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强
(阜阳师范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安徽 阜阳 236041)
德国是欧盟主要成员国,但在德国文化研究中,对德国的语言政策受到的关注还远远不够。德国的语言作为德国文化的载体,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进行充分的研究。由此可见,对德国的语言政策进行一下系统的梳理和研究是有意义的。
“语言规划”是指政府或社会团体为了解决在语言交际中出现问题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语言文字进行的各种活动的统称,是语言政策的体现。[1]语言规划包括三个方面:地位规划、本体规划和教学规划。
语言政策是人们有目的、有意识的影响语言文字功能和作用所采取的各种行政措施,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一个地区规定的语言文字所应遵循的方向、原则以及为此而提出的工作任务。[2]语言政策是政府通过立法将语言规划的内容以法律和法规的方式规定下来,将其制度化,是语言规划进行推广的法律保障。
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关系密切,语言政策是要将语言规划的内容进行制度化,所以语言政策要以语言规划的理论为基础。同时要进行语言规划必须有相关的语言政策作为法律和制度的保障,这样才能将语言规划制度性和长期性地进行实施。
语言政策实际上包括母语语言政策和外语语言政策,语言规划也应该涉及到母语规划和外语规划两方面。外语规划主要是对外语教育和利用外语宣传本国文化促进经济文化交流进行规划。因此对德国语言规划与政策的经验的分析透视也是按照这两个层面进行研究的。
1.德语的本体规划
德国语言规划的历史与欧洲历史息息相关。德国人的祖先是从东欧迁徙到西欧的日耳曼人。由于政治上长期的不统一,所以德国各地语言演变差异很大。
宗教改革对德语的发展起到建设性作用,宗教改革家路德翻译的圣经所使用的德语方言得到非常广泛的普及,成为后来标准德语的基础。1880年杜登词典出版,这部词典后来经过改进成为标准德语唯一的规则作品。但是杜登的正字法词典虽经多次修订,书写难题仍未能全部解决,于是有了新正字法的改革。“新正字法的改革目的,主要是使德语的书写更加规范,做到言文一致,音形一致,并在外来语,特别是英语词汇的不断进袭下,尽量保持德语独有的拼写特色。”[3]1996年7月,德国、奥地利、列支敦士登和瑞士这四个讲德语的国家的政府在签署了德语正字法改革的国际协定。改革对德语拼写进行了修订,比如 在短元音后要改成ss。新正字法作为在学校教学中具有强制性,但在推行中遭到了德国朝野的广泛抵制和反对,原因是新正字法建构规范的同时带来了不少新的不规范之处。因此,德语新正字法规划任重道远。
2.德语的地位规划和习得规划
新正字法改革协定对德语的本体规划,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让德语国家的居民可以自由交流以及提高德语的地位。德语中世纪受到冷遇,德国贵族都以讲法语为荣。18世纪到19世纪,德意志的一盘散沙的弱势现状使德语成为人所不齿的语言。但随着德国的统一,德语也成为欧洲大陆乃至世界上最重要的语言之一。二战之后,由于德国背负着发动两次世界大战的历史包袱,德国政府没有像法国那样张扬地扶持法语,但是经历民主改革的德国随着科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恢复,也逐步通过推行自己的母语政策和规划来提高德语在世界上的地位和作用。
1.德语政策的执行机构
歌德学院是德意在世界各国进行文化活动的文化学院,建于1951年,目前已在全球7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144个分支机构。歌德学院的任务是促进国外的德语教学,通过展示德国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广泛内容来宣传推介德国文化,进行文化教育交流和国际合作。
德国之声于1953年首次以短波播出德语节目。今天的德国之声不但进行新闻广播,而且还对听众进行德国文化推广和德语教学。德国之声是除了歌德学院之外德国的另一个有全球范围影响的德语教学和文化交流的机构,对德国语言文化推广做出了贡献。德国政府利用歌德学院和德国之声开展德语教学和德国文化传播,促进了德国软实力的提高。
2.德语政策的推行
由于纳粹历史的消极影响,德国一直没像法国推广和保护法语那样张扬地推广德语,没有明确而统一语言政策。在欧盟机构工作语言的使用上,英语和法语长期以来占有优势地位。英语是世界通用语,而英国和爱尔兰进入欧盟后进一步加强了欧盟中英语的存在。法国一向强烈的民族情绪来维护其语言的地位,且欧盟总部布鲁塞尔就是比利时的首都,该国西南部的瓦隆人就讲法语,加上瑞士和卢森堡等小国也把法语作为官方语言之一,所以法语也算是欧盟机构的优势语言。
相比之下,德语的地位就显得尴尬。在欧盟内部,它的使用率总是排在第三位,与英语、法语的差距太悬殊,而和排名在其面的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非常接近。在欧盟的会议、出版物、网站等不同的平台层面上经常是优先英语和法语。西班牙和意大利这样的仅次于德国的欧洲经济大国也同样在欧盟工作语言的问题上要为自己国家的语言争取与英语、法语和德语同等的地位。英语、法语的地位由于历史的沿革和前殖民地国家的广泛使用等原因无法撼动,所以德语就成了被挤兑的对象。
外语政策在语言政策中更多地体现在本国的外国教育规划方面。
