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才视角下农村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探析

2014-04-08 21:29章静
成才之路 2014年7期
关键词:教育公平和谐社会成才

章静

摘 要: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但是其子女的教育面临诸多问题:父母的教育能力与孩子的教育需求之间的差异及受教育机会、求学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等。原因主要是: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个别教育部门的“短视”与“管理缺位”造成的。对策:户籍制度改革,改变“城乡分治”的格局,加大教育资金的投入,放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办学条件,专项扶持等。立足人才培养,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实现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公平,促进他们早日成才,已成为当前一个重要的命题。

关键词:成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和谐社会;教育公平;对策

城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贡献巨大。但是,随着一些适龄儿童随父母入城,其入学、升学等教育问题也逐渐凸显,并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目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不仅成为最突出的教育公平问题之一,而且还逐步成为影响小康进程的障碍。因此,立足人才培养,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实现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公平,促进他们早日成才,已成为当前一个重要的命题。

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现状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外出务工人员数量为15 335万人,其中6岁~14 岁义务教育阶段适学儿童随同父母进入城市的约有760万人。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进城务工,其子女教育面临着诸多问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主要表现为三种状态:父母在城市务工,子女留在家乡上学,成为“留守儿童”;随父母进城上学,成为“借读儿童”;既不在家乡读书,也不在城市读书,成为事实上的“失学儿童”。本文主要研究随父母进城上学借读儿童问题。经调查,目前借读儿童的教育现状为:

(1)有时教育机会不公。受教育机会,是衡量教育是否公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机会是否公平,主要集中反映在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渠道等方面。目前,这些儿童的就学渠道主要有:部分在一些公立中小学借读,一部分就读于户口所在地政府在流入地所办的学校,进入民助公立(或公助私立) 学校学习,就读于民工子弟学校。

(2)有时就学过程不公。与城市孩子同处一校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受户籍的限制,大多要缴纳高昂的赞助费或借读费等。 接受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城市公立学校,目前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类是城市中基础薄弱的学校,二是城郊的乡镇学校。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经常是“插班”或者是被“单独编班”。

(3)有的居住环境较差。务工农民收入水平虽高于在家乡务农的收入,但按照城市收入水平衡量,其绝对收入水平仍然偏低,生活较为艰难。多数从事餐饮服务行业、建筑业、零售业和其他服务业, 一般在城乡边缘地带租廉价房居住,还有很多住在临时工棚。开小饭馆、小商铺的白天开门做生意, 晚上关门全家即在狭小铺内搭板睡觉。并不良好的居住环境,影响了子女的学习和成长。

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化解对策

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教育问题,而是社会发展中、在我国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因此,这一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全社会的齐心协力。

(1)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国目前现有的户籍制度是与以前计划经济一脉相承的。这种制度在限制人口流动和城乡分割的同时,有时可能也加剧了城乡贫富差距,从而有时也导致局部地区城乡经济差距较大。所以说,改革现有户籍制度中不合理的因素,革除对进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限制,对加快我国现行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公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就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来说,正是由于户籍壁垒的客观存在,从而造成了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中无法享受与城市学生同等受教育的权利。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就要加快推进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首先,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与城市户口的所谓二元结构,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制度;其次,削减户籍的诸多不合理社会附加功能,改变户口与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等公民权益挂钩的现状,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

(2)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按照义务教育国家办的原则,城市各类公立学校应该是接受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主渠道。但是,目前各类公立学校巨额的借读费、名目繁多的赞助费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而言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目前,流动人口中务工人员大都集中居住在城郊结合地区,这些地区的许多学校主要是由一些村镇学校转变而来,有的教师、教学设施薄弱。所以,政府应着重加强城市与郊区结合部的教育资源优化,解决区域内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紧张现象。教育政策应该以公平为首要目标,减少社会排斥、大力鼓励社会融合。要把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从体制外纳入到体制内,从而使这些适龄儿童完全融入学校的教育秩序中。解决的渠道:应以城市公办学校为主,民办教育为辅助手段,合理调整现有教育资源的分配,充分使现有教育资源的利用达到最大化。当地政府应对这部分空闲的教育资源有效地加以利用,用来增强流动人口比较集中而教育资源薄弱的公立学校,从而提高这部分学校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服务的能力、提高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质量,或者直接改造成为以招收务工人员子女为主的学校,以便更好地满足流动儿童就学需求。

(3)加大教育资金的投入,改革现行财政体制。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是以户籍制为基础的,一直实行的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模式,义务教育经费往往由地方政府负担。因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没有流入地的常住户籍,从而无法享受由当地政府财政负担的义务教育经费。近年来,各地出现的民办学校包括专门招收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简易学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不同流动群体的需求,为其子女就学提供了机会。因此,对于那些办学相对规范、教学质量有所保障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流入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给予积极的扶持和帮助,促使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放开公办学校,让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实现就近入学。有关文件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其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要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健全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由此确立了“流入地政府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上学的“两为主方针”。流入地政府应降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的办学门槛,积极鼓励社会办学。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他们终将挑起历史的重任。联合国《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中指出:“儿童的幸福需要最高一级的政治行动。”满足农村外出务工人員子女教育的需要,促进他们早日成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环节。能否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关系着这些孩子的成长成才,关系着城市的长远发展,关系着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1]皮祖迁.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浅探[J].农村教育,

2008(2).

[2]林茜彬.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现状及对策[J].吉

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1).

[3]万铭玉.从和谐社会视角看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

题[J].农村教育,2010(2).

(江苏淮安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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