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网络反腐问题及对策

2014-04-06 00:20杨冬梅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网民腐败监督

杨冬梅,杨 丹

(1.南京大学,江苏 南京 210023;2.暨南大学,广东 广州 516032)

当前我国网络反腐问题及对策

杨冬梅1,杨 丹2

(1.南京大学,江苏 南京 210023;2.暨南大学,广东 广州 516032)

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律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表明“打老虎拍苍蝇”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腐的新常态。互联网作为新时期反对腐败的新平台,日益引起人民的重视。网络具有主体广泛、方便快捷、安全性高、互动性强等优势。但是,网络反腐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存在着网民结构不合理、制度不健全、部分部门不配合、硬件设施落后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充分发挥网络反腐的优势,必须通过转变网民观念、完善相关制度、畅通监督渠道、优化监督环境等途径,充分利用网络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

网络反腐;舆论监督;制约因素;路径选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是中国法治建设迈出的历史性一步。会议强调指出,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社会公正等目标。〔1〕王岐山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中也指出:“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加大治本力度,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2〕这表明本届中央政府彻底惩治腐败的决心,而网络作为当前反对腐败最重要的工具之一,必然得到社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因此,对网络反腐进行概念界定和系统梳理,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反思,进而提出完善网络反腐的对策,使之成为行之有效的反腐形式,对我国政治生态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网络反腐及其出现的必然性

网络反腐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出现的一种新型反腐模式。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网络反腐是指广大网民和国家有关机关利用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权力的监督和约束,以有效预防、遏制、惩戒滥用公共权力谋求私人利益的行为。

在我国,网络反腐作为一个新事物有其自身的发展历程。2003年是网络反腐的兴起之年。2003年10月1日,中国第一家民间网络反腐网站——中国舆论监督网创立。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举报网站,即官方网络举报平台开始筹建。2005年12月28日,承担官方网络举报重任的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这标志着网上举报正式获得官方认可。2007年12月17日,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正式开通,设置了“网友互动”、“网络调查”、“献计献策”等互动栏目,网络反腐功能开始全面扩展。2009年10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统一开通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2010年12月29日,中国在首次发布的《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中,首肯网络监督的作用。2013年9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4个月后,网络举报案件占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案件的19.8%,网络举报已成为群众反映诉求和开展监督的重要渠道。

网络反腐之所以更受人们青睐,重要原因在于它能更广泛、更直接、更安全地表达和保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3〕网络作为反对腐败的新平台,主要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优越性:

第一,网络反腐主体强大。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4〕中国网民数量已占据世界第一,并且随着社会发展,网民数量会持续增长。

第二,网络反腐方便快捷。网络的最突出特点就是它的及时性,其传播速度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网络是以分秒为时间单位计算的,它全天24小时发布和传播信息。例如,“周森锋事件”从22日的“背景门”“妻子门”“打伞门”“香烟门”到24日的“论文抄袭门”,历时3天;雷政富从不雅视频曝光到落马,前后仅历时63小时。

第三,网络反腐更加安全。在传统的反腐模式下,出于对打击报复的恐惧,举报人一般对于腐败能忍则忍,迫不得已才会选择公开反腐。而网络本身就是一个虚拟社会,只要当事人想隐匿自己的身份,基本上可以抛弃现实中的“自我”,化为一个网络“符号”。网络的匿名性使网民摆脱各种顾忌,大胆地提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中纪委最近实行不拒绝匿名举报更是有力地推动了网络反腐的发展。

第四,网络反腐能实现双向互动。在网络中,信息的传播者和接收者之间能够进行双向的交流沟通,改变了传统媒体传播信息单向流动和反馈滞后的现状。网民可以采用“跟帖”、“拍砖”、“顶”等方式直接表达自己的主张〔5〕;政府可以设立各种平台,听取公众意见,实现双方的沟通与交流,推动反腐工作。

