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邱伟
解剖“小官大贪”
●文 / 邱伟
在当前“打虎拍蝇”的反腐大环境下,“老虎”固然可怕,“苍蝇”也影响极坏。“小官大贪”现象表明,职务无论高低,权力不分大小,凡有权力之处就会滋生腐败。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接触更广,其贪腐行为给群众带来的影响更为直接和具体,因此更具代表性。这里以邛崃市农村基层干部作为出发点和着眼点对“小官大贪”现象进行阐释和分析。
近年来,邛崃市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51人, 涉及农村党员干部贪污贿赂类案件15件19人,占立案总数的29.4%,涉案金额达125.5万元。给予开除党籍15人,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3人。
官小权大,以“三类重点人”为主。在农村基层,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委员等看似很小的“芝麻官”,握有实权,不可小觑,这三类重点人群掌握了全村的人、财、物大权。
时任卧龙镇绵山村支部书记罗某、村委会主任叶某、村会计叶某三人,利用保管邛崃农场支付10万元修路款的便利,在扣除7万元修路工程款后,将剩余3万元私分。三人均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而时任临邛镇马坝社区书记胡某和会计周某,在发放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向社区群众谎称补偿款已经发放完毕,利用职务之便,截留侵吞征地补偿款43.8万元。二人均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官小胆大,以涉众贪腐为主。近年来,腐败案件调查通常是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挖一窝,一牵一串。从近几年的查案情况看,有的是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作案,少数村干部合伙作案;有的是村与村之间的村干部合伙作案,村干部与乡镇工作人员合伙作案;有的是以村干部为主的家族成员合伙作案。
时任临邛镇棠子沟村支部书记徐某、村主任陈某、村会计兼妇女主任肖某、村民杜某、简某,在协助临邛镇政府参与征地工作时,利用职务之便使他们的5名亲属非法享受社保指标,非法占用征地补偿款25万余元。另一起案件则是在实施夹关镇王店村、福田村、雕虎村、草池村土地整理项目期间,四个村的村干部卢某、杨某、费某、周某与国土局项目部临聘人员唐某、王某结成“利益同谋”,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列或者多增农户青苗补偿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的手段,侵吞土地整理补偿资金43万余元。
官小欲大,以违反财经纪律为主。由于部分农村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不高,价值观局限于对物质和利益的追求,贪腐欲望较大,再加之基层干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账目不全,账物不符,白条自批自支、公款私存、收费不开收据等现象在基层财务管理中屡有发生,导致部分基层干部利欲熏心,继而出现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的现象。
王某在道佐乡沿江社区任职期间,利用其协助政府对所征土地的地上附着物赔付和落实土地补偿款等职务便利,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4万余元。时任羊安镇人民政府建设办工作人员的杜某,利用代财政所开具安置房房款收据的便利,将安置户交纳的购房款24万余元占为己有,最终被开除党籍。
遏制村官变贪官,重在对症下药,关键在提高村官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加强警示教育和学习,从而提升他们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村官的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村级事务管理制度,破解村官集权和权力一把抓的怪象,建立监督网络;大力推进村民自治,建立和完善村(社区)信息高速公路,让村民自觉参与到自治中来。同时要加快村官血液的新陈代谢,防止权力集中和结党拉派。
教育培训,筑牢“防弹衣”。村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从根本上说,还是自身素质差、缺乏自控能力造成的。要针对村级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提升村干部能力和素质。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干部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特别是法律知识的普及,加强村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建设。
信息公开,架设“摄像头”。农村干部由于长期扎根于一个地方,容易形成深厚的“官脉”,日积月累极易助长腐败的萌芽。遏制农村干部腐败现象必须延伸反腐体系,立体防范,着力推行信息公开,让村民群众自觉成为监督农村干部依法行政的监督主体。要从单一的“公开栏”形式向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推行窗口式对外办公、开通微信微博信息公开平台等形式延伸,让群众对重大事项的办理实行全程监督。
惩处加力,舞好“降魔杖”。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认真办理,尤其对农民反映强烈,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要重点办、优先办,以此震慑违纪违法人员。突出查办农民建房过程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破坏国家惠农政策类案件、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集体资产处置中违纪违法案件、基层干部乱权滥权类案件、基层干部涉黑案件。
制度建设,编制“权力笼”。要做好权力的分解工作,在农村建立一套能够充分发扬民主的村务运行机制,在坚持“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决策机制的同时,要因村制宜探索扩大民主决策的途径和形式。要强化村民对权力运行的参与和监督。比如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农村发展党员、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合同签订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纳入《村民自治章程》,作为刚性制度。要强化农村基层的财务监管,普遍推行“村账乡审”制度,在乡镇直机关推行“零户统管”制度,即在保持各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基础上,由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会计人员和资金结算。(作者系邛崃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责编:贺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