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力无增长改善——从警察自身综合素质培养谈起

2014-04-16 16:30李颖超
警学研究 2014年1期
关键词:警力警务公安

李颖超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在转型社会环境下,面对人财物大规模流动带来的社会治安挑战,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警务机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安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提高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我国公安工作改革的不断深入,成为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重要发展目标,也是当代公安人的责任所在。近年来,繁重的公安工作任务与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挖掘已有警力的潜力、对警力进行合理配置,是我国警务改革的关键。因此,立足当代中国警务体制,研究和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理论与成功经验,合理配置警力,是社会转型期构建创新警务机制必不可少的有效途径。

一、“无增长改善论”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理论内涵

无增长改善论(improve without growing)这一新的警察哲学是英国警务理论学家约翰·安德逊1976年在他的著作《从人力资源到观念的转变》中首次提出的,即公安机关(警察机关)在不增加人员数量、警械装备的前提下改善与提高警力。这种新的警察哲学的理论要点包括:第一,公安机关所需要的警察资源超出了社会经济能力所能承受的范围,大幅度增加警察开支、负担庞大的警察队伍是无益的。第二,警察现代化并不是单纯强调提高警员比例和实现警用装备现代化。第三,社区警务是现代化警务改革的必然方向。第四,提高警力的途径,一是应以社会人力资源为后备,以广大群众的眼睛与耳朵作为警察的武器装备;二是加强警察自身素质的训练,以质量胜数量。第五,警务改革的方向是返璞归真,现代化警务改革应在传统警务思想中总结经验。这一理论的提出为世界各国解决警力不足问题指明了一条新的道路,也成为世界警务改革的重要理论基础,许多国家在警务改革过程中都充分运用和吸收了这一理论。[1]

无增长改善理论的精神实质是指在保持警力数量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通过挖掘警察自身潜能来改革警务机制,以实现警力的增值扩张。尽管该理论是约翰·安德逊针对当时西方社会的社会现实提出的,但真理不分国界,该理论同样可以指导我国警力配置与警务改革。[2]

当前我国日益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和繁多的非警务活动与警力严重不足的客观矛盾,严重束缚和困扰着公安机关职能的正常发挥。导致警力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内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内部原因,即事物自身的矛盾;外因指外部原因,即一个事物与事物的外部联系和外部矛盾。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它是第一位的,它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方向;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它是第二位的,它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警力不足从外因上讲,公安机关编制实力的相对不足、警力浪费、警力配置低效等外在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警力的效用;从内因上讲,公安队伍自身的文化素质、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尤其是身体素质等内在因素,则是导致警力不足至关重要的根本原因。[3]

(一)警察身体素质令人担忧

所谓身体素质,通常指的是人体肌肉活动的基本能力,是人体各器官在形态结构和生理机能中的综合反映。身体素质一般包括体能、速度、体格、耐力、灵敏、柔韧、适应能力等。身体素质经常潜在地表现在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劳动中,也表现在警察的实战方面。调查表明,我国民警身体素质状况令人担忧,不容乐观。当前大多数民警的体能素质与警务战术的要求相差甚远。从2002年某部门对69名初任民警的体能测试结果看,让人不禁感到担忧。测试的三个项目,耐力素质达标者6人,占受测人数的8.69%;速度素质达标者7人,占受测人数的10.17%;力量素质达标者20人,占受测人数的28.98%。三项全部达标者仅为1人,占受测人数的1.44%。因此,在对敌实战中,出现拼不过、打不赢、追不上等问题的答案就可想而知了。[4]

(二)民警文化素质有待提高

出于种种原因,公安基层机构普遍存在人员配置不合理,高科技、全面性人才缺乏,外语人才短缺,文化素质偏低,表现在基层民警知识面狭窄、思维方式固化、技术技能单一、不善于接受新生事物等。一些从事专业性工作的基层民警包括经侦、刑侦部门,文化素质偏低,对市场经济领域的贸易规则知识以及法律法规的变化了解甚少,或无法接受,影响了公安基础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和执法质量的提高。虽然近几年公安机关逐步加强了对基层民警的文化知识和学历教育培训,使公安队伍的文化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与社会的飞速发展对基层民警文化素质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5]

(三)警察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效益不高

目前,一些地方警力配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干部远离基层。在一般情况下,业务素质是检查警察能力最直接的标准,业务素质全面且精通的警察才可能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但往往当上领导了就容易由亲力亲为转为背手指挥,甚至成为“脱产”干部。在一线工作的警察或是刚参加工作而缺乏经验,或是业务素质不高,难以胜任重要工作。即使是素质过硬的,由于长期未得到提拔,也容易使工作积极性下降。在这种状态下,就会影响办案和破案效率。信息化社会形势下的公安机关,必然要求民警能够操作计算机信息网络,能够在网络上收集、储存、使用、交流社会治安信息,完成多项治安管理工作任务。但一些年龄较大的民警,在掌握运用公安信息网络的技能上还与实战要求差距很大。

