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和兽医从业行为,2014年7月1日至8月31日,我省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以城市宠物诊疗机构为重点的动物诊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全省现有动物医院(诊所)156家,已经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有145家,其中动物医院51家,动物诊所94家。清理整顿期间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69份,其中动物医院21家,动物诊所48家;共注销37家,其中动物医院7家,动物诊所30家;吊销动物诊所1家。对存在规章制度不健全、医疗废水和医疗废弃物处理不规范等问题的11家动物诊疗机构进行整改。诊疗机构共有从业人员422人,其中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的有255名,取得助理执业兽医师资格的有167名。清理整顿期间,共查处动物诊疗机构违法案件9件,执业兽医违法案件1件。
通过清理整顿,全省宠物医院和诊所软硬件设施建设得到了极大改善:一是选址符合动物防疫及公共卫生要求。基本做到远离学校、医院、体育馆等公共场所,且周围无动物饲养、屠宰、动物产品加工等场所。二是布局趋于合理。宠物诊所诊疗面积大于40平方米,宠物医院大于100平方米,设有专门的诊疗室、化验室、药房、手术室和隔离室等功能区域,宠物美容和用品区单独设置。三是设施设备不断改善。宠物诊疗机构具备诊疗、化验、手术、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且设备越来越来先进,如X光机、B超、生化分析仪、呼吸麻醉机等。四是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张贴上墙公示,如卫生消毒、兽药处方、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五是技术力量增强。宠物医院一般配置了3名执业兽医和若干名助理执业兽医,宠物诊所配置了1名执业兽医,其中执业兽医均具有兽医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院校毕业证书,并具有兽医相关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