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海新闻夷坚续志》中的传统孝道心理探微
——以“贤德孝子”和“不孝儿媳”故事为例

2014-04-08 18:06王泽媛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湖海孝子

王泽媛

(山西大学 文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湖海新闻夷坚续志》中的传统孝道心理探微
——以“贤德孝子”和“不孝儿媳”故事为例

王泽媛

(山西大学 文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湖海新闻夷坚续志》这部记载宋元民间故事的“夷坚体”志怪笔记体小说中有许多“贤德孝子”和“不孝儿媳”,孝子们的孝行令人感动,但是有些愚孝行为令后人困惑,一些“事姑不亲”的故事续写了父母受子女虐待后的惩罚与报应,但是在孝与不孝故事和传统的孝道背后,隐藏与涵盖的是孝道形成的内在心理机制。

《湖海新闻夷坚续志》;传统孝道心理;贤德孝子;不孝儿媳

《湖海新闻夷坚续志》是继宋人洪迈《夷坚志》、金人元好问《续夷坚志》之后产生的一部古代志怪小说集。本书作者不详,书中第一条《大元昌运》记元太祖、元太宗及元世祖事,由此推断应为元人作品。其中绝大部分为宋代故事,间有元代及前代的故事。此本首有《新编湖海新闻夷坚续志纲目》前集十二卷,含人伦、人事、治道、艺术、警戒、报应等六门;后集十卷,含神仙、道教、佛教、文华、神明、怪异、精怪、灵异、物异、梦兆等十门。各门类下又分若干小题。该书现存最早的有元刻本,中华书局在1986年出版了金心点校本,2006年再版重印。该书在“夷坚体”小说中虽不及元好问的《续夷坚志》知名,但其文学价值丝毫不逊于《续夷坚志》。该书以时事作为志怪小说的内容,故事后会注明来源出处,每篇故事都拟定一个合适的标题,共记录孝子故事8篇,不孝故事4篇,从中可以探寻中国古代传统孝道成因的心理机制,分析传统孝道产生与发展流变的心理因素。

一、《湖海新闻夷坚续志》中的“贤德孝子”

《孝经·开宗明义》开卷即言“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1]3。道教经典著作《太平经》也提出“天下之事,孝为第一”[2]。孝作为中国千百年来的古老文化传统,被历代人发扬与传承,从古至今涌现出了许多感天动地的孝子,他们被后世推崇为中国伦理道德的楷模,孝文化也因此融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成为中国伦理道德的规范与准则。《湖海新闻夷坚续志·前集卷一人伦门》记载了8个感天动地的孝子故事。

1.千里寻亲。典籍中记载的孝子不辞辛苦千里寻亲的故事感动了一代又一代人,虽然他们在幼年由于各种原因离开父母,父母对他们只有生身之情,无养育之恩,但是孝子们还是凭借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跨越千山万水去寻找自己的父母,时间与空间都无法割断孝子与父母的血缘亲情,最后经过千难万险,“皇天不负有心人”,孝子们终于与父母亲圆满团聚,共享天伦之乐。在《湖海新闻夷坚续志·前集卷一人伦门》中就记载了两则孝子寻亲的故事,一则为《子取父归》:

番阳张吉甫介方娠时,父客蜀中,及诞数岁,尚未还。张为儿时,怆然有感,常言候年长,往蜀寻父归也。与彭尚书同学,尝作诗云:“应是子规啼不到,致令我父未归家。”闻者皆怜之。既长,往蜀寻见其父,父无归意,乃还省亲。复往蜀中,往返者三,哀告至再,父不禁其言而归。乡人嗟其孝,或为感泣。郭功甫有诗,略云:“父昔离家子方孕,子得其父今壮年。胡弗归兮死敢请,慰我慈母心悬悬。三往三复又十载,孝子执鞭方言还。”[3]16-17

《子取父归》故事中的番阳张吉甫前往千里蜀地寻父的故事在《全宋诗》卷766“郭祥正18”条《怡轩吟赠番易张孝子介》就有记载。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路途的颠簸辛苦,不是常人可以忍受的,而张孝子寻父的坚定决心,以及孝子的一片赤诚感染着后人。

