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报复社会心理的形成和防范*

2014-04-09 02:10石国兴胡立伟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12期
关键词:挫折个体家庭

石国兴,胡立伟

(1.河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河北 石家庄050024;2.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广东 东莞523710)

近几年来,社会上发生了多起类似的个人攻击无辜民众的犯罪事件,媒体多将其称为报复社会犯罪。其后果往往相当严重,不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而且对全体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给整个社会蒙上了一层心理阴影。尤其是在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背景下,这种报复社会的犯罪行为无疑是和谐社会建设当中的巨大隐患。面对报复社会的宗宗令人发指的案件,除了谴责罪犯的丧心病狂、罪大恶极以外,整个社会更应该深思这些案件为什么会产生?为了类似悲剧不再重演,我们应该做点什么?

目前,国内学者对报复社会事件的探讨大都集中在法学和犯罪学的领域,从心理学角度对之加于分析的文献尚不多见。其实,人的任何行为,均受人的心理的支配(彭聃龄,2004)[1]。支配人们从事报复社会行为的背后的直接原因是人的报复社会心理。尽管有报复社会的心理的人未必付诸于报复社会的行为,或者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心理永远都不会导致真正的报复社会的行为,但即使是极少数受这种心理支配的人实施了报复社会的行为,也足以令社会震惊和不安。总之,报复社会的心理作为一种潜在的社会负能量,暗潮涌动,对和谐社会建设构成威胁。那么,什么是报复社会心理?它如何形成?应该如何加以防范?本文不揣浅陋,试对此进行探讨,以就教于广大同仁。

一、什么是报复社会心理

关于报复社会心理,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对这一概念做出明确界定。英语中的报复(revenge)指对曾经伤害自己的人进行故意伤害或惩罚(A.S.Hornby,1997)。[2]Elster(1990)认为报复是受害者不计代价和危险,试图伤害冒犯者的一种现象,它是一种非理性的,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3]汉语中的“报复”一词,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古代报恩、报仇都叫报复,《三国志·蜀志·法正传》:“一湌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擅杀毁伤已者数人。”现谓敌意地回击批评或伤害过自己的人。可见,中英文中的报复一词的特对对象都是“伤害过自己的人”,这里的人可能指个体、群体或组织。而“报复社会”作为一个动宾词组,指报复的对象不是对自己构成伤害的特定的个体、群体或组织,而是泛指整个社会,包括社会上一些无辜的人、生命体等。

“报复”和“报复社会”均属于客观行为范畴。而报复社会心理属于主观范畴,它属于报复心理的一种。有学者认为,报复心理是在社会交往中试图以攻击方式对那些曾给自己带来挫折、痛苦的人发泄怨恨、不满的一种情绪(李恩洁,凤四海,2010)[4]。不难发现,此定义所说的报复心理仍有特定的对象,并未包括报复社会的心理。此外,该定义中将报复心理限定为一种情绪也值得商榷。笔者以为,报复社会心理是在个体遭受打击、挫折、痛苦后,试图对社会无辜群体或生命体进行伤害或破坏,以发泄私愤的一种综合性的、失谐的变态心理。和一般的报复心理不同,具有报复社会心理的个体所试图攻击报复的对象,并不是那些给自己带来挫折、痛苦的具体的对象,而是泛指整个社会的不特定群体或某一特定群体的不特定对象,通常是与他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无辜,这些无辜对象成为其发泄不满心理的“出气筒”和“替罪羊”。

可以说报复社会心理是一种负性的、不道德的、非正义的、变态的、带有犯罪动机的特殊的社会心理。其构成成分极其复杂,包括扭曲的认知偏见,恶化的情绪、不正确的态度、不良的个性倾向性(需要、动机、价值观、世界观等)以及气质、性格等。报复社会心理就是种种不良心理交互作用的特殊产物。除此以外,它还有如下特点:①习得性。这种心理一般是由于当事人后天逆境,存在现实的或想象中挫折、痛苦而引起的;②累积性,这种心理往往是长期的生活不如意累积而成;③隐蔽性。具有报复社会心理的人往往性格内向,不善交际,他们会将这种见不得人的心理加以隐藏,当这种心理还没有转化为具体的行动之前还不足以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伤害;④模糊性。由于多种复杂的原因形成报复社会的心理,报复的对象往往带有抽象性和模糊性,这种怨恨和不满的情绪不是或难于针对具体的对象,而是迁怒于整个社会,使得每一个民众都有可能成为这种心理的潜在受害者;⑤高危性。当事人一旦形成了报复社会的心理,往往不计后果,他们的目的只是造成尽可能大的社会伤害,尽可能大的社会轰动效应,甚至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这样的心理潜在着巨大的危险,一旦付诸于行,往往具有极大的社会伤害。

