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亚君
摘 要: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公民的政治参与获得了更好的技术平台和更为宽松的政治氛围,公民获取政治信息、进行利益表达和参与政治决策获得了更加便捷的渠道,网络政治参与已经成为公民参与政治的重要方式。网络政治参与在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同时,也对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风险与挑战。为了有效应对新媒体环境下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风险,必须畅通网络民意表达渠道,确立有效的政府回应机制;完善网络立法,推进网络法治建设;提高公民素质,培育理性的参与精神。
关键词:新媒体;网络政治参与;风险应对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6-0198-02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促使人类文明迈向以数字化、网络化为表征的媒介化发展新阶段。在媒介化时代,公民的政治参与获得了更好的技术平台和更为宽松的政治氛围,公民获取政治信息、进行利益表达和参与政治决策获得了更加便捷的渠道,网络政治参与已经成为公民参与政治的重要方式。不可否认,网络政治参与在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同时,也对原有的政治格局、政治环境等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大量体制外的政治参与以及非理性、甚至非法性政治参与的滋生,对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风险与危机。因此,在媒介化时代,及时研究和把握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风险的生成与演化,构建科学、有效的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风险应对策略,对于促进网络政治参与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社会稳定和谐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新媒体环境下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特征
(一)参与主体自由平等
与传统媒体相比较,博客、移动多媒体、数字电视、网上即时通讯群组、虚拟社区等在新技术支持下出现的新媒体形态为人们提供了自由平等参与政治的权力,打破了传统社会政治精英的权力集中和信息垄断,无论身份、地位、贫富、民族等差异,任何普通公民均能够获得相对平等的网络话语权和网络参与权。“尤其是前网络时代往往被排除在公共领域之外的女性和低收入者等弱势人群,获得了打破沉默、表达个体诉求的新渠道,并有机会向对立的声音表示异议。”[1]网络的信息言论自由和平等极大地激发了公民政治参与的热情,促进了公民政治参与意见的真正表达,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民政治参与的能效。
(二)参与方式快捷互动
在传统条件下,由于受到主客观因素的限制,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不够广泛,很多是被动参与或盲目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参与主体的政治冷漠感。而在新媒体条件下,网络政治参与突破了时空的限制,更加便捷和直接,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随时随地在网络上获取自己所需要的各种政治信息,发表自己的政治意见,直接参与政府的政策讨论和监督,还可以进行电子选举。在网络政治参与中,公民不再只是被动、单向地接收信息,而是具有很强的互动性,模糊了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界限,例如通过微博进行政治参与,其参与方式就具有非常明显的交互化和立体化特征。
(三)参与环境开放虚拟
网络政治参与的开放性和虚拟性是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互联网能够打破和终结传统社会的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形成一个去中心化的、扁平式的网络社会结构,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营造一个开放的政治环境。同时互联网对用户的个人隐私具有很强的保护功能,在网络空间往往以虚拟数字符号作为自己身份的标识,因而网络政治参与主体的真实身份、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学历背景都被虚拟。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虚拟隐蔽性大大增强政治参与的安全感,消除了人们的后顾之忧,让更多的人愿意通过网络来自主自愿地关注政治问题,表达自己最真实的政治观点和政治态度,从而有效地参与政治决策。
二、新媒体环境下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风险表现
(一)网络政治参与的“非理性”引发“多数人暴政”
权利的表达、权利的实现方式和路径都需要参与主体的理性。但是在现实社会中,由于正常的、制度化的表达渠道经常受阻,所以公众往往利用新媒体大胆地表达一些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表达的诉求,有些人可能会把自己一些非理性的、情绪化的甚至偏激与极端的见解发布到博客或论坛中,很容易感染大量读者。沉默螺旋理论认为,人们越沉默,则其他的人便越是觉得某种特定的看法具有代表性。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媒体,同样具有沉默螺旋的风险。比如在网络政治参与中,人们看到自己的政策观点受到广泛欢迎,就会更加积级地参与进来,进一步强化这种观点并促使其向更大范围扩散,这就很容易造成对少数派正常发表意见权利的剥夺或甚至对其进行人身侵害,必然陷入“开放的多数人暴政”的局面,给正常的政治行为与决策带来很大压力。
(二)网络政治参与的“膨胀”引发认同危机
