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hyponymy等术语命名及翻译的认知逻辑理据*

2014-04-08 23:10林有苗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理据反义范畴

林有苗

(湖州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浙江湖州 313000)

论hyponymy等术语命名及翻译的认知逻辑理据*

林有苗

(湖州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浙江湖州 313000)

hyponymy作为重要的语义学术语,不仅自身较为复杂,而且关涉到meronymy,taxonomy等概念。更为关键的是,这些术语之所以获得各自现行的称谓形式,其背后一定存在着相应的缘由或动因,而学界对此关注不够,如时下的一些不当翻译恰恰是由于对相关术语命名理据缺乏充分认识导致的。鉴于此,依据认知语言学“基本层次范畴理论”和逻辑语言学中的对称及非对称关系类型等思想,分别探讨相关术语命名的认知理据及其翻译的逻辑理据。这对于其他语言学术语渊源探究具有借鉴价值和启示意义。

下义词;上下义关系;整体-部分关系;基本层次范畴;非对称关系

一、引 言

hyponymy作为重要的语义学术语,常出现在国内外语言学辞典和论著中。但学界不时存在着有关其界定、理解及翻译等方面的问题或偏差,相关学者[1]已对此进行了初步探索。hyponymy这一概念不仅自身较为复杂,还关涉到meronymy,taxonomy等术语概念。更关键的是,这些术语之所以获得各自现行的称谓形式,其背后一定存在着相应的缘由或动因,而学界对此明显关注不够。有鉴于此,追寻其中的认知与逻辑根源,即探讨相关语言学术语命名的认知理据及其翻译的逻辑基础,对于我们更加理性地认识、理解及把握相关语言学概念的内涵与功用,无疑是非常必要且富有意义的。

二、hyponymy等术语命名的认知理据

诚如林有苗[1]所述,国内不少学者将hyponymy欠妥地译成“下义关系”。那么何以会出现这样的理解与翻译偏差呢?我们揣测,某种程度上,一种可能是由于hyponymy与hyponym二词同根同源,因此容易产生二者意义基本相近的假象或错觉。

实际上,hyponymy与hyponym虽仅差一个字母,且意义相关,却绝不相同。前者意为“上下义关系”,后者意为“下义词”,后者只是前者中的一个关系项(另一关系项自然是上义词superordinate)[1]。从词源的角度来看,虽然无法断定hyponymy由hyponym派生(derivation)而成,还是hyponym由hyponymy逆成(back-formation)而来,但从学理角度看,hyponymy似乎由hyponym派生而成。因为在语言学研究活动中,语言事实的挖掘和语言现象的发现,逻辑上一般应先于相关的语言学术语和概念的出现。即语言学术语和概念是语言学家创造、并用以指代或概括相关语言事实和现象的,而对于新的语言事实和现象来说尤其如此。就本例而言,语言学家们很可能先发现哪些概念分别作为下义概念(hyponym/subordinate)和上义概念(superordinate)而存在,尔后才有上下义关系(hyponymy)的概括与分析。这就类似于现实世界中的一些情形:一般来说,一对男女青年结婚后才构成夫妻关系;父亲有孩子后其间才构成父子或父女关系。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先后不仅指时间上的先后,更侧重于逻辑上的先后。对于历史先后与逻辑先后的联系和区别,沈家煊先生曾有精到的阐述[2],此处不再赘言。

至此,我们已初步注意到:表上下义关系的英文术语hyponymy的最终命名,是选择了下义词hyponym而非上义词superordinate的扩展形式。这里,为了说明这一现象的相对广泛性,我们还须考察广义上下义语义关系里所包含的两种下义情形——整体与部分关系(meronymy)和分类关系(taxonomy)。

