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 晶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江苏 南京 210036)
浅析中国监狱文化发展演变特征
聂 晶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江苏 南京 210036)
监狱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记录着一个国家刑罚发展与变化、治狱思想和制度变化的轨迹。监狱行刑思想、监狱管理制度、监狱形态等各个方面发展过程中的每一次飞跃都反映了监狱工作实践的不断深入,都在一定程度上传承了以往的监狱文化。中国监狱文化的产生始自奴隶制时期。到了封建制时期,中国监狱形态及其管理制度进一步发展变化,监狱文化也进一步发展。新中国监狱的建立和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建立了全新的监狱,树立了科学的行刑理念,创造了更加文明的中国监狱文化。中国监狱文化吸收和借鉴国际社会监狱文化的优秀成果,从封闭走向开放,形成了大融合局面。
监狱文化;刑罚思想;监狱制度;监狱形态
监狱文化是监狱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监狱特色的思想、意识、观念等意识形态和行为模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物质环境和精神文化环境。研究监狱文化,特别是从历史的范畴来观察其演变的特征与规律,可以更加清晰地揭示监狱文化的内涵与发展路径,为未来的监狱文化建设以及监狱制度发展进步提供有效的参考。考证监狱文化的演变,可以发现其形成与发展离不开一定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也会受到不同社会制度下监狱文化的影响。事实上,“人类文化正是在互相吸收、互相包容、互相渗透中,吸取精华,剔除糟粕,不断得到繁荣与发展。法律文化也是如此。一个民族在自身现代化过程中,既应保持法律文化的历史延续性、民族性,也应对外开放,加强法律文化的交流,吸收世界上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为我所用,以保证现代化的顺利发展”〔1〕。中国监狱文化从传统走向现代,其演变的轨迹也基本如此,呈现出四个明显的演变特征。
我国监狱的产生始自奴隶制时期。古代奴隶制的监狱,因其是奴隶主阶级用来统治奴隶的工具,所以奴隶制的刑罚制度受到野蛮的原始习惯的影响,主要以残杀生命和残害身体作为惩罚犯罪的手段。我国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朝时期并没有出现徒刑或类似徒刑的刑罚形式,监狱不作为执行刑罚场所,一般只是用于拘禁待讯、待质、待处犯。当时的监狱结构非常简单,按照《尔雅·释名·释官室》的解释:“狱,又谓圆土,筑其表墙,其形圆也。”意即监狱是用泥土筑成的圆形围墙里的空间而已,这是一种原始状态的监狱。随着奴隶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政治社会文明程度逐渐提高,国家刑罚的严厉性程度相比以往,有了较大幅度的改善,逐渐根据犯罪的不同性质和程度,采用各不相同的刑罚形式。在奴隶制时期,监狱已经具备了守卫、防卫设施,形成了桎梏制度、劳役制度以及分类拘禁制度,西周时期“明德慎罚”思想下,监狱已经具备了初步的感化教育功能。
到了封建制时期,中国监狱形态及其管理制度进一步发展变化,日趋完备。秦朝是我国第一个统一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封建国家,出于统治国家的需要,实行“广狱而酷罚”,“赫衣塞路,囹圄成市”是对秦时广设监狱的真实写照。汉朝时期将监狱改称“狱”,种类繁多,数量亦很庞大,有中央监狱,还有中都官狱;有上林狱,还有考工狱、都船狱等等。唐代是我国封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与之相适应,监狱设置更加系统和健全,建立了一系列完善的封建监狱管理制度,对囚犯按照贵贱、罪行进行分管分押,还实行了男女异狱,改变了以往混羁杂居的情况,并规范了狱具使用,严厉打击破坏和危及禁囚制度的行为,实施囚犯居作制度。宋、元、明、清的监狱制度基本承袭唐代,并进一步丰富完善。清朝时期开始将监和狱相连起来,合称为“监狱”。封建制度下的监狱设立更为普遍,制度更为完备,已经具有了羁押和看守囚犯的系囚制度,保障囚犯基本生活待遇的悯囚制度,判处徒刑、流刑的囚犯服劳役的居作制度,以及皇帝或上级官吏对监狱进行审查监督的录囚制度。这一时期,狱政制度相对开明,但监狱的管理仍很残酷野蛮,非法用刑、虐待囚犯的现象比比皆是。
1840年以后,中国受外敌入侵,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及至清末,受西方国家影响,监狱开始改良,之后的北洋军阀和国民政府的监狱都实施过监狱改良的实践。但即便如此,监狱的设备依然十分简陋,管理方法粗暴比之旧监狱基本没有多大改观,特别是国民党的反省院和集中营,实施残酷的精神折磨和肉体摧残,是“法西斯式的监狱”。
新中国监狱的建立和发展,完全废弃封建监狱的残酷暴戾之刑,建立了全新的监狱,树立了科学的行刑理念,创造了更加文明的中国监狱文化。新中国成立初期正式建立了“劳动改造制度”,先后提出了“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监狱工作方针、“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宗旨。1994年监狱法明确把“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作为监狱工作的目标,并将未成年犯由原来的“教育改造为主,轻微劳动为辅”的方针改为“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未成年犯的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这一系列符合当代社会发展进步的刑罚思想,直接推动了监狱立法、监狱管理制度、监狱形态等各个方面的改革和进步,中国监狱文化日趋向更加文明化演变。
