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明明 曾耀荣
苏区贫农团的权能演变及其与苏维埃关系考察
江明明曾耀荣
提要:苏区时期,中共为利用贫农团来改造出现种种问题的苏维埃,授予了贫农团很大的权能。但贫农团却因此和苏维埃之间产生矛盾并有取代苏维埃的倾向,中共于是又出台法令限制贫农团的权能。此后,尽管在实际的查田运动中贫农团权能依然很大,但法理上中共一直坚持苏维埃对贫农团的领导。二者关系的演变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时中共对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认识过程。
苏区;贫农团;苏维埃;中国共产党
苏区时期,中共在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同时,也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贫农团。贫农团在政权的巩固、根据地的建设以及战争的动员和支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贫农团作为苏区时期的重要社会组织,却未引起学术界的足够重视,相关学术成果也相对较少*就笔者所见,专门论述苏区时期的贫农团的论文和专著尚未出现,很多论文和著作都只是将苏区时期的贫农团作为论述的一部分。有代表性的如李永芳《近代中国农会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在“苏维埃区域的农会组织”这一节中提及贫农团;郑运成《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贫农团研究》(河南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将苏区时期的贫农团和延安时期的贫农团放在一起考察;陈小腊《土地革命时期中共领导的农会组织研究》(浙江农林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则将土地革命时期的农民协会和贫农团并列研究;陈小腊、许杰《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乡村的社会动员——以农民协会和贫农团为例》(《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论述了土地革命时期农民协会和贫农团在社会动员方面的作用;刘长江《浅析川陕苏区群团组织与苏维埃政权的巩固》(《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马建堂《论川陕苏区时期的群众组织》(《四川文理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则是将贫农团和其他众多群众组织放在一起考察。,而这其中尤其缺乏对贫农团的权能演变及原因的深层考察。*何友良《权能分担与社会整合——国家与社会视野下的苏区社团》(《近代史研究》2014年第3期)从国家与社会的视野考察了苏区社团的权能,其中对贫农团有所论述,对本文启发甚多。贫农团的权能经历了怎样的演变?演变过程中和苏维埃有无冲突?中共如何解决这些冲突?最后实际效果如何?这些都是本文拟解决的问题。
苏维埃是起源于俄国1905年革命的政权组织形式,中共在建立革命根据地后将苏维埃移植过来,先后建立了县、区、乡等各级苏维埃政府,其下设立多个机构,由代表会议选举苏维埃政府成员,负责本辖区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的建设。按中共的设想,在苏维埃区域内,所有年满十六岁的男女,除了剥削者、宗教徒和反革命,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工农兵苏维埃是工人农民兵士的政权机关,一切行动都要根据工人农民兵士及其他贫民利益去决定,同时对小资产阶级的利益不加妨碍”*《苏维埃组织法》(1929年8月),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0页。,也就是说苏维埃有广泛的代表性,应确保劳苦民众的利益。
但在实际运作中,苏维埃政权却存在种种问题,最为突出的情况就是混进了大量的地主富农分子,出现较为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和秘书专政的现象。早在1929年,巡视湘赣边苏区的杨克敏就对苏维埃的工作提出批评,认为小地主富农混入各级机关,操纵把持苏维埃,在分田等事情上,使苏维埃明显违背贫农利益,且秘书专权专事,也所在多有。*《杨克敏关于湘赣边苏区情况的综合报告》(1929年2月25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50页。1930年赣西南特委也发现当时“如兴国工农兵代表大会时有人(同志)主张要保护土豪劣绅,西区代表大会有人公开反对分田,这是极明显的事实。