另一则是《子寻母归》。

朱寿昌父任谏议大夫,母素微,生寿昌岁余,遣出之。及长不知母之所在,求之不得,乃弃官,发心刺血写经,以散于人,誓寻见母。至是得之于蜀中,劝迎以归,时寿昌已年五十岁矣。苏东坡以诗贺之,略云:“嗟君七岁知念母,怜君壮大知愈苦。羡君临老得相逢,喜极无言泪如雨。不羡白衣作三公,不爱白日升青天。爱君五十著彩服,囗囗囗囗囗囗囗。”时钱子飞知永兴军,奏乞加旌表,朝廷怜之加官。[3]17

朱寿昌寻母的故事在《宋史》卷456《孝义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2和沈括的《梦溪笔谈》中都有记载,后被编入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中名为《弃官寻母》。在《全宋诗》卷791苏轼条《朱寿昌郎中少不知母所在刺血写经求之五十年去岁得之蜀中以诗贺之》中也有诗歌记载:“嗟君七岁知念母,怜君壮大心愈苦,羡君临老得相逢,喜极无言泪如雨。不羡白衣作三公,不爱白日升青天,爱君五十著彩服,儿啼却得偿当年。烹龙为炙玉为酒,鹤发初生千万寿。金花诏书锦作囊,白藤肩舆帘蹙绣。感君离合我酸辛,此事今无古或闻。长陵朅来见大姊,仲孺岂意逢将军。开皇苦桃空记面,建中天子终不见。西河郡守谁复讥,颍谷封人羞自荐。”[4]宋代三纲五常的伦理观念进一步强化了传统孝道。在史籍及文学作品中记载了很多孝子故事。

古人云“人之父母,不必皆贤;人子所遇,有幸不幸”[5]。父母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对子女尽到做父母的职责,人生在世,世事无常,但是身为人子却不能因此而不尽孝道,那样不仅使孝蒙上了功利的灰尘,同时也会使人们失去那颗为人子女的纯净孝心。

2.孝感天地。《孝经·三才》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1]17可见真正的孝心必须落实到日常生活之中,当父母遇到危险时,可以不顾自己的安危,去救自己的父母。孝子们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时,其感天动地的孝行往往可以打动上天,从而得到神灵的护佑,使孝子在危难之际化险为夷,度过难关。《法苑珠林》中的“感应缘”就记载了许多孝感天地的故事。如“舜子有事父之感,郭巨有养母之感,丁兰有刻木之感,董永有自卖之感,陈遗有燋饭之感,姜诗有取水之感,吴逵有供葬之感,萧固有延葬之感,吴冲有哀恸之感,王虚之有疾愈之感,伯俞有泣娘之感,石奢有代死之感,孝妇有养姑之感,雄和有投水之感,王千石有坟墓之感”[6]。他们的孝行在史书中都有记载,以孝行感动上天,激励后代子女为父母尽孝。

(1)赴水救母。

苏颂知婺州日,其母魏国夫人方乘舟而来任所,公往迎迓。偶泝湘江,水暴迅,舟横欲覆,公哀号,不惧水涨,赴水救之。未及,舟忽自正,及夫人甫出抵岸,舟乃覆。信知孝诚所感,神物护持,方能至此。[3]18

(2)身代母死。

何后世居温之北乡清源。宋建炎间,大盗群起,遇人必杀,清源皆逃于蒙山。未岁盗至,众多被害。闻有不杀,则执而掠问珍宝所藏之处。从世母亦为所执,从世哀痛,不忍母死于盗之手,乃往盗所,长揖曰:“乡人所藏珍宝惟我可寻,母实不知,愿以身代母,共汝寻之。”盗乃释其母而执从世。引盗数处皆无所得,始知其绐己,因聚箭射之,俱不中体。贼问其故,具言:“恐母死于非命,故设是计以代母死。”贼怜其孝,遂释之。[3]18

《孝经·感应篇》云:“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1]41孝子因为担心母亲被淹而不惧水势的迅涨,毅然决然地赴水救母,最后“孝诚所感,神物护持”顺利抵岸;当母亲被盗贼劫持时,孝子将自己作为人质换回母亲后被盗贼射中数箭而能死里逃生,可谓是感天动地,上天怜之。孝子的这种舍生救母的精神令人感动。

