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贫雇农:中共在中央苏区的土地改革与解决乡村民生问题探析

2014-04-14 14:19曾耀荣李丹利
关键词:贫农富农民生问题

曾耀荣,李丹利

(赣南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争取贫雇农:中共在中央苏区的土地改革与解决乡村民生问题探析

曾耀荣,李丹利

(赣南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贫困是近代中国乡村的普遍状态,其根源与土地问题密切相关,解决民生的关键就在于土地问题。中央苏区建立以后,中共为解决乡村贫困及民生问题进行了土地改革,但在推行的过程中,重点解决了贫雇农阶层的土地问题,这是中共在当时革命的形势下所做出的必然的选择。

土地;民生;土地改革;贫雇农

贫困是近代中国乡村的普遍状态。20世纪二三十年代,近代中国的学术界就已经认识到了乡村贫困与民生问题的关系,致力于复兴农村,涌现出了一批乡村建设派,及有关农村复兴的讨论。中央苏区建立以后,中共也非常重视民生问题的解决。目前学术界对于中央苏区民生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主题:主要领导人的民生思想研究、苏区的民生建设研究及苏区民生实践的历史经验研究。①相关论述可以参见何旗:《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的民生思想探析》,《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5期;王立、赵作林:《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关于民生问题思想探析》,《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张敬华:《论毛泽东在中央苏区的民生建设思想》,《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13年第1期;李海玉:《中央苏区时期的民生建设述论》,《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蒲丽娟:《中央苏区时期中共解决民生问题的经验与启示》,《南昌工程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廖才茂:《井冈山和中央苏区时期民生实践的经验及启示》,《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刘义程,肖海艳:《中央苏区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经验》,《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等。相关研究为我们了解中共在苏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但多数研究侧重于思想层面,且对解决民生的措施多是泛泛而谈,不够深入。本文将重点探讨中共在中央苏区推行的土地改革与解决乡村民生问题的关系,并分析中共在解决苏区的民生问题时为何重点关注贫雇农这一社会阶层。

一、土地问题:近代乡村民生困境

贫困是近代中国乡村的普遍状态。朱其华按照经济状况,将当时国民的生活情况分为五类:特殊线、水平线、贫穷线、饥饿线、死亡线,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在全中国的国民中,现在能够衣食无忧的,不过百分之六强;而绝对大多数的百分之九四弱的人民,竟无法维持其最低生活”[1](P4)。翟克也认为,“现在,中国农业生产之衰落,农业经济之崩溃,农村社会之疲弊,这是我们不能否认的”[2](P11)。

那么造成近代中国乡村贫困的原因是什么呢?当时的学者们对于这一问题也进行了探讨,古楳先生以为“中国农村的崩溃,虽有种种原因,而土地问题实为中心”。[3](P88)鲍幼申也承认“土地问

题是农民困苦经济原因的最重要部分”[4](P3)。翟克在分析农村问题发生的原因时,也将“农民所有的耕地太少”[2](P49)放在了第一位。可见,乡村的贫困是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

土地乃自然万物之母体,在人类的生产生活中一直都有着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生产方面一种最原始的要素,是一个极大的富源”[4](P2),而且“是造成国家的基本所在,是一国人民生活的资源所出,如果没有良好制度,来管理支配其间,那么大则酿成国家的纷乱,小则陷溺人民于贫困”[5](P271)。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国,农民人口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土地作为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维持生计的根本保障,土地与民生息息相关。正如赵建新所认识到的,“民生主义是脱离不了土地问题,或者进一步说,土地问题也就是民生主义的中心问题”[6](P18)。土地问题是民生问题解决的关键,“土地问题若是能够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以后,民生问题差不多就可以说是解决了一大部分”[4](P2)。

