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立凡
电信业营改增谁来消化成本
徐立凡
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按照3%缴纳营业税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今后将实行基础电信服务缴纳11%、增值电信服务缴纳6%的差异化增值税率。
“营改增”导致的税负增加,给电信运营商带来的阵痛显而易见。早在4月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电信业营改增政策发布时,三大运营商即发布公告称,公司利润将因此大幅下滑。业内预期,三大运营商短期利润下滑将达30%以上,有的公司甚至可能进入亏损时代。
经营压力骤然增加,是否会导致运营商将税改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这是消费者最担心的问题。特别是,在电信业务资费已经全部放开的情况下,电信运营商拥有完全的定价自主权,上调电信套餐资费缓解税负增加的冲击,并无不可。
这种担心或没必要。首先,电信业之所以“营改增”,就是为了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抵扣,让更多的企业获得发展机会。长期来看,电信业总体税负将会趋于下降。而三大运营商正在大规模开展的4G网络建设,只要规划适当,6月1日以后的大规模设备投资也可获得进项税抵扣,以填补利润亏空。其次,尽管人们对电信业巨头仍不乏微词,但相较而言,其市场化程度已算较高,竞争格局和下游虚拟电信业的快速发展,对涨价可以形成有效制衡。中国移动从6月起将新移动服务价格下调50%,并计划完成一年内建设50万个基站的目标,已经证明以市场思维应对“营改增”的思路。
这就是竞争带来的好处:无论“营改增”会对三大运营商带来什么样的短期冲击,一般消费者无须过度关心;是否会向消费者转嫁成本,一般消费者也无须过度关心。因为你有选择权。
值得关心的是:在实行差异化税率后,可以想见,三大运营商将把更多的精力投向税率较低的增值电信服务。而虚拟电信业务,多是增值电信业务,并因此可能与电信业巨头们形成正面竞争。电信业巨头们不会在消费终端环节加价,但会不会在增值电信服务领域对非自己血统出身的下游企业设置路障,以维护自身利益?
如果是正常竞争,当然没有大小之分,大运营商小运营商、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均可展开平等竞争,这也正是我们希望看到的景象。但如果借行政之力获市场之利,那么不仅不利于引入竞争,而且会使电信业“营改增”的效果大打折扣。
电信业“营改增”的成本,不该消费者消化,也无须运营商一直承担。市场是最快、最有效消化成本之所,只要敢于投身进去。
(晓宇摘自《京华时报》201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