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与“酒”之两难
——基于鄂伦春族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变迁的分析

2014-04-09 02:50
思想战线 2014年2期
关键词:鄂伦春人鄂伦春鄂伦春族

何 群

“鄂伦春人能喝酒”,这似乎成为现今了解一点这个群体人们的普遍说法。但因过量饮酒、酗酒,并由此引发的非正常死亡,也已经超出个人嗜好的范畴。本文试图从环境、历史和文化变迁取向,重新审视这一现象。我们发现,这或许就是费孝通先生所觉察到的,洞察人口较少民族社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氛围的重要线索之一。[注]近10余年,笔者主要从事环境与人口较少民族生存关系探讨。通过梳理有关各类文献,认为费孝通先生对“人口较少民族”文化、社会特点的概括,即“根蒂不深,人数又少”较为精练、准确。费孝通先生关于人口较少民族的论述,参见费孝通“民族生存与发展——第六届社会学人类学高级研讨班上的讲演”,载中国社会学会民族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主办《民族社会学研究通讯》2001年第26期,第9~10页。

除了因宗教信仰,似乎更多群体不排斥饮酒。就中国看,古往今来,蒙古族、彝族、藏族、朝鲜族,甚至汉族,酒在这些民族文化中均扮演着生动角色。然而酒与狩猎、采集、驯鹿者命运,似乎存在某种特殊关联。国内外众多人口较少民族研究,每每自觉不自觉地谈到“酒”和“酗酒”。如美国印第安保留区,以经营赌场为生的印第安人沉醉于酒,去中国大兴安岭西北坡使鹿鄂温克猎民点,最好带些酒,而近期一些纪录片作者,出于猎奇或无知,对猎民社会“有选择的”拍摄——过分渲染几个猎民酒后失态、悲惨境地等,引起了这个群体的普遍反感与抵抗,一些学者因担心鄂伦春人能喝酒而在猎民饭桌上表现“不实在”,被猎民识破而遭到热情地灌醉,“谁说我们是酒乡?”……酒成为某种微妙符号,隐含着太多的权利、权力关系。

“酒”似乎与鄂伦春族等这些“根蒂不深,人数又少”的人口较少民族群体的集团人格或众趋人格等民族性具有某种相关。无论如何,认识这些人口较少民族的现实生活,谈论他们的未来前途,不能不提及酒。

那么,怎样客观评说令人讳莫如深的“酒”?如果说,我们认定鄂伦春传统狩猎文化、环境与“酒”存在某种特殊契合,那么,作为该族历史上饮品的“酒”,与当代的“酒”、环境巨变、文化震荡、酗酒之间,可能存在怎样的性质不同与勾连,可能存在怎样的至今不为当事民族和外部社会所真正认识的“内幕”?本文初步推断:“酒”之于剧烈文化转型中的当事民族,存在适时、无以替代的社会功能。“酒”是用于调整传统与现代之间关系的“安全阀”,是接续传统、并由文化提供的“消除紧张的机制”,是滋生于复杂土壤的维护精神世界秩序“心理的和社会的文化‘供应’”,[注]心理人类学试图从文化内部寻求消除和控制精神异常的因素。而预防性精神病学集中研究的是人们在发展的各个阶段充分发挥作用需要多少物质的、心理的和社会的文化“供应”,要是没有这些供应就可能发生精神病。参阅周大鸣《人类学导论》,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73页。存在酒与“酒”之两难。

一、环境、文化、酒:“酒”之历史溯源

民族志描述表明,1949年之前,鄂伦春族就有饮酒习俗,酒是狩猎文化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白酒传入前,鄂伦春人自制马奶酒。它是用马奶、小米和稷子米和在一起发酵1周,然后用自制的蒸馏器蒸。马多的人家自己做,马少的人家几家和起来做。不管是一家酿制的还是几家合作酿制的,都是全“乌力楞”的人一起来喝,直到全部喝完为止。一些地方的鄂伦春人,还有酿造都柿酒的习惯。都柿果含有酒精成分,鄂伦春猎手曾抓到过吃都柿果醉倒的活狍子,人吃都柿果多了,也要醉倒。他们制作都柿酒的方法是,在桦皮桶里装半桶都柿果,然后扣盖封好,不使汁液流淌出来,两手抓住装有半桶都柿果的桦皮桶,上下左右使劲摇晃,使都柿果在桶壁上撞碎,不一会就酿造成都柿原汁酒。这种都柿酒用在婚宴和平时招待客人。[注]参阅葛长海《传统食用的野生植物》,载政协黑龙江省黑河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鄂伦春今昔50年》,2003年,第219页。烧酒传入后主要饮用烧酒。

