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炎秋
(湖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克里斯蒂娃认为:“任何作品的本文都像许多行文的镶嵌品那样构成的,任何本文都是其它本文的吸收和转化。”[1](p947)罗兰·巴特进一步阐释道:“任何文本都是一种互文,在一个文本之中,不同程度地以各种多少能辨认的形式存在着其他的文本;譬如,先时文化的文本和周围文化的文本,任何文本都是对过去的引文的重新组织”[2](50)根据这种思路,我们也可以说,任何优秀作家,其创作必然要融合过去文学的因素,隐含未来文学的种子,并有作者自己的创造。换句话说,对过去文学因素把握的准确与否,对未来文学发展的启示程度,自己创造的创新力度,以及三者的有机融合程度,也就成为一部作品、一个作家优秀与否的关键因素。从这个角度研究狄更斯及其创作,可从一个侧面把握狄更斯作品的奥妙,破解其两百年盛名不衰的原因。
一
西方现代小说的源头,滥觞于西班牙流浪汉小说。最早的流浪汉小说代表作品是1554年出版的《托美斯河上的小拉撒路》(中译本名为《小癞子》)。后来陆续出版了马特奥·阿莱曼的《古斯曼·德·阿尔法拉切的生平》(2卷,1599~1605),弗朗西斯科·洛佩斯·德·乌维达《流浪女胡斯蒂娜》(1605),以及著名作家克维多的《流浪汉的榜样,无赖们的借鉴,骗子堂巴勃罗斯的生平》(1603);塞万提斯的《林高奈特与戈尔达迪略》(1613)等。流浪汉小说在结构上具有三个重要特征。其一,它以主人公经历为线索贯穿整部作品,通过主人公的活动将所有的情节串连起来;其二,结构比较松散,喜用插曲,事件与事件之间缺乏必然的逻辑联系;其三,常采用第一人称叙事的方式,主人公也就是叙事者。
17世纪下半叶后,流浪汉小说开始衰落,但其影响却没有消失。就英国来说,整个18世纪,其小说创作的主流,如斯摩莱特、菲尔丁等人的作品,其叙事依然继承了流浪汉小说的传统。狄更斯的小说创作,也是在这种传统中开始的。很多学者看到了这一点。狄更斯创作之初,英国《雅典娜》杂志(Athenaum)的一位匿名评论家评论说,“两英镑斯摹莱特,三盎司斯特恩,一点胡克(Hook),加少许语法的皮尔斯·伊根(Pierce Egan)——再加上一些愉快的小事件,一些原创的开胃辣酱油”,《匹克威克外传》就写出来了。“博兹是完美的斯摹莱特”已经成了众所周知的陈词滥调。一些人认为狄更斯像斯特恩,一些人则认为狄更斯像菲尔丁。[3](p32)另一位评论家乔治·巴奈特·史密斯(George Barnett Smith)认为狄更斯早期的广泛阅读对他的创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狄更斯以极大的热情阅读了《汤姆·琼斯》、《蓝登传》、《堂吉诃德》、《鲁滨逊漂流记》。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表明狄更斯是菲尔丁与斯摹莱特的学生。”[4](p304)斯摹莱特的《蓝登传》、斯特恩的《感伤的旅行》、菲尔丁的《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采取的都是流浪汉小说的结构形式,评论家将狄更斯与这些作家联系起来,意在指出狄更斯早期小说与流浪汉小说的联系。实际上,狄更斯自己也承认这一点。在《匹克威克外传》的“作者序”中,他宣称“乐意自己去自由发挥,在更广的范围内描写英国的风土人情;而且,不管开头时我给自己规定了什么样的路子,到最后我恐怕还是要从心所欲的。”[5](p2)从心所欲也就意味着小说没有严格的计划,写到哪里算哪里。这种指导思想决定了《匹克威克外传》只能采用流浪汉小说的结构方式。
其实,就结构而言,狄更斯的早期小说如《匹克威克外传》、《奥列佛·退斯特》、《尼古拉斯·尼克尔贝》、《老古玩店》等都带有比较浓厚的流浪汉小说特征。它们都以主人公的经历或游踪为线索,情节随着主人公的行踪而展开。如《老古玩店》,吐伦特老头和小耐儿祖孙二人的经历和在伦敦与乡村的漂流构成了小说的主要情节。中后期小说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这种结构模式,但不少小说仍然保留了流浪汉小说的许多因素。如《马丁·朱述尔维特》、《董贝父子》、《大卫·科波菲尔》、《远大前程》等。这些小说的结构都不是以事件为框架,而是以人物经历为框架,以人物经历上的某一事件作为小说的起始节点,另一事件作为小说的结束节点。如《远大前程》,小说的起始节点是匹普在荒沼中遇见马格韦契,结束节点是匹普在赫薇香小姐旧宅的废墟前遇到艾斯黛拉。