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涉外导游培养策略研究

2014-04-03 02:02黄冬梅
广西教育·C版 2014年2期
关键词:培养策略广西

黄冬梅

【摘 要】基于广西入境游及涉外导游现状,从在岗涉外导游培养和涉外导游后备人才培养两个方面提出广西涉外导游培养策略。

【关键词】广西 涉外导游 培养策略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2C-0142-02

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在广西,《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于2013年6月29日印发;以主题为“区域合作发展新机遇、新动力、新阶段”的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于2013年9月20~24日在南宁胜利举办。广西涉外旅游业的发展将随着国家更加透明公平的法制建设走向新的纪元。然而,与涉外旅游的迅速发展不相应的是,涉外导游的总量偏小,队伍不稳定。于是增加广西涉外导游的数量、提高广西涉外导游的质量迫在眉睫。本文试基于广西入境游及涉外导游现状,从在岗涉外导游培养和涉外导游后备人才培养两个方面提出广西涉外导游培养策略。

一、广西入境游及涉外导游现状

广西旅游资源种类多、分布广、特色突出,等级和品位高,是旅游资源大省,涉外旅游业发展迅速。2011年广西共接待入境旅游者302.79万人次,同比增长21.0%,国际旅游外汇收入105187.50万美元,同比增长30.32%。据统计,在广西旅游的25个客源国中,2011年入境人数排名前10的国家分别是越南、马来西亚、韩国、美国、法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日本、英国和德国。其中,东盟国家游客达84.94万人次,同比增长31.65%,占入境旅游人数的49.53%。2012年,广西入境过夜游客350.2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7%;国际旅游(外汇)收入12.79 亿美元,增长21.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文明确提出:“2015年,全区旅游业总收入达到3000亿元,接待游客总人数突破3亿人次,入境过夜游客人数超过450万人次”。广西涉外旅游业的发展将迎来再一个黄金期。拥有较高外语素质的涉外导游是入境旅游迅速健康发展的要件,标志着一个地区涉外旅游的发展水平和发达程度。

广西目前涉外导游仍然以英语导游为主,面向东盟国家的泰语、越南语、马来语导游发展迅速,但总量偏小。担负涉外导游培养的各高职院校,包括桂林旅专、广西民院对涉外导游的培养,因为生源问题,仍然以英语导游为主,东盟小语种为辅的格局。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涉外导游的特殊的工作背景和工作环境:旅游企业的涉外导游流失比例一直维持较高的比率,流失的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涉外导游缺少足够的工作机会来获得较高的收入。与此同时,旅游企业又不时面临涉外导游缺乏的困境。这看似矛盾,其实是有原因的。旅游接待服务有着很强的季节性,就某地而言,在旅游旺季,涉外导游供不应求,而对于个体而言,又分身乏术,不能同时兼顾多个旅游团。而到了旅游淡季,旅游景点门可罗雀,涉外导游无所事事,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只发基本工资,而兼职导游甚至连基本工资都没有。平均来看,涉外导游的全年收入不高,尤其是一些冷门客源市场的涉外导游收入低于同行业其他语种导游和同语种外行业平均收入,因此不愿继续从事导游工作。

2013年10月,我国首部旅游法正式实施。《旅游法》不仅有利于行业整体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得到全面保障,旅行体验和旅游质量得到保障,整体提升国民出游率。与此同时,旅游从业人员的相关权益也得到了基本保障。旅游法的实施将极大地提高涉外旅游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必将推动广西涉外旅游后备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二、广西在岗涉外导游培养策略

(一)建立健全导游服务公司服务规范。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必须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这极大地保证了涉外导游的基本权益。但目前广西旅行社数量有限,无法完全接收所有的在岗导游,导致一部分涉外导游人员仍然是游离于旅行社之外的社会持证导游。

导游服务公司是社会持证导游与旅行社之间的桥梁,为挂靠导游提供出团机会,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导游证年审服务,降低导游个人寻找工作机会的“交易成本”。而社会持证导游以年为单位向所挂靠导游公司交付管理费用。在广西,导游数量众多的桂林市早于1970年就正式成立桂林导游服务公司,下设中文普通话部、中文方言部、外文英日语部、外文小语种部4个大部,为桂林塑造了高素质、专业化、爱岗敬业的导游队伍。但在广西其他地市还鲜见导游服务公司,使得导游人员,特别是涉外导游人员的流失率仍然占据相当高的比率。如果各地市能像桂林市一样建立健全导游服务公司服务规范,提高涉外导游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障,将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涉外导游行业,提高当地涉外旅游的发展速度。