第五,网络反腐成本低。在网络空间中,个人仅仅需要一台电脑或者一个手机,就能以低廉的成本围绕自己关心的话题,表达自我。此外,由于网络的方便快捷,网民只需要轻点鼠标,进行转发、分享或者顶帖,就能迅速扩大该事件的传播效应,使每个有价值的腐败信息都有可能引发一场公众的舆论风暴,不用花费现实代价,网民就能向腐败者及官方反腐机构施压。

网络反腐的盛行,固然源于网络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但现实生活中腐败与反腐败势头不断高涨,社会监督特别是舆论监督越来越成为权力监督的重要形式,网民对于网络世界的匿名性有更强安全感等都是使网络成为反腐工具的必然选择。此外,随着技术发展,网络与人民日益密切的联系使它作为反腐败工具成为可能。

二、现阶段我国网络反腐存在的问题

网络作为广大人民反对腐败的一个新平台,有自身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但毕竟网络反腐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可避免会暴露出一些问题,引发人们担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网民结构不合理

首先,从数量上看,截至201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18亿,占总人口的45.8%,就数量而言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但与我国14亿人口相比,网民还是小部分,不能代表全体公民。其次,从年龄分布看,30岁以下网民占57.2%,并且以学生为主体。再次,从网民职业看,网民往往集中在学生、个体户和公司一般职员,而无业、失业、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声音微乎其微。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网民在现实生活中处于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职业,其阐述的观点难免受到视野、情绪、利益、情感等因素的影响,未必都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网络舆论的话语权又往往掌握在上网时间长、发帖数量多的信息富有者手中,这样,网民机会均等的表达权利常被上网时间长和发帖数量多的个别人破坏,为了争夺网络话语权,有些人故意多次以不同的网名跟帖,在短时间内主导网络舆情,误导网民,降低网络的公信力,影响网络反腐的公正性。

(二)网民非理性化倾向

在网络反腐成为一种潮流的情况下,出现了反腐过急、过度现象。与人民选出的代表相比,一般网民遇事易情绪化,不如人民代表理性、慎重。目前网络上鱼龙混杂,无章可循。由于网民的个体素质参差不齐、得到的信息不完整等原因,网民对事件的实际情况和来龙去脉未必清楚,很可能做出不全面、不恰当的判断。另外,有些人出于某种私利,利用网民的不理性判断,发布虚假信息,引导网民盲目跟从。网民由于缺乏自律意识,在意向表达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有些网民使用雷人的语言,甚至添油加醋地发布信息,夸大腐败问题的严重性,煽动社会情绪,造成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还有些网民法律意识不强,利用网络的隐匿性随意编造事实,散布网络谣言,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暴露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等。

此外,非理性还表现为“人肉搜索”的滥用。南京“天价烟”事件(2008年)、西安药家鑫案(2010年)、“表哥”杨达才事件(2012年)及陕西“房姐”事件(2013年)无一不折射出网络的力量,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就是“人肉搜索”。但是,在“人肉搜索”过程中,把事件当事人的信息在网上披露得清清楚楚,同时还夹杂着过激的言论,这些都使被搜索者家庭和朋友遭受极大的创伤。〔6〕这些事件启示我们,“人肉搜索”带来的相关问题值得我们好好深思。

(三)相关法律制度规范不完善

目前,网络反腐在我国是一个全新的理念和模式,它的制度化程度还比较低,一些法律法规还处于空白状态。尽管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方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文明上网自律公约》等等,但是,由于这些法律法规所构成的网络反腐监督和保障机制尚不够完善,使一些重要的监督活动缺乏法律依据。

此外,既有的一些监督规则措辞笼统,缺乏清晰明确的标准和可供操作的细则,如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等,没有明确的法律对其界定。其结果是,或者由于没有一个系统的法律和条例规范、没有统一的运作程序、接纳和反馈机制,导致举报人遭遇打击报复的事情屡有发生,而被举报人被诬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或者由于反腐信息公开披露,引起被举报人的警觉,使其提前做准备、相互串供、销毁有关证据等,增加了查处的难度。因此,建立一套规范化的网络反腐信息处理程序、法规和网络反腐机制成为增强网络反腐有效性的必然选择,规范、良性、有效的网络反腐机制成为保证网络反腐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四)部分政府部门不配合网络反腐

