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顺利,牛承义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35)
公安院校作为我国培养警察的主要阵地,担负着为公安机关培养合格人民警察的光荣使命,数十年来为各级各类公安机关培养和输送了数以万计的合格人民卫士。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必须忠诚于党、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在这一培养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公安院校坚持政治建校办学方向的重要措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直以来,公安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课和学生队长①即专职辅导员,因公安院校学生往往以队建制模式管理,因而辅导员被称为学生队长。的日常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来开展,而专业教学则很少关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长期以来,思想政治教育课和学生队长的日常教育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面对伴随着网络发展而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大学生,这种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显露出了其局限性。
公安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课和学生队长的日常教育相结合来完成和实现的。在整个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公安院校多数是由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负责通过政治理论课程教学来完成对学生的教育;学生队长通过日常管理和教育来完成对学生的教育。作为培养学生主要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专业教师与学生接触最多,通过教学也比较了解学生,却没有参与到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来。这种现象在当前公安院校中是普遍存在的,反映出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比较单一,没有有效形成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
作为当前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力量,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往往是通过课堂教学来实现教育的功能。在这一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在方法、手段上更多地使用灌输式教育方法[1],这种教育方法实际上是教师单向灌输模式,容易造成学生远离、漠视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当教育内容与社会实际有所矛盾的时候,容易造成学生排斥、反对甚至产生被愚弄、欺骗的感觉。
当前,多数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模式,队长掌握着学生的日常管理、日常生活以及奖惩、提干、入党等事项,学生往往认为队长对学生是“重管理、轻教育”。学生队长主要是利用对学生的管理权来实现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很多时候学生不是被教育、说服了,而是不得不屈服于学生队长,因为这些队长手里有着学生日常量化考核、评优评先、入党、立功授奖等多种权力;即使队长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也由于害怕影响自身发展而不得不听从,加之当前社会不良风气难免会影响到学校,因而会引起学生的抵触情绪。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特别是信息化技术的普及,公安院校也不可能再保持独立于世的姿态,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已经渗入到公安高校中了。
第一,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课容易使学生感到教学内容与社会现实出现矛盾,这些会诱发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课内容的质疑或否定。
第二,由于受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当前价值观念多元化,公安院校中的一些同志把政治理论学习、价值观教育与空洞说教相提并论,还有一些教育由于涉及自身利益,教育对象难以马上接受。如教师所言和其所行相矛盾、台上说一套、台下做一套,言而无信,言行不一,这使学生对其教育不能够信服,更加不可能听从。
第三,在信息化社会中,网络传播媒介是当前公安院校学生接触最多的媒体,互联网信息中的反面消息、负面消息容易激发大学生的活跃因素,对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
公安教育,本身就是带有行业性质的专门教育。国家设置公安院校进行专门的公安专业教育,主要是针对人民警察这一职业而开设的,其培养的目标就是公安司法系统(包括检察系统、法院系统、国家安全机关、司法系统等)所需要的公安专门人才,因此其培养目标具有明确的指向性。根据公安院校毕业生所从事的工作来看,公安院校所培养的学员绝大部分是从事公安工作。
“在某个专业领域的学习,是大学生在兴趣和理想基础上的自主选择。这种选择具有更强的驱动力,在行为过程中显示出更强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意志力,从而使得学生在参与选修课、课余讲座和活动时基本上是按照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来选择的。”[2]而在公安院校中,学生学习的目的与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具有高度一致性,学生有着学习专业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而,如果能够从学生专业学习的实际出发,结合专业知识来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或者引导学生运用思想政治知识的基本观点及原理来分析解释当前公安实践中出现的各种现象,不仅能够激发学生学习政治理论的兴趣和主动性,而且能够使学生对公安实践中出现的各种现象其背后的深层原因进行思考、探讨,拉近理论与公安实践的距离,从而实现专业学习与思想政治教育同步提高、共同提高的双赢目标。