那么,在近代中国的乡村,究竟存在着怎么样的土地问题呢?梁漱溟将土地问题概括为三个大的方面:土地分配不均、耕地不足与土地使用不合理。其中“土地分配不均”被他视为最严重的问题,并将之归为农民生活贫困的主因。[7](P528)方秋苇先生也认为,“中国农村土地,最重要的问题,是土地分配的不均”[3](P89)。近代中国农村土地占有不均是不争的事实,“中国土地的分配状况,虽然没有详细的统计,但下边的事实,差不多是一般人所公认的:即百分之五左右的地主,占有土地百分之五十;而百分之七十的贫苦农民,则仅有百分之二十的土地”[8](P311)。因为土地占有的不均,大多数贫雇农,土地占有数量较少,仅仅依靠土地难以维持生存,因此他们不得不发展副业,来弥补土地收入的不足。薛暮桥在他的著作里就写到,“其实这些自耕农民大多也是异常缺乏土地,他们单靠田地上的收入决不足以维持生活。因此他们必须兼营苦力、小贩,以至割草、拾粪等类副业”[9](P20);1934年广西师专在苍梧、桂林等地组织调查后也注意到,大多数贫农“他们如不出卖劳力或是兼营副业就难维持生活”[10](P59)。

无地少地的农民中的一部分人虽然依靠兼营副业能够勉强维持温饱,但这是以他们不断降低生活水准为代价的。他们节衣缩食,尽可能地降低生活成本,在河北的南皮县,农民穿的衣服都是“新旧大小辗转改作,至朽烂为度”[11]。望都县农民“寻常衣服,棉改夹,夹改单,敝而后已。虽褴褛之衣,犹作鞋履之用,不肯轻于一掷”。[12]河北盐山县的农民在冬天农闲时节,每天只吃两餐,而且是分量很少的粗粮,这样才“仅可维持其勉强之生活”[13](P165)。

即便如此,还是有相当一部分农民连最低的生活水准也无法维持,因为他们的土地占有数量严重不足。关于每户人家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要的土地数量,不同的学者做过不同的估计。陈元培认为,农民每家平均6英亩或36亩才能维持生计[14](P2);古楳则认为平均每户需要32.5亩[15](P193);张镜予认为,每户平均需要25亩[16](P19);彭南生考虑了南北差异,得出的结论是全国人均需土地4亩左右。[17](P152)因为各个学者的依据不同,很难找出一个统一的估计。为了保守起见,笔者采取彭南生的估计,即人均4亩,那么以5口之家来计,维持一户人家最低生活水准的土地占有数量应为20亩。那么全国究竟有多少农户达不到这个水平呢?

根据薛暮桥所引用的1936年申报年鉴所记载的察绥青冀豫鲁晋陕陇苏浙皖鄂湘粤桂滇十七省的土地分配情况,基本算是对全国土地占有情况的一个大概的估计。其中,拥有100亩以上土地的户数占总户数的1.63%,拥有51-100亩土地的户数占5.03%,拥有31-50亩土地的户数占10.28%,拥有11-30亩土地的户数占26.22%,土地占有在10亩以下的户数占56.84%。[9](P19)这里并没有单独的统计拥有20亩以下的户数有多少,但我们至少可以肯定的是,拥有土地10亩以下的农户是无法维持基本生存的,即至少有56.84%的农户是难以维持温饱的。

在近代中国的乡村,有近六成的农村家庭难以维持温饱水平,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土地占有不均。正如薛暮桥所认识到的那样,“在中国农村中间,仅占村户总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占有了最多和最好的土地;另一方面,占村户总数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贫农和雇农,他们因为没有土地,或是所有土地太少,不得不去仰受地主富农们的苛重剥削”[9](P20)。因土地占有不均所引发的农民生存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中共在建立中央

苏区以后,通过对苏区阶级的划分和土地占有情况的调查,了解了苏区农民的生存状况,特别是广大贫雇农阶层所面临的艰难处境。

二、贫雇农阶层:争取群众与解决民生的共同选择

中央苏区建立以后,中共面临着继续革命与巩固根据地的任务,而无论是继续革命还是巩固根据地都需要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早在1928年9月的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央通告第二号就确定“党目前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18](P584)。1929年的中央第二十八号通告又再次指出六大所提出的农民运动路线,“其主要精神是争取广大的农民群众建立农村中反地主阶级的统一战线”[19](P17)。1930年的前委通告第一号也明确提出“‘争取群众’才是目前策略的第一标准”[20](P63)。可见,争取群众一直是中共开展农村革命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目标。

那么,该争取什么样的群众呢?在中共领导的革命从城市转入乡村之后,革命的依靠力量也从工人转向了广大农民。中共将阶级斗争理论引入了中国的乡村,按照阶级的眼光分析中国乡村社会,把农民阶级划分为富农、中农、贫农、雇农等阶级,其中富农是农村的资产阶级,属于剥削阶级,雇农是农村中的无产阶级,属于被剥削阶级,其它阶级则是半无产阶级和半资产阶级。对农村中农民阶级的划分明确了土地革命中的依靠和打击对象,正如毛泽东所说,“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21](P3)

