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画派和一种以偏概全的画派观

2014-04-10 03:46马鸿增
艺术百家 2014年1期
关键词:周先生画派扬州

马鸿增

摘 要:自古以来中国画派大略有两种:一种是画家艺术传派,一种是地域群体画派。画家艺术传派是因唯一开派者师承传授和风格影响而成的画派,如黄筌画派、波臣画派。地域群体画派是因思想、风格和创作条件相近而形成的区域艺术圈,其开创情况不一:有的只有一位开派者,如吴门派的沈周,此种地域画派近似画家传派;有的地域画派则不只一名代表人物,他们的风格既有一致性,又各擅胜场,各有传人。扬州八怪是这类地域画派的代表,其后的海派、京派、岭南派、长安画派、新金陵画派等地域画派也有类似状况。这种突破古代画派界定模式的辩证认知,是20世纪画派研究的理论新成果,也是新时代的约定俗成。而周积寅先生《中国画派论》一文将俞剑华等诸多前辈有关“扬州八怪画派”的创见指责为“中国画史上的一大误导”,本文对此进行了剖析,指出该文是以画家传派的标准套用于地域画派,而且不重视特定时代历史情境的考量,由此导致否定清代至近现代一系列地域画派。本文认为这是一种以偏概全的、教条化的画派观。

关键词:[HTK]美术史;画派;画家传派;地域画派;扬州八怪画派;20世纪画派观;以偏概全

中图分类号:J20 文献标识码:A

笔者近期认真学习了周积寅先生在《中国美术》、《艺术百家》发表的长篇论文《中国画派论》。该文前三部分按他的理解对中国古代画派做了梳理,引经据典,很有参考价值,但其中周先生的阐释有不少值得商榷之处。比如他引述薛永年先生“历时性画家传派”与“共时性地方画派”的见解,自己发挥,将文人画(南宗)和院体画(北宗)这两个复杂的大系统,当作两个“历时性画家传派”进行分析,很不妥当,这也决非薛永年先生原意。此问题当另文商榷。周先生在论文后几个部分,对他不认可的古今画派发表高见,第一个目标便直指他的恩师俞剑华,断言俞将“扬州八怪”称为“画派”是“中国画史上的一大误导”。他宣称:[HK18*2][HT5”,5K]所谓的“扬州八怪画派”(简称扬州画派)借用了地方画派的外壳,无开派人物,无传承骨干,无风格相近,这完全违背了地方画派自然形成的规律,正是吾师在地方画派问题上的自相矛盾,而造成的一大失误。① 说也奇怪,周文第一部分论及画派界定标准时,明明确认俞剑华、王伯敏、薛永年、陈传席等学者,都和他一样具有“界定中国画派的共识”,即“有开派人物,与骨干人物的传承关系,风格相近”;但是为什么在扬州八怪是否画派的问题上,他们与周先生看法相反呢?追根寻源,是由于周先生对这三点作了绝对化的理解,混淆了两种画派——画家艺术传派与地域群体画派的区别,失之于以偏概全;而对地域群体画派的深入认知,正是20世纪画派观的重要成果之一。从一定意义上说,将“扬州八怪”确认为“画派”,是中国画派研究史上的一大创见,是古代画派观与20世纪画派观的分水岭。事关重大,我们就从“扬州八怪”“画派”的名实之争入手,来探究中国画派研究中的一些基本问题。