1.德国外语教育政策的执行机构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在教育管理权力上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是合作关系,联邦政府负责监督协调,而州政府的教育部承担着州内教育规划、组织、管理和监督的职责。但是随着德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德国联邦政府也在逐渐扩大教育管理权限。德国政府参与协调的教育组织机构有三个:(1)联邦教育与研究部;(2)联邦与州教育规划与促进委员会;(3)联邦州文化教育部长联席会议。其中联邦州文化教育部长联席会议所签订的协议、提出的建议主要涉及到教育、科技和文化政策,具体到学校教育的方方面面,包括外语课程的设置。[4]
2.德国外语教育政策的法规文件
在德国外语教育发展史上,欧盟和德国政府一系列法规文件的签订和执行切实推动了德国外语教育的发展。
德国最早的外语教育政策文件就是联邦州文化教育部长会议于1955年通过的《联邦德国州教育事业一体化协议》。该协议确定了在各个联邦州的中学设置现代外语课程,开创了在德国进行现代外语教育的先河[5]。1960年德国联邦州文化教育部长联席会议通过了《文理中学高年级课程规则框架协议》,对设置第一外语作为必修课的年级及开设第二、第三外语等情况作了具体规定,并要求给学生提供多种学习外语的机会。[6]此后分别在1964年通过了 《柏林宣言》和 《汉堡协议》,在1972年通过了《波恩协议》。《柏林宣言》和《汉堡协议》规定在中学开设现代外语课程,把外语课作为学校基础课程的发展方向,而《波恩协议》改革了文理中学的教学和考试,调整了外语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的教学安排。
除了德国本国的立法之外,欧盟的决议也对德国外语教育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1999年,欧洲29个国家在意大利博洛尼亚举行会议。会议签署了《博洛尼亚宣言》。《宣言》提出,到2010年欧盟要建立一个“欧洲高等教育区”,推进教育国际合作。《宣言》发布后,德国高校为了适应国际化的需要,逐渐开设了许多以英语为媒介的国际化学位课程。[7]进入21世纪,欧盟委员会相继颁布了《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学习、教学与评估》、《里斯本策略》、《多元化语言:欧洲的共同资产和承诺》等一系列规划纲领文件。这些文件都鼓励欧盟成员国内部实行多语政策,关注外语能力对欧盟经济的重要促进作用。[8]
1.英语教育
英语教育在德国的具有其他语种无法比拟的地位,原因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英语已成为国际通用语。在德国的一些科技领域和跨国公司,英语甚至成为取代德语的工作语言。而德国是世界贸易大国,对外经济交往很深,所以英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德国的第一外语自然是英语。由于德语与英语同属日耳曼语系,所以德国人学习英语难度较低,中学阶段基本就可以解决英语学习的问题。德国不开设大学英语,但是有专门用途英语ESP教学,专门针对学生专业课程的发展,这同中国大学普遍开设的公共大学英语是不同的。在欧盟范围内,德国的英语教学算是比较成功,绝大部分人都能用英语交流。[9]
2.非英语语种的教学
非英语的外语教学主要是针对欧洲语言,欧盟国家和东欧俄罗斯的语言是学习的重点。德国领土接壤国家很多,跨越了西欧、中欧和东欧,所以德国不同的地区根据地缘特点选择距离较近和交往较多的邻国的语言作为外语或者第二外语进行教学,比如靠近法国的进行法语教学,靠近波兰的进行波兰语教学。另外随着亚洲特别是中国经济的腾飞,德国一些州的外语学习中也包括了汉语。
德国的母语政策和规划与外语教育政策的关系比较协调。相对民族主义强烈的法国采取强化法语政策而在外语教育政策上相对警惕的态度,德国在重视德语教学和德语推广的同时对于外语教育也非常重视。在德国,英语教育非常成功,受过教育的人多数都能讲比较流利的英语。《博洛尼亚宣言》发布后,德国更是在高校开设了英语为媒介的课程,通过高等教育国际化吸引外国人才到德国工作和学习。
这对中国具有很现实的启示意义,随着国力增强,很多国人不经过实证调查主观地认为国家强大了已经到没必要学习外语。这种民粹和民族主义的语言态度对于国家语言政策规划起到的作用有害而无利。德国的母语政策和外语政策就像一个人的左右手,从不同角度为德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提高了德国的软实力,其中的裨益值得国人深思和借鉴。
[1]冯志伟.论语言文字的地位规划和本体规划[A].赵蓉晖.社会语言学[C].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
[2]冯志伟.应用语言学综论[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131,287.
[3]王胡.德国激辩新正字法[N].中华读书报,2004-07-28.
[4][5]张建伟,王克非.德国外语教育政策研析[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9,(6):459-464
[6]王淑杰.多元视角下的德国外语教育政策[J].比较教育研究,2011,(9):55-59
[7]束定芳.高等教育国际化与大学英语教学的目标和定位[J].外语教学与研究,2011,(1):137-160
[8][9]束定芳.德国的英语教学及其对我国外语教学的启发[J].中国外语,2011,(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