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海,宋汉瑞
(贵州民族大学 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荀子集解》点校本校勘检讨(中)
王天海,宋汉瑞
(贵州民族大学 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校勘对象为中华书局 1988年版沈啸寰、王星贤所撰《荀子集解》点校本(简称点校本),兼及清光绪十七年王先谦《荀子集解》思贤讲舍刻本(简称光绪刻本)。校勘的主要内容有3个方面:一是《荀子》原文与杨倞注文的文字错讹、脱衍、误倒、失校、误删、误改;二是沈啸寰、王星贤所撰《荀子集解》点校本断句不当、标点符号的失误;三是对沈、王点校本校勘记的分类统计。全文共清理校勘失误300条。分为上中下3次刊出,此为第2部分,共清理《荀子集解》点校本正文部分《王制篇》至《礼论篇》校勘失误111条。
《荀子集解》;点校;勘误
《王制篇》第九——此接前文:《荀子集解》点校本校勘检讨(上)
100. 第148页第1行正文“贤不能待次而举”下,引杨倞注“若傅说起版築为相也”。
今按:杨注原文本作“若傅说起于版築为相也。”光绪刻本脱“于”字,点校本从之。
101. 第149页第4-5行正文“五疾,上收而养之,材而事之”引杨倞注“谓若矇瞽修声,聋聩司火之属。”
今按:杨注原文“属”下本有“也”字,光绪刻本脱“也”字,点校本从之。
102. 第150页第4-5行正文“若是,则大事殆乎驰,小事殆乎遂。”引杨倞注“言不肯革弊也”。
今按:杨注原文本作“言不肯革弊矣。”光绪刻本将“矣”误为“也”字,点校本从之。
103. 第151页第6行正文“则奸言竝至,尝试之说锋起”引杨倞注“尝试之说,谓假借他事,试为之也。”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尝试之说,谓假借以事,试为之也。”光绪刻本将“以”误为“他”字,点校本从之。
104. 第152页第11-14行正文“马骇舆则莫若静之,庶人骇政则莫若惠之。”下引郝懿行注“夫不治之治,则静之惠之之说也。”
今按:郝懿行注文“静之”后当加顿号,与“惠之之说”并列,点校本漏标。
105. 第153页第1行正文“故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欲容则莫若隆礼敬士矣,欲立功名则莫若尚贤使能矣,是君人者之大节也。”
今按:上文标点当作“故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欲容,则莫若隆礼敬士矣;欲立功名,则莫若尚贤使能矣;是君人者之大节也。”此文点校本断句、标点3处有误。
106. 第161页第5-6行正文“故近者不隐其能,远者不疾其劳”下,引杨倞注“不疾苦其劳,谓奔走来王也。”
今按:据正文,杨倞注“疾”下衍“苦”字,依例不当有,可删;“奔走来王”应作“奔走来往”。光绪刻本、点校本皆未出校。(参见王天海《荀子校释》373页)
107. 第161页第7-8行正文“夫是之谓人师,是王者之法也。”下引杨倞注“乃可以长人也。”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乃可以长久也。”光绪刻本将“久”误为“人”字,点校本从之。
108. 第163页第15行正文“故丧祭、朝聘、师旅一也,贵贱、杀生、与夺一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农农、士士、工工、商商一也。”下引杨倞注“明君子礼义之治”。
今按:点校本正文标点错误,当分别在“师旅”、“与夺”、“弟弟”、“商商”后加逗号;杨倞注原文本作“明君子礼义之始”。光绪刻本因形近而将“始”误为“治”字,点校本从之。
109. 第165页第8-9行正文“汙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下,引杨倞注作“汙,停水之处。”
今按:正文“川泽”下应加逗号;点校本漏标。杨倞注原文本为“汙,渟水之处。”光绪刻本引形近而将“渟”误为“停”字,点校本从之。
110. 第169页第5-6行正文“论百工”下,引杨倞注“《月令》曰:‘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也”
今按:杨注原文中“功有不当”本作“工有不当”。光绪刻本将“工”误为“功”字,点校本从之。
《富国篇》第十
111. 第176页第3-4行正文“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下引杨倞注“同物,谓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是贤愚同有此情也。”
今按:杨注中“人之大欲存焉”,“焉”后冒号应作分号,点校本标点错误。
112. 第178页第3-4行正文“此无它故焉,不知节用裕民。《康诰》曰:‘弘覆乎天,若德裕乃身。’此之谓也。”下,引杨倞注“是乃所以宽裕汝身。言百姓与足,君孰不足也。”
今按:杨注原文本作“是乃所以宽裕汝身。言百姓足,君孰与不足也。”光绪刻本将“君孰”下“与”字误植于“百姓”下,使注文意义不明,点校本从之。
113. 第185页第6行正文:然后昆虫万物主其间。
今按:“主”,各本皆作“生”,光绪刻本不误,点校本讹“生”为“主”。