一、“扬州八怪”作为“画派”的研究历程不应曲解 鉴于周先生文中对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扬州八怪作为“画派”研究过程的叙述有诸多重要遗漏,甚至歪曲,我不得不做一番梳理和补充。1956年,山东大学教授、著名历史学家赵俪生率先发表论文《论清代中叶扬州画派中的“异端”特质——为“红楼梦”讨论助一澜》,文中明确指出:“所谓扬州八怪……实际上是对于一个画派中的主要人物的总称” ②。他是从思想史、文化史的视角,对绘画史上的扬州八怪进行讨论。该文刊登在全国拥有极髙声誉的《文史哲》杂志,引起反响可想而知。1960年,中央美术学院教授、著名花鸟画家、史论家郭味蕖,在《文物》杂志第7期发表论文《扬州画派的郑板桥》。1961年9月,北京故宫博物院举办了“石涛及扬州画派作品展览”(周先生对此只字不提)。当时该院院长是吴仲超,副院长是唐兰,书画部研究员有徐邦达、张珩等,都是资深学者。不仅这一年,1963年4月该院又举办了《四王吴恽、扬州画派及王羲之诞辰1660周年纪念展览》。③同年,周先生另一位老师温肇桐教授在《河北美术》发表《略谈扬州画派的艺术成就》。扬州学者孙龙父在《雨花》第11期发表《扬州八怪之我见》,文中不仅指出八怪是“一个重要流派”,而且具体分析了“几个总的特色”。正是在故宫博物院的带动和好几位学者的呼应下,1962年1月,南京博物院、中国美协江苏分会、江苏省美术馆联合举办了“清代扬州画派作品展览”,并召开了学术研讨会,出版了《关于清代扬州画派学术研究资料》,收入俞剑华、罗尗子、徐沄秋、温肇桐、陈大羽、黄纯尧、潘英桥、杨建侯共9篇文章,全都是在认同扬州八怪是一个画派的前提下来探讨的。俞剑华的论文《扬州八怪的承先启后》长达8千字,发表于1962年2月15、16日《光明日报》。这是一篇精心推敲、极富新意的学术论文。文章一开头便明确无误地写道:[HK18*2][HT5”,5K]扬州八怪已成了历史的名词,并已成了大家公认的通行的名词,虽然八怪的人名,并不十分一定,人数并不一定限于八个,但是它的含义比较明确,时代比较固定,画风比较一致,作为一个画派来讲,是比较适当的。

俞剑华具体分析了扬州八怪作为画派的理由。他说:

[HK18*2][HT5”,5K]在一个画派创始的时候,它必须具有一种革新的精神,而且常常是在另一老画派比较衰弱的时候,针对着老画派的流弊而加以革新。扬州八怪作为一个画派来讲,是完全符合画派发展规律的。在亁隆时代,正是四王的全盛时代,在朝的有娄东派,在野的有虞山派。两派分庭抗礼,平分天下。虽然是全盛,但是娄东派的画渐趋死板,虞山派的画渐趋庸俗,已经在日走下坡路。……这时必须有新画派的诞生,果然扬州八怪这时在扬州呱呱坠地了。 接下去俞剑华还论述了八怪出在扬州的原因,论述了他们在思想、题材、表现手法等多方面的相近之处,具体我在后文针对周先生的批评再做评介。这里我要特别指出,俞剑华在此文的结尾部分,第三次肯定“八怪的画派”,他说:[HK18*2][HT5”,5K]扬州八怪继承了传统而又加以适当的发展,具有自己的风格和特色,在乾隆时代形成了八怪的画派。在四王山水南田花卉以外,独树一帜,发扬了石涛八大反正统派的精神,给当时风行一世的正统派以有力的打击。④ 俞剑华的这篇论文,成为20世纪五六十年代将扬州八怪正名为画派的理论最强音。 “文革”结束后,恢复学术研究。1979年,周先生在《江苏画刊》发表“按老师定的调子写的”《清代扬州画派》。1980年,中央美术学院史论教授张安治在《艺苑掇英》发表《谈扬州画派》。1980年秋,在扬州籍著名美术史论家薛锋的积极倡议和组织下,成立了“清代扬州画派研究会”。据薛锋先生回忆,会员总数达百余人,参加该会的著名学者有张安治、王伯敏、赖少其、薛永年、杨新、聂崇正、郎绍君、单国霖等⑤。周先生和我也是第一批加入的。我在前一篇与周先生商榷的文章《画派的界定标准、时代性及其他》中,谈到扬州画派研究会成立后“论文迭出”。周先生极力反驳,说我“夸大其词”。他将1950年至2010年报刋发表的论文做了一个统计,按照论文题目是用“扬州八怪”还是用“扬州画派”作为依据,得出的数据是116:20。于是宣告他胜利。但“望题生义”能反映这些文章的内容实质吗?事实上许多人认可“画派”,但不一定非得在题目中用“扬州画派”,扬州八怪毕竟是一个人们已经熟知的称呼,沿用“八怪”之名而行“画派”之实者,大有人在。俞剑华那篇文章不就是仍用“扬州八怪”之名而阐释“画派”之实吗?王伯敏先生、薛永年先生不也是赞同“画派”说而仍用“八怪”之名吗?周先生所谓“以扬州八怪命名的9种编著”,参与者之中视“八怪”为“画派”者甚多,比如薛永年、薛锋、萧平、黄俶成、张郁明、郑奇等观点都很明确。而且周先生需知,无论现在还是将来,“扬州八怪”和“扬州八怪画派”(简称扬州画派)将会长期混用,不能一看到题目中用“扬州八怪”就断定支持周先生的观点。周先生还列举“清代扬州画派研究会”几任会长的著述及其艺术活动,来证明我“夸大其词”。那么请看真相:第一任会长李亚如,第一篇论文就是《试论扬州八怪画派的形成》;第二任会长薛锋,第一篇论文《清代扬州画派试述》,1982年发表于江苏美协主办的《美术纵横》第1期,此文是经我手转呈主编刘汝醴先生的。薛锋先后主编了《清代扬州画派研究论文集》计7辑。1984年4月在《美术研究》杂志发表了《清代扬州画派研究综述》(与张郁明合作)。1994年周先生任主编、薛锋任副主编的“中国画派研究丛书”开始启动时,薛锋曾提出将“扬州八怪”列入其中,但未获周先生通过。此后周先生又执意要研究会改名,并在“丛书·序言”中写上:“最近,‘扬州画派研究会已更名为‘扬州八怪研究会,研究会领导成员一致认为……将八怪说成一派,似欠妥当”。其实至今研究会都未改名,强加于人终究行不通。再说第三任会长李万才,更是从未放弃过“画派”之见,2002年“扬州八怪艺术国际研讨会”上,他提供的论文就是《石涛与扬州画派》,后来发表于该研讨会论文集及《昆仑堂》杂志2003年第3期。文中不点名地反驳了周先生的观点。至于我本人,此前因另有课题任务,未写过八怪画派专文,只应约写过“扬州画派书画全集”的边寿民,但我的观点是明确的。就在2002年这次国际研讨会上,我在大会自由发言中还提出了“扬州画派”的问题。

[HS(3][HT5H][JZ(]二、俞(剑华)王(伯敏)薛(永年)与周积寅,谁是谁非[JZ)][HS)]