3.割肉疗亲。据记载,割肉奉亲最早出现于武则天时期的《旧唐书·王友贞传》:“友贞弱冠时,母病笃。医言唯啖人肉乃差。友贞独念无可求治,乃割股肉以饴亲,母病寻差。则天闻之,令就其家验问,特加旌表。”[7]司马迁的《史记》中有“割股奉君”的故事,唐朝陈藏器撰写的《本草拾遗》有人肉可以治病的记载,佛教著作中也有以肉体布施众生的经典故事,《清史稿·孝义传》中也记载了一家四兄弟为了救治生命垂危的父亲,分别割股、割臂和断指。而在《湖海新闻夷坚续志·前集卷一人伦门》中就记载了三则这样的故事。

其一,《割股行孝》:

叶二,宏溪村民,以补漏为业,孝于母。母疾,割股以疗,偶血污衣襟,弟妇曰:“伯衣有血。”其弟知之,谓是疮破。疾未愈,继又凿脑取髓,遂晕去。及醒,见头有些髓,取和粥以进,母疾随愈。踰年出外访亲,一夕,母梦告以折足,警觉。次早三步一拜归家,见母果登梯失足,医治勿药。后母卒,刻木为像,置之担头,随寓供餐。[3]18-19

其二,《取脑行孝》:

王羽,宋干道二年病革,夜半登楼,焚香叩天,祈母病愈,以利刀取脑调羹进食。继有神人以火炬灼之,母病随起,寿年至九十。官为保申旌表门闾。[3]19

其三,《剔肝行孝》:

新喻长宣人罗裳,事母至孝。一日母感微疾,药石莫救。于是焚香告天,剔肝和粥以进。横刀胸间,剸之深寸许,凝脐湔血,刃悉推卷,取香炉火灰敷,血立止。复誓曰:“有如母疾不已,当易是刃。“往视其母,则其疾良闲,累夕即如平时。[3]19

孝子们为了治疗母亲的疾病不惜损伤自己的身体,虽然割股疗亲这种愚孝行为没有科学根据,但是,他们侍奉父母的孝行在史书中不断被记载,并受到当朝统治者的表彰。《宋史·选举志》有云:“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守墓。”[8]这些孝子的行为方式尽管是愚蠢的不科学的,但是他们孝敬父母的决心和勇气是坚定的。

二、《湖海新闻夷坚续志》中的“不孝儿媳”

《孝经·五刑》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1]31《唐律》也规定:“罟祖父母父母者绞。”[9]虽然古代对不孝的处罚都很严重,但仍然避免不了不孝行为的发生。《孟子·离娄篇》云:“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 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10]《湖海新闻夷坚续志·前集卷一人伦门》就记载了四则儿子和媳妇不孝敬父母的故事。

1.娶妻虐母。中国古代家庭中宗法制度根深蒂固。婆婆曾对媳妇有一种权威,虐待或压迫媳妇。当婆婆生活不能自理时,媳妇会宣泄长久以来的愤怒,虐待婆婆。《湖海新闻夷坚续志·前集卷一人伦门》中的“事姑不孝”就记载了两件媳妇虐待婆婆的事情:

邢州李生母,年老目盲,李生事之至孝。每出外,虑其妻金氏侍奉有阙,必再三嘱咐之而后往。金氏不听夫语,不尽礼,母甚埋怨,金氏愤之。恰值烧饼欲进母,傍有小儿阿粪,金氏乃以面裹粪为饼馅以进,母食既半,觉臭秽不可食,遂留以待见儿归。李生归,见其以秽物食母,持杖击之,金氏奔走,寻还不见,忽有人报云:“昨日奔入阎王庙中。”李生入庙,见一狗伏于案下,睁目不敢亲近。遂呼金氏父母来看。此狗流涕自称曰:“我不合以秽物奉姑不孝,忽入庙中化为狗矣!数日而卒。”

昔有夫人阿李,有子出外经商,累年不归,止有儿妇七嫂在家。妇每饭则两炊,姑饭以麦,妇自白饭。李稍与妇忤,必受辱骂,至于麦饭亦不进食,李忍辱而不敢言。一日妇往邻家,留姑守舍,有僧持钵至门外乞饭,李曰:“我自不能饱,安有施!”僧指厨中白饭,李曰:“此我儿妇七嫂自吃底,我不敢以施人,恐归必辱骂我。我但有早食麦饭,尚有一合留备午饷,如用即取去。”僧未答,闻七嫂外归。妇见僧乞饭,大怒曰:“汝要我白饭,可脱袈裟换。”僧即脱下。妇才披之,僧忽不见,袈裟著身变为牛皮,牢不可脱,胸间先生牛毛一片,渐变身体头面。急执其父母至,则全身化为牛矣![3]20-21