同志们!我们要特别注意防止地主富农的领导。苏维埃就绝对不许地主富农当选呀?党员有代表地主富农思想的更要坚决的同他斗争”*《赣西南特委通告列字第十三号》(1930年6月12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第206页。。川陕苏区同样如此,“各级苏维埃内面混进了许多地主富农和发财人走狗等分子”。张国焘还列出了地主富农混进苏维埃的几种办法:“第一,就是隐瞒成分,冒充穷人来混进当苏维埃主席或委员。第二,如果不好冒充,就由发财人找几个能干的熟人做事的穷人来混入苏维埃。第三,混到苏维埃内面来当文化委员或秘书,利用他们职权的便利来把持苏维埃,形成秘书专政。”地主富农混进苏维埃之后,就利用各种办法阻碍土地革命,“因此平分土地和改造苏维埃是最重要的任务”。*国焘:《平分土地和改造苏维埃》,原载《苏维埃》第11期(1933年10月30日),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等编:《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542-1543页。至于苏维埃的官僚作风问题,则当时的机关报《红色中华》中不乏记载。*参见《反对浪费严惩贪污》,《红色中华》1932年3月2日,第6版;《反对散漫与腐化的苏维埃政府》,《红色中华》1932年5月25日,第8版。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苏维埃主席是富农,就乱没收中农,拴打工作人员”*《苏维埃主席是富农,就乱没收中农,拴打工作人员》,原载《苏维埃》第8期(1933年10月3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528页。的情况。因此,“目前改造政府工作的路线,彻底改造政权机关组织,加强政府工作能力”*《赣西南工作综合报告》(1931年),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编:《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一年》,1988年内部版,第263-264页。,是中共最主要的工作之一。
在这一背景下,建立贫农团这一苏区的群众组织*很多学者认为农民协会是贫农团的前身,如何友良:《苏区制度、社会和民众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160页);贾可卿:《政权:人民共和国的雏形》(江西高校出版社2009年版,第64页)。笔者以为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何友良先生纠正了这一观点,认为二者之间并无内在联系。(何友良:《权能分担与社会整合——国家与社会视野下的苏区社团》,《近代史研究》2014年第3期,第65-66页)笔者以为从二者的性质上更能说明这一点。农民协会是权力机关,中共曾有“一切权力归农会”的口号,后来农民协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农民暴动。以农协为基础成立了整合各种革命力量的革命委员会,由革命委员会建立政权,向苏维埃过渡,最终农民协会和革命委员会都在苏维埃成立之后被取代。因此,农协和革命委员会有临时政府的性质,并指挥武装。而贫农团则是苏维埃领导下的一个社会团体的组织,从性质上看,二者绝不可等同。但另一方面,正是由于农民协会被苏维埃取代了,因此需要建立新的代表农民的社团组织贫农团来维护农民的利益。来做苏维埃的坚强柱石,被中共提上了议事日程。不仅如此,当时共产国际也建议苏区成立和发展贫农团。1930年共产国际做出指示,认为与苏区的土地革命密切联系的一个任务就是要组织贫农团,进而团结中农,确保苏维埃政权的措施有利于贫农和中农。*《共产国际执委政治秘书处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案》(1930年6月),人民出版社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3),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17页。随后在同年8月底9月初,中共中央已在文件中提及以乡为单位建立贫农团。*《加紧准备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工作(中共中央通告)》(1930年9月23日),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等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党的系统》(2),中央文献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094页。10月,中共在《中央政治局关于苏维埃区域目前工作计划》中,对贫农团进行了定性:“贫农团应当在共产党领导之下发起,它是一种社会团体的组织,与雇农工会同成为乡村苏维埃政权的柱石。”