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

2014-04-15 13:38丁建阳
建设监理 2014年11期
关键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丁建阳

(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浙江 杭州 310008)

浅析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

丁建阳

(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浙江 杭州 310008)

摘 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科学界定了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工作内容。通过与当前社会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存在误区显明对比,更加明确了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通过制定对策措施,提升监理自身的素质修养,走出监理工作的误区,使其在工程建设中真正发挥作用,赢得各参建方的尊重,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的期望。

关键词:监理;工程建设;地位

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 2.0.2 条款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义。即:“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简称“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科学界定了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为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有序开展“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何正确理解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使其走出当前社会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存在的误区或偏见,使其在工程建设中真正发挥作用,赢得各参建方的尊重。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浅析。

1 工程建设监理“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工作内容

1.1 质量控制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严禁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严禁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1.2 造价控制

按相关程序实施对工程计量和工程款付款签证。建立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偏差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按相关程序进行竣工结算款审核。

1.3 进度控制

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意见后报建设单位。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合同工期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工期延误风险。

1.4 安全管理

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并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写入监理策划文件中。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程序符合性、安全技术措施就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要求的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应要求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应按程序重新提交审查。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末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1.5 合同管理

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合同管理,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施工合同争议、解除等事宜。

1.6 信息管理

建立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采用信息技术进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1.7 协 调

与工程建设相关方(业主、施工、设计及其他单位)的协调;监理自身的内部协调。

2 当前监理工作的误区

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实施近 30 年来,为工程建设管理做出了巨大的成绩。但由于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起步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本身的特点,没有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没有完全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以下不少误区。

2.1 监理工作范围局限

监理工作应该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大多数监理工作范围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单位通过招投标接受业主委托后,工程项目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了解工程的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层次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对目前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影响因素相对较多的工程项目,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

建设单位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建设单位非但没有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连起码自己要起草的会议纪要、相关记录也委托现场监理人员实施;有的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对监理签发的指令不闻不问,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给工程建设带来许多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建设单位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建设单位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建设单位所要做的,是如何与监理充分沟通到位、如何做好与监理的管理,并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2.3 把监理工程师当作施工单位的质检员和安全员

许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把监理工程师当作施工单位的质检员、安全员,当作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的工具。监理工程师是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施工单位的质检员、安全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施工单位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施工单位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施工单位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2.4 监理“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流于形式

很多建设单位没有给监理在工程建设上充分授权,只是在施工阶段给监理授予表面的质量控制、安全监督管理权。当现场安全、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或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符合停工条件时,部分建设管理单位以抢工程进度为由,也不同意监理签发工程暂停令,只要求施工单位对存在隐患进行就事论事整改,没有深层次分析存在隐患的原因,剥夺了监理在安全、质量方面的权力,监理指令的权威性受到冲出,滋长了施工单位对监理指令不执行的严重后果。部分建设单位也不愿授予或部分授予监理投资、进度控制权,建设单位出于自身的考虑,有些项目即使授予投资控制权,但实际工作过程中也流于形式,离真正意义的“控制”还相差甚远。不同的授权范围会带来不同的监理效果,只授予表面的质量控制、安全监督管理权的工程,其工程项目控制难度高于全面实施“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工程。

2.5 工程安全、质量的主体责任颠倒

工程安全、质量出了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深深扎根于部分建设管理单位中。他们认为:“只要是委托了监理的工程,就不应该出问题”。工程一旦出现了问题,就将责任归咎于监理人员。事实上工程安全、质量是施工单位干出来的,而不是监理单位“监”或“检”出来。这么说,不是推脱监理应有的责任。因为影响工程安全、质量潜在的干扰因素太多,这些因素并不是监理工程师所能驾驭和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只能任凭专业知识和能力,强化事前控制及风险告知,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尽量避免这些干扰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但监理人员应对自身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失职或未尽职的过错行为承担不作为的责任,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单位负责,即监理工程师如果发生失职或未尽职的过错行为,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工程监理单位自身存在问题

建设监理队伍本身的水平参差不齐,专业知识不够全面,聘用员工多,凝聚力不够,真正有能力为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的“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公司偏少,部分监理人员存在“索、拿、卡、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下功夫“练内功”,提高监理人员水平;另一方面也要力争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这方面的能力。

3 走出监理工作误区的对策措施

走出监理工作误区或偏见,除政府层面要不断规范建设单位的管理行为,彻底消除计划经济建立的监理管理模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全过程参与,使我国的监理管理模式朝着健康的发展轨道外,监理企业更加要注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管理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逐渐减少社会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的误区或偏见。根据工程建设监理“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利用专业知识与监理实务知识,不断提高监理企业的整体素质,努力争创素质过硬的监理企业,赢得参建各方的尊重,为工程建设管理作出监理企业应有的贡献。就如何走出监理工作误区,提出以下对策措施。

3.1 从提高监理工作行为上下功夫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是监理工作行为的准则。

3.1.1 守 法

我们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同时,还要遵守监理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守法首先要自己要懂法,深刻掌握其内涵,只有懂法才能真正守法,因为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守法的主要目的运用到工程建设中去,通过对施工单位培训与宣贯,使他们真正了解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含义。