金氏将小儿的粪便放在烧饼之中让婆婆食用,七嫂不给婆婆吃白饭,自己独自食用,她们丝毫没有把为人妇、为人媳的职责放在心上。《吕氏春秋·孝行》把“赡养”分“养体、养目、养耳、养口、养志”[11]五个层次。“养体”是人生存最基本的一个层次,从孝的层面来看也是最起码的责任。可是故事中的两个媳妇对婆婆的态度连最基本的供给都做不到。

2.生儿悖逆。在古代,子女对父母最大的孝就是不违背父母的意志。《孝经·圣治章》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徳。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理。”[1]23古代忤逆之子,会受到神灵的责罚。

(1)雷击不孝:

温之吴公口有二恶少,谋欲生事,尚各有母,欲假手于同谋者互杀其母,而后举事。其主谋者陈五四者,正在练店内烹饪,尚未得食,立于灶后。有牧童王正,忽见有丈身之人携锦皮薄书入门,恍惚间,先携小童出门外,霹雳一声,五四头巾穿破,头顶上一窍穿透,靠壁而死。[3]19-20

(2)悖逆不孝。

蜀洋州村落间有姓汪者,尝悖逆其父母,人讽之,官罪之,皆不悛。一日病甚,近有威灵庙神,梦之云:“汝可来吾祠下,烧香许祭即愈。”悖逆之人扶惫而去。方跪拜间,神坐下忽有一大蛇出,红冠黑质,长一丈余,绞其身,仍以头对其面而舐之。其人遂拜告于神,誓死不敢无状,蛇方逡巡脱去。自后痛改为孝子。不孝为神所谴,冥冥间可畏也[3]21

文中两个恶少在生事之前就谋划要杀害自己的母亲,最终他们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被雷击而死。汪姓男子虽然之前是悖逆父母,值得欣慰的是,受到上天惩罚之后决心痛改前非,最终成为孝子。《礼记》云:“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12]347为人子女就应该不违背父母的合理要求,不要做一些危害父母及社会的事情。

3.养禽辱母。《大戴礼记》云:“孝有三:大尊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13]有三个层次,最重要的是尊重双亲,其次是不侮辱他们,最基本的是要赡养照顾父母。有些不孝之子侮辱母亲,遭到惩罚:

松阳县有少年子,笼养金凤,且善鬬,可直宋官会数百劵。忽出外数日,缺食而死。妻疑夫归必责骂之,无以脱罪,阿姑曰:“我自当之,彼将何辞!”岂知此子凶狠,归不见禽,欲挞其妻。母曰:“是我之罪,非妻之过,尔其宽之。”子怒曰:“老狗,急洗浴去偿此命。”母不以为然。子怒愈急,不获已,揭汤浴洗。俄黑云四起,震雷一声,挟其子过前山,劈开枫树置其中。此地极暗,人不可见,惟母见之。经涉七日,其子方死。悬尸于树木之杪。[3]21

《养禽不孝》中的少年子都没有做到,只顾及到自己养的宠物,完全没有将母亲的生活放在心上,甚至对母亲恶语相向。雷神专门对不忠不孝不义的人进行制裁,最终少年子受到上天的惩罚,被雷劈死。

三、《湖海新闻夷坚续志》中的传统孝道心理

1.“贤德孝子”的“恋母情结”。母爱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尊母爱母也是人们共同的文化传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在歌颂母爱伟大的同时也反映了游子回报母亲的愿望与心理。“孝母”也成为古代小说的重要主题,如四大名著在描写人物孝德时,多用“事母至孝”来表述。《湖海新闻夷坚续志》中的12则故事就有11则涉及母亲。从心理学角度看,这属于人类普遍存在的一种“恋母情结”,又被称为俄底浦斯情结。孝子故事中大多孝母反映了人类对母亲的依恋之情。仪平策曾说:“在男权社会的背后,在它极力寻觅的本源处,在它伦理生命意识的极深处,始终有一位至尊至善至慈至爱的母亲形象。这仿佛已经积淀为中华民族的一种‘集体无意识’,一种文化的‘原型’和‘情结’。”[14]神话故事中对大地母亲的描写,对女娲抟土造人的讲述,都说明了母性崇拜现象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后世小说创作都受到原始神话中的“恋母”文化的影响。