至于他们狩猎时期饮酒的情况,文献记载较为罕见。一般谈到他们在说亲、婚礼、祭奠、欢聚、节庆时,都要饮酒。而且,酒在其中具有媒介和画龙点睛功能。史禄国在他的研究中,对鄂伦春人饮酒有过一定关注。他了解到,在满洲通古斯人中,大概在30岁之后,不受老人约束时才喝酒。实际上,通古斯人在远离“文明”时,因为往往得不到酒,是一点酒也不喝的。因为当时买酒必须用现金,而他们通常是没有现金的,赊欠非常有限。一个通古斯人不劳动,他就赊购不到任何东西,当然也喝不到酒。

史禄国在调查中看到,居住在离村落很远的通古斯人,在1年中只喝过两三次酒。调查时,他曾同几个家庭连续生活了好几个月,在这几个月期间从没有见到过一个喝醉酒的男人或女人。在狩猎和游牧期间,通古斯人完全没有贪杯误事的。如果有人喝醉了,就会增加造成冻死、烧伤或其他类似灾害的机会,徒然自取灭亡。他在毕拉尔千[注]“千”系鄂伦春语“人”的意思。历史上,鄂伦春各部落多按活动区域河流名称称呼。“毕拉尔千”,即毕拉尔人,指毕拉尔河流域(部落)的鄂伦春人。沿黑龙江而下,到精奇里江和牛满河是毕拉尔人(鄂伦春人一部分)活动的地区。毕拉尔人之称,一说是因其活动于精奇里江支流毕拉尔河一带而得名,一说是牛满河又名布列亚河,布列亚即毕拉的音变,因而得名。17世纪中叶后,由前苏联越过黑龙江迁至中国境内逊河、沾河、乌云河和嘉荫河一带的鄂伦春人称毕拉尔千。即今天聚居在黑龙江省新生、新鄂、新兴乡以及嘉荫县乌拉噶镇胜利鄂伦春族村的鄂伦春人。中观察,贪杯的人并不多见,他们之中有许多人根本不喝酒或很少喝酒。有时候,四五个男人在一起边饮边谈,通宵达旦只喝1瓶酒。他认为,对于通古斯人酗酒的印象,主要靠从卖酒商人那里收集来的材料和某些旅行者的记述,可能他们恰巧在俄罗斯人和汉人的居民点,遇到通古斯人拿着他们的产品和酒在购买物品;要不就是从一些盛大集会中的记述看到的,如婚礼、每年一度的集市等。在这些时候,通常最后总要大喝一场的。但是,他还是不得不说,通古斯人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是浪费在这项开支上。实际上,通古斯人需要的物品,除火药、面粉,用得不多的布料和其他必需品外,就是酒。因为通古斯人的衣着至今(指1915~1917年)仍然广泛使用兽皮和皮毛,他们需要购买的衣料尽管很便宜,但买得也不多。[注]参见[俄]史禄国《北方通古斯的社会组织》,吴有刚等译,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96~497页。

20 世纪30~40年代,日本学者永田珍馨在鄂伦春族地区调查,就鄂伦春人饮酒,另有一番描述:不管老少皆喝酒,用茶碗或白桦碗盛一杯,依次轮流痛饮。醉后强制不和睦的人和不熟悉的客人大喝,乱蹦乱跳,有的还表现出残杀的样子。[注][日]永田珍馨:《使马鄂伦春》,载[日]浅川四郎,[日]永田珍馨《兴安岭之王 使马鄂伦春》,赵复兴译,呼和浩特:内蒙古文化出版社,1999年,第165页。这个场景,也许是个别现象,而不是日常生活。但是,从鄂伦春人能自酿马奶酒、都柿酒,到白酒的顺利传入,酒对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渗透,可以感觉到,狩猎文化与酒具有某种亲和性是可能的。

在史料中,也有民国政府关于禁止散商进山向鄂伦春族兜售烧酒的记载。如:1917年4月,为保护鄂民健康,库玛尔路协领徐希廉呈上峰发布告:严禁散商进山卖酒,对鄂民违反饮酒之禁,“立即拘留重罚”;1929年,库玛尔路再次下达训令通告:“不准运烧酒、烟土”,动员“佐领等务须破除情面,严重查禁”,对“有故犯者随时送来署,转送司法机关照例惩办”,“对佐领等有不认真者,定即参半,决不宽容” 。[注]王兆明:《新生鄂伦春族乡志》,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9页、第21页。