但从结构的角度看,这些事件作为开始与结束的节点都不是必然的,而是或然的,如有需要,完全可以向前伸展或向后延伸。另一方面,以人物经历作为主要情节线索的小说,其结构的包容度往往较大,可以容纳许多不同质或不相关联的事件。如《大卫·科波菲尔》,作者实际上通过人物的经历串起了所有他想表达的事件与人物。只要需要,他随时可以将主人公打发到他所需要的地方,与那里的人和事发生联系,从而将那里的人与事纳入到小说叙述的范围。如大卫在亚茅斯的一个酒店吃饭的场景,之所以要安排大卫在这里停留,最重要的原因是要描写那个有趣的茶房,而不是情节发展的需要。正因为这样,狄更斯的小说结构总是没有托尔斯泰这样的作家的小说结构那样紧凑,即使是他的被认为结构最完整的小说如《远大前程》、《荒凉山庄》也是如此。
不过,在小说结构上,狄更斯并不仅仅是流浪汉小说传统的继承者,他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形成了他自己独特的小说结构形式,我们可以将这种小说结构称为“多元整一”。所谓多元,是指狄更斯的小说是由多个叙事单元组成的。这些叙事单元由一定的人物、事件和背景组成,是一个具有内在自足性和内在独立性的故事。内在自足性是指故事本身是完整的,具有自己大致稳定的人物,比较完整的情节和一定的思想意义等形成一个故事所必需的要素。内在独立性是指故事虽然与作品中的其他故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并不包含在其他任何一个故事之中,也不是某一故事的分支或插曲,而是独立存在,与其他故事相对而立的。整一则是指狄更斯的小说通过人物、情节、线索等因素,将小说各个单元相互贯穿、连接,使其相互交叉、渗透,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这样,狄更斯就在英国小说乃至世界小说发展史上提供了“多元整一”这样一种独特的结构方式。这种结构有如下三个特点:第一,散而严谨。多元整一结构是由多个叙事单元复合而成,其反映的生活面往往铺得很开,而各个单元之间又相对独立,整个结构显得比较松散。但另一方面,这种松散又不是杂乱无章,一盘散沙似的散,而是在统一的构思下有秩序的散。作者通过人物的经历、情节的互相关联、和贯穿全书的线索将各个单元联系起来,又通过悬念、伏笔、照应等手法,加强这种整一性。因此,从整体上看,狄更斯的小说结构又有严谨的一面。第二,网状结构。狄更斯小说有总的线索,各个叙事单元也有自己的线索。总的线索与单元线索有的重合、但大多数是不重合的。各个叙事单元通过总的线索联系起来。但是总的线索并没有直接联接到小说中的每一个具体的事件和人物,而主要是联结叙事单元,再通过单元线索将具体的人物与事件联系起来。如果将小说结构比作一张网,那么总的线索是纲,单元是节,而具体的人物和事件则是目。另一方面,各个单元之间由于人物、情节和地点等的因素又存在着各种联系。如果仍用网的比喻,那么,小说线索与各个单元的联系便是经线,而单元之间的联系则是纬线,经纬交织,共同组成小说复杂的网状结构。第三,人物中心。多元整一结构由于没有一个具体的事件给小说提供一个整体的框架,因此,在人物与情节两个小说结构要素上,必然要偏重人物。狄更斯小说的叙事单元是以人物为中心组织起来的,人物占据着中心的位置。在人物的塑造与情节的完整发生矛盾时,作者选择的往往是前者。为了刻划人物,作者可以暂时停下情节的叙述,转而对某处人物进行跟踪描写。有时,作者又常常在情节中插入一些从结构上看是可有可无的事件,以满足人物塑造的需要。[6](P88-92)
从结构本身看,多元整一结构作为狄更斯独创的一种小说结构模式,有它自身的价值,狄更斯的小说自19世纪30年代开始发表,170多年一直受到读者的欢迎,至今盛名不衰,其独特的结构不能不说是原因之一。从文学史的角度看,这种结构模式实际上是狄更斯在流浪汉小说基础上的一种创新发展,它既继承了过去小说的结构特点,又开启了现代小说的结构模式。现代小说结构的基本模式是封闭性的,它以事件或主旨而不是人物经历或时间作为小说的基本框架,由此决定了小说的取材范围,和小说人物、事件等的取舍,并使小说的结构变得严谨。如托尔斯泰的《复活》,小说的故事时间虽然拖得很长,但时间并未成为小说的结构框架,成为小说结构框架的是聂赫留朵夫与玛丝洛娃精神上的复活或者重生,一旦他们在精神上获得了新生,小说也就结束了。再如美国作家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这部作品采用了“反小说”的叙事结构,有意用外观散乱的结构来显示他所描述的现实世界的荒谬和混乱,但是小说的内在结构并不散乱,原因就在于它用了“第二十二条军规”作为整部小说的结构枢纽,小说的任何一个部分都隐含着一种因自相矛盾、不合逻辑的规定或条件所造成的无法摆脱的困境和难以逾越的障碍。现代小说结构的封闭与严谨同流浪汉小说结构的开放与松散正好形成对立的两极,而狄更斯小说的结构就处于这二者的中间,包含了二者的因素。从狄更斯小说的结构往前回溯,就回到流浪汉小说;从他的小说结构往后发展,就成为现代小说的结构。换句话说,狄更斯小说的多元整一结构如果加上一个事件或主旨的框架,它就向现代小说结构转换;如果减少其整一性,叙事向人物经历倾斜,它就向流浪汉小说结构靠拢。狄更斯小说的结构,既联接过去,又通向未来。