114. 第188页第3-6行正文“劳苦顿萃而愈无功,愀然忧戚非乐而日不和”下,引王念孙注:尹注:“顿卒,犹因苦。”
今按:王念孙注文本作“尹注:‘顿卒,犹困苦。’”点校本将“困”误为“因”字。光绪刻本不误。
115. 第192页第10-11行正文:“入其境,其田畴秽,都邑露,是贪主已”下引杨倞注:王贪财。
今按:所引杨注“王”字,杨倞注文本作“主”。依据正文,作“主”是,光绪刻本误,点校本从之。
116. 第197页第4-6行正文“午其军,取其将,若拨麷”下,引杨倞注“今河间以北煮种麦卖之,名曰麷。”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今河间已北煮种麦卖之,名曰麷。”光绪刻本引杨注作“今河间以此煮种麦卖之,名曰麷。”点校本在校勘记中指出“‘北’,原本误作‘此’,据《十三经注疏》改。”
117. 第199页第1行正文“人皆乱,我独安;人皆失丧之,我按起而治之。”
今按:“治之”,影宋台本原作“制之”。光绪刻本将“制”误为“治”字,点校本从之。
118. 第199页第6-7行正文“割国以锱铢以赂之,则割定而欲无厌”下,引杨倞注:《韩诗外传》作“割国之疆垂以赂之也”。
今按:《韩诗外传》卷六原文作“割国之疆垂以赂之”,无“也”字。故杨注标点当为“《韩诗外传》作‘割国之疆垂以赂之’也”。点校本误将“也”字误入引号内。
119. 第200页第12-13行正文“直将巧繁拜请而畏事之”下引王引之注“杨说是非也。”
今按:王引之原文本作“杨说非也。”光绪刻本衍“是”字,点校本从之。
《王霸篇》第十一
120. 第202页第8-9行正文“挈国以呼礼义而无以害之”下引杨倞注“言挈提一国之人,皆使呼召礼义。”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言提挈一国之人,皆使呼召礼义。”光绪刻本将“提挈”误倒为“挈提”,点校本从之。121. 第205页第1行正文“刑赏已、诺,信乎天下矣。”杨倞注:诺,许也。已,不许也。
今按:正文标点当作“刑赏、已诺,信乎天下矣。”顿号应加在“刑赏”之后,点校本不明“刑赏、已诺”相对成文,标点大误。
122. 第206页第9行正文“故彊,南足以破楚。”下,引杨倞注“史记齐闵王三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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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史记齐闵王二十三年”,光绪刻本将“二”讹为“三”字,点校本从之。据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一二八“齐湣王在位十八年非四十年”并按称:“杨注所引年岁,皆依史表而误。”
123. 第207页第9-10行正文“彼国错者,非封焉之谓也”下引杨倞注:一曰修封彊、立城郭之谓也。”又引郭嵩焘注:言非徒画分彊界。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一曰修封疆、立城郭之谓也。”光绪刻本因形近而将所引杨注、郭注中“疆”字皆讹为“彊”字,点校本从之。
124. 第208页第2-4行正文“故国者,世所以新者也,是惮惮,非变也。”下引杨倞注:《随巢子》曰:“有阴而远者,有惮明而功者。杜伯射宣王于畝田,是惮明而功者。”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随巢子》曰:‘有阴而远者,有坦明而功者。杜伯射宣王于畝田,是坦明而功者。’”光绪刻本因音近而将二“坦”字误为“惮”字,点校本从之。
125. 第209页第6行正文“身不能,不知恐惧而求能者,安唯便僻左右亲比己者之用”。
今按:当在“便僻”、“左右”、之后分别加顿号,以示与“亲比己者”三者并列,点校本不明此义,未加标点。
126. 第215页第12-13行正文“王良、造父者,善服驭者也。”下引杨倞注:王良,赵简子之御,韩子曰“字伯乐;造父,周穆王之御:皆善御者也。”
127. 第218页第1-4行正文“人主胡不广焉无卹亲疏,无偏贵贱,唯诚能之求”杨倞注:“广焉,开泰貌。或曰:读为旷。”其下又引王念孙曰:“偏”,当为“伦”,字之误也。伦与论同。言不卹亲疏,不论贵贱也。臣道、性恶二篇,并云“不卹是非,不论曲直”是其证。
今按:正文“人主胡不广焉”下应有逗号,考杨倞注文可知;下引王注当在“不论曲直”后加逗号。此二处标点,点校本皆有误。
128. 第222页第12行正文“既能当一人,则身有何劳而为”下引杨倞注“而、为,皆助语也。”
今按:考杨倞注原文本作“而、为,皆语助也。”光绪刻本将“语助”误倒为“助语”,、点校本从之。
129. 第226页第13行正文:其于声色、台谢、园囿也。
今按:“谢”,影宋台州本、宋浙北本、卢校谢刻本皆作“榭”,光绪刻本因形近而误作“谢”,点校本从之。
130. 第229页第9-15行正文“如是,则商贾莫不敦愨而无诈矣。……则百工莫不忠信而不楛矣。”下引俞樾注:而其巧能者则丰厚其气稟以利之,百工乃忠信而不楛矣。。
今按:点校本在校勘记中指出“‘气稟’,似当作‘饩廩’”。
《君道篇》第十二
131. 第231页第2-4行正文“上好曲私,则臣下百吏乘是而后编。……所以为啧也。”下引卢文弨注“案《三辅黄图》:‘御宿园出粟,十五枚一胜,大棃如五胜。’”
今按:点校本在校勘记中指出:“‘粟’,似当作‘栗’”。
132. 第241页第6行正文“彼诚有之者与诚无之者,若白黑然,可诎邪哉!”