以上记载表明,一方面,鄂伦春族所处地理、气候条件、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由此形成的性格、心理,可能易于接受酒;另一方面,所处社会环境的变化、商人的出现、奸商的利用,提供了他们可以接触到白酒的方便,又因酒与文化特点、社会环境的交互作用,以至酒在这个狩猎社会有时成为灾患。按照客位理解,似乎这个民族在酒的问题上,存在把握酒与健康、酒与越轨之间分寸能力的缺失。

近年的一本鄂伦春人物传记,记述了一位猎人回答他的儿子所问“为什么要喝酒”的提问:男人到山上打猎,在茫茫的林海面前,显得极其渺小无能、孤独无助,会产生一种难以排解的寂寞、难以宣泄的苦闷,特别需要麻醉一下自己,在雪地冰天里,更需要温暖。酒就成了他们的最好选择。[注]参见峻 林,马连军:《兴安路漫漫》,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55页。对猎人而言,酒是生活的一部分,是身心赖以平衡、社会秩序赖以维护的活跃因素。这表现在社会制度对酒引出的麻烦也采取了最大的通融,如习惯法认为醉酒后伤人、置人于死命不是故意杀人,处罚方式是给人家送些东西,赡养因此失去儿女无人照顾的老人等。

酒与鄂伦春人似有不解之缘。据猎民后代何文柱讲,鄂伦春族爱喝酒有多种原因。一是精神苦闷、无寄托。历史上,鄂伦春人受尽统治者、侵略者的欺压掠夺,奸商盘剥,常被当做炮灰利用,九死一生,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精神苦闷、压抑,往往借酒消愁或以此麻痹自己;二是与天气寒冷有关。天气寒冷地区生活的民族一般都有饮酒的习惯。在天寒地冻的时候,饮酒可以去湿御寒,舒筋活血,消除疲劳;三是与狩猎生产方式、宗教信仰有关。猎民讲究“满音”,即运气。出猎时,有人说“满音”——运气好,那是猎民最愿意听的话。猎民出外打猎喝酒时,往往把酒碗举起先敬神灵,然后自己再喝,是祈求神灵保佑、恩赐,多打野兽,猎物丰收,这时大家都敬酒喝酒;四是与生活单调贫乏有关。由于鄂伦春人过去物质生活艰苦,生活单调贫乏。尤其是受狩猎生产方式影响,多数猎民性格封闭内向、沉默寡言。不喝酒时,不爱说话,从不惹是生非。一有酒喝,朋友聚在一起,有说有笑,联络感情,交流狩猎经验,畅谈外界所见所闻。当时,酒很难买到,是贵重的东西,用酒招待人表示情深义重和尊敬,逐渐形成了以酒待客的习俗;五是与父辈、家庭、社会环境影响有关。有的鄂伦春族孩子从小看到父辈喝酒,甚至受大人的指使去买酒。撇开生理遗传不谈,在这种家庭环境中长大的人,多数饮酒。何文柱感到,就个别人说“我父亲是喝酒喝死的,我这辈子绝不喝酒”,能有这种认识,有这个毅力、说到做到的人,毕竟是少数。[注]参见何文柱《谈谈鄂伦春民族生存发展问题》,《鄂伦春研究》1998年第2期。

二、酒:调整传统与现代关系之“安全阀”

追溯酒与鄂伦春族的历史渊源,酒与鄂伦春社会、文化整合之间,具有存在的合理性。酒之于传统文化建构、延续,传统社会秩序维护、延续,功能巨大。那么,饮酒何时开始显示背离传统功能性质、脱离传统功能轨道,发展成为经常性的、并引发非正常死亡等社会问题?由基本上的“酒利”,演化为基本上的”酒害”?是否与环境巨变、文化衰落有关?是否是狩猎文化走下坡路时的一种特殊适应?

