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
周树模、庄蕴宽与民国初年的两次复辟运动
张超
1914年的清室复辟案与1915年的袁世凯称帝案,作为袁世凯统治时代两次大规模的复辟运动。均为复辟图谋,又均由肃政厅对涉案人员刘廷琛、劳乃宣、宋育仁以及杨度等筹安会六君子进行弹劾,但是由于复辟支持对象的不同,前者以案件关系人宋育仁遣送回籍的结果告终,而后者尽管平政院院长周树模以及都肃政史庄蕴宽分别采取了“总统世袭”以及弹劾筹安会、称病辞职等政治策略,结果却是未能阻挡袁世凯称帝的步伐。这充分暴露出民初法律运行过程中政治因素所发挥的巨大作用。
复辟 弹劾 筹安会 辞职
张超,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510275
有关民初两次复辟运动的研究,1914年的清室复辟案,少有专门的研究论论文纳入孙宏云教授主持的“近代中国译政治学书目辑录与研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2-2015年。文,目前只见章开沅、刘望龄先生合著的论文《民国初年清朝遗老的“复辟”活动》关注1913年癸丑复辟阴谋的酝酿以及筹备过程[1]章开沅、刘望龄:《民国初年清朝遗老的“复辟”活动》,〔武汉〕《江汉论坛》1964年第4期。;而关涉反对袁世凯政治势力的研究,包括孙中山领导的中华革命党、满清宗社党、黄兴领导的欧事研究会以及蔡锷领导的护国军、梁启超领导的进步党等政治势力,北洋集团内部段祺瑞、冯国璋的反对帝制的活动,学界均有专门论著问世,研究的视角涉及反袁力量的联络、内部之间的冲突、护国军与袁世凯所派军队的军事斗争、进步党、国民党在反袁氏称帝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等等。
不过,既往对于反袁政治势力的研究,尚未集中关注北洋政府内部平政院、肃政厅在反袁运动中表现,由于研究主体的关系,涉及到袁世凯称帝运动中平政院、肃政厅的相关活动,大多简单提及肃政厅弹劾筹安会一事,对于弹劾之后袁世凯的反应、平政院院长周树模、都肃政史庄蕴宽反对袁世凯称帝所采取的政治策略以及弹劾之后的后续活动未予深究[1]周树模,湖北天门人,光绪十五年进士,官至黑龙江巡抚,兼任中俄勘界大臣。曾与俄国谈判勘测边界,订立《中俄满洲里界约》。1914年应徐世昌之邀出任平政院院长,与政事堂右丞钱能训为徐世昌在晚清东三省总督任上的左右参议,为徐派人物。庄蕴宽,江苏常州人。1890年中副贡,光绪间历任广西百色厅同知,梧州府知府、太平思顺兵备道兼广西龙州边防督办等职。辛亥革命后,曾出任江苏都督,1914年被袁世凯任命为肃政厅都肃政史。引自闵杰编著:《晚清七百名人图鉴》,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版,第790页;《江苏文史资料第49辑-民国江苏的督军和省长(1911-1949)》,〔南京〕《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1993年版,第13页。。本文拟从袁世凯政府体制内部的反袁称帝力量平政院、肃政厅为研究对象,扩展对于民初复辟运动研究的空间。
民国著名报人却将1914年说成是“复辟年”[2]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第二册,〔北京〕三联书店,第90页。。复辟案起于1914年7月1日,政事堂礼制馆成立,聘刘廷琛为顾问。刘婉拒了礼制馆的邀请,在刘给礼制馆的《复礼制馆书》中,刘将辛亥革命后,中国纲常伦理堕地的责任完全归咎于新建立的共和政体:
自国变后,伦纪堕地,禽兽逼人,识者咸知中国不能专以法治,则修明礼教,诚当今急务。独不知贵馆之意....如迁就国体,则共和断不适用于中国,固不必为此纷纷。如诚欲制礼作乐,拨乱反正,则不可不知受病之源,而求礼之大本所在矣。夫礼之大本惟何,名教纲常而已。
刘以为要回复中国的名教纲常,对于大总统袁世凯来说,惟有一途:
癸丑二次之变,项城知不能驯扰,决计讨伐,不及数月,次第荡平,大清叛徒,抱头鼠窜,共和政体,败象大彰。项城于此时归政朝廷,示天下无自利之意,奉天子以号令海内,则名分一定....复特任为内阁总理,恩不谓不重,任不谓不要。[3]《复辟案》,《时事汇报》1915年第8期。
其实最早公开主张归政清室的是遗老劳乃宣,早在辛亥革命爆发之时,劳就专着《共和正解》一书力批共和制度不适于中国国情。据劳在致当时清史馆馆长赵尔巽的信中称,曾有一次与赵谈话,赵偶热地提到“不久甘月重光”,劳乃宣因此致信赵尔巽,希望赵将此信转交袁世凯,信中运用各种理由,规劝袁氏将权力规还清室:
总统之任必有满期,各国民主退位之后,无异齐民,其时白龙鱼服,无以自卫,怨毒所蓄,得而甘心不测之灾,必难获免。项城识略过人,自必早虑及此,不识筹有万全之策否,以管蠡之见推之,以为必示人以非富天下之诚,而后足以平逐鹿之争心,必示人以不忘故主之忠,而后足以缉纠桓之娇气,然此时遽议归政,冲主不能亲裁,别求居摄,殊难其选,实仍无以逾于项城,故拟议预定十年还政之期,昭示天下,俾众释然,而仍以欧美总统之名行周召共和之事,福威玉食,一无所损,而名正言顺,俯仰无惭....若将《共和正续解》发交约法参政等处议行,天下之幸也。[4]《致赵次珊书》,《桐乡劳先生遗稿卷五》,未刊稿,第39-41页。
