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的应对策略

2014-04-06 03:27吴燕波王春阳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公安机关舆情网民

吴燕波,王春阳

(湖北警官学院 信息技术系,湖北 武汉430034)

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的应对策略

吴燕波,王春阳

(湖北警官学院 信息技术系,湖北 武汉430034)

自媒体环境下网络热点极易被“点燃”,网络舆情具有突发性、敏感性,复杂难控等特点。如何正确应对网络舆情,妥善化解舆情危机,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严峻挑战和考验。当前公安机关应对网络舆情存在互联网宣传力度不够、正面回应慢、初期引导失当、依法查处少等不足。公安机关应对网络舆情要做到预知、预防和预处:加强舆情巡查,提前预警报警;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建立依法处理机制。

网络安全;自媒体环境;网络舆情;应对策略

当前互联网快速发展,“宽带化”、“光纤化”快速推进,“媒体化”、“社交化”日趋明显,“可移动”、“便携化”加速发展。据CNNIC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201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占总网民数的81.0%。当前,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自媒体,已成为网络传播最活跃的主体和新兴舆论场。自媒体时代的舆论传播主体更加多元化,舆论传播方式更加多样化,舆论传播速度更加迅捷化。互联网是当前面临的“最大变量”,处置不好是“心头之患”,处置得当就是党和政府“公共治理”和基层民主的新平台。分析网络舆情特点是认识网络舆情的最基本层面,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网络舆情的应对能力,对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化解警察形象危机、树立警察正面形象,提高群众满意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应对网络舆情,妥善化解舆情危机,已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严峻挑战和考验。

一、自媒体环境下网络舆情的特点

网络是最大的民间舆论阵地,通过网络我们可以更多地感受到基层一线的情况,倾听到群众的真实呼声。在网络热点事件中,往往都会夹杂谣言和不实信息。网络舆情事件,常常因对网络事件应对处置不力而积聚爆发形成。这就需要我们广泛关注网络信息,认真研究网络舆情,从而妥善应对网络舆情事件。综合分析近年来发生的网络舆情,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网络热点极易被“点燃”。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各类事件频频通过网络爆光、持续升温和发酵,引发网络热点事件,有的甚至发展为群体性事件。从“延安城管暴力执法”、“湖南临武瓜农与城管冲突中意外死亡”、“唐山城管面对下跪商贩面带微笑”、“上海法官涉嫌集体招嫖”到“河南民警摔婴案”、“绩溪荆州因抗旱冲击乡政府”、“竹溪警察殴打孕妇”事件等等,其矛头多集中为“涉腐”、“涉富”、“涉权”及“特定群体”等。多起涉警舆情事件表明,一些炒作事件背后都有推手谋划参与。要么是与事件相关的人;要么是所谓的“维权人士”;要么是一些别有用心的重点人;还有的是境内外敌对势力。他们抓住社会的“易燃点”、网络的“兴奋点”,极力煽动、妄加造谣、大肆点火。同时,一些资深网民充当了“意见领袖”的角色。“意见领袖”的身份林林总总,其所发表的言论带有很大的破坏性。这些网络推手或网络炒作公司的推波助澜,扰乱了网络秩序,破坏了社会和谐。

二是网络舆情具有突发性、敏感性。网络舆情主要是“因人而起”、“因事而起”,具有临时性、突发性、敏感性等特点。公安机关队伍庞大、工作任务点多、线长、面广,每天都在处理着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繁杂事务。每一事务、每一环节都有潜在的引发网络舆情事件的可能,只要有诱因出现,就可能立即成为网络关注的热点、议论的焦点。这种突发性往往没有前兆。截至2013年11月初,新浪微博有关“城管”的词频已经高达6000万条,不少网民倾向于“城管是社会戾气的制造者和激化者”。而对城管的执法人员身份,以及摊贩的暴力抗法行为,网络舆论则倾向于选择性忽略。