有些党政部门及其干部消极对待网络监督,对之持怀疑和排斥态度。有的反应滞后,被网络舆论牵制而丧失主动权;有的缺乏必要的反馈,“你说你的,我干我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的对网络比较抵触,甚至将其视为洪水猛兽,动辄采取“躲、堵、压”的做法,甚至对发帖者进行追踪和报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例如,2009年2月,河南灵宝青年王帅因在网上发帖举报家乡违规征地,遭遇跨省追捕并被囚8天,灵宝官方却称王帅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7〕据报道,类似案件在全国并不少,这充分说明目前有的地方党政部门及其官员对网络监督持排斥态度。

此外,还存在落后地区网络设施不健全的问题。近几年,互联网普及率迅速提高,然而西部和广大偏远农村地区网络设施依然落后。对于偏远地区的人们来说,互联网仅仅是一个名词,关于它的实用性知之甚少,利用网络反对腐败更是遥不可及。因此,改善落后地区网络设施建设也必须提上日程。

三、网络反腐问题的对策思考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舆论监督新形式,还存在各种问题有待克服,需要从各个方面不断加强完善以保证其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完善网络反腐,提升其合理性主要有以下五个着力点:

(一)转变思想观念,理性看待网络反腐

首先,网络反腐是大势所趋。对待网络反腐这一新生事物,我们应该抱着理性客观的态度,既不能视之为灵丹妙药而盲目乐观,也不能视之为洪水猛兽过分悲观。我们要重视网络反腐的作用,对其积极引导,充分开发和利用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资源,发挥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汪洋在与网友交流中谈道,谁重视网络、谁培育网络、谁让网络能够尽早地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谁就占领了21世纪的重要制高点。〔8〕各级党委政府要转变思想观念,以开放宽容、平等互信的态度,以理性、冷静、坦然的心态对待网络反腐,一味采取“围、堵、封、盖”的方式只会适得其反。〔9〕对于网民而言,不能盲目乐观,人云亦云,而应该清醒地看到网络监督的不足之处,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防止被造谣惑众者利用。

(二)提高网民的法制意识和道德意识,自觉遵守网络规则

社会网络反腐的高涨热情需要正确引导,如果失去了道德和法律底线,不仅达不到反腐目的,还会引起许多负面效应。由于网络的匿名性,一些不法分子借以生事,比如网络谣言肆意传播,给人民造成不必要的恐慌,扰乱社会秩序,虚假广告、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流传开,我们在接收谣言的同时,极有可能不自觉就成了谣言的传播者。因此网民要自觉提高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主动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明辨是非,在网上反映腐败问题要有事实依据,要理性表达,不能损害他人的隐私,伤害他人的尊严,更不能捕风捉影、诽谤陷害。网络反腐败同样需要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此外,网民还要有耐心,对治理腐败职能部门要有信心。

(三)完善网络法律制度,创造良好的网络监督保障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反腐、网络监督已成为民众表达意愿、维护权益、打击腐败便捷有效的手段。然而,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支撑,网络反腐、网络监督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比如,有些网络举报人遭打击报复、某些居心叵测的不法分子恶意造谣诽谤他人、一些网民不负责任地乱发言论等等,使得网络反腐常常陷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怪圈。因此,一套系统完善的法律规范成为网络反腐的迫切需求。〔10〕网络反腐相关法律应重点阐明公民利用网络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防止侵犯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完整的对举报人保护的制度与体系,鼓励更多公众参与到网络反腐中,打消他们的后顾之忧,保障举报人的权益。