其成员应包括贫农、雇农、苦力及乡村其他工人,其组织只限于乡村两级。*《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苏维埃区域目前工作计划》(1930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等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7册,中国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03页。由此可见,建立贫农团的最初设想就是发挥其作为贫农组织的作用,确保苏维埃政权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随后,在党和苏维埃的指导下,苏区广泛成立了贫农团。
那怎样改造苏维埃呢?按照中共的设想:一方面“要将各级苏维埃政府中,对革命动摇的富农分子排除出去,一方面增加工人成分,加强无产阶级之革命领导”。“苏维埃政府是工农劳苦群众自己的政权机关,工农群众要起来参加自己的政权,督促各级苏维埃工作,反对苏维埃人员官僚化、腐化。”*《闽西苏维埃政府为扩大斗争告闽西群众书》(1930年5月8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第91页。“加紧工会、贫农团的工作,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柱石,使苏维埃有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监督,方能肃清一切官僚腐化脱离群众的现象,坚决洗刷这些官僚腐化脱离群众的份子出苏维埃的机关。”*《鄂豫皖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给皖西北特苏的指示信》(1931年7月),河南省税务局等编:《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河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17-218页。很明显,中共是想利用工农劳苦群众的力量来改造苏维埃。而乡村的贫农团,其成员既有贫农,又有代表无产阶级的雇农,正是最能代表工农劳苦群众的社团组织,当然要发挥重要作用。
贫农团的结构非常简单,只有乡村两个等级。由少数雇农或贫农发起贫农团,然后介绍其他雇农、贫农加入。在形成一定规模后召开全乡贫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由其选举干事会,负责全乡贫农团闭会后的日常事务,再在各村按规模设立个数不等的贫农小组,设组长负责日常事务。遇有重要事务则干事会或组长均可召集会议进行协商解决。最初,贫农团的实际工作范围非常宽泛,初期关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巩固和发展苏维埃政权、执行苏维埃法令、对苏维埃工作提意见、监督苏维埃工作和经济收支、培训干部参加苏维埃,其次则是推进土地革命、帮助扩大红军、肃清反动派、组织合作社、宣传以及领导青年和妇女参加革命等常规性工作。*《湘赣边苏区贫农团暂行组织法》(1931年8月28日),《湘赣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协作小组编:《湘赣革命根据地》上,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89-90页。
尽管工作范围宽泛,贫农团实际权力的大小其实取决于其与苏维埃之间的关系。为了改造苏维埃,中共授予贫农团很大的权能,尤其是制约苏维埃的权能。中共前期的文件中明确规定:“1.贫农团应受乡村苏维埃政府的指导。2.贫农团有经常讨论苏维埃工作意见提交苏维埃讨论执行之权。3.贫农团有经常监督苏维埃工作和经济收支之权。4.贫农团应号召全体会员执行苏维埃一切法令。5.贫农团有提出自己的后(候)补名单参加苏维埃政府之权。”*《湘赣边苏区贫农团暂行组织法》(1931年8月28日),《湘赣革命根据地》上,第90页。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一、第四条表明贫农团应服从苏维埃的指导,执行苏维埃的法令。而其余的三条则表明了在此前提下贫农团所拥有的权力,这些权力包括讨论苏维埃的工作、提交自己的意见,监督苏维埃的工作以及财政,提出自己的政府工作候补人名单。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贫农团有权选派自己的成员加入苏维埃。综合来看,贫农团一方面通过讨论和监督,可以将苏维埃中的异己分子清除出去,转变苏维埃的工作作风;另一方面通过训练干部和提出候补人员名单的权能,可以把成分好、能力强的工农积极分子充实进苏维埃,从而实现对苏维埃的改造。很明显,这是完全符合中共改造苏维埃的设想的。那么,在实际工作中的贫农团能达到如此效果吗?
