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庆新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武汉,430079)
“翻新”小说作为晚清小说创作界兴起的一类特殊创作,成就斐然。近年来这些作品才渐次进入学界的研究视野。《新小说》刊载的《反聊斋》即属此类作品。《反聊斋》连载于《新小说》1904年第1卷第12号(10月25日)、1905年第2卷第3号(3月),标“札记小说”,作者署“破迷”;又名“照妖镜”,为短篇小说,凡8则,近3500字。不过,由于《反聊斋》篇幅较短、影响亦较小,并非晚清“翻新”小说之主流,故不仅为研究“翻新”小说的学者所忽略,亦几不入研究《聊斋志异》仿作的学者之目;致使有关此书署“破迷”是何氏尚未证实,至于此书之思想价值及其特殊意蕴亦罕有涉及。
《新小说》1905年第3号所载《反聊斋·惜字获报》后附有撰者注言:“右说昔年亦曾著为篇,惜稿已遗失矣。特记大意如此。”知此8则为撰者追忆旧闻而成,带有撰者个人显著印记。此8则言及撰者追忆自身事迹及与其亲朋相关者,有《失魄》、《狐媚》、《女巫》、《〈女巫〉又一则》、《三老爷》、《说命》,凡5题6则,且多以第一人称“余”、“吾”作为事件的亲历者或以“某友告余”等作为直接听闻而叙录者,以现身说法,含有若干与撰者有关的信息点。故有关《反聊斋》的撰者姓氏,或可据以推测。
《女巫》论及该则的事件经历者“骆某”时曾言:“骆某,粤之花县人。寄居于佛山,于余为近邻。”透露出撰者为佛山人氏之信息。其时,在《新小说》的撰者群中,为佛山人氏者唯吴趼人。故有论者以为撰者是吴趼人,吴泽泉撰《晚清翻新小说考证》一文即言:“《新小说》上刊载的《反聊斋》,作者署‘破迷’,不知为何许人。不过其第四则《女巫》中有这样一句话:‘骆某,粤之花县人,寄居于佛山,于余为近邻。’由此可知作者当为广东佛山人,而《新小说》的主要撰稿人中,只有吴趼人是佛山人,则‘破迷’十有八九应该就是吴趼人。”[1]不过仅属猜测,未进一步提供内、外证据。据学界的研究成果,《新小说》的编辑过程大体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第1号至第3号)主要是以梁启超为中心,梁氏发表了《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新中国未来记》等,标举“新小说”宗旨:“今日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第二阶段(第4号至第12号),刊登小说作品不再局限于政治小说,另有吴趼人《痛史》等“历史小说”,其时吴氏已渐次入主《新小说》编辑部,并及日常营运;第三阶段(第13号至停刊),吴氏已主导《新小说》,不仅在用稿风格、思想,且于发行事宜上,梁氏作用明显让位于吴氏,此时的《新小说》大体体现着吴氏的办报主张。故从时间上看,《反聊斋》为吴氏所著是可能的。又,吴氏不仅主持《新小说》编刊,在此刊物上亦刊有大量作品。早在1903年农历8月15日出版的《新小说》第8号上,其就以“我佛山人”署名,发表《痛史》(第一、二、三回),《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二回),《电术奇谈》(又名“催眠术”,第一、二回),《新笑史》(十一则)。1904年农历六月二十五日出版的《新小说》第9号、农历七月二十五日出版的第10号,继续连载《痛史》、《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电术奇谈》等长篇小说;第10号又刊有《新笑林广记》7则。可知《反聊斋》连载之时,吴氏就已是《新小说》相当活跃的撰稿者。因此,若就《新小说》的作者群中筛选《反聊斋》撰者姓氏,吴氏无疑是较可能之人选。
以上认识,仍须据《反聊斋》所载等内、外证予以进一步确认。