赵尔巽收到信之后,并无动作,劳又将《共和正续解》一书赠与晚清重臣周馥,在致周的信中,其论调与致赵尔巽几乎如出一辙,同时,因周馥之女嫁给袁世凯的八儿子袁克珍,“于项城有父执之谊,识拔之雅,近又缔结丝罗亲同肺腑,若出一言,定必择见诸实行”[5]《致周玉山书》,《桐乡劳先生遗稿卷五》,未刊稿,第43页。。
周馥接到信后,也因事关国体,敷衍应之。劳久未得复,遂又致书国务卿徐世昌。在致徐世昌的信中,劳乃宣详细描述了自己着《共和正续解》的原由:
辛亥在京,革命变作,曾作共和正解一篇,引史记本纪年表以证古之所谓共和与时流附会之解不同,力言民主之制不适用于中国,当时见者不尽谓然,今民主实行已三年矣,天下之扰乱与拙作所言正同,可谓不幸言中矣……每闻都人传述,多谓项城实有不忘故主之心,特势成骑虎,无计转圜,因思若师古之共和,转移间即属两全之道,乃本此意作续共和正解一篇,就共和之原名为之设策,使之当前之权利无损,将来之后福无穷,而先朝终得不失旧物,名正言顺,望实双收,上有益于帝室,中有益于项城,下有益于亿兆。[1]《致徐菊人书》,《桐乡劳先生遗稿卷五》,未刊稿,第36-38页。
徐世昌得书后,以国体问题所关,不敢隐匿,不得不呈送总统,袁世凯初闻此言,虽深觉诧异,“一笑置之,不欲过事追究,以靖人心而息浮言”[2]《复辟案》,《时事汇报》1915年第8期。。不过因劳于旧日颇着声望,所以邀请劳出山,任为参政院参政,表示优容前清耆旧之意。
检视此次复辟运动的来由,所以满清遗老敢于在此时大肆向袁世凯上书请求复辟。就当是上海《新闻报》引据北京某要人的谈话称政府“年余以来,非旧不举,人非旧不用,在政府之处心积虑,一则鉴于二次革命为人物过新之流弊,而一为矫正;二则起用前清遗老以融化新旧之意见,当局诸公之用意,亦何尝不善,而孰意辗转相引,遂至趋于极端。”以致“自总统制成立以来,一切政治渐有复旧之势,新人物逐渐屏退,旧人物连翩上进,政府内外各般设施正有死灰复燃之观念,近日中国内忧外患纷至沓来,偶有一部顽冥之遗老乘政局之缝隙,随复旧之潮流,发生一种复辟之谬论,亦势所不免。”[3]《复辟谬论之由来》,《新闻报》,1914年11月26日,第二张,第1版。
民国学者白蕉也将袁世凯在平定二次革命之后的复古举动,认为是复辟运动产生的温床。“盖袁政府今日议郊天,明日议祀孔,推引旧官之荐剡不绝于宫报,打消新政之讥评,常见于外论!一若事事皆须复古而后快;甚或有以能回复前清末年之状态为幸者,宜乎惹起此等变本加厉之怪论矣。”[4]白蕉:《袁世凯与中华民国》,载章伯锋、李宗一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三卷,武汉出版社1990年版,第211页。
作为满清遗老希望袁世凯归政的对象溥仪,在其晚年所着《我的前半生》中回忆此事,袁世凯的所作所为是激发满清遗老复辟幻想的主因。溥仪认为这种幻想由袁世凯给隆裕太后治丧开始。“军界举行了所谓全国陆军哀悼大会,领衔的是袁的另一心腹,上将军段祺瑞。隆裕的丧事未办完,袁世凯在国会选他为正式大总统后,给溥仪写了一个报告:
维有薰督国民,革新郅治,恪守优待条件,使民国巩固,五族协和,庶有以慰大清隆裕皇太后在天之灵。用特报告,并祝万福。”[5]溥仪:《我的前半生》,群众出版社2007年版,第77页。
同时,袁世凯在1914年约法会议中通过《中华民国约法》,在第65条中明确规定:中华民国元年二月十二日所宣布之大清皇帝辞位后优待条件、清皇族待遇条件、满蒙回藏各族待遇条件,永不变更其效力。这一系列友善举动,使得满清遗老中间发出了各种议论:“袁世凯究竟是不是曹操?大总统常说办共和,办的怎样。既然是办,就是试行的意思。”[6]溥仪:《复辟的形形色色》,《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8卷》第26辑,〔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于是刘廷琛、劳乃宣等人顺理成章的发表了所谓的“复辟谬论”。
劳乃宣在致书徐世昌之后,又将《共和正解》、《续共和正解》、《君主民主平议》三书进行刊印,大量发行。一时复辟风声在北京不断传出,此时,身任总统府政治顾问、国史馆协修的宋育仁又发表了还政清室的演说,公然向袁世凯提交呈文,“闻系联合国史馆一派旧派而为之者”[7]黄远生:《顽民之谬说》,《申报》,1914年11月21日,第6版。。参政院为此建议政府“如有意存叵测,假此谬说希图扰乱治安者,即照刑律内乱罪从重惩治,以期消弭祸患于无形,本院代行立法院代表民意,势难缄默,依据约法第三十一条第七项提出建议案,咨请大总统查照施行”[1]《复辟谬说之反响》,《善导报》,1914年第19期,第17页。。此建议案在参政院讨论之时,10月4日,已有复辟嫌疑的国史馆馆长王闿运也参加了会议,“参政院发会,以复辟为邪说,亦骇闻也。乃系我署名,未能驳之,坐一时许而还”[2]王闿运:《湘绮楼日记第五卷》,〔长沙〕岳麓书社,1997年7月第1版,第3347页。。当时作为参政的满人荫昌、增韫都在建议案中署名,而王日记中可知宋育仁的呈文,王闿运是署名的,但是此建议案,王则未加署名就离开会场[3]《短话一》,《雅言(上海)》,1914年第1卷,第11期,第64页。。王氏在此后即向袁世凯提出辞职,最后回湖南避居。之后,肃政史夏寿康等深恐复辟风潮酿成大患,就于11月13日上呈袁世凯,呈文中以为:
抑清廷本以失民去位,民心断难再复,徒使反侧之徒,用其阴谋搆煽内乱,而他国且利用此以收渔人之利,中国之危亡将万劫不可复。是争一姓之权利,陷五族以渝胥,不独为世界公例所不容,亦且背孔孟大同之经义,断不宜避嫌姑息,致酿乱机,应请饬下内务部将此等论说严行查禁。并移知清室内务府,遇事留意,杜莠绝嫌,用副民国优礼清室之至意。[4]《肃政史夏寿康等呈请杜乱防嫌保全清请钧鉴文并批令》,《政府公报》,1914年11月16日,第44册,第22-23页。
在呈文中,夏寿康还加上了附呈,说明举发此事并无造成大狱之心,其附呈有“劳宋之徒,本属迂儒,不成事理。观其着作,全是食古不化,而世界大势所向,彼辈尙茫然未知,其与蓄意破坏专事捣乱者究有不同,经禁止使彼晓然于其说之万不能行,不难噤声敛迹,故宽其旣往而禁将来为解决此事最当之办法。”[5]《复辟谬论案之余波》,《申报》,1914年11月29日,第6版。“劳乃宣等所为,可置之往既勿咎之例。”[6]黄远生:《时局(十一月二十三日)》,《申报》,1914年11月27日,第6版。收到此呈,袁世凯即将此案交由内务部办理[7]《荒谬绝伦之复辟问题》,《时报》,1914年11月19日,第4页。。而清室内务府在收到夏寿康的呈文后,马上回复袁世凯以澄清与主张复辟论者的关系:
查原呈所称有人散布论说,主张变更国体一节,纯系谣传。匪特有关皇室,贵部更须杜渐防微以保治安,嗣后本府自当遇事留意,以维大局。[8]《清皇室声覆意见》,《申报》,1914年12月5日,第6版。
16日午后三时,总统府召集军政要人,并各方面有关系人物,开谈话会,由袁世凯详述辛亥清室逊位之时经过情形,并隆裕保全大局的苦心,己身维持国家的困难,复辟说的种种危险,与会之人“公议防微杜渐之策,因决定三种办法,按照次序实行:一、详细宣布当日皇室赞成共和之情形及世界大势之趋向,使一班顽固之徒自知觉悟;(二)如第一策无效,则通电各省,并照会各使馆,禁止此项荒谬绝伦书籍之出版;三、如若辈仍执迷不悟,散步乱言,则治以煽惑人心反对共和之罪,并密查案内嫌疑犯,为步军统领衙门传讯。”[9]《复辟案》,《时事汇报》1915年第8期,第11页。
宋育仁在11月17日被步军统领衙门带去问话,在衙署之内,宋育仁“大骂玉初(劳乃宣)误我,以此事本非我所主张,只因劳某捏造种种捕风捉影之谈,遂为其所欺,懊悔痛责不已”[10]《宋育仁大骂玉初误我》,《新闻报》,1914年11月26日,第二张,第1版。。将制造复辟风潮的责任推给劳乃宣,劳乃宣当时本准备应袁世凯聘为参政院参政之任,但在经过济南时,闻听复辟案爆发,就急忙转回到了青岛。而刘廷琛则一听有逮捕宋育仁的消息,即刻就逃入租界之内[11]一孔:《清帝复辟一》,《雅言(上海)》,1914年第1卷,第11期,第1-3页。。
11月20 日,内务部为防止复辟风潮在全国蔓延,通咨各省军政、民政长官,提出:
嗣后遇有荒诞之徒散步此等莠言者,即当严加禁制,其或有显有不法行为者,应即随时查拿,按照刑律内乱罪分别惩办,除分行外,相应咨行贵(都统、参赞、巡按使、将军、长官)查照转饬所属遵照并出示晓谕地方军民一体知悉,毋得轻信浮言,致干刑典,此咨。[1]《内务部通咨各(都统、参赞、巡按使、将军、长官)准政事堂交夏寿康等呈请杜乱防嫌保全清室等情奉批交内务部查照相应咨行查照转饬遵照文》,政府公报,1914年11月23日,第44册第294-296页。
袁世凯又在11月23日发布申令,对于清室复辟问题强调要予以严厉惩处:
倾覆清室不特为民国之公义,且并为清室罪人,惟本大总统与人诚统与人以诚,不忍遽为诛心之谕,除既往不究外,用特布告中外各使,须知民主共和载在约法,邪词惑众,厥有常刑,嗣如有造谣言或着书立说及开会集议以紊乱国宪者,即照内乱罪从严惩办,以固国本而遏乱萌。[2]《十一月二十三日大总统申令》,《申报》,1914年11月26日,第2版。
之后,各省都督、民政长等纷纷向内务部发表通电,支持中央对于复辟问题的意见[3]《各省疆吏请禁复辟谬说电》,《申报》,1914年11月28日,第6版。。11月29日,内务部向袁世凯呈送了对于宋育仁调查的情况,呈文中称:
本月二十三日,奉大总统申令有既往不咎等语....为防宋在北京再滋事端,拟请将宋递回四川原籍,交由地方官妥为安置,并随时察看,既保其垂尽之年,免生意外之累,庶足以息邪说而正人心,遏乱萌而维邦本,是否有当,抄录宋育仁亲供及意见书呈乞大总统钧鉴训示。[4]《呈大总统为宋育仁议论悖谬拟请递回原籍妥为安置文》,《内务公报》1914年第16期,第4-5页。