二
英国批评家乔治·奥威尔认为:狄更斯“是个道德家,意识到‘有东西要说’,他总是在布道,而这正是他的创造才能的最终秘密。因为如果你能表示关怀,你就能创造。”[7](p141)爱德蒙·威尔逊认为,“二元论贯穿了狄更斯的全部作品,凡事总有好坏两个方面,每本书都描写了正好相反的两种道德准则,有时不同作品中的人物成双成对,形成对比。”[8](p147)狄更斯的作品充满了道德内涵,他对社会的批评主要是一种道德的批判,很多批评家都看到了这一点。
狄更斯道德观的核心是高尚、诚实、仁爱。中间层次是正直、勇敢、无私、利他、厚道、温柔、忠诚、通情达理等品质。表面层次则指人们的教养、生活作风、处世态度等,如文雅、谦和、稳重、严谨、有礼貌、自尊、尊重他人、举止得体,等等。[9]不少批评家认为,狄更斯的道德体系属于维多利亚时期英国中产阶级的道德范畴。如爱德蒙·威尔逊认为,虽然越到晚期狄更斯对中产阶级越感失望,但他的作品《小杜丽》中,“比较健康快活的一组人物仍然代表中产阶级家庭,而中产阶级家庭仍然是狄更斯衡量美德的标准。”在《我们共同的朋友》中,狄更斯虽然对中产阶级感到失望,对中产阶级上层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但他并没有否定中产阶级的美德,只是这些美德现在要在“贫穷的无产阶级和中产阶级下层才能发现”[8](p155,p157)这一观点不无道理。但是威尔逊的说法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果说狄更斯笔下的中产阶级人物并不是他每部作品中的美德的代表,如果说在他的作品中,有些美德只能在中产阶级下层以及无产阶级甚至贵族阶级如《我们共同的朋友》中的尤金身上才能找到,那么,说狄更斯的道德观是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中产阶级道德观的代表就存在问题。
其实,狄更斯虽然出身于中产阶级并且属于中产阶级,但是他的道德观却不是中产阶级道德观可以范围的。他的道德观是一种提纯了的或者说一种理想化了的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我们知道,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是以讲究道德而著名。英国资本主义在19世纪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根据自己的利益规范人们的行为,英国资产阶级祭起了“道德”这个法宝,把自16世纪以来的英国清教徒道德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但是,一个社会提倡什么道德是一回事,人们实际上遵循什么道德则是另外一回事。在很多时代和社会,社会提倡的道德和社会成员实际遵循的道德处于显性的矛盾之中,如古罗马社会的晚期,社会提倡的道德被社会成员特别是这些道德的提倡者古罗马的贵族们公然地违反,这导致了古罗马的衰亡。而在一些时代与社会特别是动荡的时代与社会,人们对于应该提倡什么样的道德根本就达不成共识。如狄德罗的《拉摩的侄儿》中,拉摩的侄儿所代表的极端个人主义的道德与小说中的叙事者“我”所代表的正统的道德就发生了尖锐地对立,谁也无法说服谁。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的特殊之处就在于:首先,社会对于应该提倡什么样的道德达成了广泛的共识;其次,社会成员对于社会提倡的道德至少在表面上是遵守的,提倡的道德与人们实际遵循的道德在显性的层面没有矛盾。自然,维多利亚社会所提倡的道德是一种高标准的道德,大多数社会成员囿于各种原因,实际上是无法达到的。但是由于社会的高压,人们不敢公开地反对,只能私下与暗中违反。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最讲道德的维多利亚时期也是英国历史上最为虚伪的一个时期。