今按:此文标点应作“彼诚有之者与诚无之者若白黑,然可诎邪哉!”前一逗号应在“白黑”下,“然”字属下句,为句首反诘语气词。点校本不明此义,断句不当,标点有误。
《臣道篇》第十三
133. 第249页第7-9行正文“齐之孟尝,可谓篡臣也。”下引杨倞注“孟尝中立于诸侯,无所属。”
今按:上引杨倞注“立于”,光绪刻本误作“立为”,点校本有校勘记:“‘于’,原本作‘为’,据《史记·孟尝君列传》改”。
134. 第253页第3-4行正文“若食喂人”下引杨倞注“或曰:喂人,倂与之食则必死。”
今按:考杨倞注原文“或曰”本作“一曰”。光绪刻本将“一”讹为“或”字,点校本从之。
135. 第256页第10行正文诗曰:“不僭不贼,鲜不为则。”下引杨倞注:则少为人法则矣。
今按:各本皆作“则少不为人法则矣”,光绪刻本同,点校本脱“不”字,与杨注文意相反。
136. 第261页第10-14行正文“人主之患,不在乎不言用贤,而在乎诚必用贤。夫言用贤者口也,却贤者行也,”下先谦案“《群书治要》作‘不在乎不言,而在乎不诚’。《治要》引书,多节删而不增字,其引此文,‘诚’有‘不’字,此脱‘不’字之明证。”
今按:考影宋台本正文本作“人主之患,不在乎言用贤,而在乎诚必用贤。夫言用贤者,口也;却贤者,行也。”据文意,正文“诚”上当有“不”字。光绪刻本先谦案语:“‘诚’有‘不’字”,之“诚”下脱“上”字。点校本从之。正文的标点应作“夫言用贤者,口也;却贤者,行也。”点校本不明“用贤”与“却贤”二句相为对文,故有此误。
《议兵篇》第十五
137. 第265页第1-5行正文“临武君与孙卿子议兵于赵孝成王前”下引杨倞注“故创未息而惊心未去”。
今按:考杨倞注原文,点校本引杨注“创”下脱“痛”字。光绪刻本不脱。
138. 第265页第1-7行正文“临武君与孙卿子议兵于赵孝成王前”下引杨倞注“则败魏于马陵至赵孝成王元年”
今按:所引杨倞注文“则败魏于马陵”之后应加句号,点校本脱此句号。
139. 第266页第13-14行正文“君子所贵,权谋势利也;所行,攻夺变诈也:诸侯之事也。仁人之兵,不可诈也。”
今按:影宋台州本原文与标点作“君子所贵,权谋势利也;所行攻夺变诈者,诸侯之事也。仁人之兵,不可诈也。”点校本不明“君子所贵”为“权谋势利”,“诸侯所行之事”为“攻夺变诈”,此君子与诸侯相对为文,故将“所行攻夺变诈者”之“者”字误作“也”,并在“所行”之后加逗号,在“攻夺变诈也”下加冒号,改变了原文之意,大误。
140. 第267页第6-8行正文“君臣上下之间滑然有离德者也。”下引王引之注“《序卦》曰:‘涣者,离也。’”
今按:光绪刻本引王引之注作“《说卦》曰:‘涣者,离也。’”点校本在校勘记中指出“‘序’,原本误为‘说’,今改。”正文“君臣上下之间”下应有逗号,点校本漏标。
141. 第268页第4-5行正文“故仁人之兵聚则成卒,散则成列,延则若莫邪之长刃,婴之者断;兑则若莫邪之利锋,当之者溃;”
今按:正文聚与散相对为一事,延与婴相对为一事,兑与当相对为一事,故“散则成列”后当用分号,点校本标点错误。正文中两处“莫邪”皆为古代名剑专用名,点校本皆漏标专名号。
142. 第271页第14-15行正文“事大敌坚则焉涣离耳”,其下引杨倞注“《易·序卦》曰:‘涣者,离也。’”
