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飞霞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浅析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张飞霞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最基本的内容之一。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养老保险方面的矛盾也日益突出。本文通过对西方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分析,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出了建议。
养老保险;双轨制;人口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新世纪人类发展的主体特征。据有关资料显示,从1950年到2025年,全世界人类寿命平均将增长50%,这使各国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面临巨大的挑战。
(一)德国——投保资助型养老保险
19世纪80年代,德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养老金制度。经过12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覆盖率高,保障项目齐全、管理严格的自保公助型养老保险模式。
德国养老保险体系由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自愿保险、特定群体的养老保险等多种形式组成。其中法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较广,覆盖了从业人员的90%,是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干,覆盖范围包括了除公务员和法官以外所有蓝领和白领的人员,可分为工人养老保险和职员养老保险两大分支。
养老金制度针对每种职业分别设立,雇员有劳动者养老金保险、雇员养老金保险、矿山劳动者养老金保险;个体经营者有各个行业的制度,公务员有官员养老金制度,农业经营者及其家属有农业经营者老龄保障制度。有一定收入以上的雇员强制参保,个体经营者(部分行业强制参保)、无业人员自愿参保。德国的养老保险相当完善,较全面地规定了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资金来源、缴费标准和筹集方法等。
(二)瑞典——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险
瑞典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1913年,经过近百年的改革与完善,目前已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瑞典是崇尚平等的高福利国家,其社会保障原则是“社会保险,人人受益”。
瑞典公共基础养老金包括两部分:最低保障养老金和收入关联养老金。收入关联养老金是主要部分,面向大多数有一定收入的国民,采取“现收现付+积累模式”的名义账户(NDC)模式。而最低保障养老金只是针对那些一生收入都很少的人,或者因缴费时间短、账户余额少导致养老金较低的人,保证他们领取一定养老金的“保证养老金”。
在瑞典“人们在国营医院里出生,然后进国营的幼儿园,由国家资助上大学,如果失业,可参加国家安排的培训班,最后在国家的养老院安度晚年”。这就是典型意义上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制度。
(三)美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
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险起始于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1935年颁布了《社会保障法》。经过200多年的不断补充、修改和完善,现行的养老保障体系由三大支柱组成即普遍养老金、私人养老金计划和个人储蓄养老金,俗称“三脚凳”。第一支柱是普遍养老金,是政府强制执行的社会保障计划,即联邦退休金制度,面向全社会提供基本的退休生活保障,覆盖了全国97%的就业人口,是这个多层次体系中的基石。其资金来源为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的工资税,该层次的养老金实行现收现付制。
第二支柱由政府或者雇主出资。即私人年金计划带有福利性质。起先只限于工业和商业企业的工薪劳动者,随后逐步扩大到农业工人、小商贩和个体经营者。1984年起为使原来分散管理的各项退休养老制度规范化,把联邦政府公务员的退休制度也纳入全国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范围。
第三支柱是个人自行管理的个人退休账户。即个人退休金计划即个人储蓄保险。这是一种由联邦政府通过提供税收优惠而发起、个人自愿参与的补充养老金计划。
目前美国全国已有1.2亿人参加了退休养老保险,约占全部在业人员的95%,几乎所有的社会劳动者都已纳入保险范围。
截至2012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04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3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2981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7446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416万人和619万人。①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取得重大进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诸多缺陷。
(一)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制度提出了挑战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60岁以上的人口占人口总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人口总数7%即称为人口老龄化。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蓝皮书指出,截至2012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比上年增加891万,占总人口的14.3%。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全国老年人口将增加 4300多万,达到 2.21亿,届时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将达到2400万,65岁以上空巢老人将超过5100万。②世界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一般经历较长时间,如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瑞典用了85年,最早进入老龄化的法国用了140年;而中国只用了13年,同时与国外相比,我国是在经济不够发达时期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由于我国老龄化来势凶猛,它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很大影响,尤其给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了巨大压力,也对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养老金双轨制违背了公平原则