袁世凯在阅看内务部呈文后,当天下达批令:“准如所拟办理,即由该部转行四川暨沿途地方长官转饬遵照亲供意见书存。”[5]《内务部呈侦察宋育仁议论悖谬精神瞀乱拟请递回四川原籍交由地方官妥为安置并随时察看文并批令》,《政府公报》,1914年12月2日,第45册,第55页。之后,按照内务部的处理意见,由内务部科长一人、步军统领衙门差弁一人、护兵八人护送宋育仁由京汉线乘火车到达汉口,再从汉口入四川,临行之时,内务部按照袁世凯的嘱咐送给宋育仁川资一千元。“总统以宋久仕前清,以廉吏故,特为清苦,故有此举。”[6]《大事记(十一月三十日)》,《时事汇报》,1914年,第40页。宋到达四川后,又令地方长官,每月送上三百元,作为宋育仁养老之用。不过,袁世凯又同时命令四川巡按使对其进行察看处分,直到1915年4月8日,经四川巡按使向袁世凯呈请消去察看,为袁世凯批准为止[7]《署四川巡按使陳廷傑呈宋育仁現已回籍妥为安置拟销去察看处分文并批令》,《政府公报》,1915年4月11日,第54册,第435页。。
此次复辟案就此结束。但当时就有人质疑袁世凯对于革命党为何采取镇压的态度,而对于遗老复辟采取的态度如此宽容。“危及国体,即为构成死罪之原因。再革命者,可杀,谋清帝复辟者,必亦可杀。今杀谋再革命者,而不杀主张清帝复辟者,非公也。”[8]菌客:《清帝复辟二》,《雅言(上海)》,1914年第1卷,第11期,第3-5页。章士钊则在复辟案发生之后,也指责攻击复辟之人,“惟有证明今日之共和非伪,或促进今后之共和使不为伪而已。”[9]秋桐:《复辟平议》,《甲寅杂志》,1914年第一卷,第五号,第20页。以此说明袁世凯统治下的民国只是形式上的共和,而非合乎立宪精神的共和。
袁氏称帝演变为一场政治运动,得从筹安会创设开始提起。筹安会于1915年8月14日宣布发起成立,在杨度所拟的《发起筹安会宣言书》中,谓“我国辛亥革命之时,国中人民激于情感,但除种族之障碍,未计政治之进行,仓卒之中,制定共和国体,于国情之适否,不及三思”[10]《发起筹安会宣言书》,载刘晴波编:《杨度集》,〔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85页。。8月20日,杨度又以筹安会通电名义告知各省将军、巡阅使、巡按使、都统、护军使、各省城商会、上海、汉口商会该会的立会宗旨:“本会之立,将筹一国之治安,研究君主、民主国体二者以何适于中国。专以学理是否、事实利害为讨论之范围,至范围以外各事,本会概不涉及,以此为至严之界限。将以讨论所得,贡之国民。”[1]从此篇通电看来,筹安会仿佛是将自己定位为学术团体,但8月24日,筹安会又通电各省,称“本会宗旨,昨已电达。惟事关根本安危,应合全国上下共同研究,拟请派遣代表来京,加入讨论。若如承允许,乞将代表姓名电知,以便接洽。”[2]《筹安会通电》,《东方杂志》,第十二卷第十号,1915年10月10日。袁世凯在筹安会成立之后,态度异常模糊,袁认为“此种研究之举只可视为学人之事,如不扰及秩序自无干涉之必要”[3]。
四川人贺振雄也于此时上书肃政厅,恳请肃政厅长“代呈我大总统立饬军政执法处严拿杨度一干祸国贼等,明正典刑,以正国是,以救灭亡,以谢天下人民,以释友邦疑义,元首幸甚,国民幸甚。”接到贺振雄的上书之后,肃政厅并未将呈文送达袁世凯,而是“以来禀既非遵照人民告发之形式而据情代呈总统,又非该厅职权所应为”[4]。决定不付审查。
肃政厅方面,8月22日午前由都肃政史庄蕴宽发起召集诸肃政史特开会议,有称国本问题不妨听其研究者。不过议论约主要分两派,“一派谓该会发起人之数参政系属行政人员,不宜有此举动。而李某系属中将,军人尤不宜干预政治结社,此皆与政令抵触,应即提出纠弹者。主张根据纠弹法第一条以官吏违宪违法为辞,对于筹安会提起纠弹,盖因该会发起人者系官吏之故。一派谓此时一切法律虽并未停止效力,然徒就法律争执终恐不得要领,不如改从事实方面向政府委婉陈辞请,其将筹安会和平解散之为得。”[5]两派协议的结果,以主张依法纠弹者占多数,之后多数肃政史又以此种事件暂不用文字表示,随即公决都肃政史庄蕴宽向国务卿徐世昌陈述意见,并询问政府的意旨,徐世昌于是将肃政厅公决结果面陈袁世凯,袁世凯当即表示“该会办理未合,当严行查案”[6]《筹安会与肃政厅》,《新闻报》,1915年8月24日,第一张,第3版。。
8月26 日,司法总长章宗祥、内务总长朱启钤邀请筹安会首领杨度在中央公园来今雨轩宴会,婉劝杨氏将筹安会名称改为一种学会,以解除法律上的困难,杨度固执不允[7]《内法两部之难处》,《时报》,1915年8月27日,第4版。。
面对筹安会鼓动帝制的行为,以及各省巡按使、将军对于帝制问题“呈文大旨不外乎赞成变更国体,倾心拥戴之意”[8]《各将军之续呈》,《申报》,1915年9月9日,第6版。。复辟问题愈演愈烈,前向肃政厅呈文纠弹筹安会的川人贺振雄又撰文登载于报纸之上,称呈文送交之后,“今有侦探日伺余侧已十余日矣,余不知来自何处机关,亦不知有何用意,威吓欤?保护欤?”[9]《贺振雄之倔强》,《申报》,1915年9月9日,第6版。贺振雄的结局,嗣后筹安会“闻贺振雄落魄无聊,反将他笼络进去,用了每月六十金薪水,雇他做筹安会中办事员”[10]蔡东藩:《民国演义上册》,〔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50页。。与之相比,肃政厅的态度更趋冷静。9月初,都肃政史庄蕴宽曾抵政事堂会见徐世昌,庄以“近日外间更易国体之说洋洋盈耳,政府不知作何对待,本厅各肃政史拟欲对此问题有所条陈。徐相国答以此种问题外间纷传皆系学理上之研究,非行政上之公函,政府对之亦持冷静态度,并无若何表示,既无政治这关系,即无条陈之可上”[11]《肃政厅之态度》,《申报》,1915年9月9日,第6版。。庄都肃政史因此认为筹安会的举动不关事实,无上陈的必要,因对各肃政史亦无报告。