今按:所引正文中“焉涣”原文本作“涣然”,光绪刻本误,点校本从之。所引杨注,光绪刻本作“《易·序卦》曰:‘涣者,离也。’”点校本在校勘记中指出“‘序’,原本误为‘说’,今改。”
143. 第273页第3-4行正文“是数年而衰而未可夺也,改造则不易周也。”下引杨倞注“此中试者筋力数年而衰,亦未可遽夺其优,復使皆怨也。”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此中试者筋力数年而衰,亦未可遽夺其优。夺其优,復使皆怨也。”光绪刻本“夺其优”下脱“夺其优”下三字,点校本从之。
144. 第275页第1-4行正文“故招近募选,隆势诈,尚功力,是渐之也。”下引杨倞注“渐,子廉切。”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渐,子廉反。”古代用两个汉字合起来为一个汉字注音的方法叫做“反切”,有时单称反或切。但杨倞注文中注音惯用“反”,而不用“切”,光绪刻本不应将“反”改为“切”,点校本从之。
145. 第276页第4-6行正文“故齐之田单,楚之庄 ”下引杨倞注“以其众王滇”。
今按:影宋台州本、光绪刻本杨注作“以其众至滇”,点校本在校勘记中指出“‘王’,原本作‘至’,据《史记·西南夷列传》改”。
146. 第277页第2-3行杨倞注中引《庄子》:“圣人以必不必,故多功;众人以不必必,故无功也。”
今按:影宋台州本、宋浙北本引杨倞注文本作“圣人以必不必,故无兵;众人以不必必之,故多兵”正与《庄子·列御寇篇》之文相合。光绪刻本将“故无兵”误作“故多功”,“不必必”下脱“之”字,将“故多兵”误作“故无功也”。点校本从之。
147. 第279页第12行正文“仁者爱人,义者循理,然则又何以兵为?”下引杨倞注:非谓爱人循理。
今按:影宋台州本、宋浙北本之杨倞注文本作“非为爱人循理”,光绪刻本将“为”误作“谓”误,点校本从之。“为”,虽有时可通“谓”,但在此处是“为了”之“为”,故作“谓”必误。
148. 第280页第9-10行正文“秦四世有胜,兵强海内,威行诸侯,非以仁义为之也,以便从事而已。”下引杨倞注“谓若劫之以势,隐之以阸,忸之以庆赏。”
今按:所引杨注“忸”字,原文本作“狃”,光绪刻本将“狃”误为“忸”,点校本从之。
149. 第284页第14-15行正文“传曰:‘威厉而不试,刑错而不用。’此之谓也。”下引杨倞注“厉谓抗举,使人畏之。”
今按:杨倞注文之标点当作“厉,谓抗举使人畏之。”点校本不明训诂惯例,误标逗号。
150. 第286页第5行正文“莫不毒孽,若祓不详”下引杨倞注“孽,谓祆孽。”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孽,谓妖孽。”光绪刻本作“祅”,二字可通,点校本误作“祆”字。“祅”、与“祆”笔画微异,然读音与意义皆不同。
151. 第290页第5行正文“完全富足而趋赵”下引杨倞注“富足,言府库也。”
今按:正文“完全富足而趋赵”中“足”字,南宋巾箱本、南宋坊刻题注本、南宋坊刻元、明递修本皆作“具”,而杨倞注原文本作“富具,言府库也。”由此可知,影宋台州本正文“富足”当为“富具”之误。光绪刻本引杨注皆将“富具”误作“富足”,亦未校出正文之误。点校本从之。
《强国篇》第十六
152. 第296页第3行正文“与之参国政,正是非?如是,则国敦敢不为义矣?”