目前对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两种养老保险制度无论是管理体制、资金来源以及养老金计发办法都存在巨大差异,导致不同对象享受保险待遇差别悬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远远高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不符合社会公平原则,也不利于不同保险制度下劳动者合理流动。另外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也存在标准待遇上的差别。
(三)养老金入不敷出,资金缺口大
根据有关国际机构对三十多个国家做过的测算结果显示,这些国家的养老金隐性债务规模相差很大,最小的相当于其GDP的50%,最大的是300%。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他们都受到来自老龄化的养老金压力。美国2012年5月测算的结果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首次出现收不抵支的时点是2021年,继而基金储备枯竭为零的时点是2033年;中等发达国家韩国的收不抵支的时点是2035年,基金枯竭的时点是2060年;人口只有470万的发展中国家哥斯达黎加首次出现收不抵支的时点是2038年,基金殆尽的时点是2043年。③
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制度设计导致的转轨成本等因素,导致我国养老金入不敷出,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到2050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是32.8%,而美国仅为27.0%,哥斯达黎加是30.2%。美国社保基金截至2012年底是2.73亿美元,当年养老金支出是7830亿美元,备付能力是347%;而中国仅为154%(2.4万亿/1.5万亿),换言之,美国的基金规模足以支付3年半的养老金支出,而中国只够支付1年半。据此判断,目前,中国养老金隐性债务的规模肯定大于20万亿。④巨大的养老金缺口如何保证人们的日后生活成为每个人关注的焦点。
(一)加快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老龄产业
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老龄社会养老问题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在健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要努力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2030年人口老龄化最严峻时期到来以前,在全国城乡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乡老年人养老问题的妥善解决。
发展老龄产业是应对老龄社会、满足庞大老年人群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制定老年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国家对老年服务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建立老年服务业发展管理体制。立足城乡社区发展为老服务业,培育老年服务中介组织,培养专业化的为老社会服务队伍,在2030年以前,使老年服务业有较大的发展。同时,大力研制开发老年消费品,培育老年用品市场。
(二)取消养老金“双轨制”
养老保险双轨制是指我国目前实行两套退休制度,一种是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的退休制度,养老金由国家全额拨款,来源于国家财政划拨的的养老保险基金,以员工的实际收入为基数作为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另一种是企业单位运行的缴费统筹轨制,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
双规制的存在违背了公平原则,同样是为国家做贡献但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工资远远高于企业职工的退休工资,严重打击了企业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也正是存在这样的差距导致国民想方设法的都要加入公务员的大队伍,能成为一名国家公务员是好多人的梦想,并为此找各种各样的关系,从而也滋生了腐败。
为了实现社会的公平,为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取消养老保险的双轨制是当务之急,国家在实行养老保险并轨的过程中应该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要彻底消除双轨制,提高企业职工退休工资,降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工资,缩小二者之间差距,既是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的需要,又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构建的必然要求。
(三)做实个人账户,限制隐性债务规模的扩大
从2006年1月1日起,政府规定个人账户缴费比例从11%降低到8%。个人账户资金全部由个人缴费构成,单位缴费全部融入社会统筹用于支付当期的养老金开支,这为做实个人账户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做实个人账户,可有效缓解养老保险转制成本的压力。做实个人账户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在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础上,对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矫正和完善,基金管理也由原来的混账管理改为分账管理,独立运营,互不挤占;其次,统筹基金用于当期养老金的发放,个人账户基金储存积累,只能用于个人养老,实现个人账户基金由空到实的根本转变。
合理控制隐性债务的规模,一方面可以通过发行政府认可债券方式来逐步偿还养老金隐性债务。政府发行的债券是以未来税收为保证,这就将隐性债务的偿还分摊到几代人身上,而不是集中一代人,可缓解偿还压力,有利于代际公平。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我国现行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社会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要求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同时大力宣传商业保险,鼓励人们购买商业保险,以减轻养老基金负担。
(注:本文系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校级课题项目“我国养老保险双规制改革研究——基于公平视角”)
注 释:
① http://finance.stockstar.com/SS2013061800003820.shtml
②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O6n8xlnKpPvQvNC5kUOpNkI5Br-Zl5oMW1KQIlsC6rpcVIStbtAoC3x1K_nqIYBbU.
③ http://www.hzins.com/study/detal-85162.html
④ http://www.hzins.com/study/detal-85162.html
[1]丁建定.瑞典和英国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研究[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3,(3).
[2]严丹.从社会公正看当前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D].湖南师范大学,2007.
[3]刘晓梅,卢立群.国外养老金改革经验及对中国新农保的启示[J].农业经济问题,2013,(5).
[4]赵双.我国养老保险双轨制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