(二)多种形式搭建导游同业互学互促平台。涉外导游人员向来被称为友谊的使节, 文化的传播者。一名合格的涉外导游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外语语言能力、较高的文化层次和熟练的带团技能。这就需要涉外导游人员不断学习、总结、归纳、交流,不断提高导游水平。

旅游局应采取多种形式搭建导游同业互学互促平台,利用旅游网站、微博、飞信等多种宣传载体,向广大导游发送旅游大事记、旅游综合知识、文化宣传等旅游知识,并定期开展网上培训,使广大涉外导游不仅进一步掌握旅游服务技能、服务理念、服务标准、法律法规等知识,也能感受旅游管理部门的关爱,保持工作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三)以赛促训,以会促训。定期举办导游风采大赛,可以推动岗位技能训练和经验交流,增加导游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和优秀导游团队建设。目前广西已举办两届导游大赛,各地市级导游大赛也蓬勃发展,推出了郝莹屹、眭琴、赖迪波等一大批优秀的导游员。展现了导游形象风采,交流了导游服务经验,并激励导游提升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旅游行业的良好形象,也为广西的涉外旅游打出了响亮的广告。

同时也可以结合大型旅游活动,进行专门的涉外导游培训。近年来,各地市大型节事活动精彩纷呈,例如,南宁东盟博览会、桂林世界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桂林国际旅游博览会。柳州水上狂欢节、宾阳花炮节都有了一定的国际影响,充分利用这些大型活动对涉外导游人员进行集中密集深入的培训,也可促进广西涉外导游的快速成长。

三、广西涉外导游后备人才培养策略

(一)建立“双语”导游培养模式。鉴于涉外导游的季节性和市场性,在高职院校涉外旅游专业建立“双语”导游培养模式,更能保障广西涉外导游的稳定与活力。双语导游即“英语+一个小语种”的涉外导游培养模式。双语导游兼具两种涉外导游能力,如果将其中一门外语定向为当地热门客源市场使用的语言,其导游服务目标人群必将成倍扩大,机会增多,相应的收入也会增加。这样,既保证了冷门客源市场的人才储备,也缓解了热门客源市场涉外导游人才不足的压力。

(二)做好涉外导游职业规划。目前,社会上对涉外导游仍然存在一些误解,认为导游是吃青春饭,工作不稳定,保障性弱,只能作为职业生涯中一个过渡的工作。实际上,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文件的出台,国家已经把旅游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来发展。随着我省涉外旅游业务的不断发展,涉外导游不仅可以从事国内旅行社、旅游公司的导游人员、旅游景区、景点的讲解人员。随着知识经验和能力的不断进步,涉外导游还可以到各类旅游企业任职旅游顾问、营销策划师、会展策划师、旅游景区策划、旅游企业管理人员等岗位,成长为旅游行业的行家里手,完成人生完整的职业规划。这也是高职院校在涉外导游培养中一个重要的命题。

(三)大力挖掘民间导游和专家型导游。旅游是文化行业,为了向多元化的外国游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涉外导游必须着力提升跨文化交流能力。广西的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的文化、历史、旅游专家都可以聘请为专家型涉外导游,这样的导游学养深厚、见识广博,对游客来说是一次难得的与高层次人才交往的机会,会留下深刻印象。还有一些和某一旅游景点、旅游目的地有特殊关系的人,都可以聘请为民间涉外导游,例如三江侗族的鼓楼建筑师、壮族歌王,对外国游客来说,与他们的交往能更深刻地理解旅游地文化,得到更好的旅游体验。

总之,随着国际旅游发展的不断繁荣和广西涉外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以及旅游法的严格实施,涉外导游的行业机遇和行业要求都不断提高,对此,应广开门路、拓展渠道,讲究策略,不断提高涉外导游的职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以促进广西旅游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又堂,陈柏林.广西旅游行业在职员工培训问题研究[J].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

[2]卫青,王慧,于娜.广西涉外导游人才需求现状分析及培养对策[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10(12)

[3]费斯威.高职本土型双语导游人才培养研究[J].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 (2)

(责编 何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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