今按:光绪刻本为“与之参国政,正是非?如是,则国孰敢不为义矣?”点校本将“孰”误为“敦”字,形近而误。光绪刻本不误。
153. 第297页第9-14行正文“势籍之所存,天下之宗室也”下引王念孙曰:卢云“势籍,谓势力凭籍也”,亦非。
今按:此处王念孙引卢文弨注有改动,非卢说原文,故“势籍,谓势力凭籍也”当于“卢云”后标冒号,去掉引号。点校本标点有误。
154. 第298页第3行正文“人之所恶何也?曰:汙漫、争夺、贪利是也。”下引杨倞注“汙漫,谓秽汙不修洁也。或曰:漫,谓欺诳也。”
今按:所引杨倞注文中“欺诳”字,原文本作“欺诈”。光绪刻本将“诈”误作“诳”,点校本从之。
155. 第298页第6行正文:礼让忠信是也。
今按:此句影宋台州本作“礼义辞让忠信是也”。《荀子》书多言“礼义”、“辞让”而少言“礼让”,“礼义”一词在《荀子》书凡116见,“辞让”一词凡17见,故知光绪刻本将“礼义”误作“礼让”,其下又脱“辞让”二字,点校本从之。
156. 第299页第5-6行正文“苟得利而已矣,是渠冲入穴而求利也”下引杨倞注“盖言可以距石矣”。
今按:考杨倞注文原作“盖言可以距矢石”,光绪刻本脱“矢”字,衍“矣”字,点校本从之。
157. 第300页第9行正文“汤、武也者,乃能使说己者用耳。”
今按:影宋台州本、光绪刻本原作“汤、武也者,乃能使说己者使耳。”点校本将后一“使”误为“用”字,光绪刻本不误。
158. 第301页第8-10行正文“在魏者乃据圉津,即去大梁百有二十里耳”下引杨倞注“《史记》无忌谓魏安釐王曰:‘秦固有怀、茅、刑丘,城垝津以临河内,河内共、汲必危。’”
今按:光绪刻本引杨倞原文作“《史记》朱忌谓魏安釐王曰:‘秦固有怀、茅、刑丘,城垝津以临河内,河内共、汲必危。’”点校本校勘记中指出“‘无’,原本作‘朱’,据《史记·魏世家》改。”
159. 第301页第6行引杨倞注:谓东侵土地,所得者乃与齐为界也。
今按:“土地”,影宋台州本、宋浙北本皆作“楚地”。光绪刻本误作“土地”,点校本从之。
《天论篇》第十七
160. 第309页第7行正文“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
今按:耳目鼻口形,指五官;能,指五官功能。故此文标点应作“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能”字属下句,是说功能各有分工而不能互相代替。故当在“口形”之后加逗号。点校本在前一“能”字下加逗号,容易产生歧义。
161. 第310页第9-11行正文“所志于天者,已其见象之可以期者矣”下引杨倞注“历象日月星辰”。
今按:杨倞注原文仅作“日月星辰”,光绪刻本衍“历象”二字,点校本从之。
162. 第312页第11-13行正文“故君子敬其在己者”下引俞樾曰:“敬”,当为“苟”。《说文·苟部》:“苟,自急敕也。”经典通作“亟”。《尔雅·释诂》“亟,疾也”,《释文》曰“字又作苟”是也。
今按:所引俞樾注文“《释文》曰‘字又作苟’”下,“是也”之前应加逗号,如此方能使语气流畅。意义明确。点校本标点错误。
165. 第314页第1、2、7、10至14行,第315页第1、2、6、7、9、10、12、13行,第316页第5行,正文及注文凡作“袄”者共25处,如:“夫是之谓人袄”、“六畜作袄”。
今按:“袄”、与“祅”二字形近而音义全异,前者为衣旁,读为棉袄之袄;后者为示旁,读为妖怪之祅。影宋台州本、宋浙北本皆作“祅”,不误,光绪刻本亦不误。点校本正文及注文凡作“袄”者共25处,皆因形近而讹。
166. 第316-317页第1-3行正文“珠玉不睹乎外,则王公不以为宝。”下引王念孙注“‘不睹乎外’四字,文意不明,‘睹’,当为‘暏’。《说文》:‘暏,旦明也,从日,者声。’《玉篇》:‘丁古切。’暏之言著也。上言‘日月不高则光辉不赫,水火不积则辉润不博’,则此言‘珠玉睹乎外’,亦谓其光采之著乎外,故上文云‘在物者莫明于珠玉,’也。世人多见‘睹’,少见‘暏’,故‘暏’误为‘睹’。”
今按:光绪刻本引王念孙注为“则此言‘珠玉暏乎外”,点校本将“暏”误为“睹”。王念孙注文“暏之言著也”,点校本不明训诂惯例,未在“暏之言”后加逗号。王念孙注文“故上文云‘在物者莫明于珠玉,’也。”点校本标点错误,当删去“珠玉”之后的逗号。
167. 第317页第12-13行正文“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下引杨倞注“因物之 多,不如骋其智能而化之使多也。”
今按:杨注原文本作“目物之而自多,不如聘其智能而化之使多也。”光绪刻本将杨注“目”字作“因”,将“自”字作“ ”( ,古堆字。《说文》“ ,小 也,象形。”段玉裁注“其字俗作堆,堆行而 废矣。”);且“自多”上脱“而”字,点校本从之。
168. 第319页第10-13行正文“宋子有见于少,无见于多”下引杨倞注:下篇云“宋子以人之情为欲寡,而皆以己之情为欲多,为过也。”据此说,则是少而不见多也。
