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琦 袁鹏 马妍博
对水价的认识及水价改革探讨
李保琦 袁鹏 马妍博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四川成都 610065)
从水的本质和特性出发,针对水价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水价改革的紧迫性和必然性,并对水价改革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探讨。从什么是水价及水价的特性和制定原则,为什么进行水价改革和怎样进行水价改革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最后得出结语。
水资源 水价 改革
1.1 水商品及其特性
水存在于自然界中,既是一种资源,也是一种商品。因为水利生产部门经过利用知识和技术经过投入劳动和资本使自然界水资源产品化。这是一个自然界资源商品化的过程,也是满足社会对水需求的一种手段。既然水是商品,就应该其他普通商品一样存在价格,就需要在市场上流通。于此同时,水商品又不同于其他一般商品,它的定价不仅仅要体现公平、促进效率和鼓励保护,同时必须保证供水部门一份稳定的收入。
水资源是水商品的生产原料,它与其他资源相比有自身的独特性:一方面,水是可再生的,通过正常的水文循环,水的总量保持不变,可被重复、持续利用;另一方面,水具有不可替代性,水是对人类、对世间万物的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再者,尽管水资源是可再生的,但是在我国水资源总量丰富的表象下,人均水资源量严重稀缺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水文循环的角度来讲,水资源具有随机性和流动性,在随机水文规律的影响下,注定了水在时空分布的不平衡,这样就加大了水生产部门的工作难度,通常需要建立基础水利设施或者需要修剪跨流域调水工程,不仅涉及面广、投资大,而且易发生不同行政区间的谁纠纷事件。 还有,水具有厉害双重性,从水量和水质两个方面来说,水多水少都会对人类带来巨大灾害的可能,水脏、高含沙等水质问题也会影响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在水市场的角度来看,供水的区域性和开发的整体性、市场的垄断性和利用的综合性是天生的矛盾组合。水资源受自身条件限制,在供给上呈明显的区域性,水资源只能在当地开发,在输水工程覆盖范围内使用。片面的供水市场,导致了水商品只有区域价格,没有全国价格,更没有国际价格。但是,对固定区域来讲水系统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在进行开发利用时必须考虑其整体性。有时候各种水目标混合在一起,伯仲难分,因此在进行水资源开发时,必须考虑其综合性和差异性,不仅要考虑不同用水方式的差异,还要兼顾区域内水资源总体状况。这些矛盾也间接决定了不同地域水商品的价格不同。至于水源,无外乎地上和地下两种。目前,人类广泛开发大规模利用的水资源包括合川径流和中浅层地下水,污水回用、海水利用和雨水收集等是极其少量的。不同的水源也造成了不同的水市场价格,农村无节制的开采地下水就是这种现象的形象体现,水的多源性导致了不同的开发利用方式,造成加工成本的差别,从而影响水价。
说到底,水是一种商品,又不全是。它与纯商品不同,它有着自身与生俱来的独特性。它的自然属性、社会特性和经济性质决定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困难性和水资源市场运行的复杂性。
1.2水价的制定原则
价格是商品同货币交换比例的指数,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格是商品的交换价值在流通过程中所取得的转化形式,它是资源在需求和供应者之间重新分配的过程中的重要变数之一。水价的制定一般应符合以下三个原则:
(1)公平性。这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的。水是人类的必需品,是人类生存、生活和发展最基本的基础,人人生而平等,任何人都享有拥有一份干净水的权利,以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在这个前提下,同用水量的用户应该享有同等的支付与用水服务,这是价格公平性的体现。其次,不同用户的不同用水量、不同地区用水、不同领域用水、不同行业用水应加以区别对待。例如,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有很大区别,不能一概而论,农业灌溉基本是大水漫灌,需水量很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作物效益不高,但粮食作物确是社会稳定的根本,所以应该对农业用水有所补助。水价的制定必须使所有水商品使用者都有能力承担用水费用。
(2)成本回收。这是从生产者的角度来说的。生产者生产商品的目的就是收回成本、获得利润。只有收回成本,才能保证产业链的正常运行;只有获得利润,才能激发生产者的劳动热情。但目前我国水价的情形是水价水平明显偏低,生产者不能回收成本,更不用说获得利润了。从另一个层面来看,低廉的水价不能准确的传递水商品额价值信号,造成浪费严重。
(3)可持续发展。这是从战略眼光的角度来说的。可持续发展是大势所趋,水价也必须为此发展方向做出自己的贡献。尽管水资源是可再生的,但水资源所依存的环境和以水为基础的环境不一定是可再生的[1],所以,为了使水资源可循环利用,必须加以保护。这种保护不仅仅局限于水质水量,还包括了水环境、水基础等与水资源密切相关的外部条件。
2.1水价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水价标准偏低。在人们的潜意识中,把水作为一种商品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水的商品观念意识非常淡薄,因此有关部门在制定水价标准时,通常只片面强调用水用户的利益,而没考虑供水单位的资金和劳动输出,致使水价严重偏低,所以供水企业一般情况下难以收回成本。目前我国的水价现实是平均水价严重低于水价成本,所得水费根本不能维持水商品生产链条的正常运行,更谈不上利润了。