中共在开展革命伊始,就确立了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目标,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具体到土地问题,那就是要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建立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在广大农村,地主、富农阶级无疑是封建剥削的代表,而被剥削的广大贫雇农阶级则是中共开展革命所要依靠的力量。正如中共六大所指出的那样,“无产阶级在乡村中的基本力量是贫农”[18](P584),雇农和贫农是农村中的无产阶级与半无产阶级,“是党在农村中的基础”[18](P358)。这就明确了革命所要争取的主要对象就是贫雇农阶层。

而在苏区,贫雇农阶层的生存状况是怎样的呢?中央苏区建立以后,为了迅速明了苏区各个阶层的状况,中共在苏区开展了一系列的农村调查。通过调查,中共摸清了苏区的阶级状况与土地占有状况。以兴国为例,在兴国旧有土地关系中,占人口总数仅有百分之六的地主富农,却占有百分之八十的土地,而占人口百分之八十的贫农中农则只占有百分之二十的土地。[22](P199-200)各个地区的调查结果虽不完全相同,但土地分配严重不均却是不争的事实。在整个苏区,据调查,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八十集中于地主阶级手里(祠堂寺庙富农也在内),尤其肥沃的土地是完全为地主富农所有。但人口的阶级比例,则以贫农为最多,占全部人口百分之七十以上。[23](P394)人数占大多数的贫雇农阶层,拥有土地数量最少。他们因为缺少土地,生活难以为继,为了生存,不得不去租种地主的土地,或者接受地主的雇佣,忍受地主的剥削。地主利用地租、高利贷、税捐等形式剥削农民,每年从农民手中夺走收获中的一半以上,致使农民中百分之四十的人家在刚刚收获不久就没有了饭吃,每年百户贫苦农民中有五户破产[24](P18)。“地主富农经过地租与高利贷的剥削形式,使一般贫苦农民与工人过着奴隶一样痛苦的生活。”[23](P394)广大贫雇农阶层面临着严重的生存问题,他们的民生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

在中央苏区,农民中的贫雇农阶层所占的人数最多,所面临的民生问题最为严重,他们自然是中共解决民生问题时所要重点照顾的对象。同时,因为生存问题的严峻和所受剥削的沉重,贫农和雇农“天然的除革命没有出路”[23](P14)。他们作为农村中的半无产阶级与无产阶级,“是土地革命的主要动力”[18](P356),是中共开展农村革命的基础,因此也是中共所要积极争取的对象。由此,中共在中央苏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与其争取群众的目标有了一个契合点,就是二者拥有了共同的客体——贫雇农阶层。他们的民生问题最需要得到解决,而如果能解决好他们的民生问题,就可以得到他们的支持,调动起他们参与革命的热情,也就实现了争取群众的目标。

明确了这一点,在土地改革的具体实践中,中共的相关政策向贫雇农阶层倾斜也就非常明确了。

三、解决贫雇农土地:中共在中央苏区解决民生的实践

基于苏区土地占有不均及广大贫雇农缺少土地的现实情况,对土地进行分配,推行土地改革,成为了中共解决苏区民生问题的不二选择。通过对土地的重新分配,可以使许多无地少地的农民获得土地,从而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同时,解决了贫雇农阶层的民生问题也可以调动起他们参与革命的热情,有利于争取群众目标的实现。在土地改革的具体实践中,在面对农村中的雇农、贫农、中农时,不难看出中共的政策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即偏向于其中的贫雇农阶层,这在土地分配标准的变化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1928年3月,也就是土地改革之初,中共中央第37号通告要求:“以年满十六岁能自耕种的人为一劳动单位,每一劳动单位平均使用土地(酌量各地情形决定亩数),其余的土地按照各劳动单位所属的四岁以上的人口之多寡平均分给于劳动单位使用。”[25](P152)此时,中共中央是要求以劳动力为标准进行土地分配的,但从地方的实施情况来看,这一标准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很快被按人口平均分配的标准所取代。1929年的《兴国土地法》提出分配土地有两种标准:一是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二是以劳动力为标准,能劳动的比不能劳动的多分土地一倍。以上两个标准,以第一个为主体,有特别情形的地方得适用第二个标准。[22](P37)闽西一大通过的决议案中也认为,“为使农民迅速得到田地起见,应照乡村人口数目,男女老幼平均分配”。[26](P369)出现这一改变的原因是中共逐渐认识到如果以劳动力为标准,“劳力多的多分,劳力少的少分,这只于富农有利”[26](P405),对贫雇农是不利的。因为“中国的富农既是以自己劳力为主体的占绝大多数,那末以劳力为标准分配土地,这于富农是很有利的,因为他们不但有劳力还伴随着充足的牛力、农具与资本,不比贫农虽有劳力,但伴随的牛力、农具、资本很不充足甚至没有”。[26](P405)而以人口为标准分配土地不仅操作简便、分田迅速,而且弱化了富农阶层在劳动力方面的优势,相对比较公平,是“最直截了当,最得多数群众拥护的”[22](P173)。