这倒不是因为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人特别喜欢虚伪,而是过高的道德要求与严峻的社会氛围使当时的英国人既无法达到道德要求的水平又不敢公开违反或表示反对,只能以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来应对。事实上,任何社会,只要它对自己的社会成员提出了难以实践的过高的道德要求,而社会成员又不能或不敢公开违反或提出异议,虚伪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
实事求是地说,对于维多利亚社会提倡的道德,狄更斯也不是完全遵守的。他与女演员爱伦·特南的暧昧关系就说明了这一点。但他在其作品中提倡与实行的道德观却是十分理想与纯洁的,实际上是维多利亚社会提倡道德的纯洁版和提高版。这一点可以从他与哈代的对比中看出来。哈代也讲究道德,但哈代讲究的是心灵的道德也即自然的道德,而狄更斯讲究的则是社会的道德。哈代笔下的苔丝被人引诱失身,哈代对其给予了无限的同情。尽管她犯了所谓的通奸罪和杀人罪,他却称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而狄更斯笔下的德洛克夫人婚前因爱失贞,却必须以死来赎罪。狄更斯批判俾克史涅夫,但他批判的是他的虚伪,满口道德却不实行,而对于他鼓吹的道德本身却并不反对。哈代批判安玑·克莱,批判的却是克莱所遵循的社会道德。在哈代那里,社会道德以恶的面貌出现,它给主人公的带来只是灾难与毁灭。而在狄更斯的小说中,道德则以天使的面貌出现,是主人公安身立命的依据。哈代小说中的正面主人公都是社会道德的反叛者,如苔丝、裘德、转变后的安玑·克莱,而狄更斯小说中的正面主人公则是公认的社会道德的维护者和推行者,如大卫、奥利弗、埃丝特等。也正因为如此,哈代所提倡的道德遭到了社会的猛烈抨击,而狄更斯提倡的道德则为社会所普遍赞扬。
不过,社会的普遍赞扬是一回事,社会成员能否普遍遵守、实行则是另一回事。狄更斯开始以为他所属的那个阶层是其所提倡道德的模范遵守者,在其早期作品里将他们描写成正面人物,如匹克威克、奥利弗、尼古拉斯、契尔布里兄弟,等等。然而随着对生活了解的加深他渐渐发现,中产阶级并不是他理想的道德标本,他将目光转向其他阶级与阶层。然而,与中产阶级一样,其他阶级或阶层作为阶级与阶层也不可能成为道德的标本。这正是狄更斯的矛盾与苦恼所在。既然任何一个阶级与阶层都不能整体地成为他笔下的道德模范,他只能着眼于个人。因此,越到晚期,狄更斯笔下的正面人物越不属于固定的阶级与阶层,而由其所具的道德品质所决定。《双城记》中,既有舍身为人、毫无利已之心的律师卡尔登,也有自高自大、自私自利的律师史曲勒孚。《我们共同的朋友》中,最重要的正面人物丽齐和尤金,一个属于底层民众,一个出身于贵族阶层。这正是威尔逊看到了但未能深入解释的现象。
乔治·奥威尔认为,狄更斯“之所以在他那个时代以及在我们这个时代还为大众所欢迎,主要是因为他能用一种滑稽、简单因而是大家能记住的形式表达普通人民天生的正派体面、合乎礼仪的行径。很重要的是从这一观点出发,很不相同的各色各样的人物都能描写成‘普通人’。在英国这样的国家里,尽管有它的阶级结构,的确存在一定程度的文化
的统一性。……狄更斯发表了一条法则,这在当时而且总的来说就在今天仍旧为人们所信仰,甚至为违反这条法则的人们所信仰。否则就很难解释为什么他的书一方面被工人们阅读(这样的事是从来不曾发生在有他这样的声望的其他小说家身上的),另一方面他本人却又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里。”[7](pp143-144)狄更斯作品中的道德观是维多利亚社会道德观的纯洁与提高版。而维多利亚社会的道德观又不是平空产生的,它是英国历代社会道德观特别是文艺复兴以来英国清教徒道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而由于人类社会的继承性与共通性,维多利亚社会所提倡的道德观虽然现在有些已经过时,但整体上仍然是合理的,有着巨大的活力。作为维多利亚社会道德观的理想表现,狄更斯作品中呈现出来的道德观既是传统道德的延续,又进入了现代社会的道德体系,并昭示着未来社会道德的发展方向。而这正是狄更斯及他作品的魅力所在。
三