其一,撰者为广东人士,除《女巫》所言,另有《惜字获报》言:“又如粤俗云:‘小儿不可立于门限上,立者索债者至’。”可证撰者熟悉广东的习俗,曾久居广东。
其二,《失魄》、《〈女巫〉又一则》、《说命》等则涉及撰者信息者,可略以推知撰者家世情形。如《失魄》言:“乙酉九月,余偶患痢。痢愈,忽得衄病。吐血斗余,昏不知人。良久张目,见母若妹皆抚余而泣。”乙酉为光绪十一年(1885年),作者提及家人者仅有母及妹。而《〈女巫〉又一则》言:“吾妹适颍川氏,素豁达。有丈夫慨。一日于邻家遇此巫,大疑之。余适至,乃举以告余。共研究理。”案据王俊年《吴趼人年谱》所言:“吴氏父名升福,字允祺,又字允吉。道光二十一年辛丑(1841年)生。江苏候补巡检。取直隶宣化八里村刘氏。先,侍父于京师。父卒,举家奉丧南归。后孑身仕浙江宁波,督办柴桥镇茶厘事务。光绪八年壬午(1882年)约八月底九月初卒于浙江差次,享年四十二岁。生二子一女:长寿世(又名宝文),早殇;次宝震,又次晓兰(女)。”[2]知吴氏排行二,有妹一。吴氏《趼廛笔记》“神签”则载有吴父之事,《趼廛笔记》“都中寻先兄墓不得·小序”则载有其兄早殇事,《趼廛诗删剩》之《江头伫望晓兰妹归舟不至》(四首)载其妹事。而《失魄》写的是1885年之事,该篇所言未提及撰者之父,此则表露出撰者有关家道衰败、人丁不旺之感尤为明显;其时吴氏之父已于1882年亡于宁波,吴家仅剩母、妹及吴氏三口,则《失魄》、《〈女巫〉又一则》所言与吴氏身世相合。唯限于材料匮乏,吴氏之妹的相关行迹尚无法推知,若此,则可进一步坐实吴氏与《反聊斋》之关系。
其三,《失魄》、《三老爷》等所载撰者交友情形,亦可与吴氏相联系。《失魄》又言:“俄医者至,余问若有所睹何也。医曰:特神乱耳,进以清肺宁神之品,一剂则愈。医者为吴芝田大令,至友也。愈后往访之,告以病时所睹……”案,吴芝田原为丽水县丞,曾因克复武康等城有功而受用,后因任上“心地粗率”被革职。又因清剿捻军,拔为重用,候补湖北。左宗棠于同治三年(1864年)八月二十五日奏“克复武康等城暨截剿出力员弁请奖折”所附“克复武康、德清、石门、孝丰、安吉、湖州各郡县并三次截剿窜贼在事出力员弁,汇案开列清单”,吴芝田即在列(《左宗棠全集·奏稿2》)[3]。又,《大清穆宗毅皇帝(同治朝)实录》卷一百九十二同治五年(1866年)十二月乙巳日,同治皇帝曾“谕内阁马新贻奏甄别庸劣不职各员请旨分别降革休致以肃吏治一折”言:“丽水县典史沈丙荣,行为卑鄙。从九品莫岩,性情浮躁。府经历武芳山,居心诈伪。县丞吴芝田,心地粗率”,“以上九员,著一并革职”[4]。后李鸿章于同治七年(1868年)五月初二日上奏“铭军四案汇保折”所附“清单(一)”有言:“已革江苏遇缺即补知州叶清臣、已革同知衔直隶州用江西候补知县吴炳辉、已革同知衔浙江尽先补用知县候补县丞吴芝田、已革蓝翎同知衔署江苏宜兴县事无锡县知县冯恩培等四员,随营带队,迭斩要逆,战绩卓著。叶清臣、吴炳辉、吴芝田均请开复原官,升阶原衔,叶清臣、吴炳辉均留江苏补用,并免交捐复银两。吴芝田留于湖北尽先补用,并免交捐复指分银两”,吴氏得以重新任用[5]。据此,吴氏往返于楚鄂与江浙之间。而据王俊年《吴趼人年谱》:吴氏生于同治五年(1866年),约于1883年为生计所迫赴沪上谋生,旋即入江南制造局学习数年,后长期奔波于江浙之地(亦曾主《汉口日报》)。其著《还我魂灵记》云:“吾生而精神壮足,未弱冠,即出与海内士大夫周旋。”此时前后,吴趼人曾赴宁波料理父丧,后入上海谋生,故颇有接触各界士人包括吴芝田氏之可能[6]。学界新近于《申报》及《花团锦簇楼诗辑》中发现的吴氏佚诗,部分再现了其与沪上、江浙各方名流交游唱和情形——早在1887年3月时,吴氏就在《申报》刊载诗文,并与同人结“鹤露诗社”,所交游者有李月三、王子麟、江肖庭( 别篆“修到梅花客”)、陈级笙、倪景枚、倪希冀、张镜汀(别篆“红藕花庵”)、包芝畦(别篆“师竹生”、“虚心室主”)、吴正甫(别篆“六朝遗民”)、李煜廷(别篆“惜花外史”)、朱吉臣(别篆“镜湖钓徒”)等文化名流,故可以确定的是“年轻的吴趼人在上海已经开展了广泛的交游”[7]。据此看来,吴趼人与吴芝田存在相交的时空场域,两人或为忘年交。