2.“娶妻虐母”的心理成因。男子对母亲有一种天生的依恋,当恋母情结和恋妻情结无法平衡时,就会引发婆媳矛盾,出现娶妻虐母之事。儿媳虐母的发生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婆媳关系非常微妙、复杂,非血缘的姻亲关系,既没有血缘关系的稳定,也没有婚姻关系的亲密。中国古代社会实行夫居制,妻子婚后必须住在丈夫家里,这样两个年龄悬殊、生活习惯不同的婆媳朝夕相处,必然会产生摩擦与误会,难免出现“事姑不亲”的事情。其实《湖海新闻夷坚续志》中的娶妻虐母故事对媳妇虐待婆婆的原因描写得比较模糊,金氏虐待婆婆是由于“不听夫语,不尽礼,母甚埋怨,金氏愤之”。可见媳妇和婆婆之间存在“代沟”,即使是像“东海孝妇”那样全心全意照顾自己婆婆的女子,在一定情况下也不被婆婆所理解。其实要处理好这层关系,婆媳之间所需要的是一种换位心理,以待己之心待人。“换位思考,就是要把自己设想成别人,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很多时候甚至需要暂时拋开自己的切身利益,去满足别人的利益。其实,利益在很多时候是互相关联的,你能考虑别人的利益,别人也会考虑你的利益。”[15]就是说,媳妇更多地从老人的角度去考虑,想像自己如果年老子女不孝时的心情,就会避免许多冲突和虐母事件的发生。

3.“割肉疗亲”故事反映出生命意识回归的心理。“割肉疗亲”其实是野蛮时期人类的一种信仰,一种风俗遗留,认为吃了动物或者人类的血肉不仅有营养,而且可以继承他们的精神品格和生活习性。“割肉疗亲”在古代典籍文献中均有记载,比较早的见于《墨子·节葬》:“昔者越之东有垓述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楚之南有啖人国者,其亲戚死。刳其肉而弃之, 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16]可见“割肉疗亲”在先秦时期就已经根植于先民的精神世界之中。但《孝经·开宗明义》指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1]3孔子把父母与儿女的关系比作“本”与“枝”的关系,他说:“身也者,亲之枝也,敢不敬与?不能敬其身,是伤其亲;伤其亲,是伤其本;伤其本,枝从而亡。”[12]657这些经典论述都形象地阐明了“全而归之”的道理。陈独秀对这种现象的看法是:“像封建社会的孝子割骨疗亲,程婴臼代人而死,田横乃木自杀等主动,在社会科学家看起来,无所谓优不优,无所谓合理不合理,无所谓价值无价值,无所谓不可解,无所谓神秘,不过是农业的宗法社会封建时代所应有之人生观。”[17]“割肉疗亲”就如陈独秀所说是一种人生价值观念,虽然做法不符合科学道理,但是其中所反映出来的是对生命的尊重。曾子说:“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18]“全而归之”的做法有许多方式,“割肉疗亲”只是“全而归之”的一种尽孝方式,虽然行为有些偏激,但是古人对生命的尊重,对父母的敬重与回报父母的心情值得理解。

《湖海新闻夷坚续志》中的故事表现出孝与不孝的心理因素。孝子千里寻亲,舍生救母的孝行感动着后人,但面对不孝的行为时,应当分析其心理成因,解决家庭矛盾。萧衍曾说:“父母之恩,云何可报,慈如河海,孝若涓尘。”[19]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之恩就好比大海,而子女的回报只是微小的尘土,子女必须常怀一颗感恩之心,去回报和孝敬自己的父母。《诗经》云:“孝子不匮,永锡尔类。”[20]意思是,如果孝子层出不穷,福运将会长久地跟随人类。孝德是一个人道德修养的基础,善事父母也是人天性之爱的自然流露,孝道对于维护家庭的稳定与子女良好品德的形成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也是中华伦理道德精神的内在体现。孝道文化更多地体现了中国人的人生观、社会观和宇宙观。俗话说:“人有百行首重孝,孝字本是百行源”。在物质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更加需要一颗赤诚的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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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祝春娥)

2014-02-22

王泽媛(1990- ),女,山西晋城人,山西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

I207.41

A

2095-4824(2014)04-0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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