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高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几个突出问题

2014-04-08 08:46吕全国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职业资格技能型高技能

吕全国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处,湖北 孝感 432000)

进入21世纪以来,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经历了从“高技能人才”,到“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到“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再到“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的技术技能人才”的变化过程。2004年3月,《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04]1号)中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要“坚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2006年11月,《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2011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教职成[2011]11号)中提出:大力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高等职业教育,为国家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实现中国创造战略目标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2012年6月,《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教发[2012]9号)指出: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的技术技能人才。这一时期,尽管国家文件及重要会议对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表述前后不一,但培养技能型人才始终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高等职教在技能型人才培养,尤其是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内涵的不同理解

不同时期,不仅国家的文件及重要会议对高职人才培养目标有不同的表述,而且不同的人对培养目标的内涵解读也不一样。2004年3月,教育部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提出“高技能人才”这个培养目标后,有关“高技能人才”的内涵在职教界引起了较大争议,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高技能人才究竟‘高’在何处”。对“高技能人才”中的“高”字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理解:第一种认为高在理论知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高技能人才与一般技能型人才相比,有更高的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尤其是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他们在工作中不是仅靠传统的“手艺”、“绝活”,而是更多地发挥知识、技术和心智技能的作用。第二种认为高在实践能力。《高级技能人才培养》一书认为:“高级技能人才,是指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掌握了现代设备,在生产和服务领域中能完成中级技能人才难以掌握的高难或关键动作,并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从业者中,具备精湛专业技能(理论知识没作要求),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1]。第三种认为高在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两个方面。《高技能人才内涵解析》一文认为: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和服务一线从业者中,掌握精深专门知识和具备精湛操作技能,能手脑并用的高级应用性人才,包括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分为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三类[2]。2011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教职成[2011]11号)中提出“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这个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后,各地围绕“高端技能型人才”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有人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特征进行了这样的诠释:有较强的技术应用能力、有较强的现场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有高端的职业资格证书、较高的薪资水平。还有人认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更加注重的是素质,而对技能的培养没有特别高的要求。而新的提法中用“高端”作为技能型人才的定义,则有更加丰富的内涵。它不仅要求有高素质,还要求培养学生的高端技能,特别要培养学生在专门领域技能*伍建国.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涵义的体会[EB/OL].(2011-12-16)[2014-08-16]http://www.tech.net.cn/web/articleview.aspx?cata_id=N195&id=20111216114548921.。

由于在国家层面对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缺乏权威性的统一诠释,致使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出现了多种不同的解读,其中有些解读与目标的实际内涵存在一定的偏差,从而导致实际培养效果打了折扣。

二、职业资格鉴定制度及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技能型人才是指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的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的人员。我国技能型人才分为五个层次,从低到高依次是初级工(国家职业五级)、中级工(国家职业四级)、高级工(国家职业三级)、技师(国家职业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一级)。一般将达到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三个层次的劳动者视为高技能人才。技能型人才的层次和级别一般要通过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后才能认定。对技师 (国家职业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一级)的评定,还需结合在企业岗位上的工作实绩,即采取能力评价和业绩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而目前很多地方对高职生职业资格鉴定工作依据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布的《关于印发〈试点高校职业技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劳社鉴发[2004]27号)中的有关规定:参加统考职业的试点高校学生,鉴定等级原则上可选择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所学专业与考核职业对口的学生可进行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鉴定试点。因此,目前绝大多数高职院校的职业资格鉴定只限于初、中级(国家职业五、四级),只有极少数高职院校试行了高级工鉴定。近年来,国家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全国技能大赛获得高级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42号)指出:对获得数控车工、数控铣工项目全国决赛前5名,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项目全国决赛前3名,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项目全国决赛前2名,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项目全国决赛前2名的学生选手,由选手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技师职业资格;对获得数控车工、数控铣工项目全国决赛第6至20名,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项目全国决赛第4至12名,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项目全国决赛第3至8名,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项目全国决赛第3至第8名的学生选手,由选手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尽管上述政策能调动高职生提升技能的积极性,有助于高职生在校期间获取高级职业资格,但能通过技能大赛这一途径获得高级职业资格的学生毕竟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高职生在校期间不能被认定相应的高级职业资格等级,他们的能力和才干得不到应有的体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他们的成长。

此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高职院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形式,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支持,但目前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校企双方责、权、利的划分不明晰,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缺乏硬性规定。虽然高职院校热情很高,但企业缺乏校企合作的动力。在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过程中,许多企业考虑的是如何创造经济效益,对学生的发展空间考虑很少,企业接受学生实习实训,一般只是为了解决某段时期劳动力缺乏的问题,往往把学生当作纯粹的流水线操作工人,没有根据学生的专业情况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更没有安排学生轮岗,学生在顶岗实习阶段劳动强度大,体会不到顶岗实习对专业学习、职业能力提高所带来的帮助,因此实习实训的积极性不高,制约了其技能水平的提高。