笔者听已故何青花老人说:“文革”以后喝酒死的多,因生活没有指望了。乌鲁布铁村猎民关举金也谈到:20多年前,丈夫死后,她一个人拉扯三四个孩子,困难重重,曾喝过酒麻痹自己。在猎民村,笔者认识的猎民妇女吴雪青、葛秀丽,一个喝酒后过河溺死,一个因酒后不慎导致胎儿流产。而那个在乌鲁布铁镇医院看到的酒气熏熏、患有心脏病、来医院救命的40多岁的单身汉,那个在猎民村街巷里举着酒瓶、脸上划破流血似笑非笑的男人,古里猎民村里那位心情郁闷、舍不得收拾酒桌的老猎民,而因为不擅周旋、仕途不畅,使酒也成为一些鄂伦春干部、职工的忠实朋友与致命杀手……。人口仅为200多人的使鹿鄂温克已故画家柳芭的内心远未被人理解……。[注]柳芭的“故事”颇为传奇。她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术系,毕业之后担任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做美术编辑。因在城市发生的诸多不适,故自己办理了停薪留职,回到故乡敖鲁古雅,之后在那里嫁人生子。然这个寻找心灵安稳、精神依靠的过程,也是她艺术创作极为活跃的过程。或许说,“酒”,成就了她——使她有灵感、活力,“酒”也摧残着她并最终因酒英年早逝。可是酒的后面是什么?难道非酒不可?看一些报道,她的妹妹似乎也常常沉浸于酒。目前她的生活境况是:主要生活在与母亲、弟弟等几家亲属构成的山上驯鹿“点”,丈夫前些年去世,一个儿子在南方一所学校读小学。她清楚儿子该走出森林,去读书、见世面,将来有出息,这些观念都是她对现代化的领会,但自身处境的极为边缘化,加之作为母亲对儿子的思念,喝酒可以放松神经、淡化痛苦,或许是最方便的选择了。前不久(2013年7月下旬),笔者去敖乡参加第五届世界驯鹿养殖者大会,有幸认识了柳霞的母亲和弟弟。得知柳霞与一勤快并懂得感情的好人成家,而儿子也回到根河市读书。深深为柳霞感到宽慰。看到、听到的一幕幕与酒相关的情景、事件,很是让人惊异和压抑。人口较少民族怎么了?他们到底需要什么?

可以断言,仅就鄂伦春族的情况看,酒之成为社会问题,与长期“转产”不成功有关。自1953年全面实现定居,由猎业向农业等产业的转换——“转产”,是历时数十年、至今依然前景不明的老大难问题。从1958开始,鄂伦春族生产方针几经变化。在特定自然、文化、政治条件下,定居之后“猎农并举”的昙花一现,充满希望的养鹿业因“文革”动荡夭折。而“文革”前后的农业也几近闹剧。同时,随着森林开发、人口剧增,狩猎业无可遏制地走向没落。狩猎生产不仅不能够满足猎民家庭基本生活需要,而且折磨着猎民的精神。如1985年,古里猎民村主要依靠狩猎维持生活的家庭约占猎民总数的30%,其中生活较好的不过几户。大多数猎民户需要依靠护林津贴、民政部门定期不定期补助,以及学生助学金维持生活。

问题更在于,由于猎业萧条,生计无着,多数猎民大部分时间闲散游逛,情绪低落,酗酒轻生,家庭悲剧时有发生。据资料,1981~1985年6月,仅有16户的讷尔克气村非正常死亡高达17人,仅有21户的朝阳村高达15人。[注]呼伦贝尔盟盟委,鄂伦春自治旗旗委联合调查组:《关于鄂伦春族猎民生产、生活问题 调查报告》,转引自沈斌华,高建刚《鄂伦春人口概况》,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24页。由于缺乏生活经验,营养不良,加之经常过量饮酒,猎民身体素质普遍下降,抗病能力减弱。这是当时肺结核病虽经不断治疗,但仍未完全控制,甚至时有回升的重要原因,这种情况已经严重影响到猎民下一代。从肺结核病患者的年龄构成看,1985年6~7月调查,发病率中年高于老年,青年高于中年,少年儿童高于青年,0~15岁占患者总数的66.3%。[注]鄂伦春自治旗结核病防治院:《鄂伦春自治旗四乡肺结核病调查小结》(打印稿)。转引自沈斌华,高建刚《鄂伦春人口概况》,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24页。

1993年前后,在经历1978年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一刀切”不成功之后,带有某种猎民社会自主选择性质的猎民集体农场(经济联合体)的兴起,曾经带给人们无尽希望。一是猎民集体农场通过规章制度改造原来不利于身体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集体组织的优势使年轻猎民农业生产技能普遍提高,可以引导他们逐渐向农业过渡。然而,这样一种生产组织到2003年解体殆尽。如托河乡到2003年9月,兴起的木耳段生产已经衰落,又因集体农场解体,除3~5户农业大户,大多数猎民基本处于失业状态。笔者当时在乡政府就遇到了一猎民因孩子上学急需几十元钱找政府想办法的事。

2008年,自治旗实施猎民发展基金项目工程,希望通过此工程,逐步使猎民从事种植、养殖等生产。而农业从根本上已经前途不大,因已无地可开。目前猎民生活的大致情形是,“现在还不能说7个猎民村已经实现转产。7个猎民村有900多猎民人口,估计说20%的人还可以,种地、从事养殖业、搞食用菌的是少数,多数是种地,即农业大户。这些人少到上千,多则上百万亩土地;80%的人还转不过来,还是靠政府救济生活。现在猎民享受双重‘低保’,即城镇的和农村的。农村低保1年人均3 000元,月均200多,半年发1次;城镇月均130元,每月发1次。看病、子女入学费用由政府负责。”[注]笔者2009年12月6日于北京中协宾馆,对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副旗长吴涛先生进行的访谈。

