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深树,刘 靖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湖南 长沙 410006)
乡镇动物防疫检疫员,直接联系养殖一线,直接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乡镇动物防疫检疫员的管理水平,直接决定着基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开展。武冈市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县,全市年出栏生猪156.4万头、草食动物15.6万头、家禽530万羽,养殖业产值24.5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6.8%。全市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动物防疫站、7个动物检疫站,现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动物防疫员214名(其中正式职工95名、临聘村级动物防疫员119名)、动物检疫员90名(其中正式职工79名、临聘动物协检员11名),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动物防疫员10.2人,动物检疫员平均每个站12.8人。面对队伍较大、工作繁重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该市对乡镇动物防疫检疫员实行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有力提升了队伍素质,规范了工作行为,促进了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2006年,该市在动物防疫检疫机构改革中,将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动物防疫站、7个动物检疫站确定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动物防疫站实行“市乡共管、市管为主”管理体制,动物检疫站实行市畜牧水产局垂直管理。全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开展在畜牧水产局统一领导下,以市兽医局为主、业务股站共同负责动物防疫站和检疫站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2014年3月,该市结合新形势下的乡镇动物防疫、检疫和畜牧业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武冈市动物防疫站、动物检疫站管理办法》《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对动物防疫站、动物检疫站的工作职责作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乡(镇)、街道办事处动物防疫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动物防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养殖业生产;负责实施国家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接种工作,做好国家强制免疫病种以外的其他服务性、计划性病种的免疫接种工作,完成下达的疫苗指标任务;负责畜牧统计报表、疫病普查、监测及动物疫情的报告;参与重大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负责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抓好辖区内饲料监测、兽药残留监测和协助做好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推广畜牧新技术。
动物检疫站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负责辖区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检测工作;按规定收取动物检疫费、消毒费、病料检测费;参与重大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负责监督染疫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协助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理动物防疫违法行为。
乡(镇)、街道办事处动物防疫员,负责责任区内的易感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和免疫标识管理,按要求完成责任区内动物免疫抗体检测血样采集任务,协助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种畜禽管理、兽药饲料管理、动物诊疗人员管理等工作。动物检疫员,负责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负责生猪“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抽样检测工作,参与动物疫病扑灭和查源灭源工作,协助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等工作。
动物防疫员、动物检疫员实行动态管理,全市统一调配安排。乡(镇)、街道办事处动物防疫站站长由市畜牧水产局组织考察,经与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协商后,由市畜牧水产局任免。动物检疫站站长则由市畜牧水产局组织考察后直接任免。
正副站长实行一年一聘,没有续聘的其职务和待遇自然解除。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级动物防疫员、动物协检员实行定人定岗,经测算确定的岗位人数后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该市规定,动物防疫员、动物检疫员的聘用严格实行公开招录制度,招考内容包括防疫检疫业务知识、社会管理综合知识和面试考核,按照“竞争、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竞聘上岗方式确定录用人员,目前全市的所有动物防疫员、动物检疫员都通过招考和公开聘用走上工作岗位的。即使是临时聘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和动物检疫协管员也进行了分开考核。
乡(镇)、街道办事处动物防疫员每月的出勤时间22天,凡需请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时,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动物防疫员每日的畜禽免疫数量也作出规定,即每日工作量按责任区内应免疫畜禽种类和畜禽数量的平均计算。四是规范培训管理。采取按月举办、分批分次、轮流学习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动物防疫员、动物检疫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疫苗保管、免疫注射、耳标挂戴、动物检疫办案程序及案卷制作、检疫工作行为规范和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等。每次培训一般都有辅导资料、专家授课、案件模拟、师生互动、课后考核五个步骤,每个环节做到讲解详细、重点突出。培训结束后,对参加培训人员实行闭卷方式考核,其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工作实绩重要依据。