(四)一些警察思想政治素质偏差

应当说,公安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是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过得硬、职业道德素质比较高的队伍。但是,由于受一些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民警的自我判断、控制能力,潜移默化地改变了民警的世界观,有些民警思想道德观念滑坡,职业行为偏离规范。在实际办理案件过程中,基层民警经常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如名誉、地位、金钱、女人等。这些因素都会动摇其思想观念,容易产生诸如生活不检点、交友不慎、赌博、频繁出入公共娱乐场所等问题。还有一些源于家庭生活的压力,比如家庭夫妻关系、与子女的关系、与父辈的关系、子女教育问题、收入水平偏低等,如果解决不好,也会影响民警,使其无法正确处理做人与从警的关系,诸多问题的存在都使基层民警道德素质发生变化。虽然问题集中反映在少数人身上,但是影响了公安队伍的声誉,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给工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五)个别警察心理素质不稳定

面对现代警务机制改革,我国公安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客观上要求基层民警具有健全的心理素质,在巨大的压力面前保持良好的心态,理智地处理好公安工作。多年来,公安部门都没有将培养民警健全的心理素质摆上桌面,当基层民警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时,内因和外因的作用对于民警平和的心态必定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体现在自我意识、情绪控制、应急反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上,特别是在处理群体性事件及解决涉外经济纠纷、家庭纠纷等方面造成的压力更大。从实际情况看,工作负荷和体能负荷使基层民警不能保持良好的心态,在面临压力时,往往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出现不明智的举动;有许多民警在工作和生活中或多或少地存在易疲劳、易饥渴、易恐慌的现象;有的民警由于惯性思维作怪,存在麻痹大意的心理,过高估计自己,以为只要表明身份,亮出武器,犯罪分子就会俯首就擒,结果失去先发制人的大好时机;有的民警自我意识与社会期望矛盾,往往群众对民警的期望过高,认为什么事情都可以找民警,觉得民警就是应该有求必应,如果不能完成其期许,就觉得警察办事不力,这也对警察心理造成不利影响,打击了工作积极性。

二、对无增长改善的设想——从警察自身综合素质培养谈起

通过以上对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原因的分析,要谋求缓解警力不足的途径,首先应立足自身潜能挖掘,着眼于警察自身素质的提高,增强民警的体质,提高民警的文化素质、科技素质、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心理素质等。

(一)通过向身体素质要警力,实现向“无增长改善”要警力的目标

观念是变革的先导,实现向“无增长改善”要警力的目标。要树立或强化以下理念:

1.“职业体育”理念。警察体育从其产生之日起就是为警察这个职业服务的,这也是其区别于休闲体育、竞技体育等其他体育等的根本特征。实现“无增长改善”的目标,应贯彻职业体育的理念,加强对民警体能、战术上的训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安工作的顺利进行,真正增强公安民警擒拿犯罪分子的本领。

2.“健康体育”理念。贯彻健康体育理念,使民警对运动锻炼的效果产生价值认同,并形成稳固而健康的生活形式,这样才能使民警真正懂得身心健康对个人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培养民警全员参与群众性体育锻炼的风气。号召民警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主动地参与体育锻炼,培养体育锻炼的兴趣和习惯,有效提高警察体质健康水平。通过培养健康体育理念,可以使民警体验到尊重、理解、包容、团结、责任等积极健康的情感,使他们更加自信、自尊、自强。

3.“终身体育”理念。其目标主要是以增强警察体能和职业素质为出发点,培养警体锻炼习惯。对终身体育的理解,关键是体育意识的培养,“自我体育意识”是终身体育的核心,只有树立自我体育意识,才能实现终身体育的目标和积极自觉地参加体育锻炼。民警如果真正接受终身体育理念,必将在整个警察生涯中克服困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公安机关的警体培训应根据公安基层的实际工作特点,锻炼适应工作环境的警体能力,养成良好的警体锻炼习惯和兴趣,从而通过向身体素质要警力,实现向无增长改善要警力的目标。

(二)通过向文化素质要警力,实现向“无增长改善”要警力的目标

在知识爆炸和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新时代,高科技、信息化是21世纪人类社会发展的两大特征。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和犯罪国际化的形势,“专业化警务”、“信息化警务”、“一警多能”等现代警务对民警提出的新挑战,都高度重视警察文化素质和对现代科技的应用。上级公安机关应从实际出发,抓住实战中最需求的素质为教育训练重点,提高警察的文化素质。

1.强化学习,培养综合性警务人才

民警在业余时间,应加强学习心理学、管理学、系统论、信息论、决策论等相关理论知识,确立“以学为本”的终身学习理念,鼓励民警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切实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强化第一需要的理念,由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强化素质学习的理念,由拥有文凭向拥有能力转变;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由一劳永逸向永无止境转变;强化学以致用的理念,由学了什么向学会什么转变,通过不断“充电”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文化素质。