从目前形势看,有党和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项民族政策等保障,各级政府的努力,民族精英的竭诚奉献,特别是业已形成的有利的社会环境,生活于当下中国的猎民,不会存在温饱难以为继问题。那么,他们最深切的危机可能源于哪里?这恐怕在于人口较少民族文化的特殊性,以及这种特殊性与环境互动,最后促成政府民族优惠政策难以取消,以及猎民对优惠政策形成的无以选择的依赖。劳动创造了人,劳动、自食其力、富于创造性状况的持续,不仅影响到物质生活状况,而且直接影响文化群体的心理、精神健康。

历史无法躲避、难以假设又无法预期,在多种悖论与纠葛中,鄂伦春人走到了现在。恰如族内有识之士所禅透:“关键是政府得长期坚持这种作法,实行各种优惠。除非下一任领导有另一种更好的办法替代,即猎民能接受并能挣钱更多的办法。”[注]笔者2009年12月6日于北京中协宾馆,对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副旗长吴涛先生进行的访谈。“其实猎民自己也不知道该从事什么,除了让他们打猎他们知道外”。“我们过去总说他们没事干,如不少有地的猎民,有地的,不会种,租出去,收租金,没事干了;没有地的,更没事干了,也呆着,喝酒,惹点事儿” 。[注]笔者2009年12月6日于北京中协宾馆,对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副旗长吴涛先生进行的访谈。2010年9月26日,笔者随文化部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调研组在阿里河听莫旗长讲:目前猎民文化转型、生产方式、生存出路尚处于探索之中。猎民社会存在问题可以概括为几点:尊严的丧失,生活信心的失去,致使酗酒、自杀。这有点类似一些离休、退休者的情形。离休、退休后,状态往往就不行了。

国外一些学者就印第安人与西方人接触后,酗酒成为社会问题的原因进行总结。大多数是从文化方面进行解释,但其说法不一。一种极端的说法是,印第安人酗酒是由于对印第安文化的丧失感到失望,另一种说法与此相反,认为是由于过分肯定印第安人的民族性。一种不太普遍的说法则想从遗传学和生理学上找答案。华莱士对易洛魁人从兴旺到衰落和沦为附庸所进行的研究,对于从文化上来说明印第安人酗酒的原因提供了一些依据。虽然易洛魁人在全盛时期间或举行短暂的酗酒狂欢活动,但到18世纪90年代走下坡路时,酗酒才发展成为经常性的、严重的社会问题。许多易洛魁人的首领都成了大酒鬼。酗酒不仅表示无言的绝望,而且发展成为华莱士所谓的“爆炸性的、不加区分的敌对情绪,甚至在家庭内部发泄,殴打家人” 。[注][美]华莱士:《塞内卡人的死亡和新生》,转引自[美]维尔科姆·E.沃什伯恩《美国印第安人》,陆 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20页。

印第安人喝酒时的表现与清醒时大不相同。平时他们表情冷漠、矜持,喝酒时变成步履蹒跚、吵吵嚷嚷、无所顾忌的醉汉了。印第安人想尽快喝醉,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于主观原因而不是客观原因,这是白人观察家有争论的一个问题。“印第安人对喝酒或酒后肇事不加指责,但在清醒时有这类行为,则多半要遭到谴责。”[注][美]维尔科姆·E.沃什伯恩:《美国印第安人》,陆 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19~120页。

与印第安人酗酒原因进行比较,鄂伦春人饮酒成为一定程度的社会问题,主要根源于生存环境、社会环境以及由此引起的自然环境剧变,狩猎文化断裂。

由“转产”问题引发,使这个群体无论从技能、组织,还是心理、观念,均面临诸多难题。他们以往的文化优势急速褪色,在各种资源争夺角逐中每每失利。如为什么猎民大龄未婚男性问题成为社会现象?他们在性选择上的失意,有其复杂的社会、文化原因:相较汉族等异族男性,他们吸引异性的资本已经匮乏。因不熟悉农业,不擅长养殖、加工,不习惯、不善于经商,而难以吸引和获得包括本族妇女在内的女性的欣赏,怀疑他们是否能够为自己提供有保障的生活。

