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焦裕禄精神 零距离服务百姓

2014-04-06 06:45天津市东丽区司法局局长袁茂霞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4年11期
关键词:焦裕禄司法群众

■天津市东丽区司法局局长 袁茂霞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天津市东丽区司法局严格落实每个环节各项工作,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抓好对规定内容的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即知即改,努力让人民群众看到真变化,得到真实惠。

深学,确保入脑入心

按照中央和市、区委的统一部署,我局机关和11个司法所以及下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2个窗口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启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局制定《东丽区司法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司法局党员干部教育实践活动日程安排表》,指导各部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学习、征求意见和边学边改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指定的三本书,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在局内部办公网络开辟群众路线教育专栏,制作群众路线教育学习知识、先进人物事迹展牌并上墙,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确保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把精神领会吃透,力求学有所得,学有所悟。认真学习《界、戒、毁》、《大讲堂》、《应知应会》等学习辅导材料,组织集体参观周邓纪念馆,观看《杨善洲》、《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等影片,借助这些有效载体,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对群众路线的认知能力。

活动一开始,我局就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落实惠民服务专项行动,与窗口单位改进行风政风相结合,按照市、区针对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明确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服务态度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抓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群众工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确保教育取得实效,群众满意。活动中,我局坚持开门搞活动、开门听取意见、开门查摆问题,组织召开机关座谈会、老干部座谈会,向特邀监督员上门征求意见,向区相关部门、各街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逐条梳理,建立台账,及时研究解决,做到立查立改立行。

细照,确保触及灵魂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局坚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以焦裕禄同志为镜,提出“三问”,以此来反思和警醒领导干部。通过三问三答,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群众观念,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落实为民要求。

一问当官为了什么。就是看领导干部有没有“像焦裕禄一样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把为民作为司法行政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思想深处领悟群众真谛、站稳群众立场、牢记群众观点。党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党的领导干部绝不是高高在上的上司,更不能以权谋私,而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只有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才能解决我们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才能筑牢我们党的执政基础。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保障人民权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二问能为百姓做些什么。看领导干部有没有像焦裕禄那样主动去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自觉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以焦裕禄同志为镜,用这面镜子来查摆问题,扫除污垢。要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加强和群众的沟通联系,以百姓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改进工作、改善服务。要深入思考司法行政工作贴近百姓、服务基层的新举措、新思路,更好地推动发展、造福人民。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坚定群众立场,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让司法成果惠及百姓。

三问应该为后人留下些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焦裕禄同志为我们留下了那么多,我们能为后人留下些什么?领导干部肩负发展一方、造福一方的重任,要想像焦裕禄一样为后人“留下那么多”,就一定要真抓实做,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工作实绩。在实际工作中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找准职责定位、专注于为人民服务,全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始终把司法行政工作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笃行,确保做出实效

(一)主动服务送法上门,贴近百姓需求

一是健全基层司法体系。作为2014年我区20项民心工程之一,此项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贴近百姓、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2014年要建立覆盖全区的法律服务体系,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优化集聚,为百姓提供家门口的“一站式”服务。

二是继续开展200场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2014年,继续深入各街道村(居)送法上门,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义务咨询,满足基层群众对优质法律服务的期待和需求。

三是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围绕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建立起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民生的基层法律服务长效机制,及时解决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四是打造“多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载体。为方便群众学法,我局协调各方,通过展开全方位的法制宣传。东丽区的老百姓不管是打开电视、翻开报纸还是在广场散步,都能学习到法律知识,感受到法治氛围。

(二)创新惠民便民举措,延伸服务触角

一是推出公证服务6项便民措施。针对群众反映的办证难、办证慢等问题,创新工作举措,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制定预约办证、首办结制、邮寄送达、网上在线咨询等措施,群众可通过专线电话、网站在线咨询公证业务,预约周末办理公证,对不便领取证书的可提供邮寄送达服务,极大方便了群众,提升了为民服务效能。

二是做实特殊人群帮扶工作。对全区1100余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信息核查,了解其生活工作现状和困难,在此基础上开展帮扶活动,为特困刑释解教人员发放救助金、申请低保,解决未成年子女入学等问题。同时,我局创新思路,将帮教工作前置,对600余名本区户籍在押服刑人员逐个家庭开展走访和帮扶。深入各监狱开展延伸帮教,并签订帮教协议书,推动帮教关系常态化。

(三)落实为民服务要求,推动破解难题

一是建立村(居)司法工作室。采取“一村(居)一室”模式,整合公安、司法行政职能,将社区警务室与司法工作室联合办公,为群众提供解决纠纷、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二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我局克服重重困难,争取各方支持,将基层司法所干警党组织关系由各街道收回到局党总支,成立5个支部,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加强基层司法干警培养,使基层司法所党组织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是开展处级领导蹲点、干部下基层活动。建立和完善局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重心下移,深入基层司法所蹲点调研,了解基层工作情况、服务机制和存在困难,深入走访了解群众诉求,切实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

(四)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促进窗口服务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程序和服务标准,落实办案责任追究制度,提升办案质量。

二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建设“五好司法所”为契机,解决业务用房、人员配置等难点难题,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三是开展机关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通过工作作风的切实转变,真正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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