二、报复社会心理的形成机制

与其它任何异常的心理一样,报复社会心理不会凭空产生,它的形成既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是主客观交互作用的结果。

(一)报复社会心理产生的客观原因

应该承认,报复社会心理的产生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我国目前正处在改革开放的社会转型阶段,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凸显。主要表现在:①收入分配不均,贫富差距大;②官僚主义、享乐主义、某些社会腐败和落后的体制而造成的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现象;③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住房、医疗、失业等民生问题,导致生活负性事件相对增多,给一些民众带来巨大生存压力;④不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导致社会诚信缺失,人际冷漠,道德缺位等等。这些社会问题使得普通百姓,特别是处于边缘地位的特殊人口群体的利益或诉求得不到满足和照顾,他们感受到生活压力大,缺乏安全感、幸福感和尊严感,心理上处于严重的失谐状态。当这种心理失谐状态的长期累积,日益严重,而又搞不清或找不到具体的宣泄对象时,就易产生愤懑和仇恨的心理,并将这种无名之火泛化到社会大众,寻找“出气筒”和“替罪羊”,以泄心头之恨,从而产生扭曲的报复社会心理。目前媒体上经常揭示的“仇富”、“仇官”现象便是这一心理的现实写照。另外,应该公正透明的社会程序却不公正不透明,即用于决定结果的方法、机制和过程的不公正、不透明也是包括报复社会在内的种种社会问题的原因。国外相关研究表明,如果一个群体程序不公正,当个体在该群体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时,报复是一种基本的情绪反应(David De Cremer,2006)。[5]总之,报复社会心理的客观原因或诱因终归在社会本身,很难想象一个对社会满意,生活充满幸福感的人会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当然,国内外的恐怖主义袭击另当别论,这种反人类的丑行不属于本文的讨论范围。

从个体所处的环境来看,存在报复社会心理的个体所在的家庭和社区环境往往没能给予其应有的人际沟通和感情慰藉,这种对个体心理的社会支持系统的缺乏或薄弱,会导致个体的社会认同感大大降低,甚至产生社会疏离感,进而会使报复社会的心理得以滋长和蔓延。研究表明社会认同感低是导致报复心理产生的又一重要因素(Peter Fischer,S.Alexander Haslam,Laura Smith,2010)[6]例如,不少媒体都报道,福建南平屠杀小学生案的凶手郑民生平时与家人关系紧张,与邻居几乎没有往来;厦门公交车纵火案的嫌疑人陈水总在作案前与也是与家人和四邻八舍长期不和。这些当事人孤家寡人,踽踽独行的身影并没引起其家人和所在社区的足够重视。试想,如果个体在遇到挫折和困难,负性情绪产生时,能够得到家人、所在社区的理解与支持,或有幸得到所在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或专业人士的心理上的帮助疏导或教育,负性情绪有了合理宣泄的“出口”,产生并不断增强社会认同感,其负性情绪就不会积累和膨胀,以至于激化到产生报复社会心理和行为。

从个体的现实处境来看,存在报复社会心理的个体往往在人生道路上遭遇了负性生活事件的打击或重大挫折。有研究者对实施报复社会犯罪行为人的调查发现,报复社会的犯罪主体要么生活困难、无业失业;要么屡屡受挫、诸事不顺;要么遭遇到他人不正确或不公正的对待等等(王瑞山,2011)[7]。这些现实处境的挫折所造成的心理上的失谐、迷茫和痛苦若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就会使当事人产生绝望感,日积月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寻求“一鸣惊人”的发泄,最终导致报复社会心理的产生。