然而事与愿违,在授予贫农团宽泛的权能后,一方面贫农团确实对改造苏维埃起了很大作用,如将大量的地主富农分子洗刷出苏维埃,选举大量合乎民意的贫农、雇农乃至中农进入苏维埃,监督苏维埃的工作,使苏维埃政权取得民众的信仰;*具体可见《加紧准备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工作(中共中央通告)》(1930年9月23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党的系统》(2),第1094页。但另一方面,其权能过大也导致了贫农团和苏维埃之间经常爆发矛盾。最明显的就是贫农团和苏维埃成了两个权力中心,一般的贫农雇农遇到问题,大多是找贫农团解决,而非苏维埃。因为他们认为贫农团是自己的“家庭”,而苏维埃是另外的“官府”。由此可见,这两个权力中心,贫农团的权威明显高于苏维埃。这其中固然有苏维埃自身不起作用的原因,但主要原因还是贫农团权能过大,压制了苏维埃。因此,双方在各自权能范围内处理同一问题时,往往产生激烈冲突。以反富农为例,贫农团“有时因反富农斗争与当地苏维埃有不同意见,该贫农团即说苏维埃袒护富农等(这种事实也是有的)。苏维埃即说贫农团侵占中农(这种事实也有)。一个多(要)斗,一个不要斗,在发生斗(冲)突时,多系苏维埃负责人被贫农团捆打”*《关于湘鄂西具体情形的报告》(1932年12月19日),中央档案馆等编:《湘鄂西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1934)》,1986年印行,第302页。,苏维埃可以说是毫无力量。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地方甚至“把贫农团来代替苏维埃政权”*《政治决议案——中央苏区第一次党代表大会通过》(1931年11月),《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第315页。,“其中有些代替了政府的职务,如瑞金武阳区的龙岗乡,黄柏区的新庄、北村两乡,就有这种倾向”*《贫农团组织与工作大纲》(1933年7月15日),中央政府印发:《查田运动指南》,第25页。。不仅如此,在农村中开会动员群众,也以贫农团的会议最能吸引群众,最能动员群众,甚至连党支部都比不上。可以说,贫农团在此权能范围内成了最有力量的组织,与苏维埃之间矛盾重重,甚至有取代苏维埃的倾向。
其实,从中共授予贫农团的这些权能来看,在实际工作中必然会导致贫农团与苏维埃产生矛盾。因为贫农团的这些权能加起来相当大,等于贫农团可以向苏维埃提出自己的建议,苏维埃通过后(贫农团有自己的候补人员参加苏维埃,增加了建议通过的可能),贫农团可以自己执行。这就表明,在一定程度上贫农团可以架空苏维埃,将自身打造成为第二政府或准政府,这就导致当时苏区出现了贫农团代替苏维埃的倾向。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在就贫农团和苏维埃的关系制定规则时,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假如双方发生矛盾,即当贫农团反对苏维埃的工作和法令时,该采取什么措施,苏维埃又如何确保贫农团执行自己的法令。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则势必会引起贫农团和苏维埃政府之间互相指责,各执一词,最终只能交付上级苏维埃或党组织裁决。
深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贫农团与苏维埃的矛盾绝非仅仅是双方的权能冲突这么简单,这背后还有双方所代表的利益之间的冲突。苏维埃作为地方政府,代表着地方的整体利益,这其中固然有贫雇农的利益,但其出于对地方的稳定和发展考虑,也必须维护中农、部分富农以及小资产阶级等其他民众的利益。而贫农团作为一种社会团体的组织,且具有相对纯粹的阶级性,考虑更多的是自身的利益。贫农团是农民组织,但只限于贫农、雇农、其他工人以及最勇敢的游击战士,而将农村中的广大中农排除在外。“它代表这些农民的利益,一切工作都是从本阶级的利益出发,对于压迫和剥削它的阶级,贫农团是极端仇恨的。贫农团绝对禁止地主富农分子加入,中农也被挡在门外,最主要的成员是贫雇农,他们绝大多数没有文化,素质偏低,这些特点使得贫农团与农村其他阶层格格不入,具有严重的封闭性。”*陈小腊:《土地革命时期中共领导的农会组织研究》,浙江农林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4页。因此,为什么贫农团会说苏维埃袒护富农,苏维埃会说贫农团侵占中农,就很好理解了。贫农团从自身利益出发,自然希望不仅要斗富农,侵占中农也未尝不可,因为多斗多得,可以分得更多的利益。而苏维埃则要维护中农的利益以求团结稳定,自然被利益得不到满足的贫农团视为袒护富农了。