在整体与部分关系中,代表整体的词称为holonyms,代表部分的词称为meronyms[3](P77)。如body与arm之间,arm与forearm之间则都属于整体与部分关系。而在分类关系中,表示小类的词项叫做分类词(taxonyms),表示上一层次的大类的词项叫做上类词(superordinate)[4](P53-54)[5](P233)。如bread与food之间,train与vehicle之间都属于分类关系。显然,我们注意到,如同上下义关系的命名,整体与部分关系和分类关系的最终术语命名也都是选择表示下义的“部分”和“分类(小类)”等词的扩展形式:meronymy,taxonomy。有鉴于此,我们自然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都用相对具体的词(hyponym,meronym,taxonym)的派生形式来分别命名这三种语义关系?是纯粹巧合还是必有其因?现代语言学毕竟是一门科学,构成语言学体系一部分的术语本身自然也应是科学的。既然不是出于偶然,那么其背后的理据动因(motivations)又何在呢?缺乏对上述相关现象的观察、探究与思考,可能恰恰是导致一些误译产生的又一原因所在。

非常令人欣慰的是,认知语言学中的“基本层次范畴理论”恰是对这一动因的最好诠释。王寅[6](P136-137)认为,该理论研究始于Brown[7][8],后来由Rosch和Mervis[9][10]将范畴划分为三个主要层次:上义层次(Superordinate Level,如furniture等)、基本层次(Basic Level,如chair等)和下义层次(Subordinate Level,如armchair、dining chair等)。通过一系列实验,他们发现范畴结构中各层级所具有的信息量和实用性(Informativeness and Usefulness)不等,在地位上也不相同。在范畴建立过程中,有一个层次在认知和语言上比其他层次更加显著,这就是“基本层次”,又叫“范畴化的基本层次(the Basic Level of Categorization)”,表达这个基本层次上的词叫做“基本层次词(Basic Level Terms)”。正是在这个层次上,人们在视觉和功能上把事体看作具有整体性,反映了所形成的意象图式。而且,在这个层次上,人们对真实世界的分类划分得最为精确。因为这一层次与同一范畴的其他成员共享的属性最多,与其他范畴的成员共享的属性最少,故而最接近客观自然的分类。可以说,人类的大多数思维是在基本层次上进行的。

沈家煊[11](P7-8)对此也有相应的论述:在“水果—苹果—国光苹果”、“家具—沙发—转角沙发”这样的等级中,“苹果”“沙发”属于“基本层次范畴”。而基本层次范畴是认知上优选的范畴,最引人注目。它最适合人的认知需要,因为基本层次范畴的各个成员有共同的整体形状,便于作“完形”(Gestalt)感知。

再回到本文所论之焦点。在上下义关系、整体与部分关系、分类关系中,hyponym,meronym,taxonym都分别属于基本层次范畴,因此,选择这种“基本层次词”的派生形式(hyponymy,meronymy,taxonomy)对相关语义范畴分别进行命名,应是顺理成章和自然的了。这就是说,认知语言学中的“基本层次范畴理论”无疑就构成上下义关系等相关语义范畴命名的认知基础或理据动因。这也进一步印证和凸显了这样一种认识:语言表达常常是一种选择过程与结果,而选择又并非是任意的(arbitrary),是有理据的(motivated)或靠动因驱动的(motivation—driven)。上升到抽象的高度,语言形式与意义之间存有一种默契或必然,而这种默契或必然指的就是认知语言学中的像似(iconicity)。除语言学界广泛讨论的数量像似、距离像似、篇章像似等不同体现外,我们这里则尝试提出一种新的像似性——“基本层次与范畴之像似”①可作为佐证的观点例如张敏提出的“范畴化像似”。详见张敏.认知语言学与汉语名词短语[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186-188.(Basic Level—Category Iconicity),即意为“相关的基本层次代表或象征着相应范畴”。