动物防疫员必须熟练掌握动物免疫程序和免疫操作规程,保证免疫质量;对责任区内的易感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和免疫标识管理,实行常年免疫,月月补针。动物检疫员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对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加盖验讫印章或加施检疫标志;对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依法责令并监督货主作消毒或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举报,并配合查处。
动物防疫员对责任范围内牲畜口蹄疫、猪瘟、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实施强制免疫,保证畜禽群体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其中春秋季集中免疫时间做到免疫率、挂标率、免疫台帐登记、免疫证发放达100%,同时做好仔猪副伤寒、猪流行性腹泻、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猪伪狂犬病、羊三联四防苗、羊痘苗、禽霍乱、鸭瘟等免疫工作。猪、牛、羊的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1%、1%以下;家禽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责任范围内犬类动物狂犬病免疫率城区要求达100%,农村犬类动物免疫率要求达80%以上;责任范围内重点病种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要求达70%以上。动物检疫员负责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率要达到100%。对于检查动物防疫员、动物检疫员的工作是否到位,该市实行交叉式常态检查。每年从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动物防疫站抽调21名副站长和相关人员组成10个检查小组,对全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进行交叉式明查暗访。每次检查登记时,检查组先仔细询问养殖户的防疫情况,后认真核对免疫证、免疫台帐以及畜禽耳标佩戴等,缺任何一项内容,均按零分计算免疫密度。对免疫证、台帐上填写的数字与养殖户反映情况不同的,以养殖户提供为准。对免疫证、台帐中低于养殖户提供的部分,一律视为未免密度,确保了全市动物防疫工作“市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
严禁向规模场、经营户等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动物检疫站必须按规定上解任务,凡截留或隐瞒公款的限期改正,并对站长进行通报批评;数目较大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动物防疫员、动物检疫员必须文明执法,并根据当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免疫、检疫日志。凡发现有乱收费、收钱不给票或少给票的,除责令退款外,按收取金额的两倍进行罚款;多次重犯的,给予待岗或解聘处理,数额较大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四是定期工作交流。各动物防疫站、动物检疫站实行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交流上月工作情况,具体安排本月工作任务,例会要有会议记录。市畜牧水产局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在免疫效果方面,凡在明查暗访中免疫密度达到95%的不奖不罚,对高出1个百分点的给予奖励,对下降1个百分点的给予处罚;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70%以上的不奖不罚,对没有达到70%的给予处罚。今年5月,该市对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动物防疫人员的免疫工作进行随机抽查,结果表明猪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羊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等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全部达到100%的占绝大多数、不奖不罚的40人,受到通报批评并罚款到位的7个,综合水平较上年提高22.2%。同时,对全市畜禽进行抽血检测,其效价均在70%以上,较上年提高20.3%。在目标任务完成方面,对任务完成好被评为先进动物防疫站的给予奖励,对年度内春秋两次检查排名均在倒数2名内的站长予以解聘,倒数5名内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辞退,正式在编动物防疫员予以待岗一年。在出勤管理方面,对不按时上班和不按规定填写值班表以及弄虚作假填写值班表者,给予处罚,对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按自动离岗处理。
凡受到市级以上动物防疫等工作公开点名或黄牌警告的,实行一票否决;凡监管工作不力,无害化处理不到位、不彻底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凡财务制度不严、账目混乱不清、收入支出违规操作的,实行一票否决。
对在市级以上检查中受到表扬的防疫站检疫站及该站站长、责任防疫检疫员在年度评先评优中优先推荐;对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较强,思想素质较高,且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站长和工作人员在晋升职务和提拔使用时优先推荐。对年度考核为先进站的站长在年度考核考评中优先推荐评先评优;对成绩突出、任务完成好、思想表现好的防疫员、检疫员优先推荐评先评优。
凡不按规定上班和未完成工作量者从严格处罚;凡只发免疫证、不免疫畜禽者从严格处罚;凡在强制免疫病种中进行收费者从严格处罚;凡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拿卡要者从严格处罚;凡不按规定对生猪进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抽检者从严格处罚;凡乱收费或收费不开票行为者从严格处罚。并将检疫结果纳入到可追溯制度,从源头杜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通过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既增强了动物防疫员、动物检疫员的工作责任意识,同时增强了工作主动性。比如,该市动物检疫站结合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病死猪打击力度,将检疫结果纳入可追溯制度,并对生猪贩运企业、合作社和经纪人等进行重点监管,将其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注册资金、经营品种、发展规模、收购活畜禽来源、销售区域、从业人员、专用车辆、工商执照等实行备案登记,切实规范了全市300多名牲畜从业人员行为,确保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