍名牌”打击力度

“中国制造”要走向“中国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至关重要。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也是消费者对企业的认知基础。但近年来不法商家针对大品牌商标的“傍名牌”侵权案件呈多发趋势,蔓延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不仅极大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中国制造”的民族品牌美誉度造成严重侵蚀。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董事、高级副总裁袁利群表示,“高度仿冒”对于消费者和商标权人的侵害不亚于“完全假冒”,但目前对“高度仿冒”的惩罚措施和力度皆有限。袁利群建议,我国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品牌的商标权保护的重视力度,加强对侵犯商标权的惩罚力度,增加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并建议对于重复实施高度近似的“傍名牌”侵权行为进行刑事打击,以净化市场。

本文来源:网易财经

何伟:中药专利频遭外国抢注80%中成药处方在日韩德

全国政协委员、沈阳何氏眼科医院院长何伟在医卫界别小组讨论中提出,中医药的发展应纳入国家战略,要把中国的中医药创新与西医药的创新放在平等的地位上。近年来,外国企业到我国注册中药专利的案例逐渐增多,如美国申请了“人参蜂王浆”专利、韩国申请了“牛黄清心丸”专利等。媒体曾报道过,中药专利被外国抢注的多达1000多项。何伟说,80%多的中成药处方在日本、韩国、德国手里,这是他最不能接受的。中药专利被抢注,一定程度是因为中医药的发展面临着困局。何伟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杯茶对缓解干眼症状就有效,如果说它是药,它还能吃,如果说它是食品,它又有药的功能。而现实的问题是,如果当作食品,就不能写功能,如果按药品来,光审查就要七八年的时间。何伟呼吁,国家应该减少相关管控,以促进中医药的发展。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郑杰:应尽快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移动通信总经理郑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上世纪90年代颁布,已经有20多年历史,在新的经济发展环境下应当及时进行修订。郑杰代表认为,在市场经济特别是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类似“3Q大战”、“3百大战”等出现的新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没有合适的条款可以使用,原因在于“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列举法,列举法缺乏兜底性条款,一些新的竞争的方式,新的经营的模式在里面没有列举到,没法参照。”此外,郑杰代表认为,当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管制的主体也太过于局限,局限于盈利机构,有些非盈利机构,比如说行业协会,它也会涉及到企业之间的竞争,然后做出一些不规范的举动,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疗器材采购方面有时候也有不规范的举动。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程京:何不考虑职务发明归个人

“我们国家的专利发明数量近些年增长很快,已经位居世界前列,但问题是这么多的发明,能真正实现转化的有多少?”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程京代表指出,“能不能考虑职务发明归个人所有?”这也是他提交人大审议的议案之一。在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且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许多学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这样的权利分配势必会打击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创造积极性,导致创造力下降。实际上,在发明人与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之间,发明人的创造力更重要。只要他能获得此项物质技术条件,就能够完成此项发明创造,而物质技术条件并不是在任何时候、授予任何人都可以完成。不少学者发表论文呼吁,职务发明成果归属制度的发展趋势是要不断地刺激发明者的热情,只有这样才能极大地促进人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本文来源:科技日报

田力普:今年探索试点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2014年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开幕会前,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接受新华网、中国政府网记者采访。田力普表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仍要加大,2014年我国将探索试点建立专业性的知识产权法院,通过成立专门法院专门审判知识产权案件,加大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田力普介绍,过去一年,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在我国仍然处在多发、高发区间,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仍然要加大。今年两会期间,各地会探索试点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这一举措,一方面大大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另一方面也与国际接轨。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数据显示,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82.5万件,同比增长26.3%,连续3年位居世界首位。田力普表示,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涉及专业的技术问题,如专利及商业秘密案件,或者随技术的发展而呈现日新月异的变化,诸如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及商标权案件,这都要求审理者的知识结构合理,有足够的经验应对专业问题。他认为,建立专业性的知识产权法院将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史上的一个重要突破,能更好地针对性地维护权利人的权利。

本文来源:新华网

李长杰:建议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

全国人大代表、金龙集团董事长李长杰在此次两会的议案是关于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完善知识产产权保护体系。李长杰表示,中国经济正经历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创新是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源动力;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创新动力,需要进一步构筑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李长杰为此建议国家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本文来源:大智慧新闻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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