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清林
(嘉兴市鼎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 嘉兴 314000)
混凝土企业税收风险管控探讨
黄清林
(嘉兴市鼎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 嘉兴 314000)
本文针对混凝土企业在税务管理上出现的各种风险隐患,以及给企业经营带来的风险,进行了逐一分析,让混凝土企业经营者能在此文中得到启示,改进不足,遏制税务风险产生。
混凝土企业;税收;风险;管控
混凝土行业经过近 20 年的发展,市场环境日趋成熟,行业从规模小而单一的混凝土搅拌站发展到规范的多条生产线的搅拌楼再到今天的新型环保智能化的搅拌楼生产线,可以说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如今的行业市场产能已经严重过剩,企业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少数混凝土企业为了取得更大的经营业绩,便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地钻政策的空子,利用“打擦边球”的手段来谋取企业更大的效益。例如今年浙江某大型混凝土公司被查出使用原材料假发票来谋利一案,多年来,该企业一直使用假发票入账避税。在今年的混凝土高峰论坛上有律师在报告中提到某混凝土公司多年来使用原材料假发票达 10 亿之多,如此多的假发票,一经查出就会导致该企业直接破产。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和庞杂性,原材料供应商多为小规模纳税户和个体经营户甚至私人,所外购的原材料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高科技造假手段的介入,真假发票难以用肉眼辨别,所以给了投机分子钻空子的机会,但近年来,随着发票的网上查询系统的开通,给财务识别人员发票的真伪带来方便,但有许多新从业人员对于网上查询并不清楚如何操作。
1.1 混凝土企业防不胜防
某混凝土企业的财务主管具有多年从业经验,对于混凝土企业里砂、石材料发票可谓小心谨慎,每次供应商送发票来她都亲自上网查询,确认好后才支付材料款。然而在年底审计前,她好奇地将年前开的发票再次网上查询,结果让她大吃一惊,前期开来的发票网上能查询到,到现在却查不到了,思考许久,她向公司领导汇报,又找到原材料供应商,供应商也一头雾水,但承认发票是外面买来的,经过商量决定,主动到国税局汇报情况经过,最后国税局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同意该企业重新开具发票替代。
1.2 财务人员不负责任
某混凝土企业的财务人员为社会上招聘来的,对混凝土相关业务不太熟悉,对于原材料供应商送来的发票从不审核,他认为凭发票做账是会计的分内事,辨别发票的真伪则是税务部门的事,所以对于发票的真伪他从不关心,一直到别人举报被税务部门查到假发票才知道利害关系,除补交税款外,企业还被罚款 100 多万元。
1.3 企业自身铤而走险
某混凝土公司的砂石发票从不让材料供应商提供,而由企业自己到外地去购买,因为外面购买发票税率低,企业总觉得自己合算。多年来,该企业每年到一定的时候出去采购发票,由于砂石材料的使用比例大,大量的假发票累积,到企业被查时,累计使用假发票多达 5 亿多元,令人咋舌。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公布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产品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156 号,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和完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政策。作为我们商品混凝土企业,符合条件的能充分享受到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即减免增值税的优惠。
根据财税 [2008]156 号文件中附件 2 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废渣目录中的一项采矿选矿废渣(如碎屑),四项里其他废渣(如粉煤灰),能在我们生产产品中运用,并达到规定的掺合比例,又能满足产品的性能要求,可申报资源综合利用。
2.1 资源综合利用的申报,激励企业可持续发展
在许多省市混凝土企业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文件,企业按照规定要求与掺废比例,在商品混凝土生产中满足产品性能要求,可以申报认定,资源综合利用申报认定成功,企业则减免增值税,若按目前市场商品混凝土 C25 泵送价格 280 元/立方计算,即减免增值税按 6% 计算(即 15.85 元),每月按 3 万立方计算即每月可减免 47.55万元增值税。
2.2 资源综合利用的申报,让许多企业铤而走险
混凝土企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能成功减免增值税。在利益面前,许多企业禁不住诱惑,纷纷铤而走险,不惜一切代价,动用一切关系,去申报资源综合利用的免税。笔者对许多申报成功的混凝土企业进行调研时发现,有大部分混凝土企业没有实事求是地按政策要求去做,而是在钻空子造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没有按规定比例使用碎屑,因为随着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增多,矿山的碎屑资源有限,所以买不到碎屑,就使用天然黄砂代替,在检查时蒙混过关。二是操作室造假,把使用黄砂的料库名称改为碎屑,打印出来的掺量能超过 30% 以上。三是买不到碎屑就要求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碎屑发票来骗取免税。许多企业的会计知道这样违规操作不合法,但还是违心地“配合”企业来完成检查。
通常许多混凝土企业为了能避税,绞尽脑汁想办法,对于采用委托加工形式来避税,混凝土企业的财务人员在过程方式上不是太专业,以致造成许多风险,有的甚至违章操作。要采取委托加工的方式来避税,税务认定必须同时符合三个基本条件:(1)商品混凝土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书面合同,并且按规定时限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2)商品混凝土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必须按规定设置委托加工业务核算账簿和建立委托加工材料进出仓库管理制度;(3)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受托方)必须开具商品混凝土加工费发票,委托方必须以加工费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商品混凝土加工费必须按合同规定形式支付。
委托方和受委托方所有发出和收回货物均应办理相应的进出仓手续,建立各种相应的台帐,并接受主管国税部门对委托加工业务相关手续的监管,商品混凝土委托加工生产企业租赁的生产加工车间,必须先向企业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备地址、厂房面积、自有厂房原值及年折旧额,租赁厂房租金、机器设备品种及数量,年度设计和实际生产能力,耗用的主要原材料名称,主要产品名称等,自有厂房设备是否纳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并提取折旧,租赁厂房设备的租金是否由企业定期支付,管理人员和工人工资、水电费是否由商品混凝土加工生产企业支付等。但在实际操作中混凝土企业直接要求原材料供应商直接开具发票到对方公司直接结算,这是不符合正常的委托加工程序,给企业税收风险带来严重隐患。
目前许多混凝土企业通常为了给企业的高管与业务员避税,要求去开劳务发票来替代,避免上缴所得税。但有许多地方如今按劳务费或服务费开取发票,地税却不同意。某企业以前一直采用这方法进行避税,但在今年税收检查时被查出公司的业务费及高管的工资全用劳务费来代替,结果上缴20% 的所得税,还按规定处以 2 倍的罚款。
混凝土企业相对税务上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许多混凝土企业经营者往往忽略了税务上的管理,凭着自身感觉随意决定,一旦被查出问题,可能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存在税务上的风险,在现实工作中,我国商品混凝土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风险意识淡薄,是造成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何对风险进行有效防控,首先要对财务人员进行观念上的转变,引起高度重视,规范内部管理,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许多同行的案例给我们带来启示,作为企业的经营者,我们对企业的定位与运作一定要三思而行,不要感性用事,也不能心存侥幸。企业只要合法经营,合理避税,才能让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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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ion on the tax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concrete companies
Huang Qinglin
(Jiaxing Dingye New Building Material Co,. Ltd., Zhejiang Jiaxing 314000)
The risk of tax management can bring risk on operation of concrete companiesm, the author analysed the phenomenon, which inspiring the operators of concrete enterprises can get inspiration from this paper, to improve the shortcomings, and keep down the tax risk.
concrete company; tax;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黄清林,男(1973—),江西吉安人,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商品混凝土与混凝土制品的技术创新与运营管控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