今按:据下文卢文弨注:“注引下篇,元刻作‘宋子以人之情欲寡,而皆以己之情欲多,是过也’,与下篇合。但引书不必定全依本文,杨氏以‘情欲’二字相连,虑人不明,故以两“为”字间之。不可谓衍文。”可知杨注所引不全依照原文,故其注“下篇云”后的双引号当删去,点校本误加双引号。
《正论篇》第十八
169. 第325页第1-2行正文“圣人备道全美者也,是县天下之权称也。”下引杨倞注“悬天下如权称之悬,揔知轻重也。”
按:杨倞注文标点应作“悬天下,如权称之悬,揔知轻重也。”点校本在杨注“悬天下”后漏标逗号今。
170. 第330页第2行正文“封外侯服”下引杨倞注“韦昭云:‘侯服,侯圻也。’”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韦昭云:‘侯服,侯斥也。’”光绪刻本将“斥”讹为“圻”字,点校本从之。
171. 第330页第2-4行正文“侯卫宾服”下引韦昭注《国语》曰:“《康诰》曰:‘侯、甸、男、采、卫’是也。”
今按:考《康诰》原文本作“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杨注所引非照录《康诰》原文,故“《康诰》曰”后不当有引号,“是也”前应加逗号。标点应作:“《康诰》曰:侯、甸、男、采、卫,是也。”点校本有误。
172. 第333页第7-8行正文“代睪而食”引杨倞注“皋,未详,盖香草也。或曰:皋,读为藁,即所谓兰茝本也。”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睪,未详,盖香草也。或曰:睪,读为稾,即所谓兰茝本也。”光绪刻本将“睪”误为“皋”,将“稾”误为“藁”字,点校本从之。
173. 第334页第6-9行正文“执薦者百人侍西房”下引杨倞注“西房,西厢。”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西房,西厢也。”光绪刻本脱“也”字,点校本从之。
174. 第335页第1行正文“出门而宗祀有事”下引杨倞注“采服之仪”。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采服之宜。”光绪刻本将“宜”讹“仪”字,点校本从之。
175. 第336页第1-2行正文“小侯、元士次之”下引杨倞注“《礼记》曰:‘庶大、小侯,入天子之国,曰某人。’”
今按:杨注原文本作“《礼记》曰:‘庶方、小侯,入天子之国,曰某人。’”《礼记·曲礼下》“庶方小侯”,孔颖达正义曰“庶,众也,小侯谓四夷之君。”庶方小侯,谓众偏远地区小国之君,作“庶大小侯”者误。光绪刻本将“方”讹为“大”字,点校本从之。
176. 第336页第7-9行正文“持老养衰,犹有善于是者与不?老者,休也,休犹有安乐恬愉如是者乎?”下引杨倞注“夫老者,休息之名,言岂更有休息安乐过此?”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夫老者,休息之名,岂更有休息安乐过此?”光绪刻本衍“言”字,点校本从之。
177. 第336页第13行正文“是虚言也,是浅者之传,陋者之说也,不知逆顺之理”。
今按:正文本义是说肤浅的人传述简陋之人的言论,故“传”下不应有逗号。但点校本在“是浅者之传”后加上逗号,使文意改变,应删去此逗号。
178. 第338页第1-2行正文“诗曰:‘下民之孼,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职竞由人。’此之谓也。”引杨倞注“《诗·小雅·十月之·交篇》”。
今按:据杨注原文本作“《诗·小雅·十月之交》之篇”,光绪刻本在“交”之后脱“之”字,点校本从之。且点校本书名号将“十月之交篇”断开,亦误标。
179. 第338页第8-11行正文“而圣王之生民也,皆使当厚优犹不知足,而不得以有余过度”下引杨倞注:当,谓得中也,丁浪反。优,犹宽泰也。“不知足”,“不”字亦衍耳。言圣王之养民,轻赋薄敛,皆使宽泰而知足;又有禁限,不得以有余过度也。
今按:优犹,指宽裕安泰。点校本误解杨倞注文,标点误作“优,犹宽泰也。”标点当为“优犹,宽泰也。”考杨注下文可知。
180. 第339页第4-5行正文“琅玕、龙兹、华觐以为实”下引杨倞注“或曰:龙兹,即今之龙须席。”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或曰:龙兹,即今之龙须席也。”光绪刻本脱“也”字,点校本从之。
181. 第344页第13行正文“曰:‘人之情欲是已。’”
今按:点校本未在“人之情”后加逗号,违背原文之意。
《礼论篇》第十九
182. 第347页第2-4行正文“疏房、檖 、越席、床笫、几筵,所以养体也。”下引杨倞注“或曰: ,读为邈。言屋宇深邃緜邈也笫。床栈也。”
今按:所引杨倞注文标点应作“或曰: ,读为邈,言屋宇深邃緜邈也。笫,床栈也。”点校本在“读为邈”下误用句号,“深邃緜邈也”后未加句号;“笫”后应用逗号,而误用句号。