周先生以“大义批师”的气派,批评俞剑华将扬州八怪定为画派是“中国画史上的一大误导”,他还分析了俞剑华造成这“一大失误”的原因:[HK18*2][HT5”,5K]他是以“历时性画家传派”文人画派大系之共性五个条件作为“风格比较一致”,来取代共时性的地方画派特有的个性所形成的“风格相近”(指开派人物和其传承者所形成的“风格相近”)。⑥ 这段非常拗口的话,简单地说,就是指责俞剑华用文人画的共性代替了地方画派应有的风格个性。好奇怪,周先生前面高度评价俞剑华《扬州八怪的承先启后》一文“真正从理论上系统的为‘画派界定标准”,这样一位“中国美术史论泰斗”,竟然会在他自己同一篇论文中犯下如此低级的概念错误,犹如天方夜谭。我们不妨就按周先生断言扬州八怪“三无”的思路,来重温一下俞剑华的相关论述。第一,关于“无开派人物”。俞文第一段话已经很清楚地回答了:[HK18*2][HT5”,5K]扬州八怪已成了历史的名词……它的含义比较明确,时代比较固定,画风比较一致,作为一个画派来讲,是比较适当的。 这就告诉我们,扬州八怪这个地域群体的所有代表人物,也就是画派创始人。这正是共时性地域画派的特点。而周先生头脑中的开派人物,只有像吴门派沈周那样一个祖师,或再加上沈的学生文征明。周先生将具有画家传派性质的地域画派模式,当成普遍适用的标准,当然会说扬州八怪“无开派人物”。第二,关于“无传承骨干”。俞剑华着重分析了八怪画派对后世的重大影响:“写意花鸟画从八怪以后继续发展跃登画坛的主将,执画界的牛耳。”他认为具体影响最深的有三方面:一是金冬心以金石作画,厚重古拙,被赵之谦、吴昌硕发挥到极点;二是高南阜、李复堂、黄瘿瓢、李晴江的写意花卉,由赵之谦、吴让之、四任、吴昌硕、陈师曾、齐白石发挥到极点。三是华新罗半工半写的花鸟,到王梦白、唐云、王雪涛也发挥到极点。⑦”请问,这些泽及后世的传承关系难道还不够说明问题吗?第三,关于“无风格相近”。俞剑华恰恰具体分析了八怪风格相近。首先从时代特征上,论述了八怪与四王的鲜明区别(上文已引述);继而又从笔墨风格上分析,指出:[HK18*2][HT5”,5K]八怪所画题材主要是梅兰竹菊,写意花鸟,此外则为写意人物和肖像,漫画式的鬼趣图。主要是用水墨而著色次之,主要是写意而工笔很少,只有华新罗近乎工笔,但笔法仍是写意。八怪的主要渊源,并不很远,近的直接是受石涛八大的影响,而石涛的影响最大。远的是石田、六如、青藤、白阳。水墨的是青藤影响最大,著色的是白阳的影响最大。梅花是继承了王元章、白玉蟾的画风。兰花完全是石涛的遗风。竹子是吴仲圭、王孟端、夏仲昭、归昌世的画法,而石涛的风格影响尤为显著。菊花仍然是青藤、白阳、石涛的嫡传。他们虽然继承了传统,但都具有自己的风格,发展了各自的个性。⑧ 俞剑华的确谈到“八怪画风总的根源,一句话就是文人画”。但我们知道,文人画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有董其昌、四王那一类“正统”文人画家,也有八怪这一类“非正统”文人画家,特点并不都相同。所以俞剑华特别点明“八怪的画是历代最典型的文人画”,然后具体分析了五条,前四点是讲八怪这一类文人画家的身份特点和人格特点,显然,“政治上不得意”、“抑郁不平之气”、“反抗情绪”、“卖画为生”等是专讲八怪而绝非董其昌四王所具。第五点讲“诗书画三者兼擅并长”倒是所有文人画家相通,但俞剑华同时特别说明:[HK18*2][HT5”,5K]他们的画既然称怪,做的诗也很特别,写的字也绝不是馆阁体,绝不是干禄书。总而言之,诗书画是三位一体,有机联系,同一风格,要怪都怪,并不只是画怪,而是诗书画都怪,综合而成为画怪。⑨ 可见,怪,正是扬州八怪作为一个画派风格相近的核心和本质。周先生抛开俞剑华这一深刻的论析,反而振振有词地说:[HK18*2][HT5”,5K]清代汪鋆《扬州画苑录》早就告诉我们:“怪以八名,画非一体。”⑩ 汪鋆何许人也?晚清光绪年间扬州一位正统派书画鉴赏家,是迄今所知最先记载“八怪”之称的人,也是对八怪持轻蔑态度的人。俞剑华在文章中对他有评价:[HK18*2][HT5”,5K]八怪这个名字,也具体说明他们是受正统派的排斥和轻蔑的,直到了《扬州画苑录》的著者汪鋆还说:“同时并举,另出偏师。怪以八名,画非一体。似苏张之捭阖,缅徐黄之遗规。率汰三笔五笔,复酱嫌粗;胡诌五言七言,打油自喜。非无异趣,适赴歧途。示崭新于一时,只盛行乎百里。”可见八怪之受人排斥,就在扬州也不免,而且历久不衰。B11 周先生把这样一个汪鋆所说的“怪以八名,画非一体”当作真理,引用来指责俞剑华,实在令人费解。周先生坚决否认扬州八怪画派,应和者甚寡,就连他认为与其界定画派标准相同的王伯敏先生、薛永年先生也不赞成他的观点。请看王伯敏《中国绘画通史》(下册)中的论断:[HK18*2][HT5”,5K]扬州八怪虽然不都是扬州人,但都活动于扬州地区。他们之间,有的相互往来,关系密切,在生活作风、绘画风格上,都有共通的地方,因此就自然地形成了一个流派。B12 王伯敏在《扬州八怪之所以“怪”》一文中,又明确指出三个共同之处:[HK18*2][HT5”,5K]一、为人,异于传统不务俗。二、为艺,取材平凡,画出不平凡。三、作画,笔端脱略任自由。B13 再看薛永年在《扬州盐商与扬州画派》一文中的论述:[HK18*2][HT5”,5K]在明清美术史上有两个重要现象,一是出现了“以地为别”的画派,二是出现了与官方正统派大异其趣的个性派。清代中期的扬州八怪,也称扬州画派,既是以地为别的画家群体,又具有个性派特色。这一派画家,仍然属于文人艺术家,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职业化了,在走向巿场的过程中,他们感受到时代变化,吸纳新的思潮,感染新的趣味,形成了不同于正统派的艺术旨趣。B14 在认定扬州八怪是否画派的争论中,俞剑华等诸多前辈,王伯敏、薛永年等诸多现当代学者,都与周积寅先生观点相反,谁是谁非?周先生是该好好反省一下了。

