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征宇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 商丘476000)
从汉字本身的构成来看,“仁”字可以拆分为“人”和“二”两个字,也就是说其本身讨论的就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涉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范畴[1]30。中国传统思想史上“仁”或“仁爱”思想的提出,一开始就与氏族血缘关系有着不解之缘,正所谓“爱亲之谓仁”。而周单襄公所谓“言仁必及人”,“爱人能仁”,则是爱亲的延伸与扩大。孔子的“仁”正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的新的发展。
“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孔子“仁”的思想之所以起源于“爱亲”,与其所处的时代大环境有密不可分的关系[2]40。当时的社会结构以血缘、宗法关系为主体,社会基本生活以农业家庭小生产为特色,所以说“仁”作为道德意识,首先是指“对亲之爱”。
“泛爱众”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就是博爱众人[2]41。但是,这里的众是相对于亲而言的,它的范围并没有超出宗法氏族关系的范围,指的是父、兄以外的氏族内部其他成员。“泛爱众”要求对氏族内部所有成员仁爱,这也恰恰体现了氏族内部的整体意识。自此,“仁”就有了进一步的道德升华,体现了更高层次的伦理意义。
孔子的仁爱观念始于血缘关系,但是又在后续的发展中超越了血缘亲情,通过“泛爱众”的过渡,将这种血缘、氏族之间的关爱逐步扩散,便自然产生了对他人的关爱之心。概括来讲,“仁”由“爱亲”推至“泛爱众”,最终普及到“爱人”,不仅体现出爱的受众范围的扩展,更实现了孔子“仁爱”思想的本质升华。
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1]32这也就是表明“仁”所适用的范围,不单单只是包括父兄、氏族成员、华夏子民,还包括华夏族以外的其他氏族。这说明孔子已经跳出了狭隘的民族观念,要求把先进的华夏文化推广到其他氏族,这正符合春秋末期实现各氏族文化统一的历史要求,可以说是“仁学”进步性的集中体现。
“礼”在孔子思想中的地位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论语》就多次强调了“礼”的重要作用。“不知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曰》),是针对于个人的修为而言的,在孔子眼中每个人都应当“知礼守礼”。从根源意义上说,礼是外在的规范,是夏商周以来一切文教与制度、日常行为规范的总称。
其实,自古以来在中国社会“礼”就是一种占据主导地位的思想观念,但到了孔子所生活的春秋末期,“礼崩乐坏”已成一种不争的社会现实。如此失范、混乱的社会状况对于孔子“仁学”思想的初步建立有着重要的启迪作用——“礼”要想得以顺利实施,必须建立在“仁”的基础之上。
春秋时代,传统的礼乐文明面临日益形式化的危机,不少有识之士都在追问礼之本。《左传》昭公五年载,鲁昭公前往晋国,在欢迎仪式上,他“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晋平公十分欣赏,称赞他“善于礼”。女叔齐则认为鲁昭公的那套周旋揖让,不过是“屑屑焉习仪以亟”,是仪而非礼。而礼之本在于“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女叔齐所说的礼之本是功能的,而孔子所谓的礼之本是内在情感的,对礼之本的探寻由女叔齐到孔子实现了由重功能向重情感的转换[2]43。
仁就是一种不安、不忍、不容己的道德情感与心理状态,同时也是人格修养的境界。仁是绝对的,礼是相对的;仁是常道,礼是变道;仁偏于主观,礼偏于客观。仁超越一切时空架构,礼则随社会的变迁不断改易其内容。“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礼由夏到商,由商到周,由周而至于百世,因革损益,不断变化。不过,仁的绝对正是通过礼的相对来说明、体现、显现[2]46。
颜渊问仁。子日:“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目:“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3]170克己就是控制自己随自然躯壳兴发的意念,复礼就是使自己的视听言动符合礼的规范。克己复礼就是仁,做到了克己复礼就实现了仁。“克己复礼为仁”体现着主观与客观、常道与变道、绝对与相对的合一即仁与礼的合一,也潜存着设礼以显仁的儒学建构之路。
在孔子建立的仁礼合一的理论系统中,同样含有依仁以成礼的儒学建构之路。在孔子以前,礼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含的绝对观念,孔子消解了礼的绝对义和普遍义,使之由哲学范畴下降为人文观念。春秋世纪是“以礼为中心的人文世纪”(徐复观先生语)。在许多贤者那里,礼是绝对的、普遍的哲学观念,子产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子大叔认为:“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民之所以生也,是以先王尚之。”晏婴也认为:“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与天地并。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2]45礼可以与天地并,它是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这里的礼与其说是人文教养领域的范畴,不如说是宇宙论的哲学范畴。孔子消解了礼的宇宙论意义,使礼由绝对转化为相对,由常道转化为变道,且确立了礼的内在根据——仁。“在现实广义的社会共同利益的要求下,规定出一套与其相适应的立身处世的行为形式,这即是孔子所说的礼。
总结孔子的伦理思想,可以发现,“仁”与“礼”两个范畴之间的关系,对于孔子“仁学”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是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及意义的。孔子认为,“仁”与“礼”的关系是一种体用关系,即“仁”是“礼”的内在基础,“仁”使遵守礼制成为发自内心的道德意识;“礼”是“仁”外化的具体道德规范,是“仁”实现的基本保障。两条路其实并不矛盾,应相依并进。
在孔子看来,所谓“理想人格”就是能够承担历史使命,可以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的“君子”。具体到这里的“道”,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理解领悟:首先是“礼”,即君子能做到行为以“礼”为度;其次是君子通过“学与思”,可以把外在的规范转化为内心的需要。换言之就是,孔子伦理思想要求人要对内以”仁“修炼自身心智,对外要以”礼“为标准规范自身的言行[4]93。就目前的社会现状而言,物欲的膨胀使社会道德标准不断触底,孔子伦理思想中的这点特质应该被肯定、被继承,用以指导社会大众理想人格的建设。
孔子“仁爱”的伦理思想,讲求“爱亲、爱人、泛爱众”,放眼当下,从爱的受众群体来分析,仁爱意识应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除了关爱自己的骨肉同胞、至爱亲朋,还应该给予困难群体更多的关爱,不要仅仅将自身的关爱局限于民族内部,也应该适时适地地将目光放眼于世界。另外,我们还要努力关爱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在孔子伦理思想中,“礼”虽然强调的是封建宗法等级秩序的规范,但就其规范作用而言,对当今社会的调节作用也是普遍的。构建和谐社会,本质上必然是要靠道德自律,但一定的他律方式,比如相应的制度、原则的制定及实施,仍是道德自律得以升华和巩固的基础及保障。从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主要因素看,制度建设的重点应该放在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平正义的各项制度上,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可喜成果。
对孔子伦理思想的评价,学术界至今仍是褒贬不一,但无论如何我们应当客观、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努力发掘其中值得肯定的内容,努力将其融入到全新的社会环境之下,助推理想人格的形成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我们也坚信孔子伦理思想的价值经过现代转化,其内涵丰富的仁爱意识、完善公正的保障制度以及知行并举的和谐路径也必将成为启迪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伦理资源。
[1]钱 逊.《论语》讲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第四版)[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3]朱 熹.四书章句集注(上):论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4]李泽厚.论语今读[M].北京:三联书店,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