但是,与肃政厅的沉默相反,复辟浪潮越来越大。政事堂为此特令内务部禁止各报纸不得再横议国体,政事堂又交片内务部,内务部据此下令由警察厅转饬各报馆遵照[12]《谣诼声中之筹安近讯》,《申报》,1915年9月12日,第6版。。肃政厅不得不又密议数次,
[1]《筹安会致各省通电》,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十九辑》,筹安会编:《君宪问题文电汇编》,〔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3-4页。
[4][5《]筹安会发起后之京尘各面观》,《申报》,1915年8月23日,第6版。讨论过程中,肃政史之间分歧非常大,形成了所谓三派主张,第一是反对派,以无论在何种国体之下,断不容有异趋的党会存在,主张呈请总统按法惩处。第二是赞成派,以该会如能确守学术讨论为范围之宣言,不为越轨的行动,政府应当保护,至于将来成为事实,系出自国民的公意,断非该会少数人所能操纵,主张呈请总统饬该会严守范围。第三是两可派,以为如能使中国富强,则国体为君主或民主皆可,大总统既有不干预该会的宣言,则肃政厅亦不当过问[1]《肃政史意见之分歧》,天津《大公报》,1915年9月12日,第一张,第2版。。其中以反对派人数最多,“当日会议(9月8日)中多数对于纠弹法之效力及肃政厅之存废深为怀疑,结果决定具呈总统请将该会取消。”[2]《肃政厅之纠弹》,《时报》,1915年9月13日,第3版。再加上庄蕴宽曾找过徐世昌,不少政界人士向其探听袁世凯究竟有无称帝意愿以及徐世昌对于帝制态度的问题,庄蕴宽道:“我因李诲、梁振雄等屡进呈文,也激起一腔热诚,意欲立上弹章,但未知极峰意见究竟如何,特来问明徐相国。偏他是吞吞吐吐,也不是赞成帝制,又不是不赞成帝制,令我愈加迷茫,无从摸他头脑。”[3]蔡东藩:《民国演义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9月第1版,第352页。庄对于袁的真实态度也不清楚,于是,出于遏制帝制运动的意图,在9月9日,由都肃政史庄蕴宽领衔,呈请袁世凯禁止筹安会。呈文中以为:
自筹安会成立以来,虽宣言为学理上之研究,然各地谣言蜂起,大有不可遏抑之势。杨度身为参政,孙毓筠曾任约法议长,彼等唱此异说,加以函电交驰,号召各省军政两界各派代表加入讨论,无怪人民惊疑,虽经大总统派员在参政院代行立法院发表意见,恳切声明维持共和为大总统应尽之职分,并认遽变更国体为不合事宜,然日来人心并不因之稍安,揆厥所由,无非以筹安会依然存在之故,应恳大总统迅予取消,以靖人心。[4]《肃政厅请取消筹安会》,《国民公报》,1915年9月15日,第2版。
肃政厅呈文送上后,不久,袁世凯就亲自拟稿作了批答:
世界各国有君主、民主之分,要不外乎本国情为建设,以达其巩固国家,保全种族之宗旨。中国当君主时代,历禁讨论民主政体,而秘密结社,煽惑不绝,一旦爆发,更无研究之余地。前车可鉴,可为寒心。讲学家研究学理,本可自由讨论,但须具有界说,不可逾越范围。着内务部确切考查,明定范围,示以限制。[5]陶菊隐:《筹安六君子传》,〔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7月第1版,第108页。
政事堂就依据总统批令转交内务部,并特令内务部转饬筹安会发起人等,嗣后演说或议论国体,均须在教育氛围之内,不准干涉国政[6]《弹劾筹安会》,《崇德公报》,1915年第17期,第7-8页。。肃政厅弹劾呈文以及总统批令转交内务部之后,“今日不安之人心如何而使之安,其责任全在内务总长身上”[7]《肃政厅上呈之结果》,《新闻报》,1915年9月15日,第一张,第3版。。9月10日,都肃政史庄蕴宽又召集全体肃政史开会,庄蕴宽表示“筹安会之发起,本厅早应干涉,近且愈出愈奇,居然请愿,非根据约法严行干涉不可”[8]《庄都头态度坚决》,《时事新报》,1915年9月16日,第二张,第2版。。
庄蕴宽发言后,诸肃政史大都不加可否,有李映庚、夏寅官两肃政恐庄因此获谴,颇婉劝之[9]《都肃政史之态度》,《新闻报》,1915年9月16日,第一张,第3版。。13日庄蕴宽又上总统密封事一件,其内容仍对于筹安会多所建议,大旨于君主立宪不表同情,并附陈两要点:“一为引证关于外交上之问题;一为提及奉天省为满洲根据,若实行某事,当将其地诸付满清。”[10]《国体事将成宪法上问题》,《申报》,1915年9月20日,第6版。力图以外交、内乱的危险来劝阻袁世凯称帝,在庄蕴宽呈文披露之后,各方反应不一,其中,鼓动袁世凯称帝的一方:
杨度、梁士诒诸人气得直瞪眼睛、直跺脚,江朝宗、吴炳湘恨得哇哇大叫,施愚、顾鳌骂这倔老头不识相。蹩脚太子袁克定,称“皇五子”的袁克权,真想叫那些带捷克枪的武士将他“毙”了。倪嗣冲提高着嗓子道:“臣愿亲率缇骑,把这苍髯老贼擒来,出这口鸟气!”袁向之作一苦笑说:“丹忱,别唱戏啦!我们干我们的,这班戆书生,值得和他们较量吗?[1]高拜石:《新编古春风楼琐记(八)》,〔北京〕作家出版社2003年版,第177页。内务部在9月19日对肃政厅弹劾筹安会案作出回应,但却是:
暨本部所定范围认真考察,以免放任,除饬京师警察厅并分电遵照外,所有遵定筹安会应守范围,通饬考查限制,缘固理合与呈伏乞大总统钧鉴,谨呈批令呈悉,此批。[2]
内务部的处理意见与袁世凯的批答几乎一模一样,自然得到袁世凯的批准,不过比较肃政厅的呈文,可以发现肃政厅取消筹安会的要求并未达到,而是含糊其词,要求筹安会严守学术讨论的范围,并不加以太多限制,肃政厅弹劾筹安会的努力可谓以失败告终。
作为平政院长、都肃政史,周树模与庄蕴宽在袁世凯复辟帝制中所扮演的角色对于考察北洋政府内部反袁称帝政治势力可作为一重要切入点。周、庄二人以各自的政治手段试图去阻止袁世凯称帝,尽管未能成功,却加剧了北洋集团内部对称帝问题的离心力。
平政院院长周树模对于帝制问题的态度。8月17日午后,黎元洪电约周树模和张国淦往黎宅。在东花厅西南八角亭密议,饶汉祥、瞿瀛亦在内。黎元洪将赞成总统世袭制的节略拟就,交与大众讨论。周树模不赞成帝制,但有迁就之策,即总统世袭之说。而张国淦则不以为然,认为袁世凯“其推荐继任,又无限制亲属之规定,于此而尚不满足,其为醉心皇帝,毫无疑问,仅以总统世袭,那能过瘾?我以为副总统如欲建议,应当光明磊落,直陈共和之不可推翻,帝制之不可复起,为国家计,为袁本人计,均当如此。副总统本创造共和之人,不赞成帝制,自是应有之主张。若如总统世袭,同一不赞成帝制,既不足昭示国人,亦不能挽回变局,我料袁必不能采用,是此项建议,徒留历史上一大痕迹,万一采用,而宪法中有总统世袭之条,天下后世,其谓之何?”饶汉祥对张的建议评价道:“如你这样直率措词,恐有危险。”张国淦答复:“如怕危险,此时似无须表示。”周树模仍赞成总统世袭之说,希冀不换民国招牌[3]。黎元洪默然,并未作出表示,最后,大众以为如果措词太过直率,恐有危险,于是仍按照原拟缮写,8月20日呈递。袁世凯阅后,在节略上面批“堂密存”三字,再无其他任何表示。
9月6 日,参政院召开谈话会,袁世凯派出政事堂左丞杨士琦出席参政院,代表他发表关于变更国体的宣言。对于称帝问题,袁所表示的态度:“以本大总统所见,改革国体,经纬万端,极应审慎。如极遽轻举,多所窒碍,本大总统有保持大局之责,认为不合时宜。至国民请愿,不外乎巩固国基,振兴国势,如征求多数国民之公意,自必有妥善之上法。”[4]陶菊隐:《袁世凯演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39页。袁世凯虽然有此说词,但是参政院参政还是集体决议根据现在观察各方面之情势,仍以定总统世袭制不变。之后,财政总长周学熙、政事堂左丞杨士琦又有呈请咨行参政院代行立法院速就宪法起草中总统继承问题明白规定,袁世凯阅后也只是批“堂密”或“存”字。此议袁世凯也没有直接进行回复。同时,外交谘议魏宸组呈草定宪法宜明定大总统之子孙继承大总统,不用帝制之名而仍取世袭之实。“周树模极赞其文,拟署名,并约余(张国淦)加入,余不肯,即由魏本人呈递,袁批“堂”一字。”[5]张国淦:《北洋述闻》,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版,第205页。又无形打消了此议。
周树模在主张总统世袭建议屡遭打击之后,准备辞职。周在帝制风潮初起之时,就宣称“我家尚有饭吃”[1]《如是我闻之北京》,《中华新报》,1915年10月30日,第二张,第2版。。表示自己无心恋栈,有辞职的打算。于是,周树模先向袁世凯称病请假五日,后又续假十日,“不过以一再请假之手续,为渐次引退之计。目下仍在派员恳劝周树模勿庸去职,至于后继人员尚未议及”[2]《周少仆闭门托病》,《新闻报》,1915年10月24日,第二张,第1版。。在10月底,周树模曾向徐世昌进言“己之出仕,本迫于公之力劝,以共和时代但为国做事,无所谓二臣,坚令帮忙。故虽受梁节庵绝交书,亦不敢不出。今情形变迁,则乌可留,非催我不可留,即公亦不可留也”[3]仲斌:《记二周之辞职》,《时报》,1915年10月30日,第2版。。周不仅自己选择了辞去平政院院长之职,而且建议徐世昌也步其后尘。周树模于10月26日辞职获准,徐世昌采纳了周树模的建议,也于10月底辞职了国务卿一职。平政院院长一职,改由政事堂右丞钱能训兼任。
周树模辞职之后,准备出京,与黎元洪告别,黎邀请周小饮葡萄亭,讨论袁世凯册封黎元洪为武义亲王之事。周对此事称:“愿副总统为鄂人起义稍留体面,模前清曾任封疆,尚弃官出走,副总统将来,尚有大总统之望,一受册封,则身名俱废,袁氏所为,恐丧无日。”黎于是决定坚辞。黎常语人称:“周少朴前清做过翰林、御史、抚台,尚且出走,我岂能受王封乎!”即属幕僚草辞王位函,有“武昌起义,全国风从。志士暴骨,兆民涂脑,尽天下命,缔造共和,元洪一人,受此王位,内无以对先烈,上无以誓明神,愿为编民,终此余岁”[4]刘成禺:《洪宪纪事诗本事簿注》,载《民国笔记小说大观(第三辑)》,〔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82页。,并将册封原匣返回给袁世凯。
与周树模相比,都肃政史庄蕴宽对帝制问题表示明确反对。但是继筹安会之后,全国请愿联合会以及各省请求袁世凯称帝的团体纷纷出现。肃政厅弹劾筹安会之举明显与当时的政治形势不相容,在弹劾案中起关键作用的都肃政史庄蕴宽经常受到各种暗杀的威胁。当时庄的友人向他建议“帝制在所必成,识时务者为俊杰,万一意外,宁非自取。庄则语好友曰:吾每日驾马车赴公,如有狙击者,可由车后开枪,距吾颇近,易于中的,且不至于伤及御人无辜也”[5]赵叔雍:《记庄蕴宽》,《古今》,1943年第23期。。