2.科技强警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公安机关的第一战斗力。警务现代化,可以大大解放警力,提高警察工作效率。在现代社会,开展各项工作都离不开科技手段,开发警力资源更加离不开科技。在把现代科学技术引进公安机关的同时,必须加强对民警掌握该技术的培训,充分发挥和利用新技术的优势。其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就是加强民警运用计算机技术的能力,当前公安工作正走向信息化和网络化,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和处理都依赖计算机,如何较好地掌握和利用计算机技术决定了公安工作的效率。作为现代人民警察,必须具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能力,用高科技的设备、装备武装警察,可以使办案速度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大程度地节约警务资源。[6]

(三)通过向业务素质要警力,实现向“无增长改善”要警力的目标

业务素质是警察最基本的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根本,合格的业务素质有助于警务工作顺利开展,人民警察必须牢固掌握本职工作所涉及的专业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要用实际行动切实提高民警整体素质,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以积极主动和富有创造性的精神投身于我国公安改革与发展的伟大事业中。

1.具有专业化、全面型的知识结构

在“信息化社会”的模式下,公安民警只有具备专业化、全面型的知识结构,才能提高其工作效率和质量,进而利用信息技术创新警察的业务模式,与社会同步。因此,公安机关应加强对民警与公安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全面知识的培养,为增强警力打下良好基础。

2.具有熟练运用法律的能力

警察一般应掌握包括法学理论知识、《宪法》知识、民事法律知识、刑事法律知识、行政法一般原理及相关知识。掌握上述法律的一般原理,精通有关法律规定,并熟悉各法律部门的相互制约关系和有机联系,这是警察执法为民、制敌取胜能力的基础。现在违法者的法律知识比以前有所增强,其犯罪的隐蔽性与危害性使警察的执法工作更加艰巨。因此,现代警察必须具有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敏锐性与警惕性、运用法律知识的准确性与合理性、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维护法律的威武性与严肃性。

3.语言表达能力

语言是表达思想和情感沟通最重要的工具,也是检验警察素质水平最直接的标准。警察工作时常要面对群众,在为群众解决问题时,用词准确,语意明白,能够把客观事实表述得清晰、准确、得体,使人民群众能够满意、接受,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公安机关要注重对民警语言技巧的培训,要在不同的环境下,使用适当的语言,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警察的办案效率,节约警力。

(四)通过向政治素质要警力,实现向“无增长改善”要警力的目标

政治素质是警察的政治倾向、政治觉悟、政治态度与政治信念的总和。政治素质是人民警察必备的首要素质,是警察综合素质的核心。人民警察作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的重要力量,其政治性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坚决拥护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措施,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坚持用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民警头脑,这对担负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十分有益的。

1.强化理想和信念,提高民警政治素质

理想和信念是人的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有了理想和信念,就有了立身之本。要使民警筑牢坚强的精神支柱,一个人失去精神支柱,就失去了前进的方向和动力。要正确对待深化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关系调整,正确看待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坚定警察对马克思主义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从而增强警察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的自觉性。

2.加强政治教育,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要想提高广大民警的职业道德素质,必须把民警的政治素质教育摆在首位。一个人政治不合格,缺少政治敏锐性,缺少大局观念,缺少宗旨意识,就不可能自觉地为民服务。警察面临着市场经济、外来文化、西方思潮等方方面面的冲击,时时刻刻都在承受着各种消极因素的考验,思想意识形态极易变化、波动,没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就极易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迷失自我,助长各种不正当欲望的滋生和膨胀。因此,要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善待群众,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将警察思想政治素质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五)通过向心理素质要警力,实现向“无增长改善”要警力的目标

警察心理素质包括心理压力的承受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心理健康、基本心理素质等方面。警察是一个高风险、高压力、高负荷的特殊职业,随着现代治安问题的日益复杂化和治安任务的日益繁重、工作时间的不稳定、警务工作的超负荷、工作对象的危险性,警察处于高度紧张和极度疲劳的高压环境之中,警察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决定了所承受的心理压力远远高于常人,这对民警的心理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安民警除了应具备一般人所应具备的心理素质外,还应具备一些特殊的心理素质,如不怕流血牺牲、自信、勇敢、宽容、顽强等。同时,要有控制和调节自身情绪的能力,而且要学会用自己的稳定情绪去感召他人,从而缓和紧张的局面。

[1]何家弘.英国警察[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

[2]王大伟.中西警务改革比较[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

[3]曹力伟.无增长改善是我国警务改革的优选之路[J].公安研究,2008,(8).

[4]张龙.透视民警体质状况向“无增长改善”要警力[J].公安教育,2005,(11).

[5]张永青.高等教育原理[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1992.

[6]孙文德.信息化引领警务变革[J].公安研究,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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