中共想利用贫农团改造苏维埃,其用意固然好,但它只看到了通过授予贫农团权能以改造苏维埃的一面,而未从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角度着眼,看到这种权能授予其实是对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理关系的破坏。在理想情况下,政府和社团应当权能明晰,各有分工,双方在独立平等的条件下积极进行互动合作,共同促进社会的发展。而中共授予贫农团较大的权能,不仅能监督和讨论苏维埃的作为,甚至可以选派代表参加苏维埃,这明显破坏了双方的独立地位,更造成双方的不平等。贫农团固然可以改造苏维埃,但也会因自身权力膨胀,变成另一个代表性不如苏维埃广泛,但更有力量的权力中心。由此也导致实际运行中的贫农团出现和苏维埃类似的问题。比如形式主义:“有些地方只简单地宣布除掉地主富农中农以外,其余一切都是贫农团会员,由中共支部或乡苏指定一个贫农团主任,这样该乡就算有了贫农团的组织了。贫农团主任不晓得有几多会员,也不晓得要做些什么工作,三四个月甚至半年不开会,只挂一个空名,这实际上等于没有贫农团。”*《贫农团组织与工作大纲》(1933年7月15日),中央政府印发:《查田运动指南》,第25页。不仅如此,正是由于贫农团权能过大,也吸引了大量的地主富农以各种方式冒充贫雇农钻入。“因为在改造苏维埃运动当中,不能首先很好的奠定苏维埃柱石,使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第一步混进了革命团体,乘机渗进了苏维埃政权内面来。”*《鄂豫皖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给皖西北特苏的指示信》(1931年7月),《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第217-218页。欧阳钦甚至批评中央苏区的贫农团“对于怎样去反富农怎样去监督苏维埃政权,怎样在选举运动中起作用,是没有的”*《中央苏维埃区域报告》(1931年9月3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382页。。由此可见,中共通过授予贫农团更大权能来改造苏维埃,不仅使双方产生矛盾,也使双方各自的发展都受到影响。
面对贫农团与苏维埃之间的矛盾,中共于1932年1月8日重新颁发了《贫农团组织及工作大纲》。文件中承认“过去红军总政治部和其他党部所颁布之贫农会章程和组织等,因有许多错误均不能适用”。此文件对贫农团的权能进行收缩,重点强调“贫农团的作用是赞助(绝不是代替)政府实现一切法令并且可以向政府建议一切与贫农雇农苦力工人有利益的意见”。这很明显是针对过去贫农团在实际工作中有代替苏维埃的倾向而做出的规定。与之前授予贫农团讨论苏维埃的工作以及提交自己的意见给苏维埃讨论执行相比,现在对贫农团向苏维埃提意见建议规定了范围,只能是“与贫农雇农苦力工人有利益的意见”。以前的“执行苏维埃一切法令”,也变成了“讨论苏维埃政府一切法令决议切实实现的问题”,换言之,即将贫农团的权能由执行权变成了讨论权。最重要的一点是,之前贫农团可以训练干部参加苏维埃政权,可以提出自己的参加苏维埃政府的候补名单*《湘赣边苏区贫农团暂行组织法》(1931年8月28日),《湘赣革命根据地》上,第89-90页。,而现在则只能“讨论苏维埃选举。如何保障工人、雇农贫农、苦力当选,并必须吸收最好的中农参加的问题”。*《贫农团组织及工作大纲》(1932年1月8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党的系统》(3),第1974-1976页。这里面固然有团结中农的考虑,另一方面,吸收中农参加苏维埃,则势必减少了贫农团的成员参加苏维埃的人数,削弱了贫农团在苏维埃中的影响。更值得注意的是,之前授予的贫农团监督苏维埃的工作以及财政的权力,现在则只字不提。
不仅如此,贫农团具体的工作范围也有所调整。上文的《湘赣边区苏维埃暂行组织法》中贫农团的工作范围主要是通过监督、改造来促进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和发展,其次才是一般的土地革命、扩红、肃反等常规性工作。而现在的《贫农团组织及工作大纲》则将贫农团的具体工作范围也缩小了,虽然看起来有十项,但主要的都是如何发展生产、优待红军家属、分配土地革命成果。而对苏维埃的工作,没有了监督和提意见的权力,只有常规意义上的选举,并且要求多选举中农,讨论的也不是苏维埃法令的正确与否,而是如何贯彻苏维埃法令。*《贫农团组织及工作大纲》(1932年1月8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党的系统》(3),第1975页。并且在规定完这些工作后,再次强调:“贫农团必须能经常注意到这些问题的讨论,他才能不断的有自己经常工作,而真正替贫农、雇农、苦力、工人谋得利益,但是一切关于要政府执行的问题,必须政府建议由政府决定执行,不得自己代替政府,只有这样,才能发动贫农雇农团【结】中农环绕在自己周围而成为苏维埃的柱石。”*《贫农团组织及工作大纲》(1932年1月8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党的系统》(3),第1976页。言下之意,贫农团现在应该专注于自己的本职工作,不能再超越权限,代替苏维埃执行相关决策,这样才是苏维埃的好帮手。
总而言之,这份《贫农团组织及工作大纲》只给了贫农团在苏维埃的领导下,通过讨论和建议帮助苏维埃实现法令的权能,较之前文件规定的贫农团的权能大为缩减。
