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014-04-01 20:49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办公室
湖南畜牧兽医 2014年4期
关键词:水产局评选活动候选人

湖南省“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展示提升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形象,增强基层动物防疫员的光荣感与责任感,进一步推动基层动防体系建设,强化动物防疫工作,经省畜牧水产局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共同研究,决定在全省专职乡镇动物防疫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中开展“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评选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发展养殖业经济、服务养殖农户为根本,以巩固和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为关键,增强基层动物防疫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提升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与水平,为打造湖南养殖业升级版、实现现代养殖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省畜牧水产局与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专门成立“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省畜牧水产局局长袁延文任组长,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总经理江炳忠、省畜牧水产局总工程师邱伯根、纪检组长欧燎原、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友意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评选办”),由省畜牧水产局办公室主任武深树任办公室主任,黄红民、邓云波、刘蜕、刘道新、吕晓星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省评选办设在省畜牧水产局办公室411室,联系电话0731-89833319,电子邮箱pingxuanban@126.com。

各市州畜牧水产局、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各市州中心支公司相应联合成立活动机构,加强对本地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并指定具体负责人。

三、评选对象、条件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对象

“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评选对象为:本省在职在岗的乡镇专职动物防疫员和在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二)评选条件

“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五年以上;

2、所负责的区域连续五年在县级畜牧兽医部门或乡镇动物防疫站的年度综合考核为称职以上;

3、连续五年无养殖场(户)投诉和上访等记录;

4、所负责的区域连续五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没有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5、所负责辖区内防疫档案完整规范,动物免疫密度及免疫抗体合格率连续五年达到考核要求;

6、无行政和刑事处罚记录;

曾获得省、市级荣誉称号(如劳动模范、竞赛能手、十佳站长等)或受到省、市畜牧兽医部门表彰奖励的,可获优先提名资格。

(三)推荐名额

全省共推荐“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候选对象100名,其中10名授予“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20名授予“中华保险杯优秀乡村动物防疫员”、70名授予“中华保险杯百佳乡村动物防疫员”。

四、评选办法和步骤

(一)评选办法

经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提名初审后,向所在市州评选办呈报。经市州评选办初评,报省“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省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查、公示,并组织复评,最后确定表彰对象。

(二)评选步骤

1、前期发动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地的“活动评选办”要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活动前期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介对活动进行宣传,确保本次活动影响大、效果好。

2、组织推荐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1)确定推荐对象。报名参选的防疫员需填写《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两张2寸免冠正面照片。县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对申请参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7月15日前各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将经初审的“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申请表和推荐材料交各市州评选办,由各市州评选办负责初评,并于8月1日前将所有候选人填写的“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申请表”(一式两份)、“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基本信息汇总表”、“中华保险杯优秀乡村动物防疫员候选人”推荐表及候选人推荐材料报省评选办。所有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至pingxuanban@126.com。

“中华保险杯优秀乡村动物防疫员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应包括:候选人填报的“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候选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最能反映其防疫检疫工作的工作照片四张;候选人3000字以上的专题先进事迹材料以及媒体对候选人先进事迹的新闻报道材料,新闻报道材料也可以随时报送。

(2)组织进行评选。“中华保险杯优秀乡村动物防疫员”、“中华保险杯百佳乡村动物防疫员”由市州评选办负责组织初评,并按1∶1.2的比例报省评选办复评、审定。由省评选办审定同意的“中华保险杯优秀乡村动物防疫员”、“中华保险杯百佳乡村动物防疫员”均作为“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候选对象,在《湖南日报》、红网、湖南畜牧水产政务网、湖南养殖网、湖南兽医网、《湖南畜牧兽医》、《湖南饲料》、《生猪健康养殖》以及候选人所在市、县级主流媒体和行业刊物、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凡有群众举报,且被查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3、总结表彰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组织省级以上媒体对“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进行全面宣传,适时召开湖南省“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评选颁奖会,给予通报表彰。

五、奖励办法

1、“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每人颁发纯金奖牌一枚,并奖励意外险一份(保费100元,保额25000元)。

2、“中华保险杯优秀乡村动物防疫员”每人颁发纯银奖牌一枚,并奖励意外险一份(保费100元,保额25000元)。

3、“中华保险杯百佳乡村动物防疫员”每人颁发纯铜奖牌一枚,并奖励意外险一份(保费100元,保额25000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评选活动,是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动物防疫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是展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养殖业服务良好形象的平台。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推荐评审等工作。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新闻媒体等单位的支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参选人的推荐、初审和评选推荐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被评为“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中华保险杯优秀乡村动物防疫员”、“中华保险杯百佳乡村动物防疫员”的,在今后的工作聘用、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要优先安排,真正发挥他们在全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中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基层动物防疫队伍。

(二)明确职责,严格把关。“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评选工作由各市州评选办负责,涉及到从业资格、业务考核等信息的核查,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或指定负责。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受理防疫员的申请及初审工作。评选时,要严格按照参选条件,对候选人工作业绩、职业素养、道德表现等,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广泛征求单位和群众意见,确保被授予对象既是技术精湛、爱岗敬业的典范,又是动物防疫系统、养殖业从业人员公认的学习榜样。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团组织的作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调查和评选,做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确保质量。对经举报、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经畜牧兽医部门跟踪审查,不符合授予条件的,要撤销荣誉称号,追回奖金、奖牌,取消所给予的优惠待遇,并在原发布媒体上公告。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活动期内,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发宣传单、宣传册、海报等手段扩大活动知晓度。要在畜牧兽医部门和中华保险各窗口设置宣传栏,宣传动物防疫与保险知识。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其它宣传手段,向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评选活动和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特别是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的门户网站、行业刊物要全程宣传此次活动,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县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和行业刊物、网站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公开宣传,市级畜牧兽医部门重点组织宣传所辖区域推荐的“中华保险杯优秀乡村动物防疫员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市级推荐的“中华保险杯优秀乡村动物防疫员候选人”原则上应有市级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所有媒体公开刊发的宣传稿件(含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网站等)报省评选办,其先进事迹的社会影响力作为省级评选“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创新理念,优化服务。“中华保险杯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是爱岗敬业、服务三农的先进个人与群体。各地要创新管理理念,拓展服务空间,提供更多优质服务,让他们深刻体会荣誉的重要价值,倍加珍惜荣誉,激励广大防疫员争当“最美乡村动物防疫员”。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配合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各级机构开展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以及肉鸡、肉(蛋)鸭、能繁母牛等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要大力宣传养殖业保险等保险知识,将养殖业保险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有机结合,推动农业保险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开展。(供稿: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办公室)

S851.7

E

1006-4907(2014)04-0032-03

10.3969/j.issn.1006-4907.2014.04.015

201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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