在实地,看到嫁给汉族等异族男子的鄂伦春年轻妇女,不过于计较嫁妆、对方的家庭负担和拖累,说只要对方人好、勤劳、会干活就行。相对于汉族等异族男子,鄂伦春男子性格上的不善表达,交往、相处经验、技巧的简单,体质强健程度、审美上可能的问题,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网络等条件、资源上可能的弱势,均构成婚姻市场竞争中的失利。尽管民族优惠政策带来特殊社会资本,当地政府细致、体贴的工作,有力地减缓了这种压力。可以认为,作为现代化冲击下狩猎文化衰落的缩影,男性猎民基本上失去了传统社会中具有的主体地位。昔日的英雄猎手,沦为今日自身难保的“懒汉”。在此,形成社会问题的猎民男性情场的失意,隐含了狩猎文化,面对来得太快的复杂环境无可奈何的尴尬。而对爱情的渴求、对稳定家庭生活的向往,以及由此带来社会身份、地位的认可,社会及人性中固有需要的不满足,容易促使一些人借酒求得身心平衡。

因饮酒引出的问题,不仅存在于猎民。具有共同文化底色的鄂伦春人,面对不同的工作、生活环境,存在各自的、同时又有同质性的适应问题。一般认为,猎民处于鄂伦春社会底层,受教育程度、物质生活水平明显不及干部、职工,而且“转产”成功与否直接殃及或惠顾他们。而干部、职工,作为民族中有文化、较早跻入主流社会者,出路多,前程光明,应该是不太需要饮酒的。然而事实并不尽然。干部、职工,有时面临的因文化以及连锁的社会偏见带来的困境,同样也不是轻易能摆脱的。

一些相关研究,如以印第安人为例的“丹佛酗酒研究”,试图对具有“中产阶级个性品质的人”与酗酒、遭逮捕比率的关系进行分析,以解释中产阶级的酗酒程度问题。研究假设:对未来的态度以及成功动机与被捕的比率有关。但是研究结果与人们假想中的预期情况正相反。“越是有中产阶级个性品质的人,遭逮捕的可能性越大。……那些生活得不好,而面对未来满怀希望的迁居者,更容易严责自己,而且比那些混日子的人更容易有焦虑不安的心情。同样,生活得不好而又有强烈的成功动机的人,会对自己经济上的失败更敏感。这两种人饮酒最多,因此他们被捕的机会也最多” 。[注][美]马文·哈里斯:《文化人类学》,李培茱等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88年,第176页。研究指出:“中产阶级的个性品质,只有在允许中产阶级的目的能够实现的结构环境下才是适合的。否则,这种心理品质就会变得不适合,就会在接受了这种心理品质的人身上产生附加的调整问题。”[注][美]马文·哈里斯:《文化人类学》,李培茱等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88年,第176页。

现代社会复杂的人际关系,花样翻新的政治游戏规则,一定程度上使鄂伦春族干部、职工“产生了附加的调整问题”。如在外界看来,他们总有些死板、不灵活、“协调”能力差。据了解,在鄂伦春族中,认为世态炎凉,适应社会困难,开始酗酒、逃避现实,不愿接触人,走极端,轻易自杀的比例高于周边的其他民族。

以上事实说明,“酒”在鄂伦春社会,由作为饮品、酒利,演化为毒品、酒害,没有逃离环境与文化、环境剧变与人口较少民族生存危机问题范畴。而“酒”在某种意义上扮演了调整传统与现代关系的“安全阀”角色。而“酒”也是致命杀手。“酒”使鄂伦春人陷入两难境地:滴酒不沾,何以能替代“酒”安抚身心?深陷于“酒”,一个“酒鬼”如何应付现实各种挑战?

三、非正常死亡、酒:环境、文化、人交互作用之复杂体现

事实是,狩猎文化的确与人口非正常死亡容易搭界。需要区别的是,过去的非正常死亡情况。调查中不止一次听鄂伦春老年人说:原来不出麻疹,也没有流行肺结核。原来是外伤多,上山凉着死的多,出汗、肚子疼。按照一般理解,除自杀、意外事故,因病死亡应该属于正常死亡范畴。鄂伦春族因肺结核、肝病、心脏病而致死的普遍性,主要出现在与外界接触频繁之后。特别是从清末民初以后,麻疹、鼠疫、肺结核的肆虐。这与环境变化直接有关。

我们说,任何民族所处的生存环境,不可能恒久不变,问题是,渔猎、采集等人口较少民族文化,往往表现为难以抵御外界某些因素的侵袭,并且其借鉴和吸收的,往往是外来文化对其具有消极影响的某些部分。如民国之后,政府推行的“弃猎归农”末期,当时有鄂伦春人农业大户因儿女酗酒、吸食鸦片而倾家荡产,重返山林。抗战时期,他们可能热衷于日本人施予的小恩小惠,而不认识被组织成“山林队”是政治利用。又如对白酒传入的选择倾向。关键是随着环境变化使得弄到白酒很为方便之后,鄂伦春人就破坏着以往酒的意义,发展出酗酒,因酒而伤及肝、危及心脏、脑溢血并致死。