3.1.2 诚 信

诚信是中华五千年的美德。一个人没有诚信就是失去做人尊严,诚信的人受人尊重,受人赞誉。工程建设过程中诚信是最关键的,监理工作行为与诚信相互依存,密不可分。诚信建立在双方的共同体上,只有诚信才能赢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尊重。

3.1.3 公 正

公正就是要求我们实事求是,不偏任何一方,正确处理双方的关系。实事求是、不偏任何一方的基本要求是守法,专业知识的铺垫。专业知识太重要了,目前我们许多监理人员专业知识缺乏。因为监理行业是知识型企业,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公正就会失去意义。故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迫在眉睫。

3.1.4 科 学

科学就是要求我们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先进的管理理念指导我们有序开展监理工作。科学就是要求我们尊重客观规律和自然规律、遵循工作程序、标准、规范,做到“监、帮”结合。监理有许多工作程序、标准、规范,连起码的自己制定的工作程序、标准、规范也不能执行,不实签证、盲目签证,就谈不上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

3.2 从提高监理人员工作责任性上下功夫

监理工作责任性主要表现:细审、勤说、肯管、真查。

3.2.1 细 审

细就是要认真,审就是要到位,要有技巧。

(1)工程开工前,图纸审查是关键,图纸要审透,要审查各专业技术接口,要审查图纸中的漏、错、碰、缺等问题,将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全质量措施和各过程的人、机、料、法、环;要审查方案编制的可操作性,是否符合工期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作业环境、安全风险等级,针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危险作业、恶劣天气来临前,提前向施工单位告知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前识别危险源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对策措施。

(3)过程实施中,要审查各过程控制中产生的记录(实测记录、试验记录等)和实施情况,要审查工程量,审查工程变更等情况。只有这样,我们才真正履行了细审的职能。

3.2.2 勤 说

说要有依据、要符合规范、合同等,说要有技巧,要以理服人,要有方法,说的人必须要懂得专业知识,这样施工单位才会尊重你的说法,才会服从你的管理,这样的说才会有效果。

3.2.3 肯 管

要大胆管,管要有方法,要有耐心,管要让施工单位心服口服。管要抓重点、要点、难点,帮助施工单位出主意,想办法,不要一味追求鸡毛蒜皮的小事,使施工单位慢慢感觉到我们在真心实意帮助他们在想办法,出主意。

3.2.4真 查

真查就是认真查,细心查,要查重点、查关键点;查要有目的,要有的放矢。对好的方面通过照片拍摄下来,在建设单位面前进行表扬,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记录下来或留下照片,通过通知单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帮助他们一道解决存在的问题。

3.3 从提高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上下功夫

3.3.1专业素质的提高

首先对引进的专业人员设立门槛,通过必要的考试后方能进入监理企业;其次靠自学、靠培训;第三是建立师带徒常态机制。

自学是关键。一位肯学的人,不论工作有多忙,总会挤出时间来进行自学。我们每个项目部都配备了许多学习资料,有多少人真正在学,估计不多。要营造学习的氛围,关键要给每位员工渗透企业的文化,真正起到以文化人的作用。

随着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引进,对员工专业知识培训已迫在眉睫,在适当的时候邀请专业人员给大家上课指导,不断输送新鲜血液,这样员工才能健康成长,企业才能兴旺发达。

建立师带徒的常态机制,是企业的一种文化,也是培养、引导年轻人关键所在。如果给进公司的年轻员工找了一名师傅,他既会感到企业对他的关心与温暖,又会感受在以后的工作、生活、学习过程中找到了依靠,能留得住人。

3.3.2 思想素质的提高

思想素质是一个人灵魂,思想素质好坏,直接会影响企业的形象。故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除企业关爱、温暖外,党、工会、共青团组织是关键。特别是许多年轻员工,要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除平时的关爱外,更关键要与他们谈心,了解他们内心在想什么,可以帮助什么。这样,他们才会感受企业的温暖,才会行使企业主人翁的责任感,才能会与企业共呼吸、同命运。

3.4 加强考核力度,真正做到奖优罚劣

加强考核力度,既是调动积极性重要手段,又是完善奖优罚劣的措施。应重点加大德、勤、能、绩四方面考核。

3.4.1 德

作风正派,能自觉遵守监理工程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行为准则和行风建设,最大限度满足业主的期望;为人正直,办事公正,能认真履行监理的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体现监理的自我价值;注重企业和自身的形象,为企业的发展策谋划策。

3.4.2 勤

深入施工现场,坚持“以监为主,监、帮、促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高智能的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监理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聪明才智。勤检查、勤提出、勤沟通、勤记录、勤闭环,到岗到位率 100%。

3.4.3 能

组织协调沟通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处理事情的应变能力。

3.4.4 绩

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有效管理,不发生由于监理人员失职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监理质量事故为零,努力提高顾客对工程监理服务满意度,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履约率 100%,各种记录齐全、完整、真实,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人、机、料、法、环审查率 100%。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多劳多得、奖优罚劣原则,才能更好地调动监理企业员工的积极性。

4 结 语

以上是笔者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以及社会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误区的描述。通过制定监理自身的对策措施,不断提升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最大限度满足顾客的期望。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104(2014)11-0046-04

收稿日期:2014-08-28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南复路1号 水澄大厦2号楼13F 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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