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列宁农业合作社思想演进轨迹

2014-04-10 13:09徐凤莉
关键词:苏俄列宁资本主义

徐凤莉

(沈阳工程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辽宁 沈阳 110136)

论列宁农业合作社思想演进轨迹

徐凤莉

(沈阳工程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辽宁 沈阳 110136)

列宁的农业合作社思想至今仍有重要影响力,其形成经历否定之否定的曲折过程。从认为合作社是资产阶级利益的体现,到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共耕制,再发展到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合作社,列宁对合作社思想作出卓越贡献。

列宁;农业合作社;演进;轨迹

当前,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由单个小农的分散经营方式转变到现代化的大生产合作方式,急需科学理论的指导。列宁的农业合作社思想顺应农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在促使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化农业方面仍然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它是在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化思想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依据变化了的苏俄国情而最终形成的,其形成经历一番曲折的探索过程。

一、与资产阶级利益相连的合作社不被看好

苏俄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家,早在19世纪60年代就已经出现了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但那时的合作社主要是为迎合商品生产和流通的需要而产生的,是工人、农民、手工业者、小职员等参与的各色合作社,其中农业合作社的规模小,参与人员少,影响力弱小。到了90年代,随着较为富裕农民和自由派知识分子的加入,农业合作化运动才发展起来。至十月革命前夕,俄国已经有各类合作社63 000个,他们联合了2 400万成员,其中农业合作社有5 500个和成员160万,农业协作社2 300个和成员23万,牛奶业劳动组合2 900个和成员43.5万人[1]121-124。可见农业合作社还没有形成规模,商业流通领域的合作社却在全国具有较高影响力,因此列宁对于合作社的态度是否定的。他认为绝大多数合作社被资产阶级掌控着,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和产品分配所有权上属于资产阶级,是资产阶级利益的表现。即便农业合作社是农民的利益的体现,但由于参加农业合作社的多数是富裕的农民,生活贫困的农民是不能参加合作社的,所以列宁认为:“这种合作社对富裕农民的好处很好,对贫苦农民群众的好处则很少,几乎没有,而且协作社本身也会成为雇佣劳动的剥削者”[2]73。也就是说,在资产阶级或者小资产阶级掌控的合作社中,绝大多数农民的利益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列宁认为:“谁要是答应用各种合作社(高价卖出贱价买进的联合组织)、各种经济改善、各种银行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使农民摆脱贫穷困苦,谁也就是在欺骗农民[3]142。”这成了列宁不看好合作社的重要原因。

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为了更多地去团结农民群众,使无产阶级有更为可靠的同盟,列宁认识到合作社可以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即无产阶级联合农民阶级用以对抗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工具。但对于合作社能否将来成为提高农民农业生产的重要媒介和桥梁,能否在提升农民生活水平之外稳定社会各方面利益,进而满足国家利益方面,列宁并没有考虑。他当时还没有能够看到合作社潜在的作用和意义,也就不可能提出有助于合作社发展的措施来。

二、超越生产力水平的集体农庄的夭折

苏俄十月革命后,新生的政权却面临来自国外和国内的敌对势力的内外夹击。帝国主义绝对不希望看到苏维埃政权的建立和巩固,担心自己的资本与利益能否继续在苏俄存在下去,因此协约国联合苏俄国内的反革命叛乱势力,残忍地对新生的苏维埃政权进行军事围剿。大敌当前,苏俄四分之三面积被占领,全国交通被破坏严重,到处疾病蔓延,粮食缺乏问题非常突出,百姓悲惨的饥荒状况随处可见。在这千钧一发的危机时刻,新生政权如何有效快速地去应对危机,是摆在面前的紧迫课题。所以,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应运而生。农业上禁止粮食贸易,实行余粮收集制和实物配给制,部署工业国有化等措施,用以缓解危机。在诸多困难中,重中之重是解决前线战士的粮食问题。如何才能在最短时间内最大程度上集结粮食以供战争之所需,这就要有效发动农民的力量,更快地生产和集结粮食。而当时苏俄农业生产大都是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缺少生产资料和劳动工具、劳动力的家庭很多。有的家庭有部分生产工具,但是主要劳动力去了前线;有的家庭有劳动力,但是缺少生产工具或者生产资料……如何有效地联合农民的力量,形成生产中的合力,解决生产力水平低的问题,苏俄为此制定了集体农庄的形式,即农业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牲畜等都实行公共集体所有,单个农民的生产资料都归为集体统一所有,统一进行劳动生产和经营,产品统一分配。列宁认为实行集体农庄可以最大程度为前线战士提供粮食,解决燃眉之急;同时集体共同劳动,产品平均分配的组织形式又是共产主义的特征之一,而且还可以摆脱农户的小生产状态,所以借助集体农庄会起到双重有利的作用。故列宁说:“农民经济不能再照老样子维持下去了[4]144”。

集体农庄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前线战士的口粮问题,满足了国家利益,但是却剥夺了农民的利益。他们逐渐在集体农庄中没有了生产的积极性,面对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形式没有了热情,再加上余粮收集制的实施,使很多农民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有的人每天所需要的口粮也被征了去,因此怨言很多。如果说他们为了国家利益而在非常时期隐忍的话,那么等到战争结束后这一问题就非常突出了。国内外战争结束后的苏俄,满目疮痍,全国经济急剧倒退,工业、商业、农业都远远不及战争之前的情景。尤其农民的生活更加困苦。农民们纷纷上访或者举行暴动来抒发他们的不满。国家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受到抵制,新生政权甚至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起义、示威,抗议不断出现,甚至出现了大面积的暴动。