非正常死亡一旦成为社会现象,对其的认识就变得异常困难。仅从传统文化影响看,如上所言,猎民在当代每每显得不合时宜。如“受传统生活方式、习惯等影响,猎民很多人不会过日子,不懂得积累,不会以现代的方式融入当代生活。过去族内头领很具有权威,自由自在游猎、生活于森林中。现在失去了过这种生活的环境,现在你要腰里插个刀在街里走,人家以为你要行凶呢”。[注]2010年9月26日笔者在鄂伦春自治旗听鄂伦春族干部这样谈自己的民族。并且,“他们跳到了那条船上,但很快发现他们不能接受、适应这里的一切。他们很可能会跌入海里,失去了自己的特色,而成为新环境的依附者” 。[注]参见[美]蒂莫西·塞弗林《消亡中的原始人》,周水涛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89年。

梳理鄂伦春族史,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中,总给人一种他们没有把握住“发展机会”的印象,无论是清末民初的“弃猎归农”,还是后来的“开地务农”,或是对外人来讲难得的政治攀升契机。相反,他们有时会作出令人意外的吸收和选择。就这个道理,有个案研究指出:我们能从许多民族志报告上看到,族群之间互相学习耕作方法的事很多。“但是另一方面,安哥拉移民没有采用汲干水的方法去耕种湿地和咸水湖地,尽管他们常常占有适于种冬季玉蜀黍的地。实际上,报告多次指出,安哥拉人部落对于这类很好的土地未加利用。他们为什么不利用呢?看起来原因在于他们的传统力量,一种保守的力量。尽管这种力量非常重要,但有时常阻碍他们有效地适应环境,或是在可能选择一条新路时,迫使他们走原来的路” 。[注][英]雷蒙德·弗思:《人文类型》,费孝通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年,第41~45页。

不仅如此,因文化异质性水平局限,人口较少民族在文化借用中往往失利。如“某些古代勘探者在澳大利亚寻找金矿时,给当地的土著人灌输他们关于死亡和制作木乃伊的一些看法,以后这些土著人不再关心他们国家的金矿,却接受了对死者进行防腐处理和与之有关的祭亡仪式。这些土著人忽视了最吸引他们的行业,却接受了无用和无益的习俗”。[注][英]G.埃利奥特·史密斯:《人类史》,李 申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2002年,第26~27页。由此笔者联想到鄂伦春社会的另一种现象,即该族女干部增长很快,并一旦提拔任用,工作都很出色,而男干部则有些青黄不接。不仅女干部,似乎整个女性群体在社会生活中都显得具有活力。1998年9月,笔者在呼玛县白银那乡参加鄂伦春族定居45周年庆典,看到频频上台表演民族歌舞的,也是精神抖擞的鄂伦春女性,而男性相比则露面不多。民族传统体育表演,如“搬棍”等,也是女性运动员吸引了更多观众。而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大多为女性。当然这主要与女性传统社会分工有关。

再回到女性、男性干部的讨论。分析影响男干部成长的文化原因,至少一定程度上是因为,适应山区、密林潮湿、阴冷生存环境,猎民、特别是男性猎民有饮酒的习惯,这种传统一直不同程度地延存至今。而一旦进入现代官场,官场上酒场更多,只是这种“酒场”与过去性质不同,是建立和扩大关系、资源网的手段,贵在要把握“和谁喝”、“喝多少”的分寸。鄂伦春族干部因重义气、或对“酒场”话外音一定程度的不知不识、或看不惯,往往不能很好把握自己,掌握分寸,因而因喝酒而贻误前程。

据当地知情人士讲:他们酒量并不是个个大,但一喝起就不能自控。其他民族干部也喝,但多能自控。过去喝酒符合狩猎文化逻辑;而现代官场的“酒场”,是政治博弈、抢夺资源角逐的“场”,不喝不对,喝多了、不机智的喝,非但不能建立起可资利用的关系网,失去攀附、攀升的机会,反而因酒身心俱伤,沦为竞争的失败者。并有可能导致恶性循环,即身心状况恶化,倾向于非正常死亡。不难发现,作为社会现象的非正常死亡,是这个民族环境、文化、人交互作用的复杂体现。

