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经纬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3)
在国内侦查讯问实践中,侦查人员更倾向于从犯罪嫌疑人的言语陈述中判断他们是否在说谎,并不重视对非语言行为的分析。从理论上说,犯罪嫌疑人应当更关注自己的言语内容,选择说什么或不说什么,因为其所说的内容会直接导致相应的法律后果。所以,很多犯罪嫌疑人用尽手段与讯问人员周旋, 拒绝交代犯罪事实。但是,谎言可以编造,非语言行为诸如副语言 (语调、音量、音速、音质)、身体语言、环境语言等却往往无法遮掩。非语言行为在无声之中泄露大量的、真实的、不宜作假的信息。近些年,以微表情为代表的非语言行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目前,微表情的多年研究成果证明了其科学性。但是,微表情在侦查中的应用却缺乏系统性的研究,微表情还没有真正被应用到侦查实践中。想要将微表情真正应用到侦查讯问中,首先必须要了解微表情,再次,要掌握微表情在讯问中应用的具体方法,还要注重侦查人员的专业训练。
“微表情”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心理学家保罗……埃克曼(Paul Ekman)在1969年提出。当时,埃克曼的一位抑郁症患者神情愉悦地向他提出请求回家看看,但回家之后却自杀了,埃克曼将当时的视频反复播放,用慢镜头仔细审视,突然在两帧图像之间看到了一个稍纵即逝的极度痛苦的表情,只持续了1/15秒。
微表情与普通表情不同,它是一种非常快速的表情,大多数人往往难以觉察到它的存在,埃克曼等认为,微表情既可能包含普通表情的全部肌肉动作,也可能只包含普通表情肌肉动作的一部分;它往往在人撒谎时出现,表达了人试图压抑与隐藏的真正情感;它是一种自发性的表情动作,表达了六大基本表情——惊讶、厌恶、愤怒、恐惧、悲伤、愉悦。
国内学者认为:微表情是一种持续时间仅为1/25秒至1/5秒的非常快速的表情,表达了人试图压抑与隐藏的真正情感。
姜振宇提出不同看法: “如果仅仅以时间作为定义标准,那么势必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微表情的时间为什么短?是因为形态小和不完整还是因为肌肉收缩快?二是复杂表情中,持续时间长的微小表情形态是否属于微表情范畴”。并阐明微表情是指不受思维控制的,可能由情绪引发,也可能是习惯使然,持续时间短暂或面部肌肉收缩不充分的表情。
研究表明,大部分人体的动作表现都是可以进行主观控制的。但是,因为人的动物性,在受到刺激的时候做出的第一反应却不太容易作假。因为应激反应受自主神经系统控制,不受意识控制,是人类的本能反应。微表情是一种应激反应,所以微表情不可以伪装,而一般表情是可以伪装的。这也就是微表情与表情的区别之处,也是研究微表情的价值所在。
对于侦查讯问而言,通过记录、观察、鉴别、分析等方法从而解读微表情,可以了解犯罪嫌疑人真实的内心活动,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在说谎,进而制定相应的讯问方法与策略。
在讯问过程中,讯问人员要边提出问题边注意观察犯罪嫌疑人表情的变化。然而人对于面部表情的观察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当场就识别出全部细微的表情变化。这就要求配备摄像机,而且要具有较高清晰度,在特殊情况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安装隐蔽摄像头,记录犯罪嫌疑人最真实的面部表情。
因为微表情非常微小,不易察觉,所以经摄像机记录下的面部表情要进行放大处理,这些影像就需要高分辨率的大型屏幕来呈现。这样,及其微小的表情在放大几倍或者几十倍的情况下其特点也会放大,方便侦查人员的观察。同时,高分辨率大型屏幕也有利于集体讨论、分析案情,有利于团队协作。