(四)畅通网络监督渠道,增强党群互动

近年来,网络反腐的成功案例基本上都经过这样几个步骤:网民发帖披露反腐信息,网友热议,引起媒体关注追踪,得到反腐机构重视,反腐机构核查虚实、追究腐败责任,给社会反馈信息。但是,这个运行程序是自发的,是网络反腐产生诸多问题和弊端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网民举报信息是否能引发网络热议往往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并且网络热议和媒体追踪时可能带有非理性情绪,造成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反腐机构对腐败信息的敏感程度直接影响反腐案件的公正处理等等。〔11〕所以,必须增强党群互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便于网民、传统媒体与政府机构展开信息交流、协商对话和信息反馈。

(五)推动硬件及技术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网络监督环境

互联网是网络反腐的最重要平台,因此,完善网络反腐离不开互联网相关硬件设施建设,优化网络环境,加大网络建设投入。首先,要积极建设反腐网站,提高反腐网站的整体水平,尤其是重点建设好官方反腐网站,通过各种形式密切同广大网民的交流联系,力争把反腐网站建设成具有影响力的反腐宣传和教育平台。其次,要增强网络反腐的技术支持,针对网络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解决,保证网络反腐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再次,加大对西部和广大农村地区的网络硬件设施扶持力度。虽然近几年我国互联网取得很大成就,但网络建设、发展还存在很大程度的不平衡,尤其是在西部和广大农村地区,网络仍然是一个相对陌生的名词,因此要加大对这一部分地区信息建设的扶持力度,提高网络普及率,扩大网络反腐的群众基础。

综上所述,网络反腐日益成为一种潮流,我们要顺应这种潮流,积极倡导和支持网络反腐,正确利用这把“双刃剑”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既要充分发挥其潜能,又不能让它偏离正确方向。同时,我们必须对网络反腐寄予理性期待,网络只是打击腐败的一个手段,反腐败的胜利关键在于落实。在对网络监督给予高度重视的同时,还要对领导干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并且配合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形成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4-10-24(1).

〔2〕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N〕.人民日报,2014-10-26(1).

〔3〕吴玉英.网络反腐:缘起、困境及对策〔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9(5):80.

〔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北京: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4.

〔5〕牛先锋.网络反腐的功能及其完善对策〔J〕.理论视野,2009(5):44.

〔6〕朱坤.在新形势下推进网络反腐的几点思考〔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11(3):67.

〔7〕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 一青年举报家乡违法征地遭遇跨省追捕〔DB/OL〕.http://zqb.cyol.com/content/2009-04/08/content_2613911.htm.

〔8〕汪洋.顺应网络发展规律,构建网络民主平台〔N〕.南方日报,2008-4-25(4).

〔9〕孔杰.关于我国网络反腐的理性思考〔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1(9):54.

〔10〕网络反腐成为中国公民反腐利器〔N〕.联合早报,2014-1-10(6).

〔11〕刘颖.规范民间反腐网站 科学利用网络舆情〔EB/OL〕.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104/19/448543.shtml.

(责任编辑 关 峥)

ProblemsandCountermeasuresoftheCurrentNetworkAnti-corruptioninChina

YANG Dong-mei1; YANG Dan2

(1.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Province, 210023;2.Ji’nan University, Guangzhou, Guangdong 516032)

The 4th meeting of the 18th CPC’s Central Disciplinary Committee put forward that “to build a clean government and combat corruption is always on the road”, suggests that “shooting tigers and flies” has become new normal style of the new central collective leadership in anti-corruption work. Internet becomes a new platform against corruption during the new period of our country, and it causes more and more people’s attention. Compared with the traditional way of anti-corruption, network anti-corruption has its own advantages. But the network anti-corruption is in the early stages of its development. It has a series of problems. For example the structure of Internet users is unreasonable, the system is not sound, some departments don’t cooperate and facilities are lacked. We should overcome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network anti-corruption, by changing ideas, improving Internet moral law consciousness, perfecting the related system, clearing supervision channels, and optimizing the supervision environment. So that we can make full use of network to serve anti-corruption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

network anti-corruption; supervision by public opinion; restricting factors; path selection

2014-09-28

1.杨冬梅(1990-),女,河南商丘人,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2.杨丹(1987-),女,河南商丘人,暨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民商法研究。

D630.9

A

1672-2663(2014)04-01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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