尽管法理上对贫农团的权能加以缩减,确立了苏维埃对贫农团的领导,但在实际运作中,贫农团往往突破界限,如贫农团在查田运动中就重新获得了很大权能。苏区开展查田运动,为保障贫农利益,其依靠的主要力量就是贫农团,“贫农团是查田运动中极重要的群众团体。区、乡苏维埃要极力指导贫农团,洗刷其中的坏分子,吸引多数积极分子加入”*《中央政府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1933年6月1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第479页。。查田运动开展前夕,中共中央还特意让毛泽东组织召开了“八县贫农团代表大会”,毛泽东在会上做了长达10个小时的报告,充分说明了中共高度重视贫农团在查田运动中的重要性。正如毛泽东后来对查田运动进行初步总结时注意到的那样:“在一切查田有成绩的区乡,贫农团是广大发展了。”*《查田运动的初步总结》(1933年),陕西师大政教系、中共党史教研室资料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集下,第127页。到1933年6月,湘赣省11个县先后组织了贫农团87个,共计会员25783人。另据1933年9月湘赣苏区的江西省对其16县中10县的统计,贫农团会员多达257078人,占贫农人口总数的35%左右。*王亿祥:《从农民协会到苏维埃:20世纪20、30年代中国农民革命的历史发展》,赣南师范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0页。贫农团在查田运动中发展至鼎盛。
1933年8月24日中共湘赣省委印发的《怎样进行查田运动》中特别指出:“贫农团应成为发动和深入查田运动最主要的群众组织,必须在查田运动中来扩大贫农团组织,健全贫农团工作。”*《怎样进行查田运动》(1933年8月24日),江西省档案馆选编:《湘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80页。在乡查田委员会的11个委员中,贫农团代表和雇农工会的代表占6人以上,而雇农工会会员也会以雇农小组的形式加入贫农团,因此贫农团在查田领导机构中占绝对优势。在检举揭发和调查对证隐藏的地主、富农,核定阶级成分,执行土地财产的没收分配等查田运动的几乎整个过程中,都必须通过贫农团来完成。因此,在川陕苏区,张国焘发表文章《贫农团的重要》,认为“贫农团不应当由苏维埃来组织,更不应当由苏维埃主席指派”,即希望贫农团摆脱苏维埃的影响,因为当时中共认为苏维埃中混进了大量的地主富农反对分子。因此查田运动中也要顺带“改造那些不健全的苏维埃机关,使之能成为完全能够代表工农利益的,并且有充分工作能力的苏维埃”。而这一改造,“分为洗刷坏分子出苏维埃去与积极吸引积极革命分子进苏维埃来两方面”。其中洗刷坏分子,需要在乡一级组织检举委员会进行检举。在乡检举委员会总共12人,贫农团人数最多,占5人。*《八县区以上苏维埃负责人员查田运动大会所通过的结论》(1933年6月),《湘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第490-491页。而吸引积极分子进苏维埃,无疑也是在运动中表现最为积极的贫农团成员选中的可能性最大。不仅如此,张国焘此文更明确提出,贫农团成立后,在平分土地、查田、肃清反革命的同时,还要“改造苏维埃,经常领导苏维埃工作”,*国焘:《贫农团的重要》,原载《苏维埃》第14期(1933年11月7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中,第913页。将贫农团放在苏维埃之上。何友良先生认为这可能是因为当时中央和川陕苏区通讯不畅*何友良:《权能分担与社会整合——国家与社会视野下的苏区社团》,《近代史研究》2014年第3期,第70-71页。,其实这应该是当时整个的“左”倾环境使然。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查田运动中贫农团的实际权能很大,但从未明文写进此时及以后的有关贫农团组织与工作的文件之中。1933年7月15日颁布的《贫农团组织与工作大纲》*参见郑运成:《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贫农团研究》,河南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1-34页。虽然提到了查田运动,但主体部分与1932年的大纲基本一致。红军长征后,1936年2月颁布的《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关于贫农团的组织与工作大纲》*《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关于贫农团的组织与工作大纲》(1936年2月8日),魏建国主编:《瓦窑堡时期中央文献选编》上,东方出版社2012年版,第167-170页。以及同年4月颁布的《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关于各种组织与工作大纲》中的“贫农团的组织与工作大纲”*《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关于各种组织与工作大纲》(1936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南方三年游击战争浙南游击区》,解放军出版社1993年版,第34-38页。,则几乎是照搬了1933年7月15日的《贫农团组织与工作大纲》,都是强调苏维埃的领导,贫农团只有对关乎自身利益的问题有讨论和建议权,但最终目的还是让贫农团更好地帮助苏维埃政府执行和实现相关法令。这说明中共吸取了早期因授予贫农团权能过大而导致其与苏维埃对立的教训,所以尽管在查田运动的实际运作中贫农团拥有很大的权能,但只是作为特别时期的特殊做法,不具备法理上的正当性,这就便于运动过后的控制和缩减。
