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组织对线下收单市场的纵向一体化行为分析

2014-04-10 06:40刘英群吕忠浩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收单发卡银联

刘英群,吕忠浩

(东北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一、引 言

2013年7月5日央行颁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指出:“收单机构将交易信息直接发送发卡银行的,应当在发卡银行遵守与相关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协约约定下,与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交易信息和资金安全、持卡人和商户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这也被外界解读为央行默认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直连模式的可行性。直连模式是指第三方支付机构绕过卡组织的清算与转接中心直接与发卡银行进行连接对交易进行支付清算。而此前,央行也多次表示要通过政策的引导,为银行卡行业培育公平的竞争市场。

面对央行开放市场的决心以及直连模式日趋盛行。2013年银联在其董事会会议中提出《关于进一步规范非金融支付机构银联卡交易维护成员银行和银联权益的议案》要求:“2013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非金融机构线下银联卡交易业务迁移,统一上送银联转接”;“2014年7月1日前,实现非金融机构互联网银联卡交易全面接入银联”,随后银联对多家成员内的第三方机构以及银行绕过银联的直连行为进行处罚。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传统银行卡组织Visa身上,2002年Visa向法庭提交起诉书,起诉作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First Data(第一资讯集团)违反银行卡组织的规定,与银行卡组织内成员银行绕过Visa net系统进行直连(private arrangement),2006年First Data(第一资讯集团)与Visa达成和解,将自己的直连系统接入到Visa net系统中。表面上而言,银联与Visa似乎都是对内部成员直连行为的禁止,但实际上是银联对线下收单业务的进一步控制。

二、银行卡支付平台的市场特征

1.双边市场理论简介

自1950年McNamara向曼哈顿几百人发放大莱卡,并说服当地的一些餐厅接受该卡的支付,在六十多年的发展中,这种与支票和现金等传统支付方式所区别的电子支付方式逐渐地深入到企业间、商户与消费者间以及公共费用支付等众多的支付领域中。

大莱卡的出现之所以标志着支付卡产业的发端,是因为这一产业中形成了一种与传统的市场结构所不同的运行模式——双边市场。20世纪初,一种新的市场理论——双边市场理论逐渐在产业组织理论界流行起来,基于这一理论的平台经济学逐渐出现在理论研究以及实践运用中。在关于双边市场理论的研究中,Rochet 和Tirole[1]以银行卡组织为研究对象提出了“价格机构非中性学说”,认为在双边市场中是价格结构而非价格总额决定了市场的交易量。而Armstrong[2]从网络经济学中的网络外部性出发,认为双边市场是这样的市场,“存在两组需要通过平台实现互动的用户,其中一组用户加入平台的收益取决于加入该平台的另一组用户的数量”,也即是“交叉网络外部性学说”。尽管出发点不同,但是两者是有内在联系的,“价格结构非中性学说”背后的原因就是交叉网络外部性,正是由于平台双方外部性的不对称,造成了价格结构的不对称[3]。

如果说Rochet 和Tirole与Armstrong是从双边市场的充分条件角度进行分析的话,那么Evans[4]就是从双边市场的必要条件角度对双边市场理论进行分析。双边市场的必要条件在于:(1)有两类需求截然不同的用户。(2)一方用户获得的价值随着另一方用户数量的增加而增加。(3)中介平台能够将一方对另一方创造的外部性内部化。

Evans从功能的角度对双边市场进行分类,主要有三种类型:(1)市场创造型。这类市场是由平台企业为买卖双边提供便利交易的平台,以此来减少搜寻交易的成本,提高搜寻交易的机会,如淘宝网、唯品会和天猫等。(2)受众制造型。这种双边市场主要功能是聚集众多的受众,如读者、电视观众和网民,通过众多的受众来满足另一边用户的某种需求,如各种媒体性质的广告。(3)需求协调型。在这类市场中,平台企业往往通过向市场的双边提供互补的需求将双边的用户聚集到平台中,如windows操作平台和银行卡支付平台等。

