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健平 郑丽梅 何思欣
(广东医学院附属三水人民医院药学部,广东 佛山 528100)
剖宫产患者围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的调查分析
卢健平 郑丽梅 何思欣
(广东医学院附属三水人民医院药学部,广东 佛山 528100)
目的了解本院剖宫产患者围术期的抗菌药物使用的情况。方法抽取本院2011年共200例剖宫产手术患者出院病历,对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剖宫产患者围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率100%,给药途径均采用静脉滴注,疗程3~5 d,抗菌药物使用频率最高的是头孢呋辛,其次是头孢硫脒,再次为头孢他啶,单用抗菌药物152例(76%),二联48例(24%),均为术后给药。结论本院剖宫产患者围术期抗菌药物应用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主要表现在药物的选择不当、用药剂量过大、给药时机不当及用药疗程过长,临床医护人员应当增强意识,按围术期抗菌药物应用原则加以干预,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剖宫产;围术期;抗菌药物;调查分析
2011年5月卫生部开展了为期3年的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为响应整治活动精神,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保证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笔者以产科为切入口,抽取产科2011年剖宫产患者出院病历200份,对该手术病历围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
1.1 资料来源
抽取2011年产科进行剖宫产的出院患者病历,共200份。
1.2 方法
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对每份病历逐项填写卫生部编制的《手术病人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表》,表格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基本情况、手术情况、抗菌药物过敏史、抗菌药物使用情况与实验室检查等。
1.3 评价标准
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和《剖宫产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结合本院的专业特点及临床时机情况,制定评价标准。评价内容包括药物选择、预防用药时机、联合用药、用药途径、溶媒种类及体积、更换药物品种及用药禁忌等。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2.1 抗菌药物使用种类及使用率
200例患者全部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涉及3类9种抗菌药物,头孢呋辛用药频率最高。以单一用药为主,共152例,占所有病例数的76%,二联用药48例(占24%),其中头孢菌素类联合硝基咪唑类32例,头孢菌素类联合氨基糖苷类16例,无三联或以上联合用药情况。具体用药种类及使用率见表1。
2.2 首剂应用抗菌药物时机和给药方法
首剂应用抗菌药物均在术后进入病房后给药;静脉给药率为100%。
2.3 抗菌药物应用合理性评价
200份病例中,评价不合理项目及其例数详见表2。本次调查的病例均能选择合理的溶媒及用药途径。但是,剖宫产围术期抗菌药物使用存在药物的选择不合理、预防用药时间不合理、用药剂量过大、术后用药疗程过长等突出问题。此外每日给药次数、更换药品及联合用药不合理等问题也存在。
表1 抗菌药物使用种类及使用率
表2 剖宫产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不合理表现
3.1 药物选择
根据创伤和外科手术的切口分类标准,剖宫产手术属于Ⅱ类(清洁-污染)切口手术。剖宫产手术为进宫腔手术,与阴道相通,易发生感染,故需预防用药。38号文中规定,剖宫产术选择的是第一代头孢菌素(结扎脐带后给药)[2]。57例选用第一代头孢菌素头孢硫脒预防用药,该药价格相对较高,不符合《剖宫产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推荐应用的第一代头孢菌素头孢唑林和头孢拉定。选用第三代头孢菌素头孢他啶39例、头孢唑肟7例,预防用药针对性不强,且档次过高,对术后感染并无积极意义,反而容易增加细菌的耐药性和药品不良反应[3]。
3.2 预防用药时机
38号文中规定,剖宫产手术应该在脐带剪断胎儿娩出后,给予抗菌药物预防感染。本次调查的200例剖宫产病例,全部均是术后进入病房才给予首剂抗菌药物,并非在脐带剪断胎儿娩出后给药,错过了最佳预防用药时机。
3.3 用法用量
本次调查中发现多次超剂量应用头孢他啶预防术后感染。说明书规定头孢他啶常用量:成人2~6 g/d,分2~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本调查中采用孢他啶4克/次 、2次/天的给药方案,单次给药剂量过大,存在超说明书用药。
3.4 联合用药
本次调查显示,二联用药有48例,其中头孢菌素类联合硝基咪唑类32例,头孢菌素类联合氨基糖苷类16例。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目的是发挥协同作用、扩大抗菌范围、提高抗菌效果、降低药物毒性、减少及延缓耐药性产生。对于预防性用药无联合用药的必要。22例二联用药患者体温和血象均正常,无联合用药指征。联合应用甲硝唑,因其在乳汁中含量较高,动物实验和体外测定发现有致肿瘤和致突变的危险性,考虑药物对新生儿的影响,不宜选择。联合应用小诺霉素,小诺霉素具有耳、肾毒性,产妇用药后乳汁中有一定浓度,注意对新生儿的影响,应慎用。
3.5 用药疗程
200例剖宫产病例术后用药疗程为3~5 d,疗程过长,均超过3 d。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为24 h,必要时延长至48 h。如有感染指征或手术时间过长的可提前或延长给药时间。连续用药是无必要的,并不能进一步降低手术感染发生率[4]。
3.6 更换药品
本次调查显示,12例病例在用药过程中突然更换抗菌药物,病情记录没注明原因,显然不合理。
本院剖宫产患者围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存在药物选择不合理、未把握好预防用药时间、用药剂量偏大及术后用药疗程过长等不合理用药问题。因此,临床药师应充分发挥其在抗菌药物监控中的作用,通过干预临床用药提高抗菌药物应用的合理性,降低院内感染发生,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J].中华医学杂志,2004,84(22):1857-1862.
[2] 卫生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S].卫办医政发[2009]38.
[3] 黎行山,杨晓,陈燕红,等.207例剖宫产患者围术期抗菌药物应用分析[J].中国实用医药,2011,6(10):11-12.
[4] 付燕,秦瑞芬,何大方.2010年我院产科围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分析[J].临床合理用药,2011,4(7):3-4.
R978.1;R719.8
B
1671-8194(2014)11-0077-02
佛山市医学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编号:201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