贫农团作为苏维埃的支柱之一,对赞助苏维埃的工作、促进苏区革命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面对苏维埃的种种问题,中共企图通过授予贫农团宽泛的权能来对苏维埃进行改造。但贫农团在改造苏维埃的同时,也因权能过大而与苏维埃产生种种矛盾,不利于苏区的发展。为此,中共不得不缩减贫农团的权能,使其服从苏维埃的领导。其后尽管在实际情况如查田运动中,贫农团的权能再次扩大,但法理上中共一直确立了苏维埃对贫农团的领导地位。
通过上述考察,我们可以发现,在苏区时期,中共就开始应对以贫农团为代表的社团组织和以苏维埃为标志的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问题:社团组织的权能和国家政权之间该如何界定,才能达到既有利于政权的巩固,而同时又不侵犯政权的领导地位,与此同时还需保持社团的相对独立性。苏区时期中共通过理论和实践上的探索,最终摆正了贫农团和苏维埃之间的权能关系。当今社会,非政府组织(NGO)日益兴起。如何处理这些民间社团与政府在权能界限上的关系,使双方都能既不相龃龉,又使各自的作用最优化,重读苏区贫农团与苏维埃关系的这段历史,无疑是可以令人深思的。
责任编辑:魏烈刚
Investigation on Power Evolution of the Poor Farmers Corporation in the Soviet Area And its Relationship with the Soviet
Jiang MingmingZeng Yaorong
In the period of the Soviet Area,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PC) wanted to make use of the Poor Farmers Corporation to transform the Soviet who had a lot of questions, so it gave the Corporation great power. However, this approach has made a lot of contradictions between the Poor Farmers Corporation and the Soviet; resulting in the Poor Farmers Corporation's tendency to replace the Soviet. Therefore, the CPC again issued decrees to limit the Poor Farmers Corporation's power. Since then, though the Poor Farmers Corporation still had a lot of power in the actual land inventory movement, the CPC has been insisting the Soviet's leadership legally. To some extent, this change between them reflected the process of CPC's understanding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the social organizations at that time.
the Soviet Area; the Poor Farmers Corporation; the Soviet; the CPC
10.16623/j.cnki.36-1341/c.2016.05.009
江明明,男,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14级专门史硕士研究生;曾耀荣,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赣南师范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历史学博士。(江西赣州341000)
龙岩学院中央苏区研究院2015年规划课题“权能演变:贫农团与苏维埃关系研究”(LS201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