183. 第347页第13-14行正文“持虎”下引杨倞注“刘氏云‘画虎于铃竿及楯’也。”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刘氏云‘画虎于旍竿及楯等’也。”光绪刻本将“旍”误为“铃”字,且在“楯”之后脱“等”字。点校本皆从之。
184. 第348页第3行杨倞注文:马服之革。
今按:“服”,影宋台州本原作“腋”。《说文·革部》云:“韅,箸亦(古腋字)鞥也。”段玉裁曰“箸亦鞥,谓箸于马两亦之革也。”裴骃《史记集解》注“鲛韅”引徐广曰:“韅者,当马腋之革。”明“马服”为“马腋”之讹。光绪刻本误作“服”,点校本从之。
185. 第348页第4-5行正文“丝末”下引杨倞注“丝幦,盖织丝为幦,亡狄反。”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丝簚,盖丝织为之。簚,亡狄反。”光绪刻本将“丝织”倒为“织丝”,在“为”之后脱“之”,点校本皆从之。
186. 第349页第12行正文“三者偏亡焉,无安人。”
今按:此文逗号应在“偏亡”下。“焉”字属下,作句首副词。“焉无安人”,犹“乃无安人”。点校本断句不当,标点有误。
187. 第352页第11行正文:俎之先大羹也。
今按:正文“俎”,各本原作“豆”。“豆”与“俎”,古代两种祭器,形制用途皆有别。《大戴礼·礼三本》、《史记·礼书》皆作“豆汁先大羹”。光绪刻本将“豆”误作“俎”,点校本从之。
188. 第352页第12行正文:成事之不俎不尝也。
今按:各本皆作“成事之俎不尝也”,光绪刻本不误,点校本衍前一个“不”字。
189. 第352页第14行引杨倞注“成事,谓尸既饱礼成,不尝其俎。《仪礼》曰:‘尸又三饭,上佐食,受尸牢肺、正脊加于肵。’”
今按:杨注文,光绪刻本作“成事,谓尸既饱礼成,不尝其俎。《仪礼》曰:‘尸又三饭,士佐食,受尸牢肺、正脊加于肵。’”点校本在校勘记中指出:“‘上’,原本作‘士’,据《仪礼·少牢·馈食礼》改。”然点校本标点亦有误,应在杨注文“既饱”后加逗号。
190. 第353页第5-7行正文“大昬之未发齐也,大庙之未入尸也,始卒之未小敛也,一也。”下引杨倞注“此三者皆礼之初始,质而未备,故云一也。”
今按:光绪刻本引杨倞注为“此三者皆礼之初始,质而未备,故云一也。”点校本在校勘记中指出“‘三’,《史记·礼书·索引》作‘五’。”
191. 第353页第8-9行先谦案:孔广森云:“未入尸,谓若馈食,尸未入之前为阴厌”也。
今按:“未入尸”三字是孔广森要注释的正文,考孔广森《大戴礼记补注·礼三本》第四十二“庙之未納尸也”下注曰:“谓若馈食,尸未入之前为阴厌也。”故标点当为“孔广森云:未入尸,‘谓若馈食,尸未入之前为阴厌也’。”点校本不查第一手资料,误将正文纳入注文中。
192. 第353页第9-15行正文“大路之素未集也,郊之麻絻也,丧服之先散麻也,一也。”下引俞樾注“郑云:‘覆笭也。’”光绪刻本作“郑云:‘覆笭也。’”
今按:点校本在校勘记中指出:“:笭”,《礼记·玉藻》郑注作“苓”。
193. 第355页13-15行正文“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物变而不乱,贰之则丧也。礼岂不至矣哉!”下引先谦案:“‘贰’乃‘贰’之误字,说见《天论篇》。”
今按:据光绪刻本,先谦案本作:“‘贰’乃‘貣’之误字,说见《天论篇》。”点校本将“貣”误为“贰”字。此二字音义皆异。
194. 第356页第3-4行正文“终始相应”下引杨倞注“司马贞曰:‘礼始于脱略,终于税,税,亦杀也。杀亦脱略,是终始相应也。’”
今按:点校本在校勘记中指出“‘亦’,史记礼书索引作‘与’”。
195. 第359页第9-11行正文“大夫三重,士再重”下引杨倞注“郑云:‘五重,谓抗木与茵也。’今十重,盖以棺椁与抗木合为十重也。”
今按:杨倞注原文作“郑云:‘五重,谓杭木与茵也。’今云十重,盖以棺椁与杭木合为十重也。”杭,乃“抗”字之讹;光绪刻本失校,“今”下又脱“云”字,点校本从之。
196. 第361页第1-2行正文“刑余罪人之丧不得合族党”下,引杨倞注“刑余,遭刑之余死者。”
今按:杨倞注原文作“刑余,遭刑之余死也。”光绪刻本将“也”作“者”字,点校本从之。
197. 第363页第14行正文:立文饰也至于窈冶。
今按:各本皆作“立文饰也不至于窈冶”,光绪刻本同,点校本夺“不”字。
198. 第366页第7行正文:然后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
今按:影宋台州本、宋浙北本原作“然后成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杨倞注云“一,谓不分散,然后成圣人之名也”,以杨注推之,“成”字当有,光绪刻本脱“成”字,点校本从之;且点校本断句不当,误将逗号标在“名”下,有违原文之意。