三是网络舆情复杂难控。由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高速与快捷,瞬间可以将信息传送到全国乃至全世界,小事炒大,大事炒炸。据新浪网统计,一条信息留存5分钟,就可能会被转载上千次,6小时后就可能被多家网站转载,24小时后在网上的跟帖和讨论就可达到高潮,形成“舆论风暴”。网络上言论的自由性、网民身份的匿名性,使得有些非理性网民的感性化和情绪化的舆论引起“蝴蝶效应”,让负面舆论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拾。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已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与我交锋的主阵地,已成为敌对势力对我国“西化”、“分化”的重要工具。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相互勾连、借题发挥、蓄意炒作,利用新闻舆论攻击我国的政治制度、司法制度、新闻出版制度,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千方百计地争夺群众、争夺人心,瓦解政府的公信力。如“6.23”省委门口打人事件,新浪博客首发了《惊曝!XX省委门口领导家属被便衣误作信访对象暴打》的帖文,被天涯社区、凯迪社区、大旗网迅速转载,几小时内网上点击量迅速突破百万。

四是眼球效应与口水效应相互联动,涉警事件引发炒作。近年来,舆情事件多数源于一起普通的公共事件,但一些网站媒体为寻求刺激眼球的新闻,倾向于给网络曝光的事件“贴标签”,而对公安机关通报中所呈现的具体案情选择性失明。“发烧死”、“躲猫猫”等都是类似情形。桑塔纳撞人不如宝马撞人抓眼球,宝马车撞人不如“女宝马”有吸引力,“美女宝马”更可以大赚点击量。70码事件的网站新闻标题是《富二代飙车撞死大学生》,一下子就触发了网民敏感的神经。同时,个别网站为赚取点击量,利用网络推手进行炒作,许多言论(俗称“口水”)短时间内急剧汇集,迅速形成舆论热点。

一块手表、一根皮带、一盒名烟带来的“附着信息效应”可以点燃反腐风暴的导火索。“雷政富不雅视频”则验证了,微博可以秒杀一个正厅级干部。由此可见网络舆论影响之大。

二、公安机关应对网络舆情存在不足

现阶段,我国公安机关在应对网络舆情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互联网宣传力度不够,导致警察形象危机事件不断发生

近些年来,因网络舆论的流传引起的社会信任危机问题越来越值得关注。从数量上看,网络涉警舆情呈现出居高不下,并逐年增长的态势,与涉官、涉富、涉民生舆情一起成为互联网排位靠前的舆论热点、焦点。从内容上看,网络舆情涉及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中不公不廉,在社会治安管理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在为民服务上效率不高、态度形象不好和作风不佳等。从传播效果来看,给公安机关造成的负面影响明显扩大。如:重庆打黑是否存在“黑打”问题、“瓮安事件”、“孙志刚案件”、“邓玉娇案件”“石首事件”、“躲猫猫”事件、“警察摔婴案”、“交警当街殴打孕妇”事件等。而近年来,虽然各级公安机关意识到了公安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并不断加大了各类媒体的正面宣传报道力度,但主要是侧重于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在逐渐成为民意表达主渠道的互联网上的宣传力度不够,且内容以大要案件侦破居多。

(二)正面回应慢,导致网上负面信息大量传播

2014年2月25日凌晨,南京口腔医院发生官员殴打护士事件。该报道及相关视频被新浪等130余家媒体转载,网民评论2万余条。多数网民对此表示不满,质疑视频被剪辑,指责公安包庇打人者。部分网民认为视频显示与此前报道及网传不符,谴责恶意炒作者。该起事件因视频公布略微趋缓,较多网民对此表示质疑,甚至指责警方公布的视频系剪辑造假。在这一事件的初期阶段,公安机关缺乏足够的敏感性,不愿、不敢、不会表态,处于犹豫、观望状态,没有及时跟进,丧失了将矛盾消除在萌芽阶段的主动权和处置先机。因此,面对突发舆情,公安机关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厘清事实真相,迅速披露事件结果。

