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立梅
他对他居住的小城,越来越厌倦了。生于斯,长于斯,小城的每一个角落,他都一清二楚。有句话讲,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他对此,深有同感。
每日里,他去上班,要穿过两条街道。街道两边的房子,灰蒙蒙的。不少的房,在他小时的记忆里就有,年复一年,无有改变。开面馆的女人,他几乎是把她望老的。小时,上学放学的路上,他都从她门前过。女人盘着一根油亮乌黑的辫子,门前支着一口大锅,锅上永远都是热气蒸腾的样子。女人站在锅旁下面条,顺手把一盆泔水,“啪”地泼到门前的梧桐树下。那个时候,女人还年轻着,不过三十四五岁,能一气追着她那两个调皮的孩子跑上两条街道。
二十多年过去了,女人还在下面条。只不过原先粗黑的辫子,已剪短,上面撒落霜花点点。女人的腰身变粗了,下颌松弛,行动有些迟缓。偶尔还见到她把一盆泔水,顺手“啪”地泼到门前的梧桐树下。那棵梧桐树,已长得相当粗壮高大,枝叶蓬勃,远望去,一幢房子似的。食客稀少,女人便常拢着手,站在门前发呆,望天,望地,望街道上走的人。她的两个孩子都出息了,在外地,要带她走。她怎么也不肯去,她说她喜欢这里,生活在这里才自在。
他实在想不明白这个女人,这小地方有什么可留恋的?他站在办公楼的窗口,眺望着远方。远方在他的眼里,像一颗巨大的水晶球,闪烁着诱人的光芒。他一定要逃离这里——他被这个念头折磨得骨头痛。
一天,他终于丢下一切,不顾母亲的苦苦哀求。他坐了长长的火车,一路北上,奔向他梦中无数次遥望过的,闪着金光的大都市。那里,聚集着一批和他一样怀着梦想的年轻人,他们住地下室,吃开水泡馒头当饭。他们收起年轻的锋芒,辗转于大都市的大街小巷,一脸谦卑地推销自己。送报纸送牛奶那样的活,他们也会争着干。
他也夹在其中,千辛万苦。后来,他争取到一份做文案的工作。他十分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干得十分卖力,常常加班到深夜才回地下室。结果,他病倒了,在床上躺了两天,把工作躺丢了。他病好后走出地下室,站在太阳下发呆,原先的光环褪去,大都市竟也是这般让人不堪。对面开面馆的女人,走出门来,看他一眼,“啪”一下,把一盆泔水,泼到门前一棵树下。这似曾相识的场景,一下子撞痛了他。他的眼里,慢慢渗出泪。
他想起从前看过的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年轻人,不满他生活的地方,日日站一条河边望对岸。隔着浩渺的河水,对岸的房屋,影影绰绰,上面都罩着金光。年轻人羡慕地想,生活在那里的人们,多么幸福!他一定要到对岸去。某天,年轻人真的出发了,向着对岸跋涉而去。一路的艰险自不必说,等他终于抵达对岸,曾在他眼中闪烁着金光的房屋,都不见了,那儿,不过是一个小渔村。家家房檐低矮,狗在村子里乱窜,老渔民在屋前补渔网。一切是安详的,又是世俗的。年轻人很失望,问老渔民,你们这里的金屋在哪里?老渔民伸手一指,说,我们这里没有金屋,金屋在河对岸呢。年轻人一回头,惊讶地发现,他来时的地方,金光闪闪。
原来,每个人的屋顶上,都罩着金光。他想,他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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