从空间的角度看,城市与乡村是人类活动的两个最主要的环境。英国的城市化进程始于18世纪下半叶工业革命开始之后,到19世纪中期工业革命基本完成之时,英国的城市人口已达到全国人口的50%,完成了早期城市化的进程。但是尽管如此,由于传统的惯性,以及作家对于城市的习惯与了解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狄更斯之前,还没有哪个英国作家将城市作为自己作品表现的主要对象,狄更斯改变了这一现象,使城市成为文学表现的主题。
许多批评家看到了这一点。詹姆斯·乔伊斯写道:“人们给他起了个绰号——‘了不起的伦敦佬’:没有另外哪个称谓能如此妥帖而全面地描绘他了。一旦他走向远方——到美国(如《美国游记》)或到意大利(如《意大利风光》),他那提笔之手就似乎丧失了原来的灵巧。……在伦敦,他处于故国的心脏地带,是他的王国与力量的根据地。伦敦生活是他的命根子;他对这种生活的感受,比他之前和之后的任何作家的感受都要深刻。这个大都市的颜色、熟悉的噪音和独特的气味都汇集在他的作品里,就像一曲浩瀚的交响乐,其中交织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幽默与悲伤、生存与死亡、希冀与绝望。可如今我们却很难欣赏这一切了,因为我们离他描绘的景色太近了,对他的有趣而感人的角色太熟悉了。但是,他最后站稳脚跟还是倒下去,凭借的肯定是有关他那个时代的伦敦的故事。”[10](pp33-34)另一批评家雷蒙德·威廉斯认为,狄更斯开创了新型城市小说之先河。[11](p154)两位批评家都谈到了狄更斯同伦敦和城市文学的关系问题。在某种意义上,狄更斯可以说是英语城市文学的开创者。
但是狄更斯并不是英语文学中头一个描写城市的作者,更不是头一个描写伦敦的作者。18世纪英国作家斯摩莱特的《蓝登传》(1748)中的同名主人公就在伦敦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蓝登的父亲在他很小时便离家出走。长大后,蓝登带上一名侍从到伦敦谋生。经过努力,他获得医师资格,当上助理海军医生,在海上经历过种种磨难,一度沦为奴仆并爱上主人的侄女。后由于爱情无望返回伦敦,又因债务被关进监狱。后被叔父救出。最后,蓝登在西班牙遇见多年未见已经成为富豪的父亲,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菲尔丁的四部长篇小说《约瑟夫·安德鲁斯》(1742)、《大伟人江奈生·魏尔德传》(1743)、《《汤姆·琼斯》(1749)、《阿米利亚》(1751)也都涉及到伦敦。特别是《汤姆·琼斯》,小说的后半部分基本上是写汤姆在伦敦的经历。与狄更斯同时代的作家如乔治·爱略特、盖斯凯尔夫人等也在其作品中写到了伦敦或英国的其他城市。
但是狄更斯在自己的创作中给城市书写增加了许多新的东西。
首先,伦敦是他的主要描写对象,而且是唯一的主要描写对象。从《博兹速写》开始,伦敦就是狄更斯笔下不变的场景。他的小说有的从头至尾很少离开伦敦,如《董贝父子》、《我们共同的朋友》;有的从外地写起,但很快就转到伦敦,如《大卫·科波菲尔》、《远大前程》;有的小说中的人物因各种原因离开伦敦,到外地飘流,如仍与伦敦有着千丝万缕联系,并且最终还是返回伦敦,如《老古玩店》、《马丁·朱述尔维特》;有的小说外地场景占了很大份量,但其核心与灵魂仍是伦敦,如《荒凉山庄》、《艰难时世》;有的小说写的是历史题材,但小说主要写的,仍是历史上的伦敦,如《巴纳比·拉奇》、《双城记》。而且,正如乔伊斯所说:“《巴纳比·拉奇》,尽管故事的背景设在伦敦,尽管其中部分章节甚至可以与笛福(我可以顺便提一下,笛福是比人们通常所想象的更为重要的作家)的《瘟疫年记事》相媲美,但是并未体现狄更斯最擅长的本领。他擅长的领域不是描写乔治·戈登勋爵时代的伦敦,而是改革法案时期的伦敦。诚然,地方郡县,即‘长满雏菊的斑驳草地’的英国乡村,也出现于他的作品中,但总是作为故事的背景或铺垫而已。”[10](p34)狄更斯即使是写历史,他描写的实际上仍是他所生活的伦敦。
其次,狄更斯对伦敦作了全方位的描写。狄更斯伦敦场景的核心是中产阶级和伦敦市民,但却不局限于此,维多利亚时代伦敦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在他的笔触之下,如《董贝父子》对大资产者董贝的描写,《小杜丽》对巴纳克尔官僚家族的描写,《荒凉山庄》和《远大前程》对孤儿乔与铁匠乔等工人阶层的描写,《巴纳比·拉奇》、《荒凉山庄》对戈登勋爵、切斯特爵士、戴德洛克从男爵等贵族阶层的描写,等等。在中产阶级生活场景的周围,狄更斯汇集了伦敦生活的所有场景,从手工作坊到资本主义大工业,从法庭、监狱到政府部门,从贫民窟到贵族府宅,从伦敦街景到女性深闺,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以全景的形式在他的笔下呈现出来。而在他之前或与他同时的作家大多只表现了伦敦生活的某个方面。如《蓝登传》主要描写的是伦敦小职员的生活,《汤姆·琼斯》主要描写的是来到伦敦的英国乡绅和伦敦贵族的生活,哈克纳斯夫人的《城市姑娘》主要描写的是伦敦工人阶级的生活,而萨克雷的作品则主要写伦敦上层社会的生活。没有一个作家对伦敦的描写能够像狄更斯这样的全面。