这一点,反映在猎民阶层,尤其变得不那么温情脉脉。据一项调查,1980~1996年十八站、白银那两乡非正常死亡共92人,平均年非正常死亡5.75人。死因中,刀杀、枪杀致死28人,占非正常死亡30.4%,居非正常死亡第1位。死者平均年龄23岁,多为男性。他们的家庭环境一般为,一些年轻人因失去母爱、父爱,没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没有学业,没有职业,没有社会地位,也没有经济地位,生活极度艰难。[注]关小云:《鄂伦春族非正常死亡引起的思索——对十八站、白银那两乡非正常死亡的调查》,《鄂伦春族研究》1997年第2期。

由于男青年大多为单身,每天在单调的气氛中生活,没有爱情和友情,经常酗酒,无所事事,打起架来,不考虑后果;因鄂伦春族是狩猎民族,男性多上山打猎或下河捕鱼,因天气寒冷、饮酒过多造成的冻死事件占非正常死亡第2位,占非正常死亡人口22.8%。如1980年12月1日,十八站乡的孟举成、孟宝林等4人赶着马爬犁掉入冰河中。当时,他们完全可以逃生到附近的村子,但是他们奋力搭救落入冰河中的2匹马。2匹马终于被拖到河岸上,可他们已经耗尽力气,加上天气的极度严寒,结成冰的棉衣棉裤无疑是雪上加霜。他们4人最后全部冻死(3男1女),平均年龄24岁;自杀,包括上吊、服毒造成的死亡居第3位,16人,占非正常死亡人口10.9%。自杀的原因多样,如因家庭不和,或其他困窘,对生活失去信心,没有勇气面对现实。自杀者中有青少年,也有年轻女子和中年男性;鄂伦春族地区河流纵横,因各种原因溺死者居非正常死亡第4位。河水暴涨,会使桦皮船技术欠佳的人溺水;儿童下河戏水也会发生意外。[注]关小云:《鄂伦春族非正常死亡引起的思索——对十八站、白银那两乡非正常死亡的调查》,《鄂伦春族研究》1997年第2期。上述非正常死亡死因分析,可以概括为自然环境、家庭、社会环境、个人际遇等因素。

从历史、环境、文化变迁取向对鄂伦春族酒与“酒”之两难现象的梳理和分析,很自然地将我们的视线引入医学人类学、医学社会学领域。如上述,酒,作为人类许多群体生活中合理要素,存在了千年万年,甚至与人类与生俱来。然而,酒之于人口较少民族——渔猎、采集民群体,在历史的流淌中,在时光如丝如缕的撕拉中,在现代化浪潮的裹挟中,酒给予他们的,却常常是苦涩汲取中享有安慰,松弛舒坦时沉浸危机,虽死犹生般解脱忘我。

似乎存在一个规律,半个多世纪来,随着狩猎文化的穷途末路,鄂伦春人的酒,以及与其有关的传统的非正常死亡类型、性质,也随之发生巨大演变。问题的核心是,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剧变,喝酒已不是过去意义上的文化特色,往往是“活着没意思”、依托酒去寻找“活着”的感觉,或力图挣脱某种困惑与某种恐惧。心理学家指出,将宇宙现象看成一个充满秩序和意义的世界,有助于人们克服对死亡的恐惧。包含灵魂、投胎转世和来世等概念的世界观,带来了永生不灭的观念。另外,通过与国家、组织和事业等比我们自身更强大、更持久的实体相联系,通过对自我存在的实实在在的证明,例如孩子、金钱和具有文化价值的成就,我们还能获得象征性的永生。反过来,我们也通过遵守自己观念中的标准和价值观来获得自尊。[注]参见[英]凯特·道格拉斯《蔑视死亡》,载《参考消息》2004年10月13日。

而鄂伦春社会对周围世界的感触,数十年来随着狩猎业瓦解,传统社会组织的迅速解体,传统世界观得以坚守并以此实现民族认同、自我社会身份认同的程度,已经很难测度。如果与周围社会、组织的接触范围、参与管理社会的程度很是有限,如果自我存在感知到的成就——孩子、金钱、社会地位很是缺失,如果在现有生存环境中能否遵守自己观念中的标准和价值观为人处世,从而获得自尊,已经成为问题,而如果上述人性中各个层面的需求难以获得基本满足,从而影响自尊的维护,从而放弃而颓废,那于文化—群体,于文化—群体中的各个个人,将是怎样的悲哀。

处理好与酒的关系,无疑事关人口较少民族人口兴旺、社会繁荣。人口较少民族能否摆脱酒之两难?能否使酒成为新时期文化重组之积极因素,与外界博弈—适应之巧妙利器?这一切,似乎更多取决于主流社会的宽容、理解,或民主与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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