2.银行卡支付平台的双边市场特征

银行卡支付平台是典型的需求协调型平台,根据需求协调型平台的定义,也即是需求是互补的。在整个支付卡体系中,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即发卡市场、清算与转接组织和收单市场。我们以Evans的理论框架进行分析。(1)在银行卡支付平台连接着两个具有不同需求的市场,以支付需求为主的发卡市场以及以收款需求为主的收单市场,而在这中间协调两个市场不同需求并提供不同的产品与服务的正是银行卡支付平台。(2)双边市场的发展是“鸡生蛋”的问题,即交易的增加需要发卡市场与收单市场共同的发展,发卡市场的发展,持卡人的增加,能够促进受卡商户数量的增加,同样收单市场的发展也能够激励使用银行卡的人数增加,促进发卡市场的发展。(3)在银行卡产业中,对商户的收费往往要大于对持卡人的收费,通过交换费或持卡人的年费以及商户的扣费率对整个支付体系的价格结构进行调整,从而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

三、银行卡组织概述

Evans和Schmalensee[5]在其著作《银行卡时代——消费支付的数字化革命》对支付卡的起源与发展做了详细的描述,他们指出支付卡最早是出现在百货公司、石油和旅馆等行业,但由于客户信用评估以及追偿债务的成本过高,往往只有资本雄厚且能够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调查的企业能够发行该种类型的购物卡,且发卡数量不足以产生规模效应,因而最早的支付卡出现是由于商户希望通过对客户提供信用额度来促进交易的增加。通过专业的发卡机构以及收单机构,银行卡组织能够提供比商户更有效的信贷计划,实现支付卡的规模效应。银行卡组织提供跨行、跨区域、跨时间的支付清算与转接网络,是整个支付网络体系的核心。

在研究银行卡组织的文献中,银行卡组织一般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开放型组织,如Visa和Master;第二类是封闭型组织,如美国运通卡、大莱卡以及发现卡[6]。两种银行卡组织的区别主要在于开放型组织并不涉及发卡业务与收单业务,而是由其会员机构从事发卡以及收单业务,银行卡组织的主要作用是提供信息转接、支付清算以及风险监督与管理的服务。而封闭型组织在其支付卡体系中除了提供清算与转接功能外,还作为发卡机构与收单机构。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在开放型组织还是在封闭型组织中,实际的发卡机构与收单机构往往是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如First Data(第一资讯集团)、银联商务和汇付天下等。程贵孙和孙武军[7]曾将非盈利性卡组织等同于开放型组织,本文认为在开放型组织建立初期,开放型组织分为以公司形式存在的盈利性卡组织(如Master)以及以协会形式存在的非盈利性卡组织(如Visa)。但2008年后,除Visa欧洲区继续保留会员协会的形式进行运作外,对Visa加拿大、Visa美国以及Visa国际进行合并重组,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IPO上市,这也标志着Visa由非盈利性卡组织转变为盈利性卡组织。

四、中国线下收单市场发展概况

根据艾瑞咨询《2012—2013年中国第三支付行业发展研究报告》[8],从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结构来看,2012年线下收单占比最高,为68.8%;其次是互联网支付,即线上支付,占比为28.3%;而移动支付为1.2%。另据报告显示,2011年在线下收单市场,在中国线下收单主要以POS收单为主,除银联卡组织成员银行自营POS外,银联商务占据了39.4%的市场份额,而非金融第三方机构发展缓慢,仍然处于劣势地位,并且由于其品牌劣势,主要服务商多为中小商户。因此,从短期来看,由于是提升中间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自营POS收单仍将占据收单市场很大的份额。但根据国际收单市场发展趋势,随着分工的精细化程度加深,收单业务将逐渐转移至专业的第三方收单机构,如在美国收单市场中第三方支付机构First Data(第一资讯集团)是最大的收单机构。

根据艾瑞咨询《2011—2012年中国线下收单市场研究报告》[9],2012年中国线下收单市场交易总规模达到21.7万亿元,同比增长42.9%,未来市场整体呈现出稳定增长的状态,预计2015年总交易规模将突破48万亿元。截至2012年共有47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取得银行卡收单牌照,这其中包括银联商务、杉德、通联支付、汇付天下和环迅支付等。随着分工的精细化,中国收单市场的参与主体会逐渐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所替代。

收单市场的快速发展也伴随着对市场开放的呼声日渐高涨,与中国收单市场不同,在美国收单市场中First Data(第一资讯集团)、摩根大通以及美国银行作为主要的收单机构,而作为清算与转接的中心卡组织并不直接参与到银行卡系统线下收单市场的竞争中,这样可以避免卡组织在收单市场的竞争中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角色,干预正常的市场竞争。

