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近日发布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研究报告》显示,目前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 102.55万,占全国儿童的21.88%。
《报告》建议,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对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过于笼统、不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现有相关法律制度,强化和支持家长履行对子女的监护教养责任,完善委托监护制度。除了对留守儿童的社会福利支持外,应通过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设立专项经费、建立关爱基金、多渠道开展社会筹资等方式,重点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中专职人员队伍、阵地建设、专项活动、家庭教育指导等项经费的落实。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进行专项考核。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总体部署。
据介绍,2013年,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全国19个留守流动儿童集中的省(区、市)建立了40个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地区。《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研究报告》就是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