与此同时,参政院通过了全国请愿联合会等请愿团体的第三次请愿书,肃政厅见此情形,对帝制运动持反对立场者,庄都肃政史特地于9月31日于松筠庵谈话时,提出要件多端,由全体肃政史认定,按照监察省份从事调查,所拟查项目,共计四端,具体包括:“一、各省请愿之主动力何在?一、请愿之人是否对于国体利弊确有研究?一、请愿列名之人是否确由自由认可?一、各项团体请愿之电是否已得该团体一致同意?”[6]《关于国体之种种近闻》,《大公报》,1915年10月1日,第一张,第2版。肃政厅对于筹安会,前曾上弹劾案请严惩发起该会“六君子”,此时代行立法院已通过人民请愿书,决定采用地方投票法以为最后的解决,变更国体进行步伐又较前更紧一步,肃政厅见此情形,知势已如此,无法阻止,自庄都肃政史以下,决意辞职,以谢国人[7]《肃政厅之与国体问题》,天津《益世报》,1915年10月2日,第4版。。
最先向袁世凯提出辞职的肃政史是费树蔚,费在将请假呈文交予都肃政史庄蕴宽之后,就马上南下。由庄蕴宽将其请假呈文转交袁世凯,以因病南下就医为由请假二十日,《申报》对于费氏辞职就有所评论:“费与袁大公子为连襟,又为总统旧幕,其拜肃政史实极峰特拔,此次告病,外间多言其与国体问题不无关系。”[8]《肃政厅呈总统文》,《申报》,1915年10月8日,第6版。最终,费树蔚的请病假不过是为辞职预留地步,病假到期之后,就向袁世凯提出了辞职。
袁世凯鉴于肃政史有全体辞职的可能,于10月18日特召庄蕴宽入总统府密谈,袁世凯要求肃政厅派出肃政史分别监察各省吏治。“因肃政厅自国体问题发生后,极守缄默不言之主义,恐京外各机关在全国注意国体问题,无暇他顾之时,旧日弊窦渐次恢复,而僻远之军民长官尤难保无不恤民艰之劣政,故特面谕庄氏,传饬各肃政史认真查察京外各机关之最近情形,不得因国体问题之发生,遂放弃言官职守。”[1]《大总统对于肃政厅之勉励》,天津《益世报》,1915年10月19日,第3版。庄于10月25日邀集各肃政史特举行特别茶话会,以“本厅职司监察,未便稍形放任,因决定仍持严厉主义,切实监察,从严纠弹以肃政纪”[2]《肃政厅对于弹劾办法之研究》,《大公报》,1915年10月26日,第一张,第2版。。袁世凯力图以派肃政史分省监察的办法,一方面阻止肃政史提起辞职;一方面外放出京以缓解其对于帝制运动的干涉。
同时,袁世凯又向肃政厅下达了慎重言事的训令,肃政史并鉴于某参案(五路大参案)的结果,对于弹劾工作极度灰心[3]《肃政史噤若寒蝉之原因》,《顺天时报》,1915年11月3日,第2版。。肃政厅的弹劾案比较帝制运动之前明显减少。
经过袁世凯一系列阻止肃政厅干涉帝制运动的举动之后,肃政厅内部对于袁世凯称帝问题的态度发生了分化,肃政史俞明震在继费树蔚之后,又辞职南下。而多数肃政史则采取了与袁世凯合作的态度。10月31日,袁世凯根据代行立法院议决的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选集各省区国民代表公同解决国体问题,于是作出申令:“特派大理院院长董康、肃政史蔡宝善、夏寅官、傅增湘、麦秩严会同筹备国民代表大会事务局依照法案认真稽查,如有选举不合法或被选举人不合格者立即饬令更正取销并一面呈报,以昭慎重。”[4]《十月三十一日大总统申令》,《申报》,1915年11月2日,第2版。到11月4日,肃政厅特开临时会议,各平政院评事及肃政史均出席,讨论的问题:
一、系国民会议选举稽查事项,决议查察筹备各员办理,是否认真及选举人被选举人有无违背法令之情形;二、系国体投票监察事项,决议对于各处国民代表之投票,致查其有无草率及其他情弊;三、系整饬官方事项,以自国体问题发生,内外各官员行检视前不无懈肆,决议严密查访,如有作奸犯科或懈怠职务情形,即提出纠弹。[5]《肃政厅星期四之临时会》,天津《益世报》,1915年11月7日,第3版。
直到袁世凯帝制运动失败之时,袁氏以召集国民代表大会选举程序合法为由,为自己辩护。“迭有明令电谕,严诫各省区国民代表大会选举监督等,遵照法案,慎重将事,勿得急遽潦草,致生流弊.并特派大理院院长董康、肃政史蔡宝善、夏寅官、傅增湘、麦秩严,稽查国民代表选举不合法格者,更正取消。本大总统尊重民意,务求正确,杜渐防微,尤无所不至。”[6]《大总统宣布帝制议案始末告令(1916年5月29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丛刊护国运动》,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697页。