但实际上以人口为标准进行土地分配同样对贫雇农不利,因为富农一般是大家庭,他们在人口上占据一定优势。正如瞿秋白在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的信中所提到的那样,“按人口数量分配土地,富农最占便宜,因为他们都是大家庭”[27](P484)。此外,由于家境较好,富农子弟在劳动力上同样占优势,“贫农的体力不及富农(贫农没有吃),贫农的儿子也无力”[22](P273)。因此,无论单纯以哪一种标准来分配土地,对于贫雇农来说都是不利的。

随着土地改革的开展,苏区最终确定了以人口和劳动力混合的土地分配标准。1931年11月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规定:“地方苏维埃政府,应根据各个乡村当地情形,选择最有利于贫农中农利益的原则来分配土地。为迅速分配土地,中农贫农雇农应按照人口平均分配,富农以劳动力(即按照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地方,富农每个有劳动力者,所得分田数量,等于人口平均分配一人所得的分田数量)为单位,人口为补助去分配”。[26](P461)显然,这一分配标准在利益上明显向贫雇农倾斜了,正如《申报》记者陈赓雅在宜黄县棠阴镇观察到的那样,“分田情形,地主无份,富农照劳动能力,授以劣地,贫农佃农雇农等,则计口授以良田”[28](P12)。依照这一标准,贫雇农往往能够分得比地主富农更多更好的土地。

总之,中共在中央苏区通过推行土地改革来解决苏区的民生问题,改善广大农民的生活状况,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它是倾向于农民中的贫雇农阶层的,这一方面是由于贫雇农阶层人数最多、所面临的生存问题最为严重,另一方面也与中共的社会动员密切相关。

四、结语

近代中国的乡村是贫困的,其根源与土地问题密切相关,因为土地占有不均,广大贫苦农民生活难以为继,民生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中共在建立中央苏区以后,通过推行土地改革来解决苏区的民生问题,但在具体的实践中,中共重点关注了贫雇农这一阶层。这是因为在当时革命的形势下,动员和争取群众是苏区的首要任务,中共通过对农村阶级的分析,认识到人数最多的贫雇农阶层生存问题最为严重,他们是革命天然的主力军,是中共要争取的对象,推行土地改革,既能激发广大贫雇农参与革命的热情,也同时解决了他们的生活问题。土地改革成为中共社会动员与解决民生的完美契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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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ining the Poor Peasants and Peons:an Analysis of CCP's Land Reform and the Solution of Peop le's Livelihood in Central Soviet

ZENG Yao-rong,LI Dan-l i
(School of Historical Culture and Tourism,Gannan Normal University,Ganzhou 341000,China)

Poverty is the common state in modern China's countryside,the reason of poverty wa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land issue.The key to solve the issue of people's livelihood was to solve the problems of land.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Central Soviet,CPC carried out land reform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rural poverty and livelihood.However,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CPC focused on solving the land problem of poor peasants and peonswhich 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for CPC at the time of revolutionary situation.

land;the people's livelihood;land reform;poor peasants and peons

k263.4

A

10.3969/j.issn.1674-8107.2014.03.001

1674-8107(2014)03-0005-05

(责任编辑:韩曦)

2014-01-08

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从土地改革到发展生产:中共在中央苏区解决民生问题的思路研究”(项目编号:YC2013-S260)。

1.曾耀荣(1969-),男,湖南邵阳人,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近代乡村史与苏区史研究。2.李丹利(1991-),女,河南平顶山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央苏区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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