其四,《反聊斋》所透露的思想倾向与吴氏著作旨趣相同。《三老爷》又言:“吾友祝野坡,僦居沪城。”祝氏为苏州人氏,之所以在吴氏的著作中找不到与祝氏相关之只言片语,是因为在吴氏交游中,很多友人属于萍水相逢的君子之交。典型之例如何宏玲《最新发现的吴趼人佚文》一文所提供的:“丙申(引者案:即1896年)七月,余省季父于彝陵,舟次遇一张太史,忘其姓名。为余言:‘出都时于逆旅见题壁诗,记其二语云:三字官箴终隔膜,八行京信便通神。颇为切中时事’。”[8]据《三老爷》的叙述情景,撰者当与祝野坡识于沪上,这与上文述及吴氏长期寓居沪上并广泛交游之情形颇为一致。因此,或可进一步推测,《反聊斋》所写旧闻(主要是听闻于友朋处之事),当是其奔波于江浙之时积累所得。需注意的是,据此则行文叙述,知撰者颇懂西学——“破迷子曰:鬼神附人之说,由来旧矣。其事昭昭,在人耳目。微独妇孺信之,即士大夫亦多信之。窃谓此亦狂病耳。吾国医者所谓痰迷心窍,西医之所谓脑病是也”。若将此比附于吴氏之经历及思想,尤其是吴氏曾对“西学”(从器物到思想)的发奋学习情形(这方面的研究成果颇多,不一一列举)、对士大夫陋习之批判态势(可参对吴氏《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书),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是相通的。又,《说命》曾说:“吾少时喜谈星命”,“吾素疑命之说”。因尚未发现吴氏有关性命之说与此则之思想相关或相通者,姑暂列以存疑。
其五,《反聊斋》有与吴氏著述中若干相似的撰写习惯及行文风格。一是,《反聊斋》与吴氏有关篇目的标记习惯相似,如《反聊斋》有《女巫》及《又一则》的联用习惯,吴氏《趼廛随笔》亦有《某太史》及《又一则》,《趼廛续笔》亦有《控忤逆》及《又一则》的联用习惯。一是,在吴氏的杂记、短篇小说中,有仿“聊斋体”者——于文末列“趼人氏曰”,并多以第一人称“余”为品评视角,如《趼廛笔记》之“复苏”、“狐言”、“失烟”、“地毛黑米”、“卜地”、“鼋食鸭”等则,均是如此。可见吴氏创作短篇小说时对“聊斋体”并不陌生。另外,吴氏又是晚清“翻新”小说创作中的主力推手之一,有《新石头记》、《新笑林广记》、《新笑史》、《无理取闹之西游记》等,因而以“翻新”小说面貌刊布的《反聊斋》,亦有可能是吴氏所撰。以上两条例证,可佐证前文所论。
综此,《反聊斋》共8则,能与吴氏相勾连者凡6则;且撰者为佛山人氏,其家庭成员唯有母与妹;此篇若干编纂思想意蕴与吴氏相通,且若干书写习惯又为吴氏所有。若据以《新小说》的作者群而比对,则上述三点的综合,或可确知《反聊斋》的撰者为吴趼人氏。
有学者在讨论晚清短篇小说的崛起时认为报刊起了很大作用,又认为此时期诸如《新小说》等杂志刊载的短篇小说往往只是晚清小说演进的“陪衬而不是主体”[9]。不过,此类短篇小说仍有不少方面可取。由于《反聊斋》不仅是以“翻新”小说的面貌刊布,其思想价值具有较强的时代色彩;同时,其本身的书写体裁类似“聊斋体”——据陈大康《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刘永文编《晚清小说目录》(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等书目统计,在1911年之前的《聊斋志异》仿作中标“反聊斋”以“反演”者,唯有作者署“破迷”一例,故其亦有独特的存在意义。据此两方面反观《反聊斋》的编纂旨趣及其时代意义与局限,将有助于更加客观地理解这8则小说。