“如果要有民主决策所需要的某种参与,就必须有对政治的介入,然而这种介入绝不能强烈到危及稳定性的地步。”[2]历史经验证明,当政治参与突破政治体系所能容纳的一定限度时,政治体系的有效性就会削弱,继而动摇政治体系的合法性。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也曾用“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政治动乱” [3]这一公式来说明政治参与同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该公式表明,当政治制度不够成熟时,失控的政治参与必然促生政治动乱。因此,为了维护政治体系的稳定,很多国家都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把公民政治参与局限在系统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但是,在新媒体技术迅速普及的今天,网络政治参与达到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往往不需要经过传统形式的政治动员就会形成大规模的参与,从而造成“参与膨胀”,极易引发民众对现行政治体系的认同危机以及对执政意识形态造成信仰危机。
(三)网络政治参与的“无序”威胁政治稳定
有序的政治参与是政治稳定与发展的基础。由于网络政治参与的自主性、开放性和虚拟性以及网络信息“把关”的缺失,使得网络政治参与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失控性,容易導致网络表达的“无政府状态”,甚至被一些别有用心的组织和个人操纵和利用,造成网络政治参与的“无序”状态。“数字化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可以释放出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但它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者和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4]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必然通过网络有所反映,并可能借助网络凸显和放大,在一定条件下引发民众的情绪激化,特别是当民众较高的政治参与期望同现实发生冲突而又不能有效消除时,他们便容易转向制度外寻求抗争,这就给政治稳定造成一定的风险和危机。
(四)网络政治参与的“群体极化”威胁社会稳定
“群体极化”的概念最早见于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一书中。主要指群体在进行决策时,往往会比个人决策更倾向于冒险或保守,向某一个极端偏斜,从而背离最佳决策。群体极化现象不仅存在于现实社会中,而且更容易存在于网络社会中,因为网络可以使群体决策更容易分散责任,更容易形成极端意见和偏执行动,引发网络集群效应。特别是由于网络的快捷性和扩散性,使现实生活中难以聚合的个体更容易集群,而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为网上行为和网下行为的联动提供了便捷的条件,为网络集体行动延伸到现实世界提供了可能,如果不加以有效的控制,很可能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
三、新媒体环境下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风险应对策略
(一)畅通网络民意表达渠道,确立有效的政府回应机制
为了有效规避网络政治参与的“非理性”和“无序”现象,政府应当积极引导,保持畅通的网络民意表达渠道,确立有效的政府回应机制,促进网络政治参与有序进行,尽可能将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风险消灭于萌芽状态或最大限度地减小风险带来的消极影响,从而确保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消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求,抑制虚假信息的影响和泛滥;第二,拓展形式多样的“网络论坛”,为公众自由表达意见提供公共载体,充分发挥网络在收集民意、汇聚民智方面的作用;第三,建立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平台,强化政府的回应力;第四,积极应对网络舆论热点,针对社会重大事件、群体利益诉求的集中反映,应组织专家学者给予理性解答,重视反馈落实,并对实际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接受网民监督。
(二)完善网络立法,推进网络法治建设
建立健全网络法律法规体系是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有效保障,是应对网络政治参与风险的有效手段。目前,中国网络立法与网络的高速发展还存在差距,现行的法律法规有一些条文已经滞后,或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应尽快提升中国网络立法的层次,制定高效系統且操作性强的相关网络法律法规;充分加强政府在规范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方面的相关责任、公民权利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体现网络秩序和公民参政自由两者之间的平衡和协调。唯有如此,才能促进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有序化和合理化,减少非理性和非法参与行为,将网络政治参与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三)提高公民素质,培育理性的参与精神
公民是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其素质高低直接关乎网络政治参与的效果。要提高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素质,使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更加理性化和规范化,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政治观,提高其政治效能感,帮助公民逐步形成正确的政治思维和行为模式;其次,提高公民网络技术水平,帮助公民具备网络信息的分辨和分析能力,能够从海量信息中去伪存真;再次,加强公民网络伦理教育,提高公民的道德修养,真正做到自警、慎独,严格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有序地参与公共政治生活;最后,培育公民理性的政治参与精神,倡导公民以成熟和负责任的心态进行网络政治参与,营造网络政治参与言之有责的舆论氛围和行动准则。
参考文献:
[1] 刘津.博客传播[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2] [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西德尼·维巴.公民文化——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
[3] [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
[4] [美]埃瑟·戴森.2.0 版——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
[责任编辑 吴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