相较于医院院区间的信息共享,区域卫生信息共享需要克服不同医院在区域医疗体系中由于角色与定位不同带来的共建共享障碍。医联体通常由一所综合强的医院牵头,通过签署协议将一定区域内的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社区医院等组成的一个医疗联合体,构建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促进分工协作,合理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20]。

不同于以往的研究,本文认为银联应该作为盈利性机构进行研究。如以上分析,盈利性卡组织在追求组织成员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作为独立的运行机构也具有参与到双边市场的竞争中的动机。高孝森等[10]通过放松收单市场的完全竞争假设,将收单机构作为双边平台,对垄断竞争的收单市场的收费进行定价。本文认为收单市场作为银行卡双边市场的组成部分并不具有双边市场的特性。在单独的收单市场中,是商户整体的扣除率影响商户对收单服务的需求,这其中并不包括价格结构的变化。将收单机构作为独立的双边平台来看,误认为任何连接着双边用户的平台型组织都具有双边市场特征,是对双边市场定义理解的泛化[11]。本文运用双重定价模型对收单市场进行单独分析,通过对生产商(银行卡组织)和零售商(收单机构)纵向一体化关系分析从而解释银联参与到线下收单市场的动机。

五、模型建立与分析

1.基本假设

中国线下收单主要通过POS收单系统进行,而在从POS机的安装份额来看,银联商务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因而这里假设在收单市场特别是POS收单市场中市场是垄断的,发卡市场是竞争的。同时假设在收单市场中银行卡组织作为生产商,提供支付结算与转移服务;收单机构作为零售商将生产商(银行卡组织)提供的支付结算与转移服务销售给消费者(商户),这里的收单机构属于开放型卡组织内成员。

假设1:收单市场的所有参与者是理性的。

假设2:只有一个银行卡组织存在,且收单市场是垄断的,发卡市场是完全竞争的。

假设3:银行卡组织是盈利性的开放型组织。

2.模型设定与分析

商户接受支付服务需求既受到持卡人数量的影响,同时也是商户间竞争策略性行为,即“无奈受卡”。则商户对支付服务的需求函数为:q=αn-βp,这里将商户的需求标准化为1。假定在银行卡平台上持卡人数量为n且n≥1,持卡人对商户的交叉网络外部性系数为α,β代表在收单市场中商户的竞争程度,当商户差异性越大,即β越大。在银行卡平台中,消费者与商户对支付服务的需求是互补的,需要两者共同参与到平台上完成交易支付,则支付卡平台的交易量为N=λnq,λ代表在支付卡平台中消费者与商户成功达成交易并进行支付的概率。

在基本假设中,我们假定只存在一个银行卡组织,且在收单市场中市场是垄断的,在非一体化的情况下,因为零售商(收单机构)是一个垄断者,且其边际成本为pw,因而只要生产商(银行卡组织)定价高于边际成本(pw>c),则我们可以推论p>pw,在分散机构的情况下零售商(收单机构)的最终定价要高于一体化机构下的定价,因为这里存在两次垄断定价。在非一体化的机构下,令π1和π2分别代表生产商(银行卡组织)和零售商(收单机构)的利润。首先我们考虑在非一体化的结构下,生产商(银行卡组织)根据边际成本c最大化利润定价pw,此时零售商(收单机构)的边际成本为pw,则零售商(收单机构)的利润表示为:

π1=(p-pw)N

(1)

将支付卡平台交易量N以及支付服务需求量带入(1)式整理得:

π1=(p-pw)(αn-βp)λn

(2)

由于(2)式是π1关于p的凹函数,对利润函数进行最大化处理得:

(3)

(4)

将(3)式和(4)式带入利润函数与交易量函数中可得:

(5)

(6)

生产商(银行卡组织)的利润函数为:

(7)

由于(7)式是π2关于pw的凹函数,对利润函数进行最大化处理得:

(8)

将(8)式带入(6)式和(7)式整理得:

(9)

(10)

