钭伟峰
村级卫生室作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是公益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为农民群众提供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多发病、常见病的初级诊治职责,在农村卫生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与农民群众的健康、医疗息息相关,是党和政府“医疗惠民”政策的前沿阵地。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和卫生部《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卫办发[2012]8号)要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统一部署,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价制度,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作为新医改的“网底”,目前各村卫生室已陆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且确定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均实行了门诊统筹。理论上讲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群众应该得到实惠,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后,由于国家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资金投入不足、补偿方式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等原因,目前村级卫生室建设面临困境,村医的现状令人堪忧。基层医疗机构出现了服务能力弱化现象,由此造成的病人上转反而加重了群众看病费用负担。影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阻碍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全面实现。
乡村医生是指取得了乡村医生证书以及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这类村级行医群体。乡村医生队伍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这些“半农半医”的卫生人员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群众称为“赤脚医生”。在当时农村卫生条件极其恶劣的情况下,他们承担起农村最基层的治病和防疫工作,曾和县乡村三级卫生网、合作医疗制度并称为我国农村卫生的“三大法宝”。他们为农村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有关资料显示,占全国人口20%的城市人口占有我国卫生资源的80%,而占全国人口80%的农村人口却只占有20%的卫生资源,这一数据足见乡村医生的重要性。作为中国8亿农民卫生服务的第一接触点,作为新医改的“网底”,90万乡村医生的现状深值关注。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后,村医面临很大困境。为此,建议:
1.改革村卫生室管理体制,明确村卫生室公益属性。首先,把现在的村卫生室明确为卫生院系列,在乡镇卫生院的领导下承担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和辖区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具体工作任务。其次,理顺村卫生室及其从业者的隶属关系。最好以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的形式进行行业归口,将村卫生室的固定资产、人事管理、业务技术、资金运行、医疗行为、质量监管等交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乡镇卫生院进行管理,而从业者的组织关系应当隶属村支部,从业者的执业状况与医德医风等则交由村支两委会负责考评,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村卫生室真正成为村办国有,真正体现其公益属性。
2.明确乡村医生身份,逐步逐批转公。借助新医改的东风,进一步理顺各种关系,在确定了村卫生室的应有地位与医疗卫生职责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乡村医生数十年来对农村卫生事业的贡献以及他们对前途与命运的关切,尽快明确乡村医生的身份,参照民办教师及乡村畜医转为公办的作法,将乡村医生逐步逐批转公,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结束“农民”给农民看病的历史。
3.政府应加大农村卫生室建设投入,合理规划村卫生室建设。建立村级卫生室建设长效投入机制,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村级卫生室建设投入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卫生室建设的投入力度,安排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修缮和基本设备购置经费,确保村卫生室建设需要。要按照方便群众、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交通和地理位置等因素,原则上一个村建一个村卫生室,面积大、村民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增设村卫生室,对部分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大的岗位,给予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减轻卫生室负担。有条件的村尽量按甲级卫生室的标准修建业务用房,使村级卫生室建设科学有序进行。
4.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人事社保和财政部门应根据农村实际,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乡镇卫生院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因地制宜研究建立覆盖所有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稳定村医队伍。
5.建立有效的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上的人才到村级卫生室执业。要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强化管理和指导,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要在大力培养乡土医生的同时,积极鼓励上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村支医,探索引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逐步充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让农民群众在家门口能就医、就好医。
6.合理补充基药目录,加强基药招投标管理。目录药品直接关系村卫生室的发展和农民的医疗需求,政府必须从保障群众生命健康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及时更新、调整补充基本药物目录,对上了目录的药品要保证供应,最大限度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切实解决基药下乡水土不服的问题。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宣传解释工作,逐步改变群众用药习惯,用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工作消除群众对政策性缺药的误解。加大基本药物医药招投标整治力度,确保药物以合理低价进入卫生室。一方面,加强招投标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部分基本药物招标价偏高的,要及时重新进行招投标,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另一方面,加强药品从药厂到中标医药企业的价格监管,从源头把药品价格降下来。特别要杜绝基本药物招标价高于药店零售价的荒唐现象的出现。树立政府公信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