(2)水价未考虑水资源费。水资源费的征收范围很窄,仅局限于地下水的开采,且标准很低,致使大部分工业用水宁愿开采地下水、摒弃地表水,这样一来就加速了地下水的消耗,造成用水的不合理,影响了产业的协调发展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农村开采地下水,几乎没有任何限制标准和控制措施,缺乏应有的导向[2],导致地下水的开采泛滥,甚至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对水质和水量两方面造成不好的影响。
(3)补贴过滥。本就偏低的水价,再加上种类繁多的“福利”性供水,致使水产业部门收支严重失衡,存在巨大的差额费用。虽然部分差额由政府承担,但大部分生产部门仍很难维持正常运转,对水市场的正规化模式化非常不利。
(4)产权不明。水价的制定依据不明晰。水是一种天然资源,它是自然而然就存在的,无所谓归谁,这就导致了水这种资源的产权模糊,也使水费的征收十分困难。例如,在农村花钱买水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2.2水价改革的原因
(1)水资源短缺。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国民经济赖以发展的最基本资源。我国人口密集的地区大部分为“水资源紧张区”[3]人均水资源量严重低于国际统一标准;另一方面,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总需求量呈上升趋势,且浪费较为严重。在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扩大的今天,水资源短缺的形势越来越严峻,水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忽视的主要因素之一[4]。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战略问题,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发展原则和亟需解决的严峻挑战。水资源的客观有限性和不可替代性以及当今社会对水资源总需求量的增加,迫切要求进行水价改革来对水资源实施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
(2)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水既可以是社会物品,也可以是经济物品[5]。既然水是一种商品,就应该符合一般商品的发展流程,也要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健康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制定公平合理的水价。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虽然我国是市场经济为主,但同时必须尊重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水政策的制定既要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又要考虑水利工程现状、供水特点等宏观形势,做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6]。温家宝总理曾强调指出“研究水价改革,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6]。通过合理水价制度的建设,来调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建立一个健全的节水型社会,实现水资源的全面保护、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节约。
3.1加大水价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节水意识
缓解水资源紧缺的压力,可以从两方面着手:开源和节流[8]。开源是指拓宽水资源的来源渠道,由于水资源存在于自然界中,其来源无外乎地表水、地下水、污水回用和雨量收集等,水资源的总量不会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节流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了。节流简而言之就是节约用水、避免浪费。节约用水是人们本身素质的一种体现,是一种道德规范,同时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由于现行水价偏低,公民普遍节水意识淡薄,认识不到水资源的客观有限性和不可替代性,以至于浪费用水的现象屡见不鲜。水价改的的最终目的,就是节约用水、避免浪费,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此,要加大宣传水价改革的力度,提高公民的节水意识。只有公众对节水理念有了深刻而到位的认识,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浪费和挥霍用水的现象,有效促进水资源的利用和节约,最终为我国社会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3.2推进市场经济体制,培育发展水市场
我国的企业一般是以市场经济为指导,市场经济自由发展。但是供水企业不同于一般的商家企业,它作为政府扶持的公共事业,利润空间十分有限,受到严重压制,供水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是十分常见的事情。因此,政府既要不适时宜的起到指导作用,又要尊重经济市场的发展规律,不应对水市场进行过多干涉。所以,推进市场经济体制,培育发展水市场势在必行。这不是对现行制度的否定,而是精益求精,使之更完善更健全。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是:努力实现供水企业经营活动的市场化和自主化,逐步引入市场价格机制和市场竞争体制,引导水企业在严格控制成本增长和费用支出的同时,提高资产回报率,确保企业自身健康发展,体现企业与水价体制改革的相依配套性[8]。在进行水资源分配机制改革的同时,可与国外实行的水市场制度进行比较,包括欧、美、澳和日本等,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找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水资源分配模式,根据不同形式制定不同措施,先进行小规模实验,证实可行后再总结经验试行,最后全面推广进而普及。