三、从两类画派之异同看以偏概全的画派观 造成周先生对扬州八怪画派判断失误的原因何在?我在上一篇商榷文章中没有展开,也没有说清楚。不久之前读了薛永年先生发表于人民日报的《谈古代的画派》一文,颇有启发,摘要如下:[HK18*2][HT5”,5K]古代的画派,大略有两种,一种是艺术传派,另一种是地域群体。所谓艺术传派,是因师承传授和风格影响而成的画派,唯一开派者创造性的画风,引起了无数追随者的学习,主宰了这一派的风格。所谓地域群体,是因思想、风格和创作条件相近,而形成的区域艺术圈。这种群体,往往不只一名代表人物,若干代表画家的风格既有一致性,又各擅胜场。每个代表人物也都各有传派。比如,清初的娄东派,就以王时敏和王鉴为领袖。在笔墨胜于丘壑的山水画中营造精神家园,然而作风又有不同。明代的吴门派,则在师承传授的基础上,形成了地域绘画群体。B15 薛永年先生对两类画派的界定与阐述,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科学分析,特别是有关地域性画派的论述,是从娄东画派、扬州八怪画派、新安画派、海上画派等形成规律中提炼出的新理论,是对古代画派观的传承与发展。他概括这种地域性画派有两个特点:

一是“因思想、风格和创作条件相近”而形成的,所谓创作条件相近,包括人文条件和自然条件两方面。

二是“往往不只一名代表人物”,“风格既有一致性,又各擅胜场”,“每个代表人物也都各有传派”。这就对俞剑华《扬州八怪的承先启后》一文没有完全说清楚的问题,做了很重要的补充。最近薛先生在和我交谈中更加明确地表示,扬州八怪就是地域画派,代表人物不是一人,是若干人。他在上述文章中同时指出:[HK18*2][HT5”,5K]以18世纪的扬州而论,除去富于创新精神的扬州八怪一派以外,还有传统的小师山水画派、二袁的界画派、丁皋一家的肖像画派等。 这种看法是客观公允的。当然这与周先生根本否定扬州八怪画派毫无共同之处。周先生文中谈到,1992年薛永年先生和我都曾撰文肯定他的《吴派绘画研究》,这也勾起我的回忆。当时这是第一部研究中国地域画派的专著,而且确实总结出了这一地域画派的形成规律。然而地域画派并不都像吴门派,因而不能将其看作绝对真理,凡不完全符合者均一概否定。其实仔细推敲周先生所引几位美术史论家有关画派界定标准之说,并非完全一致。如俞剑华强调“有创始人、赞成人、继承人”,“赞成人”之说颇独到,指同意、佐助并促成之人,似含学界与商界,值得再体味。王伯敏认为画派“一有关画学思想,二有关师承关系,三有关笔墨风格”,突出了画学思想相近的重要性。由于俞、王、薛诸家具有宏观把握“开派”、“风格”的历史眼光,也具有考量“师承”关系的辩证思维,因而在看待扬州八怪画派时,得出了正确的结论。而周先生则只承认他所熟悉的吴门派模式,有唯一的开派人物,以“传承关系一致”为前提的“风格相近”。他将这一界定标准套用古今。恕我直言,这是一种学术教条主义。教条主义的特点是不对具体事物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只是生搬硬套某种现成的观点、概念来看待和处理问题。周先生未认清地域群体画派的复杂性,不与特定时代的历史情境相联系,不综合考察其思想倾向、审美取向和艺术风格,因而得出与恩师、前辈和同辈学者相反的结论。周先生以偏概全的画派观,还表现在对“并称画坛的名家”的理解上。他将“吴门四家”、“金陵八家”、“扬州八怪”等一起列为以地方命名的“并称画坛的名家”。其实并不一样。吴门四家专指沈周、文征明、唐寅、仇英四家,而扬州八怪却并非确指哪8个人,各种说法加起来多达15家。如众所知,“八怪”之“八”并非数词,当地方言中形容人丑叫“丑八怪”,形容事出意外叫“蹊跷八怪”。我的故乡高邮紧邻扬州之北,也是如此说法。我理解“八”是言其程度,与“很”、“非常”相近,八怪有很怪、非常怪之意。《说文解字》:“八,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因而八又可引伸为与众不同之意。说白了,“扬州八怪”就是“扬州一群很怪异的画家”。当年赵俪生所说的“异端特质”庶几近之。周先生将八怪之“八”视同吴门四家之“四”一样的数词,显然不对。“金陵八家”也很复杂,究竟哪八家,前人有8种说法,加起来竟多达19家。奇怪的是19家之中竟没有被龚贤称为“逸品”的石谿、程正揆。这一现象足以表明前人“金陵八家”之说缺乏权威性和可信性,有必要从新的视角予以重新认识。上世纪80年代以来,包括林树中先生和我在内的一些美术史论家出于多方面思考,开展对“清初金陵画派”的探究。周先生有不同意见尽可争鸣,但他不甘于平等对话,嗜好“宣判式”地扣帽子“定性”,上篇文章宣判林、马“不愧为打造画派的理论先导”;这篇文章又宣判恩师俞剑华认可扬州八怪画派是“中国画史上的一大误导”。周先生之自信令人惊叹。周先生偶尔也表现出“自相矛盾”。比如,他在坚决否认扬州八怪画派的同时,却认同与扬州八怪一脉相承的海上画派,将其列入他所主编的“中国画派研究丛书”。请问,海上画派几位主要代表人物赵之谦、虚谷、任颐、吴昌硕,他们的传承关系一致吗?他们的艺术风格相近又如何评定?对待这两个地域群体画派,周先生为何厚此而薄彼呢?

