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绍员,葛松如,胡智政,储怡士
(1.江西省知识产权局,江西 南昌330046;2.江西省专利事务所,江西 南昌330046)
2013年9月23日至29日,对安徽省、江苏省(含无锡市、苏州市)、上海市、浙江省宁波市等省市及相关园区和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考察调研。考察期间,考察组通过富有针对性的走访、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形式,对长三角地区各省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思路、做法、特点、经验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和感受。
所考察的长三角地区各省市知识产权事业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均走在全国前列。其主要表现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战略定位高、经费投入大、工作基础好、机构队伍健全、服务体系完善、企业创新活跃、人才培养通畅,实现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协调发展的良性格局。主要表现如下[1~3]。
长三角地区尤其是以上海为中心的江浙沪核心区,落实中央“两个率先”的战略定位,提前部署动作快,顶层设计定位高,正在走出一条知识产权战略引领科学发展、专利技术支撑发展升级的率先现代化之路。上海市委市政府今年初提出创建“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已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框架协议;江苏省今年在全国率先打造“知识产权强省”,专利拥有量占全国近1/4,省委、省政府领导每年到国家局走访会商;安徽省着力创建“合芜蚌国家自主知识产权示范区”,2012年全省专利申请授权增幅达54%和33%,强力支撑了该省科技创新综合水平,当年由全国第15位提升为第9位,进位列全国第1名。
长三角地区各省市都十分注重以专利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断增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增长迅速。安徽省2012年申请专利74 888件,同比增长54.2% (其中申请发明专利19 391件,实用新型36 641件,外观设计18 856件),居全国第7位。授权专利43 321件,同比增长32.6%(其中发明专利3 066件,实用新型27 191件,外观设计13 064件),居全国第7位[4]。江苏省2012年全省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分别达到47.27万件和6.99万件(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分别达到110 000件和160 000件),占全国总量的24.72%和23.21%。其中实地考察的苏州市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为139 965件和98 27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分别为31 984件和4 309件),分别比上年增长37%和27.2%,连续10年增长30%以上,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无锡市专利申请量也呈现由2010年的30 000件、2011年的50 000件到2012年的80 000件快速增长趋势[6]。上海市2012年全年专利申请量为82 68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37 139件,同比增长15.5%。专利授权量为51 50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11 379件,增长24.2%[5]。浙江省宁波市2012年专利申请量为73 647件(发明专利7 387件),同比增长54.8%,授权量为59 175件(发明专利2 065件),同比增长58.5%,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仅宁波市鄞州区2012年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分别为22 095件(发明专利2 461件)和18 955件(发明专利472件),同比分别增长33.7%和49.3%,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连续3年在浙江省县级单位中排名第1,并是全国首个受省政府通报表彰的专利大区。这些数字充分说明长三角地区各省市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专利申请已进入高速增长阶段[3]。
长三角地区各省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专利代理机构建设,使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专业化。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隶属于安徽省科技厅,副厅级建制,全省16个设区市均成立了知识产权局(其中6个正县级,9个副县级,1个科级),105个县(市、区)中有67个县(市、区)成立了知识产权局,大部分与科技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全省共有专利代理机构20家,专利代理人273人。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为相对独立的副厅级行政建制,机关共有行政编62名,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87名。全省13个省辖市全部设立知识产权局(苏州成立了主管全市专利、版权工作并为政府组成部门的一级局),103个县(市、区)全部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局。此外,还成立了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大学),9个省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等。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为正厅级行政单位,机关在职在编48人,13个区县均成立了知识产权局。全市有代理机构85个,代理人达850余人,培养专利管理工程师600余人,上海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华东理工大学等高校建立了知识产权学院,先后成立上海市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上海知识产权仲裁院等专业机构。拟协调设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分部(亚太知识产权中心)。宁波市知识产权局为正处级建制。全市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达9家,还有10余家专利代理分支机构[1,2]。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单一的行政执法转向执法与服务并重,单部门独立执法转向多部门联合执法并重,属地管理转向与区域间协作并重,这是长三角地区各省市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显著特点。各省市都为地市配备了统一标识的执法车以及移动执法设备等,无锡市还注重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实践工作,组织部分人员到复审委挂职学习,这样大大改善了执法条件,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能力。2012年安徽省知识产权系统共受理专利案件162件,办案量比上一年度年增长2倍,结案率高达80%。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帮助该省重点企业成功维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10亿元。上海市浦东新区还成立了由律师、行业专家及政府官员组成的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2012年完成了100多件案件,大大提高了知识产权案件的结案率。