再次,狄更斯写出了伦敦现代都市的特点与复杂性。狄更斯的一生除了短暂的几次外出,其余绝大部分时间都呆在伦敦。他对伦敦的依赖度极高,不仅他的创作题材主要由伦敦提供,他的创作情绪、灵感和动力也是来自伦敦。在给好友福斯特的信中,他抱怨在瑞士旅行时不能听到伦敦街上的噪音,而这些噪音是他的创作必不可少的。“街道仿佛给予我的大脑工作时不能缺少的某种东西。在偏僻的地方,我可以好好地写作一两个星期,之后,在伦敦呆上一天,我就可以再次上阵,重新迅速拿起笔杆来。但是假如没有这盏魔灯,日复一日地劳累和写作,那是非常可怕的。”[12](pp93-94)正是由于对伦敦的熟悉,所以狄更斯能够写出伦敦现代都市的真正蕴含。雷蒙德·威廉斯认为,狄更斯描写了伦敦都市最根本的特征:混杂性、拥挤的多样性和运动的随意性。他认为“伦敦这样的城市不能简单地以千篇一律的修辞姿态来描绘,相反,它的混杂性、拥挤的多样性,运动的随意性,是伦敦最引人注目的现象,如果从内部来看,尤其如此。……甚至对于现代经验而言,他所展示的比早期工业革命千篇一律的城市更具根本性的方面是一种矛盾和悖谬:多样性、明显的任意性与最终被视为决定系统的东西共存。这个决定系统是明显的个别事实但又超越了事实,常常掩盖普通情况和命运。”[11](pp153-154)威廉斯认为,城市理念与工业理念有着明显的不同,如果将它们等同起来,就会误读狄更斯的作品。工业小说再现的城市是千篇一律的,“唯有狄更斯将城市经验写进小说中。”[11](p218)“只有在城市经验的维度上才能理解狄更斯的天才。”[11](p165)另一批评家艾夫莱姆·斯谢尔则指出,狄更斯深知无所不知的全景式景观不足以把握城市复杂而细微的差别。因此,他试图通过“建立城市不同区域之间的隐形联系”[13](p80)来描写城市生活的复杂性,洞察城市“隐秘的奥秘。”[13](p80)总之,狄更斯的伦敦书写避开了浅层的描写,写出了现代都市的特点与复杂,内在的律动和隐秘的奥秘。
我们不妨以《荒凉山庄》中的杰利比太太的“慈善事业”来做一简单的分析。作为中产阶级家族主妇的杰利比太太不去关心丈夫的幸福和孩子的生活,却把全部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虚无缥缈的对非洲的慈善事业上。她押着几个怒火中烧的小杰利比去拜访贫穷的烧砖工人,不去解决他们的实际需要,却热衷于给他们发放宣传慈善的传单,受到几个烧砖工人的冷遇。而爱丝特等人的真心帮助则得到了烧砖工人的真诚感谢。在这个节点上,狄更斯不仅区别了真慈善与假慈善,而且探讨了当时伦敦的慈善现状,探讨了慈善活动者的不同动机和慈善接受者的真正需求。伦敦慈善的隐秘面纱在这不起眼的场景中被揭了开来。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城市现在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绝大多数人口居住的地方,城市也逐渐取代乡村,成为文学描写的主要对象。即使在中国这样城市人口刚刚超过50%的国度,像柳青的《创业史》、周立波的《山乡巨变》这样的纯乡村小说也比较少见了。有些作品如张纬的《古船》、余华的《兄弟》以乡村为背景,但描写对象也已经不再是传统的乡村和农民,而是在城市化浪潮裹胁下的躁动的乡村小市镇。在城市文学的发展中,狄更斯的伦敦书写所提供的经验与开辟的方向至今仍有其重要的价值。
四
英国批评家爱·莫·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中认为,狄更斯小说中的人物“几乎都是扁平的”,“每个人物都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但却使人奇妙地感觉到了人的深度。”狄更斯笔下人物“一登场,我们就认出了他们;然而达到的效果并不呆板,对于人的认识并不肤浅。……他在类型描写人物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说明了扁形的内容可能要比那些比较严峻的批评家们所承认的更为丰富。”[14](p102)福斯特的这段评论狄更斯研究者们几乎耳熟能详,然而如何理解福斯特所谓“人的深度”和人物的“丰富内容”,还有必要做进一步的探讨。