四、关于20世纪中国画地域画派的认定 周先生对20世纪中国画派的认定,地域画派只承认海派和岭南画派,其他均被他一起划入当今“打造画派热”之列。同时他宣布要用“20世纪十多位中国画大师”来命名一批画派,“撰写一部20世纪中国画派研究”。我为周先生这一想法叫好,如果从画家传派视角真正做出学术性,当然需要。事实上中国美术馆的刘曦林先生在这方面已做了几十年的积累。刘先生主攻20世纪中国画研究,画家传派、地域画派等俱在关注中,不像周先生眼光独特。比如周先生认为长安画派不应是赵望云等六位画家,而是“以石鲁为开派人物和他的弟子形成的派别”。也就是说,他要把长安画派改造为石鲁画派。请看,传统和现实中的两类画派,到了周先生这里,只剩下一类,那就是:具有唯一的开派人物,一致的传承关系(徒子徒孙),相近的艺术风格(指在传承关系一致前提下的风格相近)。周先生这种以偏概全的画派观,在清代扬州八怪画派的论定上出了差错,在20世纪地域画派的认定上更是难以立足。其一,评定地域画派决不能生硬套用画家传派的模式。参照上文所引薛永年先生有关地域群体画派的论述,我更加相信,地域画派的认定,应更看重思想观念和艺术渊源相近、创作条件相近前提下的风格相近。20世纪的地域画派固然有领军人物和骨干成员之分,但基本都可视为多位代表人物,包括亦师亦友关系、相互影响关系等,彼此风格既有一致性而又各擅胜场,有的各自也有传派,海派、京派、岭南派、长安画派、新金陵画派均有类似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地域画派的传承关系必然呈现出比较复杂的状态,是多线而不是单线。如果僵化地套用画家传派式的“传承关系一致”来苛求,必然是以偏概全。正是出于这种认识,我曾提出20世纪地域画派“三个要素”:相近的思想倾向和艺术主张,相近的创作方法和艺术风格,高水平的领军人物和骨干成员。现在看来,将“相近的创作方法和艺术风格”改为“相近的艺术渊源和艺术风格”更为合适。我认为“三个要素”是对约定俗成的五个画派实事求是的理论概括。其二,画派的认定,包括风格相近的认定,必须紧扣特定时代的历史情境,考量其在画史上的价值与意义,而予以一定的历史评价。俞剑华对扬州八怪画派的分析早就做出了榜样。20世纪前半叶的三大地域画派——海派、京派、岭南派,是在清末民初之际,内忧外患,新文化运动和西画东渐,传统中国画面临空前挑战的大背景中产生的三个代表性画派,体现出各不相同的艺术主张、艺术追求和艺术风格。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画面临传统笔墨如何反映新时代、新生活的课题,国家主流提倡深入生活,以写生带动创作。有条件的省巿将本地域已有一定成就的画家,或纳入画院,或纳入美协,有组织地进行中国画推陈出新的探索。在这一过程中,江苏省国画院和西安美协创作室表现尤为突出,1961年,两地先后去北京举办画展,反响强烈。史论家们总结两地不同的风格特征,逐渐被认可为新金陵画派和长安画派。这是任何人也改变不了的历史事实。周先生为了证明是我“人为打造”了新金陵画派,回避早已广为人知的历史真相,歪曲我几篇论著发表时间的先后次序,煞有介事地写道:“看一看他是怎样将江苏省国画院一步步打造成新金陵画派的。”周先生这种发难的水准,表明他似乎没有看过我那本专著,连封面上有哪几位画家的照片都未看清楚。他还拼凑了几条否定新金陵画派的“理由”,其思维方法是混淆画派群体行为与个人偶而为之的差别,抹煞江苏中国画特别是山水画的地域特色和意义,甚至连老一辈在世时“未承认过”也列为旁证,本文容量有限,不拟逐一辩驳。我只想说,新金陵画派的得名,自1961年由郁风在比较研究中提出江苏、西安两地不同“流派”之说,1980年由叶浅予先生确认“江苏国画院的画家们,在反复描绘江南水乡景色中,形成了新金陵画派”B16。此后经黄苗子、华君武、黄蒙田、邵大箴、薛永年、刘曦林、孙克、梁江、陈履生、尚辉、萧平、黄鸿仪、左庄伟、丁涛等诸多学者认同,已经深入人心。