三、实验实训设备的数量、性能不能满足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求

实践能力是技能人才最基本、最核心的能力,而实践能力需要在模拟仿真的实训环境甚至是工作现场才能得到有效地培养。因此,对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己任的高职院校来说,实验实训场所及先进的实验实训设备是必不可少的。然而,据我们所知,目前很多高职院校的实训设备设施达不到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实验实训设备数量不足,满足不了学生的需要。以数控技术专业为例,由于数控机床台数不足,很多学校学生的实训时间达不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加上由于参加实训的学生多,有时几个甚至十几个学生同时在一台机床上操作,有的学生根本没有机会动手实践,显然,这样的实训条件难以满足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要求,制约了其技能水平的提高。二是实验实训设备陈旧、落后,达不到实训的效果。由于较为先进的设备价格都相当昂贵,一些学校只能用一些模拟仿真设备或性能相对接近的设备替代,这样虽然完成了教学内容,但在教学效果上打了折扣。据了解,有的高职院校在汽车修理实训中还采用早已淘汰了的车型进行实训,在车工实训时采用以木头代铁。三是利用企业的先进设备困难。高职院校办学经费一般不足,没有更多的经费投入设备设施,需要广泛利用社会资源,特别是通过校企合作获得企业资金、设备的捐赠。但由于企业捐赠一般是选择名气大的高校,希望以此来扩大自己的声誉,而高职院校名气不大,企业一般不愿捐赠;加上高职院校所培养的学生社会层次相对不高,成为企业家的也相对较少,因而学校很难获得校友捐赠。即使有企业对学校捐赠设备,其设备也往往是较陈旧或过时的,最先进的设备基本上没有可能捐赠给学校。

虽然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利用企业设备设施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但企业先进的设备价值较高,出于害怕学生损坏设备的心理,他们一般不会允许学生运用先进的设备进行实践操作。学生不了解先进设备的性能,不会操作先进的设备,其技能水平必然会受到限制。

四、教师的思想观念、技能水平、精力投入与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有较大的差距

培养高技能人才,需要一批高素质技能型的教师。而目前高职院校教师的能力和素质与培养技能型人才,尤其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教师思想观念不新。培养技能型人才,其教学内容和形式、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考核和评价都应与学科型人才培养有所差别。但由于我国高职教育历史不长,相当一部分教师受普通高校“学科中心”课程模式影响较深,他们在教学内容的选取上“重理论、轻实践”,“重原理、轻案例”,“重设计,轻工艺”;在教学方法上“重传授、轻参与”,“重课堂、轻现场”,“重验证、轻发现”,“重分析、轻综合”;在教学评价上“重知识的记忆、轻能力的掌握”,“重终结性考试、轻形式性考核”,“重统一的规格要求、轻学生的个体发展”[3]。课程建设脱离生产实际,教学内容和形式不利于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没有突出高职特点,影响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二是教师本身技能水平不高。培养高技能的学生,教师必须是既具备扎实专业理论基础、又具备较高专业技能的“双师型”教师。而当前高职院校的教师大多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他们虽然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但由于他们是从学校到学校,缺乏在企业工作的经历,缺乏实践经验,因此技能水平一般不高。虽然高职院校加大了“双师型”教师的建设力度,评出了一批“双师型”教师,但有些“双师型”教师是“评”出来的,有的人仅具有其名,实际技能水平并不高。为壮大“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职院校提出建立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这确实对培养高技能人才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目前高职院校的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待遇不高,有些人愿意到其他单位兼职而不愿当兼职教师,要聘请真正的行家里手有一定的难度。三是教师精力投入不够。培养高技能人才需要教师投入更多的精力。一方面,教师要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需要经常到企业实践锻炼。而教师平时教学科研任务重,一般只能利用双休日、寒暑假等休息时间到企业实践。这要求教师不仅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还要得到家庭的支持,加上有些企业不一定欢迎教师到企业进行短期实践,更增加了教师实践锻炼的难度。另一方面,高职生不同于本科生,很多高职生自认为是高考的“失败者”,因而存在自卑心理,对学习缺乏信心。教师不仅要对他们进行知识教育和能力培养,还要投入更多的精力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而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对教师评价大多沿用本科院校的评价体系,主要是对教师专业理论基础、教学和科研工作量等方面进行评价,缺乏对教师实践能力和实践教学质量的评价,缺乏对教师的师德、职业素质的评价。这种评价体制不仅对教师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难以起到引导和激励作用,而且还导致许多教师都忙于教学和科研,对提高自身的技能素质、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精力投入不足,影响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

[参考文献]

[1] 李宗尧,张明德,等.高技能人才培养[M].北京: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

[2] 郎群秀.高技能人才内涵解析[J].职业技术教育,2006(22):20.

[3] 陈玉华,黄清源,李学锋.富有高等职业教育特色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J].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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