长三角地区各省市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加速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产业特点的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群。安徽省下发了《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合芜蚌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占全省的50%以上。目前,安徽省有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46家,示范单位2家,全国专利工作交流站3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60多家。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超过6 000家,共有600多家企业参与年度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90多家企业被评为示范创建先进单位。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为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开发区内2011年被认定为首批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之一,园区有27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荣获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的称号。这些省市在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方面起步早、动作大、见效快,不论是总量、质量上都具有很大的优势。
长三角地区各省市始终把知识产权战略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高度,作为转型升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形成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省直相关部门配合、省市县上下联动,企事业单位扎实工作,社会公众关注和支持知识产权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长三角地区各省市切实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地方经济腾飞之翼、创新型省份建设之魂,不论是地方党委政府还是园区企业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并均将年度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逐级纳入对市、县(区)、乡镇及街道领导的考核指标体系。2011年开始,安徽省政府对市县目标考核总分100分,其中科技指标的8分,专利申请、授权量各占2分。江苏省政府对市县目标考核总分100分,其中知识产权的指标也占2分(其中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占1分,自主发明专利量占1分)。苏州市每月统计局统计的指标中,都含有专利指标。该指标还纳入创新型城市建设、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考核指标中。上海市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组成的评估组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年度推进计划进行考核。宁波市市长及时掌握各地专利授权动态,并就专利任务完成情况与区长约谈。这些强有力的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各市县开展知识产权工作。
长三角地区各省市坚持把加大知识产权投入作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设立了专利发展专项资金,逐步建立健全多元化的资金保障体系,用于专利申请、实施的资助和专利奖励。安徽省逐年增加知识产权工作经费,2012年省本级仅专利资助专项资金增加到3 000多万元,省、市财政对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达1.6亿元。江苏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达到1.56亿元,年均增长36.9%,各市县财政投入4.5亿元,年均增长57.9%。省局对授权发明专利奖励资金达6 200多万元。2012年仅无锡市本级专利发展专项资金达到4 000多万元,其中3 000多万元用于专利资助,对超过1 000件的专利大户企业奖励50万,对200件和50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不同级别的奖励补助。2008年开始,市政府还设立了专利奖,对金奖给予10万元奖励,优秀奖给予3万元奖励。
长三角地区各省市从建立政策法规体系入手,保证专利工作的有效开展。安徽省相继出台了《安徽省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安徽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专利行政执法办案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一整套内部工作规程。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每年下发《知识产权战略年度推进计划》,科技系统协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在所有计划项目申报和验收要有知识产权指标。产权局还制定了《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计划》、《专利技术实施计划》、《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等九大项目计划。这些有力的政策措施促进了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
长三角地区各省市知识产权系统注重为企业搭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引进代理机构,帮助企业了解本行业专利布局情况,借鉴或规避他人的专利技术,把握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方向。无锡市知识产权局实施园区推进计划,鼓励代理机构进园区,并对进园区的代理机构免租金等优惠政策。宁波市鄞州区2007年至今引进了7家代理服务机构,对引进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提供办公场所、3年免租等优惠政策,区委区政府也高度重视服务平台建设,为宁波华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代理机构颁发《科技创新重点平台》牌匾。考察中还了解到江苏省及宁波市鄞州区委托局下属单位信息服务中心及代理机构帮助企业建专利数据服务平台,以便企业及时了解同行业知识产权情况,规避风险,抢占竞争市场的先机。宁波市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为750家企业定制了1 130个中外企业专利特色库。南京通用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了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内设知识产权部,专门负责企业专利申请、联络、检索等工作。贯彻落实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建立了企业的个性化专利信息平台,加强了包括专利信息数据库、软件商标信息登记和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的应用。