集体农庄的推行没有与当时苏俄落后的农业生产力相适应,因此注定夭折,要被扼杀于摇篮之中。集体农庄就这样在人民的抗议声中退出了历史舞台。

三、成熟的合作社思想开启社会主义崭新篇章

面对新生政权的危机,列宁利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沉着稳定处理局势中的问题。他约见农民群众,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亲自走向农民中间,问询他们对缓解危机的看法,并在全党进行大范围商议、论证,终于在1921年制定出了新经济政策,即实行粮食税,允许商品经济发展,鼓励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改造国营经济等措施。新经济政策实行之初,列宁就不再支持集体农庄了,而是对合作社产生越来越浓厚的兴趣,改变了他以前对于合作社的态度。列宁认识到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有很多好处,可以促进农户与农户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他们生产经验的分享和劳动工具的使用,可以促进农业与工业、商业的交流与融通,可以缓解农民与国家之间紧张的关系,还可以便于国家对农业经济的掌控,所以列宁看好合作社的发展。

对于合作社的性质,列宁改变了原来的看法。在十月革命前期,列宁认为合作社是资产阶级利益的工具,而此时,列宁认为合作社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是苏俄可以控制的资本主义,“在苏维埃政权下,‘合作制’资本主义和私人资本主义不同,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个变种[5]214。”即合作制的发展是国家可以控制的,不会危及新生政权。必须竭力设法把资本主义的这种发展纳入合作制资本主义的轨道[5]214,这样,合作制才真正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个变种,即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掌控之下的资本主义形式。

随着新经济政策的顺利实施,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比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大大改观,一些农民加入合作社,解决了生产工具缺乏、劳动力缺少、生产资料缺少的问题,他们很乐意参加合作社。合作社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而且形式多样,有家庭经营、合作社经营、合作社间的联合经营等多个经营层次。农民们可以在合作社中互相学习,取其所长,沟通交流,积攒农业生产和流通的经验,学到很多知识,所以列宁精辟地指出:“在采用尽可能使农民感到简便易行和容易接受的方法过渡到新制度方面,这种合作社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6]362。”

同时合作社遵循自愿互利的原则,农民可以自愿参加和退掉,还可以参加多个不同的合作社,他们相对自由,没有束缚,而且农民加入合作社有利益可循。在集体农庄实行之际,由于缺乏劳动工具、缺少资金和牲畜,农民的生产条件非常落后,连简单再生产都无法进行下去;可是在苏俄十月革命之后,经过了土地改革,土地归为农民阶级所有,农民们得到了农具和牲畜,他们愿意加入合作社,因为合作社可以你帮我助,能够弥补彼此的弱项;而且加入后农民们不会吃亏,还会增加自己的收入,相比单干的模式要更有经济利益;再者,由于在合作社中保留农民自己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且在产品和收入的分配中,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和投入的股份的多少的原则来分配劳动成果,农民们觉得公平,符合他们的心理需求,合作社的发展就如火如荼般进行开来,农民们的参与热情越来越高,列宁对于合作社的看法也悄然发生改变。

随着允许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资本主义的施行,以及合作社本身的实践,苏俄对于合作社的意义与作用愈发重视,列宁多次强调和突出合作社,指出:“从实质上讲,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条件下,使俄国居民充分广泛而深入地合作化,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6]362。”可见列宁对合作社的重视程度。在合作社的实践中,列宁认识到合作社不再仅仅是国家可以利用的资本主义的变种,它还是个体农业生产者通向社会主义的桥梁。1923年1月列宁在病榻中口授《论合作社》,指出合作社是桥梁,千百万小农可以借助它走向社会主义道路,同时合作社也是台阶,分散无序的小生产可以借由它而迈向社会主义大生产。而且列宁又进一步认识到合作社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不再是国家资本主义的,认为“合作企业是集体企业,但与社会主义没有区别[3]92。”

这里,我们能够看到列宁把合作社的性质界定为社会主义的,原因在于他认为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国家掌握经济命脉,国营经济对国家的发展起到支配、控制和引导的作用,因此合作社经济是千百万小农走向合作化的集体经济,它不足以冲击占据绝对比例的公有制经济,合作社经济只能隶属于国营经济之下。这是一股强大的力量,“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的制度[7]365。”列宁进一步指出:“现在我们有理由说,对我们来说,合作社的发展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4]177。”由此可见,列宁完成了对合作社性质转变的认识,赋予合作社以社会主义意义,改写合作社是资本主义形式的认识,也改写合作社是国家掌控的资本主义的形式的认识,认为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就是合作社的发展道路,把合作社的地位上升到社会主义的性质上来考量。至此列宁前所未有地突出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认为社会主义的发展中合作社功不可没,认为没有合作社就没有社会主义的发展。对于这一点,有人质疑有夸大的成分,但不可否认的是合作社在苏俄的施行,不但缓解了农业生产的危机,还显著提升了农业生产的效率,提高了农业生产的产量,提高了农民生产技术,并发展了农村经济、政治和文化,为整个苏俄的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并为其他农业国家在探索农业发展路径中提供重要借鉴。

[1]马列主义研究资料:总第54辑[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2]列宁全集:第2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3]列宁全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4]列宁全集:第4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5]列宁全集:第4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6]列宁全集:第4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7]列宁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The Ideological Evolution Path of Lenin's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

XU Feng-li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Department,Shenyang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Shenyang 110136,China)

Lenin's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 thoughts still have important influence.Its formation went through the tortuous process of negation of negation.Lenin made outstanding contributions to developing the cooperative thoughts in the following three periods:period of a reflection of bourgeois interests,joint tillage of wartime communist period to,then to the new economic policy period.

Lenin;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Evolution;path

A227

A

1672-9617(2014)01-0014-03

(责任编辑 伊人凤)

2013-09-23

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L12DKS025);沈阳工程学院基金项目(RWYB1313)

徐凤莉(1977-),女,辽宁喀左人,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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