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民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2014-04-15 11:31宋淑珍杨发荣苏永生王彩莲王斐
甘肃农业科技 2014年9期
关键词:甘肃甘肃省农民

宋淑珍,杨发荣,苏永生,王彩莲,王斐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畜草与绿色农业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70)

甘肃农民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宋淑珍,杨发荣,苏永生,王彩莲,王斐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畜草与绿色农业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70)

分析了甘肃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现状,剖析探讨了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成员素质、加强办社力量、推进规范发展等发展建议。

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现状;问题;对策;甘肃省

甘肃农民合作组织的兴起和发展与全国其他省份一样,也经历了4个阶段,即从改革开放初期至90年代后期的自发阶段,上世纪90年代后期至本世纪初(2003年)的实体转变阶段,2004年至2006年的加快发展阶段,2007年至今的依法规范发展阶段[1]。2007年7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和发展农民合作组织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开始实施,标志着农民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框架体系基本确立,农民合作组织进入了依法发展的新阶段[2~3]。甘肃农民合作组织在此后的几年得到了迅速发展,无论是规模、人数,还是在为农民提供各种生产服务、帮助农民增收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进步,但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因此,研究分析甘肃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甘肃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1 发展现状

1.1 发展形式多,涵盖面广

据甘肃省农牧厅统计,截至2013年6月底,甘肃省有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1 665个,较2007年底增长了近52倍。成员总数75.79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数204.3万户,占全省总农户的48.48%,发展数量居西部前列。经营范围涵盖了粮食、果品、瓜菜、生猪、肉牛、肉羊等产业领域。发展形式主要有龙头企业依托型、种养大户或经纪人依托型、村级组织依托型、农技服务组织依托型、供销社依托型[4]。合作社成员由最初的几户、几十户,逐步发展为跨村、跨乡镇、跨市,甚至跨省。目前全省跨区域的合作社共2 554个,其中跨乡镇的有2 492个,跨市县的有47个,跨省的有15个。服务内容从最初的提供产前、产中服务逐步拓展到产后的农产品加工、销售及品牌认证等多个环节,并从单纯的种、养业服务扩展到农机化、休闲农业等多领域服务,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合作组织还开通了网站,实现了网上营销[5~6]。目前,甘肃省拥有农机合作社297个、休闲农业合作社45个,拥有加工实体合作社1 122个,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合作社占合作社总数的66.52%。

1.2 行业分布比较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甘肃农民合作组织逐步进入了规范化建设的新阶段[7]。农民合作组织已从粮棉油、肉蛋奶、果蔬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扩展到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服务业、手工业、其他产业等多种行业[8]。截止2013年6月底,从事种植业的有9 132个,畜牧业9205个,渔业120个,林业1 095个,服务业854,手工业54个,其它行业1 205个,分别占合作社总数的42.15%、42.49%、0.56%、5.05%、3.94%、0.25%、5.56%。

1.3 产业优势较强

甘肃省东西狭长,跨陇南山地,陇东、陇中黄土高原,甘南高原,河西走廊,祁连山地,河西走廊以北地带6个气候带,农民合作组织主要分布在兰州、白银、张掖、武威等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较快,现已形成了草食畜、设施蔬菜、优质林果等区域性优势产业和马铃薯、中药材、现代种业和酿酒原料等战略性主导产业。全省大多数农民合作组织围绕市场风险较大、专业化生产程度和商品率较高的马铃薯、制种、蔬菜、畜禽、中药材、果品、啤酒原料等优势特色产业而组建的,起到了与优势特色产业互动互促的作用[9~11]。目前,全省马铃薯(750多个)、蔬菜(2 200多个)、草食畜(4 300多个)、果品(1 500多个)、中药材(1 400多个),以及百合、蜜瓜、茶叶、小杂粮等优势特色产业组建的合作社数占到合作社总数的90%以上。

1.4 发展水平逐步提升

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了一批有较高知名度、有自主品牌、有规模和实力的合作示范社,涌现出如静宁格瑞苹果专业合作社、会宁众望养鸡专业合作社等一批典型示范合作社,3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入选农业部等12个部委发布的“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录”,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共青团中央、农业部评为“2011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青年示范社”,15家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优秀示范社。截止2013年9月底,全省有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354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113个,注册商标的651个,较2007年底统计数据增长3~15倍。

1.5 市场竞争力逐步增强

各合作社通过探索开展“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农餐对接”等各种便捷高效的对接模式,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建立信息网页等,拓展了合作社产品的销售渠道。截至目前,全省有433个合作社开展了“农社对接”,开设直销门店694个;181家合作社与559个超市开展了“农超对接”;116个合作社与783所学校、企业等开展了“农校”、“农企”等其它方式的对接。在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甘肃省参展合作社产品分别获畅销产品奖3个,最佳人气奖2个。同时建立了“甘肃省农民合作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1 73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成了网站。