2012年产销售额1.1亿元,拥有100余项自主知识产权,在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组建了知识产权专家讲师团,编辑了《安徽省知识产权讲师团专家论文汇编》,开展了知识产权进机关、进企业、进党校、进高校、进社区的“五进”活动,扩大了宣传工作的辐射面,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负责人、专利联络员、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上海市卫生系统成立了知识产权宣讲团,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苏州市知识产权局与苏州大学合建培训基地,在高新区知识产权研究院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每个月派一个人到苏州法院挂职培训。这些宣传培训既普及了知识产权知识,又为企事业单位培养了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宁波市鄞州区依托专利服务中心和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从高校中挑选10多名相对固定的专家,他们结合知识产权有着自己相对固定的研究课题,按企业要求进园区、企业、乡镇有针对性地免费开展培训,每年开展培训达100多次。这些宣传培训既普及了知识产权知识,又为企事业单位培养了知识产权实务人才。
立足企业,长入经济,才能切实找准知识产权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安徽省知识产权局从全省2 000多家企业中挑选出2 033人组建成首批企业专利联络员队伍,颁发证书,年度评优,促进企业专利工作逐步走上网络化、组织化、专业化轨道。省局还开展千家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消零”计划,每月定期公布各地企业“消零”进度,对专利量过千的企业给予嘉奖。上海市知识产权相关负责人认为要搞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要对企业的情况烂熟于胸。市知识产权局与市经信委联合发文,2013年将评选认定150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并安排5 000万元专项资金。苏州市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培育、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和实施等计划,制定了《苏州市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管理办法》,苏州市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市总量的94.8%,专利申请量超百件的达348家,申请量超过500件的达25家。宁波市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工作,既为企业与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提供了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搭建了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紧密合作的平台,又提高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意识。
相较于长三角地区各省市知识产权工作,江西省在很多各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距。
江西省专利专项资金远远低于长三角地区,2012年仅1 200万元,省本级今年才增加到1 700万元,仅安徽省的1/2左右,江苏省、上海市的1/10。设区市专利专项资金就更低了,个别设区市甚至分文没有。
江西省11个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只有4个为副处级,其余均为科级,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个别市局只有1名工作人员。2012年底100个县(市、区)仅有15个县设立了知识产权局或挂牌(股),今年才增加到56个。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和大部分市局都没有单列的专利执法专项经费,甚至没有执法专项经费,无法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执法机构建设也滞后,全省11个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只有南昌、九江、新余、鹰潭4个市局成立了专门的执法部门,其他市局都没有专门执法部门。全省真正在专利行政执法岗位上工作的也不足20人。
以企业为主体的职务申请仅占全省总量的40%,长三角地区均超过了70%。2012年江西省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10 000件大关,达到12 458件,授权7 971件。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仅安徽省的1/5,不足江苏浙江等省的一个县区。
从机构数量上看,江西省目前只有10家专利代理机构,处中部第5位,略高于山西。实际从业人员只有30人左右,已无法满足事业发展需求。
当今,知识产权已成为衡量国家和地区经济、科技、文化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和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在江西省发展奋力迈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新步伐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知识产权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支撑和服务作用。为此,江西省应学习借鉴长三角各省市的经验,解放思想,创新思维,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特别是要加强各级领导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各级党政领导、经济和科技管理部门领导、企事业单位领导应当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各级政府应当将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等指标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对下一级政府(特别是对县<区>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签订目标责任状;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应当特别重视重大经济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分析、监督和管理;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将专利纳入科技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从项目立项到合同签订到项目验收全过程对专利产出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引导、约定、监督和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省知识产权局要紧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将知识产权融入中心工作;每年举办一期“总裁培训班”,促进企业决策层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在提升企业竞争力中的核心作用,企业应当将知识产权规划纳入企事业单位总体发展战略,将专利指标纳入研发人员的年度考核。