一般情形下,专业教育重点是培养学生对某一理论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而在公安专业教育中不仅要培养学生公安业务所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还担负着培养合格的人民警察的职责。由于公安专业知识往往与打击犯罪紧密相连,如果培养的学生仅仅掌握了公安业务知识而不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警察意识,一旦其专业知识滥用,必将会对社会治安带来比较大的影响,这就要求公安专业教育中必须要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进行考核、评价。这一特殊要求就使得公安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具有目标的一致性,都是要培养政治立场坚定、警察意识良好的人民警察,一旦其思想政治方面出现问题,则专业能力越强则越危险。
在以往的专业教学中,专业课任课教师往往更加侧重于专业知识的传授和专业素质的培养。而要实现专业教学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这一目标,就需要对原有专业教学内容进行深入剖析,挖掘其中关联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并在教学过程中予以重视和渗透。
比如:在侦查学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进行教学是当前比较主要的一种方式,案例教学可以提高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提高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中,我们发现面对着一些杀人案件时,个别学生可能会发笑,一般我们只是进行制止并直接进行专业训练教学,而如果我们抓住这一现象,问明学生发笑的理由,引导学生思考在现实中如果出现这一现象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其深层原因是什么,那么学生就会理解作为警察必须切实理解和体会被害人及其家属所承受的痛苦,必须让被害人及其家属更加相信警察可以为他们查明案件情况,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从而实现对学生警察意识的培养。
要实现在专业教学中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加强和提高专业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只有专业教师意识到可以利用专业教学来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应当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的教育,其才可能在自己的教学工作中进行此项工作。目前,高校在招聘教师过程中,往往侧重的是其专业能力,而对其教学能力很少考核,即使在入职以后所进行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培训过程中,也往往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而没有接受比较系统的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专业能力对于教师是必不可少的,但对于当前仍处于教学型或教学为主的广大公安院校而言,首要的任务是如何将自己已经掌握的知识传授给学警,即教学是当前的主要工作,因而有必要对新录用的专业教师进行一定的教育教学理念的培训,使其牢固树立“教书育人”的教学理念,不仅仅完成“教书”的任务,更重要的是要在教学过程中完成“育人”的任务。
专业教学不仅仅局限于课堂上,而应当充分利用学生的业余时间,通过组织各种活动来激发专业学习的兴趣、提高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据我们了解,当前公安院校中开设的专业类的课外活动相对普通院校而言是比较单一的,而且在这些活动中学生仅仅进行专业方面的一些学习。同时,单纯的人文类活动又与专业缺少联系。因而,要在专业教学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则需要打破现有的局限,组织起专业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活动,从而来完成对学警的全面教育。比如:我们可以将单纯的辩论赛活动改造成与专业相关的辩论活动,将公安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现象引入到辩论过程中。辩论不仅使学生了解公安实践,同时也受到一定的思想教育。
公安专业实践,是每一名公安院校学生在走出校园前必须进行的实践活动,也是学警真正意义上接触公安实践的一个机会,同时也是使学警对学校所学专业知识、所进行的思想教育受到实践冲击、使学警产生质疑的时机。通过公安专业实践,学生可能会产生所学理论知识无用、无法解决公安实际问题等想法,进而放弃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而单纯地向实践学习。因而,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加强专业教师的带队实习工作,面对学警在实习过程中所出现的困惑应及时加以专业上的引导和思想上的教育。比如:学校教育学警要严格依法完成侦查工作,而在公安实践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严格依法的情形;学校学习的规范操作在公安实践中很难完全实现等,这就要求专业教师及时加以说明和引导,使学生明白其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理论与实践脱节的主要问题是什么。通过这一引导,学警就会明白:必须按照学校里所学的规范操作来进行,实践中虽然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有时没有按照规范来操作,但是规范始终是衡量其工作优劣的标准。同时也能够让学警坚持自己在校学习、教育的成果,增强其抵御社会不利因素干扰的能力。
总体而言,在专业教学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当前提高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全面培养合格人民警察的必然要求。虽然目前的公安教学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是在公安专业教学中开展思想政治教学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内在要求,只有形成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才能够更好地完成对学警的培养,才能够保证培养的学警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安实践工作发展的需求。
[1]余爽.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人本价值的迷失与重构[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2):183.
[2]王晓宏.中医院校结合专业教育进行人文社科教学的实践探索[J].卫生软科学,20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