监狱是监狱管理人员监管、改造罪犯的地方,存在行刑主体的监狱管理人员(旧时称狱卒,当前即为监狱人民警察)和服刑改造主体的罪犯两种主体,因此,从传统意义上讲,监狱文化自然也就由监狱管理人员文化和罪犯文化两个方面构成,是相对比较封闭的个别群体的文化领域。特别是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北洋军阀、国民政府的监狱,由于其本质是统治阶级残酷压迫人民群众的专政工具,监狱的主要职能就是监管罪犯,尽管发展到后来监狱被赋予了一些改造罪犯的功能,也只是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其政权不得已而为之,且没有借助社会力量参与改造罪犯。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监狱性质发生变化和我国社会的开放程度不断扩大,传统封闭式监狱生活与现代开放的社会生活的距离逐渐拉大。为了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为了在新形势下继续有效地改造罪犯,真正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也逐渐由封闭式的管理向开放式的管理转变,社会帮教者逐渐成为参与改造罪犯的重要力量,社会志愿者文化也由此应运而生,并正在成为监狱整体文化中的一部分。特别是当下,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提速,监狱机关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创新,监狱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事实上,监狱文化建设是社会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建设监狱文化,仅仅依靠监狱现有资源是远远不够的。监狱正在逐渐有条件地向社会开放,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监狱、认识监狱,并且支持和参加到监狱文化的建设之中,这不仅可以发挥监狱文化作为社会文化资源的组成部分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而且可以通过监狱文化与社会一般文化的交流,帮助监狱文化吸收有益的养分,为监狱文化注入新的活力。当然,就我国的国情来看,社会参与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内容是有限的,社会志愿者也不可能像西方国家那样带有专业身份和志愿义务,可以渗透到监狱管理、矫正、治疗、宗教、科研等方面,目前还仅局限于对罪犯的教育、咨询和专业心理治疗等工作,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监狱开放的范围将更加广泛,开放的形式将更为多样化,监狱的社会功能进一步拓展,今后思考和研究监狱工作不能就监狱论监狱,更要立足监狱、着眼整个社会,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开阔的视野和多样的视角,处理好监狱内部相对封闭和开放型社会之间的关系,更进一步推进监狱工作从封闭走向开放,实现监狱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中华文化历史悠久,但中华文化的形成,具有自成一体的带有由农业经济和专制政治所加给它的保守性和孤立性的明显特点。监狱文化作为整个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也具有强烈的自闭性。但这种状况,在鸦片战争之后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变。“自19世纪中叶始,中国传统法文化在西方异质法文化的强力侵袭与渗透之下,开始融入西方法文化的合理成分,并从此进入了一个移植外国法律教育的历史时期。清末新式法律教育中,监狱学的应运而生,就是这种不可逆转的‘西化’背景下的产物。”〔2〕其实,何止是监狱学,包括监狱行刑思想、监狱管理制度、监狱形态等在内的整个监狱文化,都受到了西方监狱文化的影响,从而拉开了中国监狱文化从自闭到融合的序幕。清末监狱改良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这一时期,翻译了大量的国外的监狱法,如日本的监狱法、比利时的监狱法和意大利等国的监狱法;邀请日本的小河滋次郎为师,在京师大学堂设立监狱学科;同时还拟订监狱法律规章多部,如《各省通设罪犯习艺所章程》、《监狱改良试办章程》等,其中《大清监狱律草案》最具代表意义,是“最大限度地采纳了西方各国其时先进的行刑思想和制度,是一部同步于当时行刑先进国家行列的法律”〔3〕。清朝灭亡以后,北洋军阀政权和国民政府政权之下的监狱文化基本承袭清末监狱文化,仍然带有西方监狱文化的印记。
新中国成立初期,监狱文化的发展也较多地受到苏联监狱文化的影响。新中国成立以后,废除了包括监狱制度在内的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使得清末以来的监狱改革进程被彻底地中断。此时的监狱制度进入“以俄为师”阶段,这一时期的监狱文化,包括监狱的体系、制度、经验、方法、模式甚至是思维方式、思想观念,都较多地受到苏联监狱文化的影响。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其基本思想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监狱的一系列论述,继承了根据地时期的监狱管理经验;同时“参考苏俄有关劳动改造的政策及其实施经验”〔4〕。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们摆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僵化观念和极左思想,逐步认识了除苏联以外的国际社会。就监狱制度而言,也开始出访欧美各国,对发达国家的监狱制度的先进性、科学性给予正面和客观的评价,对监狱制度、模式、方法等给予很高的认同,并有批判地予以借鉴。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制定过程中,较多地吸收了国际监狱制度的优秀成果。如监狱经费的国家全额保障问题,这在当时是不符合中国社会公众的一般认识水准的,但这是世界监狱发展中的通例,为此,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工作,在立法时把“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写入了监狱法。再如,保障罪犯人权也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并且是文明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但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重刑主义思想严重,罪犯是统治专政对象,把保障罪犯权利放到一个很高的程度在当时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但经过充分论证,仍然把保障罪犯人权写入了监狱法,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我国监狱法“对罪犯权利与义务所作的规定较之迄今为止的世界各国的监狱法规,是最为全面、广泛、具体的”〔5〕。中国监狱文化从自闭走向融合,是国际行刑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现代监狱制度的发展从未远离国际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狱制度,也必须注意吸收和借鉴国际社会监狱文化的优秀成果。