关于“反聊斋”释名。《反聊斋》作者署名“破迷”,顾名思义为破除迷信。反对迷信是晚清维新运动的指导思想之一,“破迷”思想亦是晚清小说创作的重要主题之一。在晚清小说期刊中,就曾刊有一类小说标“破迷小说”,又如《绣像小说》1903年第32期有署名“虱穹”所作的“破迷歌”。晚清小说期刊对进行“破迷”的作品(包括小说、诗歌、寓言、笑话等文类),似颇为青睐。不仅切合时代主题,读者似亦无厌烦之感。这类作品主要批判彼时人世之伤风败俗、迷信鬼神等现象。而《聊斋志异》“不外记神仙狐鬼精魅故事”、“花妖狐魅,多具人情,和易可亲,忘为异类”[10],向被当作古代小说作品中书写鬼神妖怪之事的典范,影响深远。故以此为靶成了晚清“反演”《聊斋志异》的通行做法。从《反聊斋》的书写主题主要为“破迷”,揭露鬼神迷信之危害(说详下),此处的“反演”主要是主题思想的反讽。故“反聊斋”的寓意主要是在一定程度上借用“聊斋体”的形式,以书写(彼时)今人真事等实例,从而揭露并批判鬼神迷信等现象,带有启智的意图。
关于札记体小说与《反聊斋》之体式及艺术旨趣。晚清对于小说文体分类,几乎照搬西方。最早将这种分类介绍到中国者当属梁启超。他于《中国唯一之文学报〈新小说〉》(1902年《新民丛报》14号)依西方分类小说法,准备于《新小说》中开设如下版面:图画、论说、历史小说、政治小说、军事小说、冒险小说、探侦小说、写情小说、语怪小说、札记体小说、传奇体小说、世界名人轶事、新乐府、粤讴及广东戏本等,并首次对各种分类作概念性的具体阐释。梁氏对“札记体小说”的解释为:“如《聊斋》、《阅微草堂》之类,随意杂录。”[11]这种分法为《新小说》及以后的办报者所接受,并广为宣传、使用;《反聊斋》就登载于“札记小说”一栏下。而吴趼人氏就创作有《区新》、《富家儿》、《狐医》等札记小说凡53则(详见《我佛山人文集》第七卷),其所采用体式及篇幅等,亦类似《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唯每则文末并无“异史氏曰”等。据此,虽说札记体小说是由西方传入的,但其与“聊斋体”并无本质之别,不仅体式没有脱离“聊斋体”规范,且内容更是随意生发。吴氏所撰《札记小说·刽子手》文末有段告白言:“羌无故实,意有所触,随笔写来,遂成此篇。虽非小说体裁,要亦不失讽刺之意,言者无罪,或当见谅于世之君子。”[12]所谓“非小说体裁,要亦不失讽刺之意”、“言者无罪”与“随意杂录”的意图是相一致的。因为撰者意图突破小说体裁与形式上的束缚,其意亦不在于对“聊斋体”艺术追求上的承继或有所创新。故《反聊斋》虽是撰者追忆旧闻而成,多以第一人称作为事件的亲历及听闻者,现身说法。这一方面可据以推测撰者信息,另一方面则反映出此书成型时的随意、零散。《反聊斋》仅仅是借用“聊斋体”,但意象描写、内容书写及其艺术追求已脱离《聊斋志异》之藩篱,主要思想是对《聊斋志异》的“反演”,而不是步趋。从这层意义上讲,虽然清末民初有不少“拟聊斋”之作,但《反聊斋》与“承袭原有意象、又在其中注入了新元素的”、“借《聊斋》的意象模式表现新的时代内容”的“新聊斋”之流,与“一味摹拟、鲜少创新”的“仿《聊斋》”之作[13],则有着本质之别;尤其是其对《聊斋志异》的直接批判,更显示着此书的特殊旨趣。
关于“照妖镜”与《反聊斋》之思想寓蕴。上文虽已略为述及《反聊斋》的思想,亦有研究者从晚清神怪小说的演进趋势及其产生的时势背景予以客观评价;但将《反聊斋》的思想与《新小说》办刊宗旨等结合考察,或许另有一番韵味。《新小说》(创刊号)“论说”栏所刊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作为该杂志的办刊指导,梁氏曾言“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又说“今日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希冀以“振国民精神,开国民智识”与“提高大众的政治觉悟,促进‘科学的’思维方式,以及暴露抨击社会弊端”来实践“新民”,达到改良社会与救亡图存之目的。因此,《新小说》早期的栏目设置及其刊载的作品,大都被打上较为浓厚的政治烙印与“科学”色彩。《反聊斋》大意就是以科学的思想破除鬼神崇拜等迷信思想。故此书又名《照妖镜》,其“妖”则指鬼神迷信思想,而“镜”指的是“科学”思想,其书写主题符合《新小说》的刊载标准。《反聊斋》科学思想的体现,如《三老爷》对中医、西医的熟稔以揭示“鬼神附人之说”的伪弊。