这里我们发现π1<π2,但这并没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因为我们在这里假设零售商(收单机构)只是作为生产商(银行卡组织)的销售渠道,而在现实中收单机构除了为商户提供基础的接入卡组织支付服务外,还包括向商户提供的资金归集与清算以及资金交易数据分析等增值业务。在传统的开放型卡组织中,往往通过商户和收单机构谈判决定,交换费一般由银行卡组织集中定价。而在中国,交换费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是属于中国《价格法》规定的政府定价[13],而在7∶1∶X的分配机制下,收单市场整体利润并不高。

下面我们转向讨论一体化的情形,这里类似于封闭型卡组织在收单市场的运行方式,即生产商(银行卡组织)和零售商(收单机构)是纵向一体化的,因而此时的边际成本只有c,在向商户销售支付清算与转移服务时并不存在双重加价的行为。用π代表一体化结构下的利润函数:

π=(p-c)(αn-βp)λn

(11)

同样,π是关于p的凹函数,对(11)式进行最大值处理得:

(12)

(13)

由(9)式、(10)式和(13)式可得:π>π1+π2,即一体化结构下银行卡组织获得最大化利润要大于非一体化结构下银行卡组织与收单机构利润的总和。同时,在非一体化结构下存在双重加价的行为,即在一体化结构下商户面对的价格要低于非一体化机构下的价格。显然,当市场中只存在一个银行卡组织,且收单市场是垄断的时候银行卡组织具有向线下收单市场进行纵向一体化的激励。

六、结 语

据央行2012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截至2012年末,全国累计发放银行卡35.3亿张,其中信用卡累计发卡量为3.3亿张,银行卡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全年银行卡渗透率达到43.5%。同时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商户483.3万户,联网POS机具为711.8万台。随着中国银行卡市场的发展,特别是信用卡规模的持续增长,带动了刷卡消费的增加。发卡市场的持续繁荣,也必将带动收单市场的发展。

但中国不成熟的收单市场确阻碍了银行卡支付产业的发展。由于银联是大陆地区唯一的银行卡组织,且因其成立初期带有的“政府”色彩,使得银联并非完全代表着其会员机构的利益,这一点与传统的银行卡组织Visa和Master是不同的,因而银联是一个非纯粹的开放型银行卡组织。正因为银联这一特性,使得其在收单市场与其会员机构进行竞争。并且,随着收单市场的发展,分工愈发精细化,收单业务会逐渐由商业银行转移到专门的第三方收单机构,银联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极有可能继续向线下收单市场进行渗透,并且具有进行纵向一体化行为的动机。如果这种状况不能被打破,银联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行为必将阻碍收单市场的发展。因此,我们认为银联对于直连模式的制止,一方面出于对整个银联支付网络稳定与安全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对收单市场的进一步延伸。直连模式在其成员机构的盛行,除了减少了银联的通道费收入,同时也增加了线下收单市场的竞争,降低了银联子公司银联商务在线下收单市场的竞争优势,阻碍了银联对线下收单市场的纵向一体化进程。

参考文献:

[1] Rochet, J.C., Tirole, J. Two-Sided Markets: A Progress Report [J].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 2006,37(3):645-667.

[2] Armstrong, M. 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J].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 2006, 37(3):668-691.

[3] 傅联英.银行卡网络支付平台竞争绩效及其生存区间分析[J].上海管理科学,2011,(5):25-28.

[4] Evans,D.S. The Antitrust Economics of Multi-Sided Platform Markets [J].Yale Journal on Regulation, 2003, 20(2):325-382.

[5] Evans,D.S., Schmalensee, R. 银行卡时代——消费支付的数字化革命 [M].中国银联战略发展部译,北京: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6.5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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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艾瑞咨询.2012—2013年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研究报告[R].2013.

[9] 艾瑞咨询. 2011—2012年中国线下收单市场研究报告[R].2013.

[10] 高孝森,童牧,陈俊.垄断竞争市场下的中国银行卡产业收单费定价研究[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1,(1):65-72.

[11] 傅联英.银行卡支付平台双边市场特征识别与测度[J].商业研究,2013,(6):125-132.

[12] 骆品亮,韩冲,余林徽.我国银行卡市场双边性检验及其政策启示[J].产业经济研究,2010,(2):64-72.

[13] 胥莉,陈宏民,吕艳.从银商之争看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垄断与竞争[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4,(10):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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