监狱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是人类治狱实践和思想不断沉积的文明结晶。在不同历史时期、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监狱文化作为一种统治文化,伴随着国家刑罚思想和制度的演变而演变。监狱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记录着一个国家刑罚发展与变化、治狱思想和制度变化的轨迹。监狱刑罚思想、监狱管理制度、监狱形态等各个方面发展过程中的每一次飞跃都反映了监狱工作实践的不断深入,都在一定程度上传承了以往的监狱文化。古代封建社会的监狱文化即大量传承了奴隶制社会的监狱文化,如劳役制度、桎梏制度、赦宥制度等,都是在奴隶制社会时期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发展的。即使新中国成立前夕明确宣布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废除和改造旧监狱,但之后相继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仍旧依稀包含有清末监狱改良的一些进步思想,新中国监狱的发展还留有清末模范监狱的印记。马克思曾明确提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而是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6〕他还指出:“历史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了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7〕马克思的论述,一方面,说明人类社会每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开始时,不可避免地要从过去的历史阶段中继承许多既定的成分;另一方面,也说明新一代对旧一代的继承并不是完全继承,都是有所改变、有所创新的。
事实上,任何改革和创新,任何文化的构建和发展都离不开当时的社会法治、经济文化状况的影响,离不开社会环境的制约。监狱文化的发展也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而不断批判地继承以往的监狱文化并不断改革创新的。就改革开放以来的监狱文化发展来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监狱体制改革、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罪犯分类、监狱分类以及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等;就具体的矫正技术而言,普遍开展了心理矫治、亲情教育、教育个别化,在江苏、湖南等地还开展了罪犯改造质量评估的试点等。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监狱文化也将在传承以往先进监狱文化的基础上,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1〕 刘作翔.法律文化论〔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114.
〔2〕 侯强.清末新式法律教育中的监狱学的肇始以及时代意蕴〔J〕.中国监狱学刊,2007(7):144.
〔3〕〔4〕 郭明.中国监狱学史纲〔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87,199.
〔5〕 中国监狱学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史(内部资料)〔M〕.2006:317.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85.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3.
(责任编辑 连春亮)
TheChinesePrisonCulturalEvolutionCharacteristics
NIE Jing
(Prison Administration Bureau of Jiangsu Province, Nanjing, Jiangsu 210036)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prison culture records development and change penalty, prison management thoughts and system change of a country. Various aspects of prison punishment thought, prison management system, and prison form, every leap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reflects the deepening of the prison work practice, is inheritance of the tradition of previous prison culture to some extent. Chinese prison culture produced in the slavery period, developed period in the feudal system society, and gets scientific and civilized since the establishment and development of the new China prison. Chinese prison culture has absorbed and drawed outstanding achievements and lessons from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in the prison culture, formed the situation of great fusion from closing to opening.
prison culture; penalty idea; prison system; prison form
2014-10-20
聂晶(1977-),男,江苏沛县人,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主任科员、助理研究员、硕士,主要从事监狱学研究。
DF87
A
1672-2663(2014)04-00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