在侦查讯问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视频资料,这些视频资料不但对于个案具有研究意义,在案件侦破后对大量视频资料继续进行研究,发现规律,仍然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这就要求在采集时要严格按照微表情、微反应研究的视频采集统一标准格式进行,在存储时以数字格式储存,并详细登记、编码和存放。
侦查人员可以通过重复播放录像,观察犯罪嫌疑人在讲话过程中不同于一般情况下的脸部肌肉变化,鉴别这是一种怎样的表情,表达了怎样的情绪。埃克曼在1978年完成了一套研究脸部运动的工具——脸部运动编码系统即FACS,成功地将面部肌肉运动与表达的情绪一一匹配起来,至今已经被全世界数百名科学家应用于脸部运动的研究。
在实际微表情鉴别过程中,计算机及面部分析软件,在面部微表情图像分析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计算机面部分析软件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轻工作人员的负担,帮助筛选和分析。
同时,在工作中也可以结合测谎仪 (polygraph)的使用,收集和分析受测人对相应问题刺激激发的心理生理反应指标,并据此综合判断受测人与被调查事件之间的关系。虽然现在测谎结果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测谎仪却能帮助识别被讯问人的内心情感波动,记录与犯罪有关的心理痕迹。
“重要的不是他是否在说谎,而是为什么要说谎”这句话源于 《别对我说谎》中的一句台词,却引发了笔者的思考。
对于微表情来说,将其识别并解读出来的结果是犯罪嫌疑人的情绪,再通过情绪来推断其是否说谎。但是,为什么那个人要作出那种表情?为什么有些身处危机中的人被告知自己可能获救的消息后,在确定自己安然无恙前反而会变得更加害怕?他们说谎是因为确实犯了所指控的罪行吗?是因为要保护别人吗?是因为某个和案情不相关的原因,但是他们担心说出真相会带来糟糕的后果,所以不得不说谎吗?——这才是在侦查讯问工作中应用微表情的意义所在。
微表情最终反映出来的是人的情绪。想要知道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情绪,从而判别犯罪嫌疑人是否在说谎,必须要联系犯罪嫌疑人的职业特点、年龄结构、受教育的程度等资料;要了解案情和各种辅助社会信息,如社会保险信息、医疗保健信息、教育信息、机动车信息、旅馆住宿信息、娱乐场所信息等等,这些都可能成为辅助案情分析的关键点和使犯罪嫌疑人产生内心波动的刺激源。
侦查讯问人员通过观测和识别犯罪嫌疑人的微表情,获知犯罪嫌疑人此时的内心状态,针对犯罪嫌疑人常用的反讯问手法,制定和采取不同的对策措施。
对于那些在讯问过程中情绪表现低落、麻木或一言不发的犯罪嫌疑人,此时很可能表现出痛苦、伤心的表情,说明在内心中已经产生动摇,这时候要对其进行情感上的攻心,降低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后果的感知,通过说服教育以及亲情感化来促使其产生认罪悔罪的动机。
而对于那些反侦查讯问意识较强、侥幸心理严重的嫌疑人,虽然表面老实,但其内心深处的高兴情绪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来,如双眼微闭,眼尾形成轻微的皱纹,嘴角微微向上翘起,此时讯问人员要及时对其施加心理影响,打击其嚣张气焰。
当证据出示时,嫌疑人表露出不屑与嘲弄的神情,说明搜集到的证据有可能是嫌疑人故意制造的假证据,也可能说明关键证据并未被侦查机关所掌握,所以侦查人员就要对证据的真假和证明力进行继续调查。相反,当嫌疑人在见到证据的一刹那,出现了吃惊、恐惧的表情,说明此项证据很有可能是嫌疑人自认为侦查机关无法找到的证据或者对案件的判决具有关键作用的证据。此时,侦查人员就要对此项证据予以重视,其可能成为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
在侦查讯问中运用讯问策略是避免陷入僵局,运用机智与犯罪嫌疑人周旋,以巧妙的方法获得犯罪嫌疑人的真实供述,提高破案效率的有效途径。
