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全体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思想上真自觉、要求上真严格、每个环节真到位,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观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践行为民务实清廉。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法理基础,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根本体现。我们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就必须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就必须牢固树立人民公仆意识。权力来源于人民,就要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检察权同样是人民赋予的,所以我们必须坚持群众观点,扎实践行为民务实清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依靠群众,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围绕群众关注,深入司法调研服务,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听民声,察民情。找准工作定位,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举措,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亲民、爱民、为民。要深入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着力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工作。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客观标准,切实使执法办案工作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着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重点。要认真体察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把人民群众冷暖安危时刻挂在心头。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具体事情做起,集中力量,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下功夫。要依法、公正、廉洁执法,扩展群众诉求新途径,方便群众诉求,维护公平正义。要积极做好群众矛盾化解工作,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做好服务等方式,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深化检察机关“五走进”和“听民声”等司法调研服务。注重收集、掌握经济升级版和民计民生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深化派驻检察室建设。健全完善与基层联系机制、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职能发挥机制,发挥法制宣传员、新型社区管理员、社会矛盾调解员、社会治安治理员、经济升级版法律咨询员等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加大检察执法工作力度。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预防和打击力度,推进执法办案机制建设,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打击犯罪的实效,强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强化刑事诉讼活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不断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注重把执法办案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的基本途径,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深化群众工作。落实“15日接访”、“听民声下访”、检调对接、刑事和解、被害人司法救助等矛盾化解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推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在检察环节的有效落实。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严格管理,抓班子,带队伍。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公正廉洁执法警示教育,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严肃查办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深入开展“开门评检”、“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更加自觉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