2 存在的问题

2.1 资金缺乏

农民合作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户自筹、股金、自我资本积累、财政扶持和银行贷款。甘肃省属于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低,自筹、入股资金规模小;财政扶持资金投入不足,且其公平性、导向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绝大多数以示范项目为主,以登记注册补贴、贷款贴息等普惠制支持偏少,而且由于财政扶持资金总量规模小,只有少数合作经济组织才能享受。2008—2012年4 a共安排扶持资金5 419万元,仅有59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扶持,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3%。同时,财政扶持资金缺乏有效监管,金融机构的贷款扶持政策难以落实到位[12]。

2.2 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

甘肃省大部分农民合作组织由产销大户或县、乡、村级干部牵头,核心主体不是农民,入社农户大多处于从属地位,在日常运营管理决策过程中农民很少有发言权,民主权利难以有效发挥。农民合作组织运行管理层次低,不少合作社的章程没有充分体现自身的特点,“千社一章”财务管理普遍薄弱,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13]。

2.3 思想认识存在局限

甘肃省合作组织中的大部分农民、甚至领导层,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还很模糊,大多只局限于“参加合作组织就可得到国家补贴”的认识,把合作组织当成争取优惠政策和项目支持的工具,导致农民加入合作组织的积极性和社员参与合作组织建设的主动性不高。社员缺乏联合闯市场的合作意识,大部分社员抱着“跟、等、拿”的“搭便车”心态,或是“有利则合、无利则散”的消极态度,从根源上制约了合作组织的发展与壮大[14]。同时,由于20世纪50、60年代推行人民公社化运动,留给广大农民太多的痛苦记忆,使其对合作制产生了扭曲的认识,至今对合作组织还心存疑虑,谈合色变。

2.4 办社人才相对缺乏

大多数专业合作组织是围绕当地的优势主导产业组建的,很少围绕“产业能人”、“行业骨干”组建,组织的主要成员以农村劳动者为主,懂得经营、善于管理的专业人才和产业领军人才严重缺乏,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较差[15]。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甘肃省常住人口2 557.53万人,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仅为192.33万人;文盲人口222.27万人,文盲率8.69%。且文盲人口大多在农村,这都成为甘肃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不稳定因素。

2.5 社会服务体系落后

甘肃农村政府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政府对合作组织培训不足,农业信息体系不完善、信息服务手段落后,农民合作组织没有先进的手段传递信息,有相当一部分主要通过电话联系和看报了解,信息反馈迟,影响产品及时交易。

3 发展建议

3.1 拓宽融资渠道

各级地方政府要帮助农民合作组织融通资金,引导各商业银行将农民合作组织列入信贷优先支持的对象,简化贷款手续,增加贷款额度。应允许农民合作组织以其动产和不动产抵押、权益质押或其成员联保形式等办理贷款手续;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为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帮助解决生产性、季节性和临时性资金需要;鼓励农民合作组织成立自己的金融组织。进一步完善对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扶持政策,突出支持重点环节,继续支持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等。将品牌培育、营销服务、安全生产和质量服务、互助保险、土地流转、信贷合作等环节纳入支持范畴,鼓励制度创新、典型引路。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监管制度,对政府支持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资金进行必要的审计与稽查,杜绝各种占用和多用现象,使扶持资金拨发渠道畅通,提高运作效率。

3.2 完善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组织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和利益分配原则,指导农民合作组织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等“三会”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组织独立核算,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做好会计业务辅导和审计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3 提高成员素质

首先,各级政府要抓好宣传。加强对基层干部、合作社领导层以及社员的培训,在提高其思想认识的同时,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广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法》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农民了解合作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增强加入合作组织的积极性和合作意识。在现有的合作组织中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其做法和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其次要大力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同农民合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鼓励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到农民合作组织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鼓励选派到乡镇、村任职的大学生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与发展工作。

3.4 加强办社力量

一是挖掘“能人”办合作组织。“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好的领头人。据调查,凡是农业生产经营大户担任合作组织领导的,合作组织生命力就强,凝聚力就越大,合作也就相对有效。二是善于借助外力办合作组织。结合当地产业优势,发展以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龙头企业,积极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参与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借助企业的市场能力和经营经验,即可带动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通过创建自己的品牌来提升市场价值,也可帮助解决农产品市场问题。

3.5 推进规范发展

通过建立各级合作社联合会,加强合作社行业自律、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开拓对外营销渠道、规范合作社运行、推动合作社营销和“三品一标”建设。目前,全省仅有971个合作社实施了生产质量安全标准,不到合作社总数的5%。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合作组织的品牌宣传力度,营造创立名牌的社会氛围,启发农民提高拥有品牌、重视品牌、利用品牌的积极性。对农民合作组织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申报,让其享受有关优惠和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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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4

A

1001-1463(2014)09-0045-04

10.3969/j.issn.1001-1463.2014.09.017

2014-05-23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院列重大专项“牛羊健康养殖及粪便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2013GAAS04-3)。

宋淑珍(1980—),女,甘肃通渭人,畜牧师,主要从事草食畜牧业及农业经济研究工作。联系电话:(0)13919166341。E-mail:shuzhen_101@163.com。

杨发荣(1964—),男,甘肃宁县人,研究员,主要从事草食畜牧产业研究工作。E-mail:Lzyfr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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