199. 第367页第8-9行正文“说亵衣,袭三称,缙绅而无钩带矣。”下引杨倞注“搢绅,谓扱于带。钩之所用弛张也”。
今按:影宋台州本正文原作“设亵衣,袭三称,缙绅而无钩带矣。”杨倞注文原作“搢绅,谓扱笏于带钩。钩带,带之钩所用弛张也”。原文“设”字,光绪刻本误作“说”,点校本从之;引杨注文与别本同。
200. 第368页第11-13行正文“舆葬而马反,告不用也。”下引杨倞注“夫人葬用 ,二綍二碑,士葬用团车,皆至葬时埋之也。”
今按:杨倞注文原作“大夫葬用輴,二綍、二碑,士葬用团车,皆至葬时埋之也。”
光绪刻本不明葬礼礼制,误将“大夫”讹为“夫人”,点校本从之。
201. 第369页第1-2行正文“略而不尽, 而不功,趋舆而藏之,金革辔靷而不入,明不用也。”下引杨倞注“趋者,速藏之意。”
今按:据杨注原文可知,光绪刻本在“趋者”之下脱“速也”二字,点校本从之。
202. 第369页第8-10行正文“故生器文而不功,明器 而不用。”引杨倞注“《士丧礼》曰:‘周人兼用之’,以言不知死者有知无知,故襍用生器与明器也。”
今按:杨倞注文原作“《既夕礼》曰:‘周人兼用之’,以言不知死者有知无知,故襍用生器与明器也。”光绪刻本将《既夕礼》误作《士丧礼》,点校本从之。
203. 第370页第9-13页正文“其 以象菲、帷、帱、尉也;”下引杨倞注“帱,读为帐。”
今按:杨倞注文原作“帱,读为帱帐之帱。”光绪刻本所用别本误,点校本从之。
204. 第371页第5-7行正文“抗折,其 以象槾茨、番、阏也。”下引杨倞注“槾,扞也。”
今按:所引杨倞注“槾,扞也。”“扞”字,据引《说文》当作“杇”。光绪刻本、点校本皆失校。(参见王天海《荀子校释》794页)
205. 第371页第7行杨倞注:槾,莫于反。
今按:所引杨注“于”,影宋台州本、卢、谢校本皆作“干”,光绪刻本不明反切注音,误作“于”,形近而讹,点校本从之。
206. 第372页第9-10行正文“齐衰、苴杖、居庐、食粥、席薪、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下引杨倞注“苴杖,谓以苴恶色竹为之杖。郑云:‘饰,谓章表也。’”
今按:杨倞注文原作“苴,谓以苴恶死竹为之杖。郑云:‘饰,情之章表也。”光绪刻本从卢校,将“死”改作“色”,点校本从之;光绪刻本又将“情之”讹为“谓”,点校本在校勘记中指出:郑注《礼记·三年问》作:“饰,情之表章也。”
207. 第373页第6-7行正文“故先王圣人安为之立中制节,一使足以成文理,则舍之矣”下引杨倞注:礼记作“焉为之立中制节”,郑云:“焉,犹然。立中制节,谓服之年月也。舍,除也。”
今按:考《礼记·三年问》原文本作“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也。”郑玄注:“立中制节,谓服之年月也。释犹除也,去也。”可知“舍,除也”三字是杨倞的解释,故不当在郑注引号内,点校本标点有误。
208. 第373页第14-15页正文“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中取则于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尽矣。”下引杨倞注“郑云:‘取象于天地,谓法其变易也。自三年以至缌,皆岁时之数。”
今按:杨倞注文原作“郑云:‘取象于天地,谓法其变易也。自三年以至缌,皆岁时之数也。”光绪刻本脱“也”字,点校本从之。
209. 第374页第3-4行正文:君子丧所以取三年。
今按:“君子丧”,各本皆作“君之丧”,光绪刻本同,点校本不明葬礼礼制,讹“之”为“子”。
210. 第374页第15行正文“得之则安,失之则危,情之至也。”下引杨倞注“使人去危就安,是忠厚之至也。”
今按:杨倞注文原作“谓使人去危就安,是忠厚之至也。”光绪刻本不明杨注行文惯例,脱“谓”字,点校本从之。
(本文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李俊丹 校对:贾建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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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2.6
A
1673-2030(2014)01-0009-10
2013-10-11
王天海(1948—),男,四川苍溪人,国家二级教授,贵州省省管专家,贵州民族大学学术带头人、硕士生导师;宋汉瑞(1988—),女,河南南阳人,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古典文献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