不过,顺便要说明的是,由hyponym,meronym,taxonym等分别意为“下义”、“部分”、“分类”到hyponymy,meronymy,taxonomy等分别意为“上下义关系”、“整体与部分关系”、“分类关系”,相关词语在派生的过程中,其词义经历了语义扩展(semantic extension)。而作为后缀,-y改变了词根的意义也是符合英语形态学中的相关原则与常态的,只不过这一情形相对来说有点复杂和特殊。然而这又纯属正常,因为在词义扩大的过程中,人们认知事体的范围变大,认知的视角上移[6](P251)。

三、hyponymy等术语翻译的逻辑理据

我们揣测,国内学界之所以存在hyponymy误译成“下义关系”之情形,可能是简单以hyponymy来比照synonymy,antonymy等相关情形处理的结果。鉴于此,我们提出疑问:这样的比附是科学可行或理由充足的吗?

事实上,hyponymy与synonymy,antonymy之间的情形显著不同。诚然,synonym,antonym(opposite)分别译为同义词和反义词,其各自的派生词synonymy,antonymy亦分别译为同义关系和反义关系,这已是广为接受的,毋庸置疑的。但关键问题是,同义关系、反义关系相比于上下义关系等,它们属于不同类型的对立关系,亦即它们之间不完全具有可比性。因为从逻辑语言学视角看,语义学中的同义、反义关系都是对称的[12](P255)。所谓对称关系,是指特定关系状态下的对象体之间在交换相互位置时,原关系状态依然保持即不会导致原关系解体。譬如,词语A与B之间为同义关系,那么A是B的同义词,B也是A的同义词;同样,如果词语A与B之间为反义关系,那么A是B的反义词,B也是A的反义词。实际上,就社会关系角度而言,人与人之间的亲戚关系、同学关系、同事关系也都是对称的。当然,仔细来看,语义学中的同义关系是自返的①沈家煊等将其译为“反身的”、“自反的”。详见[英]戴维·克里斯特尔.现代语言学词典(第四版)[M].沈家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2000].302.(reflexive)、对称的(symmetric),而且传递的(transitive),因而是等价关系, (在逻辑学上)常记作“~”。而反义关系不是传递的,因而不是等价关系。[12](P256)与同义关系、反义关系显著不同的是,上下义关系是不对称的(asymmetric)。所谓非对称关系,是指关系状态下的对象体之间不可以轻易交换相互位置;否则,相应关系会走向解体即不复存在。比如,假定A是B的上义词,那么B只能作为A的下义词而存在;如果B是A的上义词,那么A只能作为B的下义词而存在。至此,我们已不难厘清对称关系与不对称关系的区别所在。这样,依据逻辑语言学的有关思想[12],我们可得到如下认识:当关系类型为对称关系时,翻译时一般采用对称译法,得到的结果如“同义关系”、“反义关系”等。所谓对称译法,是指翻译时由synonym,antonym分别意为“同义词”、“反义词”直接推导出synonymy,antonymy可分别译为“同义关系”、“反义关系”之对应结果。而当关系类型为不对称关系时,一般采用非对称译法,结果如“上下义关系”、“整体与部分关系”等。所谓非对称译法,是指翻译时不能由hyponym,meronym分别意为“下义词”、“部分词”直接推导出hyponymy,meronymy分别译为“*下义关系”、“*部分关系”之对应结果,而必须将各种关系中的各自对象体如“上”、“下”、“整体”、“部分”等要素都一一体现和表达出来。换言之,如果将它们简单地译成“下义关系”、“部分关系”,则是明显失当的,因为它既不完整,又令人费解。

四、结 语

本文对hyponymy等语义学术语命名及翻译的动因进行了认知与逻辑方面的探索。首先,依据认知语言学“基本层次范畴理论”,在上下义关系、整体与部分关系、分类关系中,hyponym,meronym,taxonym等语词都属于基本层次范畴,因而选择其各自的派生形式hyponymy,meronymy,taxonomy来分别对相关语义范畴进行命名,是完全契合人类思维的认知规律的。我们还提出一种新的像似性概念——“基本层次与范畴之像似”,认为在人类自然语言表达中,“相关的基本层次代表或象征着相应范畴”。其次,从逻辑语言学角度看,hyponymy,meronymy,taxonomy等语义关系为不对称类型,故而须相应汉译为“上下义关系”、“整体与部分关系”、“分类关系”,从而舍弃“*下义关系”、“*部分关系”等不伦不类或令人匪夷所思之译法,亦即翻译时不能随意省去表达上必需的“上”和“整体”等语词。