而此书所写之“妖”包含病迷乱神之说、狐魅迷人、装神弄鬼、神巫欺诈、宿命之论等多种,这些内容的书写已不再像《聊斋志异》记神仙狐鬼精魅故事、花妖狐魅那般“多具人情”,而是面目可憎、贻害无穷;故撰者对对象的记述不是抱以平和欣赏心态,而是带有浓厚批判讽刺意味。这从文末的“破迷子曰”中即可窥见一斑,如《臼神》则“破迷子曰”:“愚人之愚,至于此极。可笑亦可怜矣。准此推之,则一切牛鬼蛇神,其由来孰非石臼类耶!”据此看来,《反聊斋》除了“破迷子曰”尚与《聊斋志异》体式略有关联外,其艺术追求、书写主题、思想意蕴均与《聊斋志异》无涉。此书又名《照妖镜》,表明其不以仿《聊斋志异》名世。因此,其是否属于“拟聊斋”之作,则是可以讨论的。《吴趼人哭》有言“佛老二氏以邪说愚民。本不久即可灭绝,宋儒乃举孔子以敌之,使其教愈炽,居然并孔子而称为‘三教’”[14]。其创作的小说亦多角度地揭露迷信思想对时人的毒害情形[15]。综合前文所述,知《反聊斋》表露的思想倾向与吴氏同时期的思想主张,并无二致。
不过,由于晚清时期反对迷信是社会主流思想之一,《反聊斋》之旨趣亦不出于此;且因彼时对札记体小说之艺术特征及文学性的忽视,《反聊斋》之艺术水平及其文学趣味亦不突出,它不仅代表不了晚清小说演进主流,即使就晚清短篇小说的艺术成就而言亦只是“陪衬”。然而,《反聊斋》很可能为吴趼人所撰,具有辑佚吴氏作品的价值,并以此探讨彼时札记体小说的演进、乃至彼时有关《聊斋志异》的接受情形,仍有其参考价值。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1AZD062】“二十五史《艺文志》著录小说资料集解”阶段性成果。
注释:
[1] 吴泽泉:《晚清翻新小说考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9年第1期,第79页。
[2] 吴趼人:《我佛山人文集》第八卷,广州:花城出版社,1989年,第316页。
[3] 左宗棠:《左宗棠全集》,长沙:岳麓书社,2009年,第177~232页。
[4] 宝鋆、沈桂芬等:《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第一百九十二卷),北京:华文书局,1964年。
[5] 顾廷龙、戴逸:《李鸿章全集·奏议三》第三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271页。
[6] 参见吴趼人:《我佛山人文集》第八卷,广州:花城出版社,1989年,第307~333页。
[7] 何宏玲:《吴趼人佚诗考释》,《明清小说研究》2013年第1期,第178~192页。
[8] 何宏玲:《最新发现的吴趼人佚文》,《明清小说研究》2006年第1期,第76~87页。
[9] 陈平原:《中国现代小说的起点:清末民初小说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49页。
[10]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北京:北新书局,1927年,第234~235页。
[11] 陈平原、夏晓虹:《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一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46页。
[12] 吴趼人:《我佛山人文集》第七卷,广州:花城出版社,1989年,第203页。
[13] 庄逸云:《清末民初的“拟聊斋”》,《明清小说研究》2004年第1期,第109~117页。
[14] 吴趼人:《我佛山人文集》第八卷,广州:花城出版社,1989年,第136页。
[15] 参见钟晓华:《论吴趼人写情小说》,《中国文学研究》2008年第4期,第31~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