德国美学家席勒认为,古希腊时期,人性是完整的。形式与内容,感官与心灵和谐地统一在一起。而近代由于社会分工、职业与等级之间的差别,以及近代文明分裂一切的理智,人性发生了分裂,人失去了内心的和谐与完整性。席勒的这一思想是否正确,这里不去讨论,但他对古代人与近代人的区别对我们分析狄更斯作品中的人物提供了启示。19世纪以前,西方社会基本处于农耕时代,人与自然处于和谐状态,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大都是健全的,主宰着他们的思想与情感的是理智,人物遵循着亚里斯多德所说的“可然律”与“必然律”行动。20世纪之后,西方进入后工业社会,分工日细,异化日增,包括社会在内的人的创造物对个人的压迫日趋严重,以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为代表的西方20世纪文学中的人物逐渐走向传统文学人物的反面,非理性、异化、渺小、卑微、无归属、缺少自主意识,等等,成为文学作品中人物主要特点。
狄更斯生活时的英国,工业革命已经基本完成,工商业得到长足发展,资本主义进入到鼎盛时期,然而社会对人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人的本性开始出现变异。狄更斯敏锐地捕捉到了这种现象,在自己的创作中做了有力的反映。这样,他笔下的人物在一定程度上就带上了一些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因素。
其一,人性的扭曲和异化。异化是德国古典哲学喜欢提及的概念,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作了杰出的阐释。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异化是在私有制度下,人与自己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相分离而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其基本含义是,人的创造物与人相脱离、相独立,并且反过来奴役人、支配人。异化主题是20世纪西方现代主义作家热衷表现的一个内容。作为十九世纪的作家,狄更斯探讨的主要是对金钱的贪欲所造成的人性的异化。如《马丁.朱述尔维特》中的约拿斯,为了早日得到遗产,竟然对自己的父亲下手,企图毒死他。《圣诞欢歌》中转变前的斯克路奇,对财富的执着追求使他丧失了人最起码的感情,完全异化成一架经济的机器。除了财富,他不关心任何东西,除了财富,他与外界也无任何联系。金钱泯灭了人的亲情,也泯灭了人的天性。
人性的扭曲,也是狄更斯小说十分关注的一个方面。当时英国贫富悬殊十分严重,狄更斯极为注意这种状况对人性的不利影响,《荒凉山庄》中描写了一个烧砖工人,贫困与失业使他变得乖戾、暴躁。他整天醉醺醺的,打老婆、骂孩子、躺在泥地里面打滚,更为可怕的是,他对这种生活已经习以为常,不仅不觉可耻,反而有点炫耀之意。然而,贫富的悬殊不仅扭曲了穷人,也使富人的人性堕落。《双城记》中的厄弗里蒙地侯爵看穷人不如猪狗。他驱车压死了穷人的孩子,不仅毫不内疚,反而责怪这个孩子不该挡了他的道,担心惊吓了他的马儿。然而,当他这样做的时候,也就走向了人的反面。
其二,自由意志的丧失。哈姆雷特说,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人是有意识的动物,具有自由意志,能自己支配自己,自己控制自己,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基本要素。但狄更斯的小说中,不少人物却丧失了这种自由的意志。如《远大前程》中的匹普明知自己不应爱上艾丝黛拉,却陷入爱情的漩涡不能自拔。他也明知艾丝黛拉并不爱他,与他接触只是为了逗弄他,使他痛苦,却无法斩断与她的联系。《小杜丽》中克林南姆作为父母仇恨的牺牲品,处处被母亲的意志所左右,明知母亲恨他,母亲的决定有违他的利益与心意,却只能违心地屈从。《我们共同的朋友》中的海德斯通也是如此,他看起来是自主地行动,千方百计地提高自己的地位,想方设法地追求丽齐,处心积虑地谋杀尤金,最后不向无赖赖德胡德屈服,宁愿与他同归于尽。但是他的这一切行动都被一种激情也即对丽齐的激情所控制,这种激情他无法逃避也无法削弱,推动着他一直走向死亡。这实际也是自由意志缺乏的一种表现。