当然,上述客观原因如果多重交互地,而非单一孤立地作用于个体,会使个体报复社会的心理变本加厉。而报复社会心理的产生往往是个体遭受生活多重打击或多种挫折的结果。

(二)报复社会心理产生的主观原因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有内因和外因,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报复社会心理的产生,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当事人的主观原因。主观原因固然很多,但从心理学角度看,可以将其主要归纳为两个方面:

首先,具有报复社会心理的个体一般都有人格障碍(personality disorder)。人格障碍也称人格异常,是心理障碍的一种。指一种持久而牢固的适应不良的行为模式。表现为人格发展的内在不协调,是在没有认知过程障碍或智力障碍的情况下出现的情绪反应、动机和行为异常。具有稳定性、冲动性和社会适应不良等特点。(林崇德,杨治良,黄希庭.2003)。[8]对于报复社会心理的人,我们可以从知、情、意、行四个方面来分析其人格障碍具体表现。在认知上,这类人一般都思维偏执、狭隘,容易猜忌,不信任别人,习惯于向外归因,将自己的不幸遭遇都归咎于他人和外界,而看不到自己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自我认知能力较弱;在情绪情感上,这类人嫉妒心强,情感冷酷,容易冲动,稍有不顺就容易激起其强烈的负性情绪;在意志上,这类人一般都很固执,自以为是,一意孤行;在行为上,这类人沉默孤僻,喜欢独来独往,不愿与他人沟通交流,也不善于合理的宣泄情绪,对不良情绪和行为的自我调节和控制的能力弱(李恩洁,凤四海,2010;王瑞山,2011;栾畅,2011)。[4]、[7]、[9]存在类似人格障碍的个体较其他人在生活中,往往具有较低的挫折阈,更容易体会到挫折感,更经常的陷入痛苦的负性情绪,产生报复社会心理的可能性也较高。这些人格障碍的产生有一定的生理基础,但更多的是受后天影响,是后天家庭环境、成长经历、自我的世界观、价值观等交互作用和整合而形成的。人格障碍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对其矫正也相当困难。

其次,对报复社会心理的主观原因的另一种解释是要首推“挫折——攻击”假说(Frustrationaggression Hypothesis)。该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多拉德等人(Dollard.J.,Doob.L.,Miller.N.,Mowrer.O.,&Sear.R.R.,1939)提出。[10]他们认为,攻击是受挫的继发行为。人类的攻击行为是由挫折引起的,挫折总是引起攻击行为。所谓挫折,就是某种正在进行的有目的的行为受到阻扰。挫折并不会直接引发攻击行为,而是诱发出某种导致攻击行为的刺激(一种攻击驱力),然后这种刺激会促使或加速攻击行为的出现。一个遭受挫折的人,总会做出某种攻击行为,所有攻击行为肯定是某种挫折导致的后果。由于该理论的简单化和绝对化,一经面世,即遭到批评。多拉德等人后来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某种程度的修正,提出了影响攻击行为产生的四种因素:遭受挫折的驱力的强弱;遭受挫折的驱力的范围;以前遭受挫折的频率;攻击反应可能受到惩罚的程度。此外,多拉德等人进一步指出,由挫折引起的攻击主要指向三个方面:一是直接制造挫折的人;二是与挫折的形成没有直接关系的人,迁怒于人,找出气筒便是如此;三是受挫者本人,自杀是其极端表现形式。这种假说曾经对早期的社会心理学和发展心理学关于攻击行为的研究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是美国犯罪心理学的重要理论基础。在这里,多拉德等人所说的挫折指的是行为挫折,而由此诱发的和导致攻击行为的刺激(一种攻击驱力)显然是导致内隐的报复心理和外在的攻击行为的心理原因。

随后有许多心理学家做了大量的实验支持了挫折——攻击假说(金盛华,2010)。[11]这一假说对解释已经发生的多起报复社会事件有一定的说服力。分析几起报复社会的事件,当事人形成报复社会的心理虽然各有其由,但均与他们遭遇到现实生活中的挫折有关,一定意义上讲,这些报复社会的案件就是当事人在遭遇种种挫折后所累积的内在的攻击驱力寻找宣泄出口,而迁怒于社会的结果。可以说,就报复社会心理如何产生而言,该假说的确具有很强的解释力。

