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建
促进劳动参与和共享的体制优化
李中建
劳动者积极参与经济发展及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是激发和创造国内有效需求的有效途径。要实现社会财富充分涌流与提高劳动者的福祉的统一,必须通过改革发展提高劳动者对经济发展成果的分享程度,尤其要深化体制机制优化,持续提高劳动就业质量,提高劳动技能,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将更多劳动者纳入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来。
1.持续提高就业质量。就业权是公民基本的生存和发展权,要明确各级政府作为合法劳动权益维护的责任方,将劳动权益保护提高到与招商引资、GDP增长等同等重要地位加以考核,促使劳动监察机构强化劳动执法监察,严厉查处侵犯劳动者权益、损害劳动者身心健康的违规行为,重点解决企业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疏于职业病防范、违规超时工作等,稳定劳动就业关系,持续提高就业质量,逐步提高劳动者对工作环境、工作类型、报酬的满意度,实现劳动者有体面尊严的劳动。
2.切实提高劳动技能。劳动技能提升进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稳定劳动报酬、劳动者地位的基础,也是劳动者向社会上层流动的主要人力资本。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投入,坚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原则,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重视劳动创业技能培养与训练,为各级各类劳动者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提供支持。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在政策上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将技能培训提高到改变个人命运、提高我国产业工人水平的高度来全面落实,使劳动谋生、劳动创造财富成为社会主流的价值观。积极研究如何从税收政策上,鼓励企业加大对研发、职工培训的税收优惠力度,鼓励企业将赢利投入在职工培训、人才引进和培养等项目上,引导企业从职工技能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上开发新的竞争优势。
3.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进一步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作为企业内部调整收入分配比例的唯一性与合法性;完善工会、雇主、政府的三方集体协商机制,尤其要大力推进非公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的建设,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起敢谈判、会协商、懂政策、有能力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队伍。
4.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改变城乡二元分割的公共服务体系投入机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劳动力的就业和居住地来配置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养老保障等公共事业投资,将更多外来流动人口尤其是劳动人口纳入到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降低外来劳动者的就业安居成本,解决其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后顾之忧,改善普通劳动者的消费预期。
(夏摘自《经济学家》2013年第11期《劳动者的参考和共享:扩大消费需求的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