作为都肃政史的庄蕴宽,并未马上辞职,而是在袁世凯称帝不久,1916年1月1日,向袁世凯条陈了三事:一、格正人心;二、选择贤才;三、撙节国用[7]《庄蕴宽条陈三事之概要》,《善导报》,第41期,第592页。。袁世凯对此建议并未见用。在袁世凯讨伐云南蔡锷领导的护国军而战况相持不下之时,1月底2月初,袁世凯策封黎元洪武义亲王,并策授各功臣勋爵,已付局将印布,“先生闻之,连夜致书袁世凯”[8]冯飞编:《思缄公年谱》,民国二十五年铅印本,北京图书馆编:《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北京图书馆出版社,第192册,第34页。。为取消帝制的呈文,痛陈帝制不可为,民意不可假,时代潮流不可拂。呈文具体包括:“一、请取消洪宪元年年号,因帝国未成立,不应先有年号;二、请撤销大典筹备处;三、请取销参政院。”[9]陈吉龙:《庄蕴宽传记》,《常州文史资料》第11辑常州名人传记(一),1993年6月第1版,第110页。庄有意公然不用“奏请”,而以公函交国务卿转呈。袁大为震怒,把原函饬回,庄蕴宽遂于2月10日辞都肃政史之职,同日,袁世凯又任命张元奇为都肃政史。
据庄蕴宽第四子庄循义口述,上达袁世凯的呈文是由徐世昌袖里转达的。“袁读后异常恼怒,对庄恨之切骨,但为了维持威信,却仍然对庄伪装宠信,表示极为赞赏,并附送给庄二十万元支票一张,企图笼络收买;与此同时,袁复暗使亲信示意于庄,请他对复辟一事袖手旁观,勿再干扰。庄当即撕毁支票,一笑置之,从此闭门不出。”
至于庄蕴宽离职之后,如何逃出北京,据庄循义先生回忆,袁世凯的公府机要局长、秘书张一麐,与庄蕴宽有莫逆之交,曾劝说袁世凯“请勿以害庄而失尽天下文士之心。袁世凯也认为文人徒有虚名,不可能成大事,遂接受张之劝说,放松了对庄的监视。”[1]庄循义口述:《庄蕴宽先生在辛亥革命前后》,载《武进文史资料第10辑》,1988年9月版,第8页。庄蕴宽在张一麐的掩护之下逃回了江苏老家。
无论是清室复辟案,还是袁世凯称帝案,其结果都以失败告终。肃政厅对于这两次复辟案,所持政治立场都是反对的,都采取了同样弹劾的法律策略,但是,两次弹劾的结果却是大相径庭,清室复辟案以涉案人宋育仁被遣返回籍告终;而袁世凯称帝案,最后结果,肃政厅对筹安会的弹劾却未能阻止袁世凯称帝的步伐。一成一败,充分说明了肃政厅监察制度运行实施的基础来自于最高当政者的政治态度与权力支持,肃政厅弹劾案与袁世凯的意志一致之时,如民初的王治馨卖官案、八厘公债案,肃政厅所表现的弹劾绩效,使得全国官吏有所忌惮;而一旦肃政厅弹劾案与袁世凯的意志不相一致之时,如袁世凯称帝案,弹劾的效力则会大打折扣。
面对袁世凯称帝的举动,身为平政院院长的周树模、都肃政史庄蕴宽采取了不同的应对策略,周树模寄希望于通过让袁世凯接受总统世袭的建议,来保持共和国体的名号,因袁氏不能采纳而请求辞职;庄蕴宽则在取消筹安会的弹劾案以及条陈三事建议案未被接受的情况下,虽然面对暗杀的威胁,依然向袁世凯呈请取消帝制,最终未被袁氏采纳,庄氏自身性命都未有保障。虽然庄氏认为袁世凯未必有除掉他之意,“在项城未必欲除我,然缇骑相随,殆逾百日,今回忆又四载矣”[2]《附:庄蕴宽原题》,《赵凤昌藏札》第六十七册,现存北京图书馆,2009年版10月第1版。。后其子在其死后所撰行述中则以“先考以其摇国本,屡发其覆,由是益为当道所忌,速欲置诸死地,先考夷然不稍慑,中外人士无论识与不识,皆震慕其大节。”[3]《武进庄思缄先生行述》,载国家图书馆编:《中华历史人物别传集第79册》,线装书局,2003年6月第1版,第505页。行述为庄蕴宽之子所写,难免有夸大事实的成分,但袁世凯派军警监视庄蕴宽行动则是事实。两位平政院、肃政厅的主政之人,在反对袁世凯称帝问题上立场是一致的。
〔责任编辑:肖波〕
Zhou Shumo,Zhuang Yunkuan and the Two Restorations in Early Year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Zhang Chao
The restoration of the Qing monarch in 1914 and the restoration of Yuan Shikai in 1915 are two large-scaled conspiracies of restoration in which persons involved in the cases like six men of Chou An Society were impeached.However,owing to different monarchs they supported in each case,the former restoration ended in repatriating Song Yuren to his hometown while in the latter case,Zhou Shumo and Zhuang Yunkuan failed to stop Yuan Shikai's enthronement despite their respective political strategies.This reveals a great role of political factors in legal enforcement in early year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restoration;impeach;Chou An Society;r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