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斌
自上世纪80年代起,随着韩国工业的迅猛发展,其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及住院病床数也迅速提升,到90年代中期韩国政府提出社区康复理念,并于首尔建立第一个社区精神卫生中心。随后,很多省市也建立起社区精神卫生机构。其社区服务理念注重“以病人为中心”,对精神病患者“轻症状”、“重全人”,并将这一理念深入到医疗康复服务的每一细节,对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居住情况、经济能力、劳动能力、生活能力、人际关系等进行综合评估,再结合患者的意愿,转介到相应的社区康复机构如日间医院、中途宿舍、过渡性就业机构、社会企业等,提高其生活技能及生活质量。在韩国,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必须雇佣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士,包括精神病患者;同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从而保障精神病患者的权益,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另外各个地方的社区精神卫生中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尽相同,除了提供常规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以外,还根据地域实际情况建立了一些针对特殊人群的机构。亚洲国家占全球自杀人数的60%之多[1],而首尔自杀率仅次于日本东京,位居第二[2],故在首尔社区专门建立了自杀干预机构;Seong-nam这一地区因酒精滥用问题突出,专门设置了戒酒互助中心,另外还有网络成瘾干预机构等[3]。中国大陆已在沿海一些发达城市如上海等地建立了一些社区康复机构,如阳光之家、社区日间照料站等[4],厦门市社区还开展包括有关工作技能、就业和社会交往能力方面的训练,对病人进行出门乘车、购物、洗衣和整理房间等日常生活方面的训练[5],但很多停留在探索试行阶段,目前国内还没有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能广泛推广的社区康复综合服务模式,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很多地方仅限于疾病的管理和随访,功能没能充分开发。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建设中,专业人员构成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生、公共卫生执业医生、临床心理医生、注册护士和社区志愿者组成。在韩国,每个中心主体由社工构成,而非医务人员。在社区中心不提供诊疗服务,诊疗行为基本都是在医院进行。社区中心也会常规配备一到两名医生或者护士,他们在社区的主要任务是指导社工提供医疗相关服务。社工的背景也不同,但需要参加专门的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社工工作。国家统一承担酬劳。在中国大陆,社工组织刚刚起步,远远满足不了需求,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大部分是由基层医生或者护士在做,实施效果较难保证。社区精神卫生人力资源的匮乏,严重阻碍了我国社区精神卫生的发展。
当然,韩国社区精神卫生也存在一些问题,韩国精神病患者住院周期要比中国大陆长很多,精神卫生法规定的住院时间为6个月,如专家团评估患者仍不适合出院则住院时间会更长。住院周期长、床位数量持续增长、工作人员数量庞大,这无疑使得政府负担不断加大。韩国自杀率居高不下,据统计,韩国自杀率已达1.8%[2]。这也将为韩国社区精神卫生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总之,社区精神卫生的发展符合现代精神病学的发展趋势。中国社区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除了借鉴国外经验,更要结合我国国情,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寻求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模式。
[1] Wu KC,Chen YY,Yip PSF.Suicide methods in Asia: implications in suicide prevention[J].Int J Environ Res Publ Health,2012,9(4):35-58.
[2] Hee Am,Park S,Ha K,et al. Gender ratio comparisons of the suicide rates and methods in Korea,Japan,Australia, and the United States[J].J Affect Disorder,2012,142(1-3): 161-165.
[3] Lee MS,Hoe M,Hwang T,et al. Service priority and standard performance of community mental health centers in South Korea: a delphi approach[J].Psychiatry investig,2009,6(2):59-65.
[4] 张少觐,王建国.上海市社区精神卫生服务调查[J].临床精神医学杂志,2007,3:138-139.
[5] 廖震华,丁丽君.厦门市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初步发展[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2,26(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