(三)初期引导失当,导致舆情升级

网络以其特有的方式和优势,已经成为现代舆论传播的重要工具和渠道。同时,它代表着众多的民众意愿,直接而快捷,迅速而直面,往往不露痕迹而又毫不留情。这对以往神秘而又保守的警察及其工作机制来说,无疑是一个现实的挑战。舆情出现初期,对于媒体的询问和公众的质疑,公安机关保持缄默或封锁消息,与新闻媒体缺少良性互动和有效沟通。有时,相关单位急于自证“清白”,在网络上不适当地回应,不仅没有起到消除公众疑虑的效果,反而因网民质疑而再度让舆情出现高涨。公安机关应加强危机意识和网络舆情危机应对技巧的训练,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媒体反应和大众需求。

(四)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少,导致舆情虚假成份多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在《2013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中指出:在一些突发事件和公共议题上,网络“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常常超过媒体和政府在微博中的传播力。平时大约300名全国性的“意见领袖”影响着互联网的议程设置。据统计,全国103家微博客网站的用户账号总数已达12亿,其中新浪微博用户账号5.36亿个,腾讯微博用户账号5.4亿个。随着微博客用户群体的迅速扩大,产生了一批粉丝(追随者)数大于10万的“大V”账号。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中,10万以上粉丝的超过1.9万个,100万以上的超过3300个,1000万以上的超过200个。网络“意见领袖”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民意的代言人。他们向政府陈情,施加舆论压力,往往畸形放大某些超越现实可行性的偏激诉求。而公安机关本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思想,对个别随意夸大事实,甚至无中生有造谣诋毁公安机关形象的网民很少进行依法打击,大都采取教育批评处理,无疑助长了这种网络舆情的无序状态。公安机关应该查处舆情推手,打击违法犯罪。对于恶意制造、传播谣言,破坏社会稳定的造谣者,要迅速查证,并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反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策略

如何应对网络舆情?笔者认为总体目标是“坚决防止网上大炒作,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应对网络舆情要做到预知、预防和预处。

(一)加强舆情巡查,提前预警报警

公安网安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信息,第一时间发现舆情突发(敏感)案(事)件,上报并跟踪了解,及早应对;对一些负面舆情张贴频次较高和访问量较大的网站,要及时掌握,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要对网络舆论事件中的高频敏感语汇进行总结提炼,收集跟踪重点上网人群,对其职业、教育背景和所持舆论立场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舆论引导方案。

(二)建立信息发布机制

相关管理部门要本着信息公开、依法公正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地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媒体网站通报情况、公布事件真相,并自上而下达成共识,按照统一口径主动引导舆论,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和广大网民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同时,对负面信息要及时处置,防止大规模传播、扩散,争取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三)建立应急响应机制

要制定完善的舆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重大负面舆情,要在报告本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后,迅速报告上一级网安部门,请求上级动员更多控制力量投入工作,并主动加强与同级宣传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取得网络主管单位的支持和帮助。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交流网络舆情信息,形成信息共享、实战合作的网络舆情处置大格局。同时,要加强与网络营运单位沟通合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有效的强制性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四)建立依法处理机制

对恶意炒作、制谣传谣的网上重点人或活跃分子,应迅速组织力量落地查人,查明身份后予以教育、控制,使其配合开展舆论引导工作。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处理,消除负面影响;对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涉事单位或个人不当行为,要依法依纪整肃,确保有效平息事态,防止出现反弹。

[1]秦微琼.网络舆情对政府策略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8:12.

[2]宗利永,顾宝炎.危机沟通视角下的网络舆情演变问题研究评述[J].情报杂志,2010(6):35.

[3]马峰.公安机关网络舆情危机及其应对[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3):84-87.

D631

A

1673―2391(2014)05―0057―03

2014-03-20 责任编校:谭明华

湖北警官学院院级重点科研项目:公安机关有效利用警务微博进行舆论引导研究,项目编号:2013A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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