针对江西省县域知识产权局工作机构比较薄弱的情况,要继续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富民强县专项。自该专项实施以来,江西省县域知识产权机构由2012年底的15个县(区)增加到56个县(区)。但是,由于起步晚、底子薄,大部分机构都是刚刚成立,在管理上处于空白,已经成为制约江西省知识产权事业加速发展的瓶颈,对发展区域经济、县域经济也非常不利。尤其是全省11个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中,除了配置低外,管理人员大多由是市科技局人员兼职,经费、人员、工作条件都难以保障,有的甚至没有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工作积极性很难调动。因此,要采取超常规措施,着力加强江西省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不能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县级不能少于1名专职工作人员,切实完善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为发展知识产权事业提供组织和人员资源保障。
要以园区为主战场,以企业为主阵地,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山头,启动实施好“十百千万工程”,培育10个专利过千件的园区、培育100家专利达百件的创新型企业、培育1 000家专利过10件的规模工业企业、开展万家企业专利消“零”计划。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应高度重视掌握企业专利情况的动态,着手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状况专项调查。加强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试点示范企业的培育,加强对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引导、帮助和扶持。建立全省企业知识产权专员培养和管理体系。
长三角各省市近年来知识产权工作之所以取得跨跃式发展,其重要原因之一是专利发展资金大幅度增加,对专利申请、授权的资助力度和奖励力度增大,极大地调动了全社会开展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的积极性。江西省应进一步增加专利资金的投入,为江西省实现专利申请量一年翻番的目标提供资金保障。各级知识产权局也要紧扣区域发展战略,切实把知识产权融入经济发展中心,凸显知识产权影响、争取知识产权更多投入。
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制度,分层次、分领域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可参照长三角各省市的做法,在全省高等院校开设知识产权法律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校素质教育体系。鼓励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学科,在理工科专业学生中开展知识产权双学位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办知识产权学院,开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使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常态化、系统化;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中介机构的宣传发动作用,成立“知识产权讲师团”深入到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广泛宣传,增强宣传效果。要注重宣传导向,重点宣传知识产权正负面典型案例,成功经验;建立专利统计发布制度。
参照长三角各省的普遍做法,设立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中心工作开展研究,为决策提供依据。
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援助中心建设,提升专利信息服务水平,建设知识产权公务信息服务平台,整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支持行业组织和企业建设专业专题数据库;提升专利信息资源在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执法、服务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为有效防止江西省重大经济活动和经济决策中出现的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将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经济、科技活动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章节或提供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报告,并在项目可行性论证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逐步建立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完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相互配合、行业协会协同、社会公众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
加大知识产权投入,设立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资金,加强执法条件建设,为江西省各地市配备执法车以及移动执法设备等;注重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的培养,定期选派执法人员到法院、复审委等地挂职实践学习,提高执法能力;建立与司法相协调的专利纠纷调解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发布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
鼓励和支持兴办专利申请代理、商标代理、版权登记、司法鉴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知识产权信息咨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各类中介机构,培养知识产权经纪人群体;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专利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现有专利代理机构发展壮大;大力支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园区进企业;充分发挥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中介服务组织在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交流合作、企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1] 杨忠耿,彭顺昌.宁波、上海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调研报告[J].厦门科技,2009,(3):27-30.
[2] 王立彤.浙江省基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调研报告-以宁波杭州湾新区和温州市鹿城区为例[J].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3):10-14.
[3]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http://202.107.204.209/[EB/ OL].
[4]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http://www.ahipo.gov.cn/[EB/OL].
[5]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http://www.sipa.gov.cn/gb/ zscq/index.html[EB/OL].
[6]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http://www.jsip.gov.cn/[EB/ 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