3.3严格法制约束,加强改革力度
原国家计委副主任汪洋说,水价改革将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注意完善配套设施,确保社会低收入居民稳定。同时,要提高水价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调价方案出台前要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9]。制度改革的着眼处有三方面的内容:广度、深度和力度,即进行什么范围的改革、改革到什么程度、如何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眼下不仅要认识到水价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发现问题、制定方法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确保所采取措施的有效实施。所有问题的解决归根结底都要通过执行力体现出来。所以在水价改革中最关键的步骤就是提高执行力,也就是依靠政策潜力,根据制定的措施,来实现水价的收足、收齐、收好,为水市场链条的良性运行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水价改革是一项具有相当难度和一定开拓性的改革工作,亟需有统一的单位来执行、承担与协调,因此,水费经营单位是不可缺少的,加强建设水费经营单位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对策。此外,还要健全和完善收费制度。通过健全与完善收费制度,可以使具体的水费收取工作有法可依,并可以按照相应的制度规范来执行。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①建立收费目标考核责任制;②要规范农业水费委托代收制度,通过签订代收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确保水费不被截留挪用;③要规范计收程序和行为,大力推行收费公示制度[8]。
水是国民经济的根本命脉和人民生活的基本保障。从数量上看,我国水资源总量虽然很大,但是人均占有量非常有限;从质量上看,局部虽有所改善,但总体有恶化趋势,前景不容乐观。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并存的局面,干旱、洪涝水患频发,严重威胁着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因此,水的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经济和价格手段是缓解水资源危机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本文从水的本质和自身特性出发,针对水价运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如水价标准偏低、水价未考虑水资源费、补贴过滥、产权不明等,对水价改革的必然性和水价改革的具体做法进行了探讨。其中水价改革的紧迫性,是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进行阐述的,具体表现为水资源的短缺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水价改革的具体措施是从群众、政府和企业三方面进行分析的,水价改革的成功离不开最基层的群众基础,需要政府的扶持来保驾护航,还需要尊重市场经济体制的自然发展规律。希望在水价改革的真正实施过程中,能做到统筹兼顾,真切做到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消除由于水资源紧缺而阻碍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隐忧,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 梁瑞驹,沈大军. 水价制定原则及对我国水价改革的建议[J]. 中国水利,1998,06:38.
2 陈祖海. 水资源价格问题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01.
3 改革水价计价方式的做法和体会[J]. 公用事业财会,2006,01:31-36.
4 李多多. 关于水价改革的思考和探讨[J]. 水科学与工程技术,2009,03:75-76
5 胡德胜. 河南省水价制度改革刍议——基于政府治权的视角[J].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06:1-4+22.
6 凌冰,高宇红. 深化水价改革应把握四个层面[J]. 江苏水利,2005,10:42-44.
7 翟浩辉. 认真贯彻《通知》精神 努力推进水价改革[J].中国水利,2004,16:6-8.
8 王巧霞,袁鹏,谢勇. 推进水价改革 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J]. 水利科技与经济,2010,12:1400-1402.
9 节约为本 水价调整更合理 [J]. 水利水电技术,2002,05:27.
TV213
B
1672-2469(2014)06-0018-03
10.3969/j.issn.1672-2469.2014.06.007
李保琦(1987年—),男,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