还须提及的是,本研究某种程度上可视为对国际学术界术语研究新趋向的一种实际顺应。近年来,国际学术界的术语学理论研究已显现多元化趋势,有识之士业呼吁“我们中国的术语工作者要认识到认知科学、传播学、语言学和计算机技术对于术语学研究的重要意义,在研究中文术语学时也应该适当地引入这些学科的研究成果,拓宽研究视角,把术语作为多层面多维度的‘单位’来研究,从多角度而不是仅仅从一个方面,一个角度来研究术语学。”[13]国内术语学研究的领军人物郑述谱先生也明确指出,“研究与整理语言学术语不可避免地要从多学科的角度来揭示语言科学的原理与根据,同样,也要搞清这些根据与其他多种学科的联系。……语言学术语的研究本身实际上也是一种科学学性质的研究,是一项跨学科性质的工作。”[14]此外,我们也从侧面佐证了认知语言学研究范式不仅为相关难题的回答提供完全可行的解决方案,无形中也彰显了其内在的理论魅力与应用价值,尤其是凸显了原型范畴理论较之于经典范畴理论在解释力方面的优越性。这也许正是认知语言学在当下世界发展如火如荼、方兴未艾的根源所在。

[1]林有苗.hyponymy等语义学概念的界定与翻译[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12(4).

[2]沈家煊.“逻辑先后”和“历史先后”[J].外国语,2008(5).

[3]束定芳.现代语义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4]汪榕培.英语词汇学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5]王文斌.英语词汇语义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

[6]王寅.认知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7]Brown,R.How Shall a Thing Be Called?[J].Psychological Review,1958(65):14—21.

[8]Brown,R.A First Language:The Early Stages[M].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3.

[9]Rosch,E.,C.B.Mervis.Cognitive Representations of Semantic Categories[J].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 General,1975(104).

[10]Rosch,E.et.al.(eds.).Basic Objects in Natural Categories[J].Cognitive Psychology,1976(8):382—439.

[11]沈家煊.认知语言学与汉语研究[C]//刘丹青.语言学前沿与汉语研究.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12]周斌武,张国梁.语言与现代逻辑[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

[13]梁爱林.论国外术语学研究的新趋向[J].外语学刊,2006(3).

[14]郑述谱.试论语言学术语的特点[J].外语学刊,2006(3).

On Cognitive and Logic Motivations for The Denomination and Translation of Semantic Terms Like Hyponymy

LIN You-miao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Huzhou Uinversity,Huzhou313000,China)

As an important semantic term,hyponymy itself is not only complex,but also concerns such concepts as meronymy and taxonomy.More importantly,behind the fact of their having obtained their present names,there must exist certain reasons.But the inadequate recognition of these motivations is supposed to have resulted in the inaccurate understanding and translation of the related terms.In view of the above,and based on“Basic Level Category Theory”in cognitive linguistics as well as the ideas of distinction between symmetric and asymmetric types of semantic relations in logical linguistics, this paper attempts to explore the cognitive and logical motivations for their denominizations and translations respectively.Meanwhile,this study further manifests its significant enlightenments towards cognitive linguistics itself and the exploration of origins of other linguistic terms and concepts.

hyponym;hyponymy;meronymy;Basic Level Category;asymmetric type of relation

H030

:A

:1009-1734(2014)05-0083-04

[责任编辑铁晓娜]

2014-01-05

林有苗,副教授,从事理论语言学、形态学及语义学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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