这时候又回到了微表情的应用原理的问题上——只有应激反应才具备推导价值。但是,在讯问中如何让犯罪嫌疑人产生应激反应呢?在讯问的过程中,任何一个讯问问题都可能带来犯罪嫌疑人内心的情感波澜,也有可能任何问题都刺激不到犯罪嫌疑人的神经。想让犯罪嫌疑人产生应激反应,内心情绪产生波动的一个重要的常用的举措就是证据出示。比如,在适当时候向犯罪嫌疑人出示物证,观察其反应,无辜的人见到物证不会有吃惊、害怕等微表情,而与犯罪有关的人,见到物证则会唤起其大脑中与犯罪相关的记忆,在见到物证的一瞬间必然会有不同之前的细微差别。
想要在侦查讯问中应用微表情的研究成果,必须要培养相应的技术人员,既要参与讯问又懂得微表情识别。
侦查人员想要获得有研究意义的微表情,必须首先有观察微表情的意识,在讯问过程中,不但要注意犯罪嫌疑人回答问题的内容,还要注意他是怎么回答的,这其中就包括犯罪嫌疑人脸上一闪而过的细微表情。
对于专业人员来说首先要具备足够的耐心和细心。经过训练的专家通常需要反复播放3个小时的视频片段,来分析视频中仅一分钟的对象的面部抽搐和眼睛眨动。敏锐的观察力和精准的判断力都是通过长期的实践锻炼而来。在与犯罪嫌疑人进行当面交谈时,集中注意力进行观察,但是不要急于当场作出分析,通过反复观看录像,发现破绽,并且能够从大量相似的表情中总结出规律。
通过研究发现,并非是具有特殊天赋的人才能掌握识别微表情的能力,在实际应用埃克曼的微表情研究理论时并不需要什么天生的才能,大部分人经过一些练习后,都能够实时解读这些飞逝的表情。
微表情识别的训练可以采用基础训练和情境应用两方面。微表情基础训练主要包括:学习掌握微表情基本形态、情绪意义、识别要点;微表情训练工具 (METT)应用;微表情识别小测试;情景模拟训练。微表情识别的情景应用,包括在事件查证中检验和在生活情境中观察。
专业人员并不一定都是从办案中汲取经验,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善于观察,因为有鉴别意义的表情不只在犯罪人脸上表现。埃克曼的研究表明,人类的46种面部肌肉运动代表着相同的基本情感,不论社会制度,跨越了不同的文化,也就是人类所共通的。侦查人员想要以最快的速度识别表情,必须通过长期的经验积累。比如说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经常出现的轻蔑、愤怒、厌恶等的表情,这些在日常生活中也都是随处可见的。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去学习,有助于帮助验证当前的研究成果,发现新的规律。
微表情研究对于侦查讯问来说,是一种新兴的研究视角,在侦查讯问实务中应用并不十分广泛,很多东西还并不完善,团队合作,集思广益,有其必要性。首先,在团队合作中,首先要有明确的分工,而且分工一定要细化,各司其职。要有人负责宏观把握,从宏观上把握讯问进程,进行讯问;有人负责细节分析,专门对细微表情及细节问题进行分析;有人负责设备操作,操作担当专业辅助人,服从指挥,操作微表情识别软件,调取、处理图像;有人负责背景资料调查,为整个团队提供背景资料支持。其次,要有整个团队对案情的讨论与分析,在思维的碰撞中擦出火花,制定讯问计划。
在实践过程中,侦查讯问的效果是由多方面因素作用形成的,而微表情的识别与运用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只能够起到辅助作用,切不可盲目放大微表情应用的效果。同时,对于微表情的识别不仅能够应用于侦查讯问中,在调查访问、搜查盘查、询问证人等方面均可以进行探索和应用。
此外,对于微表情的研究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密切联系我国实际情况,正如姜振宇所说 “对微表情极度信奉或者极度否定,都是不正确的”,要想微表情真正在侦查讯问中发挥作用,必须在实践探索中将已有的研究成果本土化,使微表情研究成为真正适应中国人的科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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