拙著《新金陵画派五十年》在2009年有幸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联和中国美协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这是一个由21位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奖委员会所评定,正式公布的评委评语如下:[HK18*2][HT5”,5K]《新金陵画派五十年》一书是对著名地方画派的翔实的研究。该书从对金陵画坛的介绍引出“新金陵画派”的论述,对其构成、特色、分期及成就作了客观而翔实的分析,对南京地区“书画友军”的介绍亦别出心裁。作者对所论及的画派核心人物亲力亲为的第一手资料尤为宝贵。画派年表的制作也客观翔实。本书不失为一部优秀的著作。B17 以上种种,表明新金陵画派已被诸多学者公认。刘曦林先生已将五个画派写进了2012年出版的专著《20世纪中国画史》。中央文史研究馆、中国美术馆前几年分别策划举办过这五个画派的联展。周先生不认可,是他的自由,但倘想强迫别人跟着他转向,大概只能失望。我在上一篇文章中曾说过,当今对画派的认知,存在过于宽泛和过于狭窄两种倾向。这里补充阐述一下。对画派认知过于宽泛的倾向主要表现在新世纪以来全国性“画派打造热”之中。明显缺乏必要条件的某些地域、某些群体,既无鲜明艺术特色,又无出色代表作品,更未得到学界认同,便宣称为某某画派,有的地方还成立了打造画派的组织机构,以为三年五载即可成功。我和周先生在画派热问题上的分歧,在于他是笼统地全盘否定;我则是正面、负面具体分析,目的在于期望艺术家将地域文化自觉转化为扎扎实实的艺术实践,把精力集中于提高创作质量,创造独特的艺术风格。说到当今对画派认知过于狭窄的倾向,周先生堪称典范,他用画家传派的标准代替地域画派的标准,不关注特定时代历史情境的考量,教条化地套用概念,对扬州八怪画派和一系列地域画派判断失误,并将不同见解一律归之于“人为打造”而加以批判。尤其是对逝世30多年的恩师俞剑华先生横加指责,判为“中国画史上的一大误导”,这正是周氏以偏概全的画派观发挥之极致。至此我顿悟,能得到周先生一再冠我以“打造画派的理论先导”,乃是莫大荣幸。拙文就此打住。还是用这两句话结尾: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历史是最终的裁判员。 (责任编辑:徐智本)

① 周积寅《中国画派论》,《中国美术》,2013年第5、6期;《艺术百家》,2013年第6期。

② 赵俪生《论清代中叶扬州画派中的“异端”特质》,《文史哲》,1956年第2期。

③ 中国美术馆编《中国美术年鉴(1949-1989)》,广西美术出版社,1993年版。

④ 俞剑华《扬州八怪的承先启后》,《光明日报》,1962年2月15、16日。

⑤ 薛锋《扬州开展“八怪”研究综述》,贺万里、华干林主编《扬州八怪研究概览》,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页。

⑥ 同①。

⑦ 同④。

⑧ 同④。

⑨ 同④。

⑩ 同①。

B11 同④。

B12 王伯敏《中国绘画通史》(下册),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209页。

B13 王伯敏《扬州八怪之所以“怪”》,1984年12月在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答客问。

B14 薛永年《扬州盐商与扬州画派》,《中国艺术报》,2012年12月10日。

B15 薛永年《谈古代的画派》,《人民日报》,2013年3月31日。

B16 叶浅予《天山南北集·序》,《长安中国画坛论集》,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7年版。

B17 中国美术家协会编《首届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论文集》,大众文艺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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