其三,人的渺小感和无能为力感。人的渺小和无能为力,是西方现代派和后现代派文学喜欢描写的主题。根本原因是人与自己的创造物之间关系的异化,社会对人的高压。狄更斯小说中常出现一些象征性的形象,如《小杜丽》中的监狱和兜三绕四部,《荒凉山庄》中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机构。它们本是人的创造物,却反过来成为人的统治者,牢牢地控制着人们的命运。在它们的面前,个人就像是蛛网中的小虫,越是挣扎,处境就越是凄惨。在与它们的冲突中,人明白无误地显示了自己的弱小与无能。《荒凉山庄》中的农民格里德利为了反抗大法官庭把他拖入一场无休无止的官司,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结果是碰得头破血流,最后在贫病中死去。死前才痛苦地承认,自己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值得玩味的是,在他的案子中,并没有谁有意和他为难,他甚至没有找到具体的对手。使他陷入绝境的是那高高在上,不可动摇的大法官庭。这种构思已经有了卡夫卡《城堡》的意境。《双城记》中的梅尼特医生则是另外一种情况。出于对女儿的爱,他到巴黎来营救女儿的丈夫、仇人的后代代尔那,凭着自己的声望和在巴士底狱坐过19年牢的经历,他顺利地救出了代尔那,但是接着又因为他自己在狱中所写的对厄弗里蒙地家族的一份控告书而将代尔那重新送进监狱。作为一个巴士底狱曾经的囚犯,一个广施善缘的医生,梅尼特自信自己有能力救出代尔那,然而,在大革命的汹涌大潮中,个人的那点声望与经历根本算不了什么。“即使共和国要求你牺牲自己的女儿,你也有义务那么做。”[15](p284)革命法庭的法官这样告诫他。梅尼特无力回天,只好在神智失常中寻找逃避之路。狄更斯也许是想借这一情节强调仁慈的重要,复仇之心的不可取,但它却从一个侧面彰显了个人在社会面前的渺小与无能为力。
与传统的人物形象相比,狄更斯笔下的这些人物,可以称为先锋人物。但是与20世纪西方文学中的先锋人物相比,狄更斯作品中的先锋人物还不典型。除了这些人物只是分布在狄更斯作品中的若干个点,没有形成面、形成系统之外,更重要的,狄更斯作品中的先锋人物是挂靠在理性的框架之上的。这有两重含义。一重含义是狄更斯笔下的先锋人物在作品中没有占据主导地位,他们存在于众多的传统人物之中。另一重含义是他们虽然具有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的因素,但他们的行为仍能从理性的角度加以解释,有的甚至还是他们理性思考的结果。如《远大前程》中的匹普,他无可救药地爱上艾丝黛拉,除了因为艾丝黛拉确实长得漂亮之外,也因为她代表了他所向往的上层社会的生活。而美国作家麦卡纳斯的《伤心咖啡馆之歌》,能干富有的爱密利亚小姐不爱俊美男子马西,却爱上了一个来历不明的驼背李蒙。而李蒙则不仅不受宠若惊,反而时吐怨言,最后又帮助马西打败爱密利亚,席卷爱密利亚的财富扬长而去。而爱密利亚却不仅不恨李蒙,反而时时眺望他出走的小路,似在希望他有朝一日能够归来。小说用爱的荒谬来极写人的孤独。但这种荒谬却很难用理性与常识来加以解释。这种在20世纪西方文学中典型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人物在狄更斯作品中很难见到。但狄更斯笔下的先锋人物却预示了他们的存在。这正是不少西方评论家认为狄更斯具有现代主义色彩的重要原因之一。如安德鲁·桑德斯。桑德斯在狄更斯那里发现了现代主义小说家的起源,认为狄更斯无疑是“维多利亚时代最具代表性的作家,在21世纪狄更斯是最值得我们批评界关注的作家。”[16](p13)因为他在对传统的继承中开启了20世纪以及21世纪文学创作某些方向。
除了上述四个方面,跨时代因素在狄更斯小说的其他方面也存在着,如对哥特因素的继承与发展,象征、物化描写等艺术手法的运用,小说叙述技巧中隐含的电影元素,等等。约·劳逊曾经指出:“许多出色的电影创作人员都承认小说对自己有帮助,特别是从十九世纪的小说大师得到教益。格里菲斯从狄更斯那里学到了很多重要的东西,爱森斯坦发现狄更斯的叙述技巧体现了蒙太奇的原则。冯·斯特劳亨摄制《贪婪》的时候曾经说过,他要用狄更斯、莫泊桑、左拉和弗兰克·诺里斯的方式反映生活。”[17](p201)从文学特别是小说发展史的角度看,狄更斯处于极其重要的时期。在他所生活的这一时期,西方小说从发展走向成熟,小说创作极其活跃,社会的各种矛盾与发展趋势都在小说中得到了表现。在这承前启后的过渡时期,狄更斯的小说既连接了过去,又启示着未来,这正是其永久的魅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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