如果将上述人格障碍与“挫折——攻击”假说结合起来也许能更好地理解报复社会心理产生的主观原因。这种结合也能弥补“挫折——攻击”假说的不足之处。之所以在遭遇挫折的情境下,有些人产生报复社会心理的内在的攻击驱力,而有些人没有,是因为他们的人格特质不同。概言之,有特定人格障碍的个体在遭遇挫折的情形下更容易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

三、报复社会心理的防范措施

如上所述,尽管报复社会心理不等于报复社会行为,但前者是后者的心理准备,在一定条件和诱因的刺激下,这种内隐的报复社会心理就会成为少数人外显的报复社会的行为,从而为社会构成极大的伤害。那么,如何防范这种心理的产生和滋长?笔者试从社会、社区、家庭和个人四个层面提出如下相应的防范措施。

从社会层面来看,构建和谐社会是防范报复社会心理的根本之策。报复社会心理源自某些个体严重的心理失谐,而这种心理失谐终归源自社会的某些失谐。当人尤其是有人格障碍的人觉得自己充当了这种社会失谐的牺牲品,却又被社会无情地边缘化,久而久之就会严重地心理失谐,从而导致报复社会心理。“报复社会”似乎暗示社会是一个被追究的对象,然而,社会不是一个责任主体,社会的责任主体是政府。那么政府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政府需要不断完善分配机制,努力缩小贫富差距,铲除腐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事关国计民生和大众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解决上,要尽可能做到决策上的社会程序公正和信息的透明,做到务实解决当前所面临的住房、医疗、待业、失业等民生难题,关注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真正实现所有的百姓都能安居乐业。这些措施将从根本上解决百姓的生存难题,减少人们在生活中所遭遇的挫折和困难,从根本上解决人们的心理失谐和仇恨心理。试想,如果所有百姓都能真正过上幸福生活,报复社会心理缘何产生?我们欣喜地看到,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为构建和谐社会一直在进行不懈的努力。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突出强调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工作重点。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仍把构建和谐社会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重中之重。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阳光明媚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社会报复心理的阴霾将会逐步消除。

从社区层面来看,完善社区心理服务和教育是防范报复社会心理的中流砥柱。国人对社区的概念理解不一。当下,国内流行的是这样一个简明的社区定义:社区是聚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我国民政部2000年颁布的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文件中所说的社区,采用的就是这样的定义。(郭亨杰,2008)[12]可见,社区是社会的基础共同体或群体生活场所,是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一个群体生活组织,它既是包含着住宅、工厂、商店、街道、村落居民的一个生活网络或生活系统,同时还是人与人之间互动,相互影响的文化群体概念。社区是社会的缩影,个体往往通过社区来了解社会和理解社会。为防范报复社会心理,国内城乡各个社区都应该完善社区服务机制,帮助社区成员解决现实困难,特别是要增强对每一个社区成员心理上的关注、支持。各社区要增强为成员提供心理服务和教育的意识,配备专门的心理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必要的心理普查和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全体成员的心理健康水平。要力求做到对每一位社区成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均有动态的监测,及时发现成员的心理异常状况,并对其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干预或其他防范和教育措施。如果社区能做到这些,不仅可以大大减少成员报复社会心理的产生,而且,即便社区成员由于种种原因而产生了报复社会心理,也会由于社区周到细致的工作使其得到及时的干预和控制,从而避免了这种心理的进一步激发甚至转化为报复社会的行为。因此,这一措施是预防和消除报复社会心理的有效方法。在目前我国社会中,能够提供心理服务和教育的社区还为数不多,但理应成为未来社区完善其功能的发展趋势。

