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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发布—— 明确提出加强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建立国家重大项目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体系,引导建立知识产权战略联盟,积极探索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直接融资方式和资产管理制度。
7月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长达三年的“真假笔仙”之争做出一审判决,判决《笔仙惊魂3》出品方北京泽西年代影业有限公司和北京星河联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在相关媒体上发表公开声明,澄清事实,消除因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给《笔仙3》出品方北京永旭良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造成的影响;《笔仙惊魂3》出品方赔偿《笔仙3》片方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0万元。国内影视行业首例“寄生营销”案例---“真假笔仙案”最终以《笔仙》系列的胜诉而落幕。《笔仙》是韩国恐怖电影大师安宾基进军中国内地的首部电影。2012年5月14日,《笔仙》宣布于7月17日上映,而同年5月15日,名为《笔仙惊魂》的电影随即宣布定档6月8日。因与《笔仙》上映时间邻近,《笔仙惊魂》因此获得2000多万元的票房成绩。而《笔仙》和《笔仙2》不仅连续两年摘得当年惊悚类影片的票房冠军,更成为中国目前唯一一部续集票房超越前作的惊悚片。因此,在第一轮捆绑营销结束后,《笔仙惊魂》并未按照正常顺序拍摄第2部,而是直接跳拍第3部并于今年4月4日上映,并获得超过3000万的总票房。今年5月,电影《笔仙3》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笔仙惊魂3》出品方告上法庭。该案于6月10日开庭审理。对于胜诉结果,《笔仙3》片方表示欣慰,其呼吁同行自律并声明如若有类似侵权行为发生,将再次依法维权。
6月24日,国务院印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下称《纲要》),明确提出加强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建立国家重大项目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体系,引导建立知识产权战略联盟,积极探索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直接融资方式和资产管理制度,在集成电路重大创新领域加快形成标准,充分发挥技术标准的作用。《纲要》指出,近年来,在市场拉动和政策支持下,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迅速,整体实力显著提升,集成电路设计、制造能力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不断缩小,封装测试技术逐步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部分关键装备和材料被国内外生产线采用,涌现出一批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产业集聚效应日趋明显。但是,集成电路产业仍存在芯片制造企业融资困难、持续创新能力薄弱、产业发展与市场需求脱节、产业链各环节缺乏协同、适应产业特点的政策环境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产业发展水平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依然存在较大差距,集成电路产品大量依赖进口,难以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国家产业核心竞争力、保障信息安全等形成有力支撑。对此,《纲要》明确了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4项任务,提出了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8项保障措施。据了解,作为集成电路企业、特别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之一,近年来,我国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量呈迅速发展趋势,自2010年起年登记申请量便突破1000件大关。2013年,我国集成电路行业全年完成销售产值2693亿元,同比增长7.9%,增幅较2012年高出2.9个百分点;累计生产集成电路866.5亿块,同比增长5.3%。
据悉,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持编纂的我国第一部《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大典》已于近日初步完成,即将推出,其中汇集介绍了我国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1600余个。据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5年起,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全面开启了对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截至2013年底,正式获批受法律保护的中国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共有1600余个。第一部《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大典》的编纂不仅可以向全社会大力普及原产地地理标志知识,引导和推动地方重视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还可以推广宣传我国各地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推动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标志民族品牌,更好的保护特色精品。同时,编纂《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大典》有利于向世界讲述地理标志的中国故事,对于向世界传播独具特色的中国原产地地理标志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