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奇(三亚学院法学院,海南三亚572000)
浅议当代中国完善权力制衡机制的必要性
——“美国政府关门危机”引发的思考
李奇
(三亚学院法学院,海南三亚572000)
本文探寻世界关于权力制衡思想的发展史,在分析权力制衡渊源的同时,通过美国政府关门危机事件剖析三权分立的运行机制,结合我国社会现状,探讨实现权力制衡的途径。
权力制衡;分权制约;政治制度
欧洲启蒙运动的哲学家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任何拥有权力的人,都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从古至今,只要有国家的地方,都存在权力。如何更好地驾驭权力,建立民主政治环境,已然成为时代所需。我国作为走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在驾驭权力、使用权力的职能方面更需良好的导向与发展。而权力的有效使用来源于对权力的有效制衡,在如今的法治社会,权力制衡更加适合民主政治的发展与建设,为权力划分了有限界限,保证在权力独立中完成本职工作。
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在《政治学》中提出了权力制约的相关思想,到17世纪,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在其著作《政府论》中将权力的划分再次深化,提出了分成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权力分立的思想。最后真正提出三权分立思想的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孟德斯鸠针对于三权分立的理论体系进行了深刻的阐述,提出了将权力分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
权力制衡这一有效的管理原理在发达国家中有较多体现,给我国今后的改革也提供了很多借鉴,其中很有代表性的当属美国的联邦政府。
美国政府近日登上报纸头条的“政府关门危机”事件,这搏得了全球人们的眼球,但是这在美国历史中算不上是鲜见的新闻,在美国建国至今,一共有过18次政府停摆。2013年10月1日到16日,美国政府非核心政府部门持续关门,这对美国政府的整体经济有不小的冲击,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局局长西尔维娅·伯韦尔宣布由于联邦政府本财年的预算已经耗尽,而国会尚未批准新财年的预算或临时拨款议案,联邦政府的非核心部门被迫关门。美国是典型的三权分立制度,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相互制约,在这个事例中,立法机关不予批准财政预算而导致行政机关的停摆,并且,美国的行政首脑奥巴马也因此无缘出席在巴厘岛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峰会,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相互制约,有效地控制了行政权力的滥用与立法权的无限扩张,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的源泉,约束了权力的边界。
美国的三权分立权力制衡原则有其自己独特的历史背景,建国300年的历史中,权力制衡贯穿始终。美国建国之初,美国宪章起草人之一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作为美国政党制度的奠基人之一,他主张三权分立,制衡立法权与行政权,加大司法独立权,他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写道“司法权是最不危险的权力”,司法独立有利于切实落实三权分立原则,是对其他权力的有效保障。于是汉密尔顿赋予了司法以审查权,可以监督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所以,他的制约思想可以说是加强司法权,监督立法权与行政权,立法机关有权弹劾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制约立法机关,形成这样一个环环相扣的思想体系。当然在美国并不是只有这样一个声音,作为美国国务活动家、民主传统奠基人以及政治思想家的托马斯·杰斐逊在强调三权分立的基础上,还认为人民参政才是防止暴政的最好方法,他建议人民参政和普选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美国的政治道路,同样也引起了广泛的影响。
虽然不可否认三权分立之类的权力制衡具有资本主义色彩,但随着历史的演进,这一思想及制度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进化与发展,并趋向成熟,只要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值得我们借鉴学习。作为一党制国家,维护中央权威是我们的义务,但适当的借鉴其他思想的精华会更加有助于我们政治的稳定与发展。
当前我国,强化权力监督和遏制权力腐败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之一,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努力,我们在这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权力结构有了明显改善。但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仍存在着对权力监督不力、权力间的掣肘出现真空等不合理现象,并由此导致了很多方面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我们要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因,同时也是在中国实现权力制衡的必要性所在。在这诸多矛盾和问题中,最突出的有以下几类:
第一,权力体系纵向延长,缺少横向制约。在我们国家,上下级制度明确,大部分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的上下级关系是领导关系,这样会出现人治大于法治的情况,尽管在司法机关的上下级是监督关系,下级部门也会尽量向上级部门的意见靠拢,这样会给腐败以滋生的环境,不利于民主社会的建立。长期在纵向的领导关系之下,会出现“以权代法”“以人代法”这样腐朽的情况,这不利于法治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法治需要权力的制衡与监督,它如同一把利器,而权力的制衡恰恰是对这把利器的有利引导,帮助其有的放矢,设置界限,不会无规则、无法度。因此想要消除人治、实现法治,就应当利用权力的相互制约并进行相互监督,为法治铺垫平坦道路。
第二,要完善构建监督平台。为有助于权力的正确行使,防止滥用权力,公民成为了新时代的监督主体,但如今我们在在监督体系平台上还尚为欠缺,上访已然成为一个维护公民自我权利的渠道,但难免有人会借此钻空子扰乱行政机关的正常工作,并且一些畸形上访也必然会影响到公民素质、政府素质乃至国民素质的塑造,所以建立有效的监督平台是十分重要的,媒体也成为了监督主体的一部分,虽然这是时代发展的结果,但是这也会使国人产生媒体大于法、舆论左右司法等看法,这都是不利于健全我国法治社会,不利于权力的合理分布,所以,国家应当积极寻找良好的监督平台,将一部分权力下放到人民,这样才有利于建设和谐、文明的社会。
现阶段,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多制度尚处于起步状态,还需要不断的完善与成熟,这必然需要一个漫长的时期,但我们可以在不断的学习和吸取教训中丰富自己,去其糟粕。
第一,改变传统观念,消除思想误区。我们国家虽然是社会主义国家,但同时也是走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我们应该寻找适合本土的制度与思想体系,不墨守成规,固守传统观念,而是应当在时刻转变的时代中,能够及时发现适合特色道路的特色体系,在众多国家的典例中,取其精华,将继承、发展、创新和学习进行有机的结合与运用,只有善于接受与改变,才能在历史的浪潮中走在最前端。
第二,增强监督权的独立性。在我们国家,监督主体虽然存在,监督途径也有很多,但是监督权的独立性却不是很完善,权力监督机构设置过小,导致监督机构权力无法完全行使达到预期效果,这不仅无法完成最初立法设想,还会使监督机构形同虚设,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国家应当树立监督机构的权威性、不可侵犯性,加大权力监督力度。
第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法治社会的彻底实现终归还是要回归到法律的完善,要想以法律为保障,就必须完善法律,在权力制衡方面和监督机构方面,我国应当针对监督机构审查后果作出“赏罚分明”,有独立的监督机构之后,要有配套的法律法规与之配合,这样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而不是形同虚设,在严格恪守之下,才有可能收获良好效果。
权力的制衡在世界政治历史上都是具有人类智慧光辉的浓重的一笔,这是控制权力、引导权力良性运行的合理机制,是值得借鉴的思想体系,我们应当在坚定自己的政治道路的同时,借鉴优秀的思想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和谐社会。
[1]约翰·洛克.政府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2012.
[2]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3]郝亚娟.简析当代中国权力制衡的必要性及其实现途径[J].2006.10.10.
[4]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编辑∕岳凤
李奇(1986-),男,黑龙江人,三亚学院教师,行政管理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公共政策、组织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