从家庭层面来说,建立和谐家庭和发挥正向的家庭功能是防范报复社会心理的基础工程。首先,和谐家庭有助于形成和谐心理。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是个体心理健康形成的初始环境,是个体获得早期生活经验、形成最初的道德认识和行为习惯的主要场所。因此,家庭对个体心理健康的作用是其他影响因素所不能代替的。家庭对个体心理和谐的作用是以血缘、亲情为纽带,在经济依托、生存依托的基础上进行的。家庭的所有因素都会给个体心理和谐带来影响,如家庭结构、家庭环境、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作用,家长的教育观念、教育态度、教育方法,以及家长的人格特征等都可能影响个体心理的心理和谐水平。因此,一个人心理和谐与否,是否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往往与其所处的家庭密不可分。和谐的家庭环境,如完整的家庭结构、融洽的亲子关系、圆满的婚姻、民主平等的家庭氛围等有助于形成个体和谐的心理;反之,失谐的家庭环境,如破损的家庭结构、紧张的亲子关系、冲突的婚姻、专制压抑的家庭氛围容易导致个体失谐的心理。诸多研究资料都表明,那些在心理健康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的个体,往往与家庭环境和家长的行为个性有直接关系。可见,建立和谐家庭可以有效地防范报复社会的心理。其次,发挥正向的家庭功能是防范报复社会心理的灭火器。Olson(1993)的环状模式理论认为,家庭功能是家庭系统中家庭成员之间情感联系、家庭规则、家庭沟通及应对外部事件的有效性,它包括家庭亲密度(cohesion)、家庭适应性(adaptability)和家庭沟通(communication)三个维度。[13]根据家庭亲密度和适应性的程度可以将家庭划分为16种类型(包括4种平衡型、4种极端型和8种中间型)。平衡型家庭的家庭功能发挥得最好,其次是中间型家庭,最差的是极端型家庭。家庭沟通是一个促进性因素,平衡型家庭比不平衡型家庭有更好的沟通.家庭的基本功能为家庭成员的生理、心理、社会性等方面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根据这样的理论,纵观整个社会,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我国许多家庭在功能的发挥上是不平衡的,有的家庭甚至是极端的不平衡,在家庭亲密度、家庭适应性和家庭沟通上均存在严重问题,这就难免导致一些社会成员心理上的失谐,有的甚至有家不归或离家出走,一旦遇上挫折或社会其他不良诱因,就可能由于失去家庭的港湾,而滑入报复社会的泥潭。因此,充分发挥正向的家庭功能也是防范报复社会心理的重要条件。当然,无论是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还是发挥正向的家庭功能,高素质家长是关键。为此,学校、社会要对成员进行必要的婚姻和家庭方面的教育,要让现在的和将来的家长都充分认识到如何做合格的家长,如何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发挥正向的家庭功能。

从个人层面来看,提升人格修养和心理健康水平是防范报复社会心理的重中之重。报复社会心理是一种变态的不健康心理,也是缺乏人格修养、狭隘自私、仇恨社会的极端表现。为了防范该种心理的产生,一方面,每一位社会成员都要自觉地加强自身的人格和道德修养,提高自身心理健康水平。要善于通过内省和人际交往觉察自身的心理状况,一旦发现自己由于现实的困境或其它原因而导致心理危机出现时,要主动寻求帮助,及时缓解情绪的紧张状态。另一方面,每一位社会成员都应该与人为善,要从自我做起,努力创造一种包容和谐的人际环境。要善于对身边的人的心理状态保持敏感,一旦发现其有心理健康问题,要主动给予关怀和慰藉,必要时要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同时,为了提升全体国人的人格修养和心理健康水平,整个社会要树立“大心理健康教育观”的理念,即全社会包括学校、社区、家庭要同心协力地全方位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形成心理健康教育的立体工程。

报复社会心理有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令人生畏,但是如果能理性的分析这种心理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于防范,消除这种心理也并非遥不可及。只要社会、社区、个人形成合力,党、政府、人民共筑和谐,报复社会的阴暗心理必将销声匿迹。

[1]彭聃龄.普通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326.

[2]Hornby A S.牛津高级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M].李北达,译.北京:商务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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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Peter Fischer,S.Alexander Haslam and Laura Smith.“If You Wrong Us,Shall We Not Revenge?”Social Identity Salience Moderates Support for Retaliation in Response to Collective Threat[J].Group Dynamics:Theory,Research,and Practice,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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